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学习定律笔记》—周光权
法学,刑法学习定律,弄懂刑法学习的魅力,学刑法前的知识储备,明确刑法学习重点,学会高效阅读刑法文献,培养自己的刑法思维知识点总结。
编辑于2022-05-11 15:46:58刑法学习定律
定律1 弄懂刑法学习的魅力
才能对得起在“最艰难时刻”与你相遇的人。 ——法官和律师的共同点都是从事法律工作,都会与普通市民相遇在他们一生中最重要且最艰难的时刻。
有益身心健康。
以刑法为业者的人生会比较精彩。
定律2 学刑法前的知识储备
不同学习阶段需要储备的知识不同
本科阶段 “知其然”即可
研究生阶段 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同时要有更广阔的知识视野和知识储备。
需要储备相当水平的教义学知识——构建体系化的知识结构
需要储备一定哲学、社会学知识
需要储备涉及“学派之争”的知识
需要特别注重视学习犯罪学知识——刑事一体化
需要注重“实践理性”——多看看刑事裁判文书,了解实务立场。
定律3 明确刑法学习重点
“重中之重“的刑法教义学
学刑法知识不是唯一目标——学习导师的刑法立场、思考方式、研究方法等等,但不能迷信老师,否则会限制自己未来的创新。
学习培养自己持之以恒的学习兴趣、怀疑能力及想象力
“和而不同”的思想——能够容忍和接受批评
注意管理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在生活中要做一个温和的人
定律4 带着比较眼光学刑法
只有通过比较和借鉴,才能完善中国刑法学——刑法学是没有纯粹的外国刑法学
进行比较和借鉴时,要探究德日刑法立场差异的原因——中国刑法理论与德、日接近
在比较和借鉴中尽可能澄清误会,不能被误解牵着鼻子走,反而对你形成合理的刑法学知识结构不利
定律5 学会高效阅读刑法文献
明确你的核心阅读目的
主要目的:积累更多的素材,便于从事未来的研究和写作
次要目的:获得知识,增加对世界的认识
制订合理的阅读计划
子主题
阅读的初阶、进阶和高阶阶段*
初阶 选体系性教科书阅读,最好是独著,而非合编
进阶 跳出中国刑法学教科书的限制,阅读国外学者的研究性教科书,并关注实务
高阶 选择感兴趣或意欲深入研究的问题阅读,阅读有论争性文献和专题性研究著作,还要多的阅读刑法学之外的经典文献(哲学、社会学经典著作与刑法学派经典文献)
如何高效地进行阅读
1.阅读与理解结合,读懂作者真意。——推荐做读书笔记。
2.阅读过程中善于提问。
3.慢慢把书读薄。
4.阅读汇总积累知识,把他人的知识吸纳、转变成自己的知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定律6 培养自己的刑法思维
思考的前提:三点共识
刑法与民商法学思考问题方法不相同。
刑法学与犯罪和刑罚有关,但并不意味着它只强调惩罚。
为确保依据刑法的惩罚是妥当的,防止错案,对刑法的解释必须要精巧。
善于结合中国的实务难题做教义学的思考
阶层性思考——提倡用阶层论思考,而非四要件说
规范性思考
立足中国问题进行思考
子主题
子主题
子主题
体系性思考
不宜把理论立场绝对化——任何一种刑法主张,都是站在特定立场,根据观点持有人本人的兴趣逐步形成的,都是一种“相对合理主义”的产物
定律7 把刑法论文写得像样
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提出一个好问题
把文献收集、利用好——尽可能寻找第一手文献,尽量少“转引”
论文正式写作
谋篇布局合理
关注和尊重现有研究
面向实务难题的解决
尽可能追求创新性
遵守写作规范
定律8 不以批评刑法立法为时髦
不要动辄批评立法,尽量少写立法论方面文献——立法不是嘲笑的对象
立法上有两个问题可提出质疑
1.立法上规定了司法上无法证明的结果犯,类似立法规定确有问题
2.对于处罚太严厉或失衡的立法,也可以批评
立法不是象征性的,所有罪名都有一定针对性
定律9 试着走近阶层犯罪论*
认识到阶层性思考属于“本土资源”,而非“外来物种”
四要件说在解决刑法难题存在缺陷
把握定罪逻辑
案件事实—行为可能构成A罪—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责任—A罪
司法实务中如何用好阶层性犯罪论
秉持客观要件优先,按照:客观构成要件—主观构成要件—违法排除事由—责任阻却事由的判断逻辑
采用三阶层
立足关键点——不法与责任
定律10 有意识训练刑罚思维
保持量刑论与犯罪论的贯通——判刑的目的是证实规范有效,论证处罚的正当性
学会区分责任刑和预防刑*
责任刑
考虑违法事实,某一事实成为定罪情节,在量刑时就不能再考虑。
确定罪责事实——行为人犯罪当时情况(如期待可能性等)
预防刑
预防刑的裁量与行为人长期以来的品性、是否有前科、犯罪后的态度以及被害人一方是否谅解等情形有关
刑罚同时受责任和预防必要性的双重制约。
刑罚的严厉性不能超过责任的严重性
如果对被告人没有预防必要性的,可不可刑。
多留心观察实务中的刑罚裁量难题
定律11 在大数据时代不迷失学习方向
大数据的司法运营有一定现实意义
有助于实现社会正义
有助于提升司法效率
使司法活动获得公众理解和认同
正视发展司法人工智能在刑法领域的困难
对犯罪的判断最终一定要做价值判断,而不仅仅是事实判断
开发人工智能系统面临困难——各种因素导致无法保证精确性。
困难1:无法保证精确性。历史数据存在大量可疑判决
困难2:
子主题
技术开发者和法律人的对接永远存在沟壑,无法相互理解。
人工智能的运用于司法改革相背离(正义无法被看见、结果存在偶然、受限于使用者提问以及无法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
在大数据时代需注意什么
避免对计算机“过度”的路径依赖
认识到培养精通法律和法理、具备释法说理能力的司法人员永远是司法机关首要使命
重视可能建构新的裁判规则的罕见案例
仅又司法机关和技术部门合作不够,还需要谋求与法学专家合作。
定律12 使刑法判断不偏离生活经验
一定要留心观察社会
观察社会现实和法律运作的实际情况
通过媒体接触社会,借以了解法律适用状况
生活经验不是情绪化的直觉
明确哪些情况需要考虑生活经验*
对因果关系的判断
对正当防卫的认定
在认识错误方面
期待可能性理论
刑罚论
生活经验与刑法教义学的关系——要准确回应生活经验就必须建构刑法教义学
定律13 不能脱离司法实践学刑法
正视实践中存在的刑法适用的“乱象”
存在实践“倒逼”理论的情形
容忍和接受理论和实践似乎“脱节”的情形
理性对待司法解释。不该在司法解释存在瑕疵时仍然无条件支持,而应是提出质疑
定律14 在刑法学中接纳政策思想
刑事政策影响犯罪论体系的建构——在不法、责任阶层为一些重要理论提供解决方案
子主题
子主题
刑事政策影响构成要件判断——故意应放到构成要件考虑,而非仅认为是责任要素。
以事前的视角区分未遂犯和不能犯
客观归责论能连帮助作用的因果性都不存在的行为排除出公犯成立
能够对中立帮助行为的“出罪”提供支撑
刑事政策与违法性——正当化事由,要求尽可能完整列举出违法阻却事由背后的正当化根据或原则。
子主题
刑事政策补充对责任的理解
罪责
预防必要性
定律15 追求刑法与刑诉法的一体化
没有一个正当的程序,司法不可能有一个正当的结论。
树立刑事诉讼法上的权利保障观念
领会无罪推定原则
坚持做存疑有利于被告的考虑
子主题
充分认识司法制度改革给刑法带来的冲击(举例:人民陪审员制度、认罪认罚制度)
对犯罪论的影响
定罪标准不能降低
坚持阶层犯罪论的应用
哟求刑事实体法教科书及学说理论更为"平易化"
对量刑理论研究的影响——涉及预防刑问题,但推动量刑发展
思考通过刑事程序实现实体法目标的可能性
修改《刑事诉讼法》保障重刑犯人的相关权利,方便取证。
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意见》第14条
在尊重律师的辩护权方面进行实质性改革
向律师送达复核裁定文书方面需要改进,按规定期限送达
发布相当数量的指导性案例,细化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
定律16 必须持之以恒地学习
始终保持对学术的“纯真”——“好学”比“学好”更为重要,终身学习
要有探索、质疑的精神
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学派意识、形成基本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