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
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形式,依法对公民的人生或财务进行暂时性限制的行为。
对行政许可不服的。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赋予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资格的行政行为。
对行政机关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依法确认、甄别一定法律事实的行政行为。
对征收征用以及补偿决定不服的。 征收即征为国家或公共,所以不含有返还的可能;征用则征为国家或公共所用,包含有返还的意义。
对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服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宪法赋予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利,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相关行政主体的法定职责,行政主体没有依法履行保护义务,是违法失职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认为侵犯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经营自主权是企业、个人经营者等依法享有的创办经济实验,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自行组织生产经营的权利。
认为侵犯公平竞争的。公平竞争权是市场主体的一项基本名是权力,它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依据竞争法律规范所享有的、要求其他经营者及相关主体进行公平竞争,以保障和实现经营者合法竞争利益的权利。
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是行政管理中广泛被诟病的“三乱现象”,中央为此出台的若干治理举措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障待遇的。抚恤金是指由国家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组织发给因公伤残的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以及因公牺牲或病故家属的费用。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履行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是相对于商业特许经营而言的,主要存在于城市供水,供电,供热,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领域。其前提是,对于这一类经营协议,政府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招标等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经营者,授权特定经营者经营某项公共产品或提供某种公共服务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