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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常识之宪法部分总结分享!下图内容包括:宪法、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和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此思维导图对宪法常识进行细致整理,仅供分享学习使用。
编辑于2019-06-03 03:00:27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于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本思维导图罗列了新民主主义的性质、特征、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赶快收藏学起来吧!
公务员考试必看!这份思维导图整理了公共基础考试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重要知识点,内容包括:近代中国社会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基本纲领、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经验。赶紧学习起来吧!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一般认为其为马列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下图梳理了毛泽东思想发展的几个阶段、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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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于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本思维导图罗列了新民主主义的性质、特征、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赶快收藏学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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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一般认为其为马列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下图梳理了毛泽东思想发展的几个阶段、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内涵、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
宪法
一、宪法概述
宪法的概念
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和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本法
内容根本
效力最高
立法依据
不得冲突
根本活动准则
制修严格
宪法特征
根本法
保障公民权利
民主事实,法律化基本形式(人民民主专政)
分类
表现形式(成文)
修改程序(刚性)
制定机关(民定)
具体内容(纲领性)
阶级本质(社会主义类型)
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
主权在民,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基本人权(2004)
国家尊重保障人权
权力制约(监督、民主集中)
法治原则
法治
过程
动态
目标
法制
制度
静态
前提
宪法渊源
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不是我国的宪法渊源)、国际条约
宪法结构
序言
正文
一.总纲 二.权利义务 三.国家机关 四.旗帜、国歌、国徽、首都(旗歌徽都)
附则(我国宪法无附则)
法律效力同正文一样
宪法历史
一个宪法性文件,四部宪法
共同纲领
1949年一届政协
1954
第一届人大
1975
1978
1982
现行宪法
1988、1993、1999、2004、2018第五次修正案
二、国家基本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内涵
国体
工人阶级是领导力量(知识分子属于工人阶级-周恩来)
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主要特色
多党合作制度
政治领导
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爱国统一战线
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组织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职能: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
国家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
政体=根本政治制度=政治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常对本级人大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
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我国)
一个宪法、一个国籍、一个司法
普通地方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制度
复合制
联邦(美国)
邦联(欧盟)
调整国家的整体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
全民、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中国有和集体成分
国家政策
国有经济主导力量
保障,巩固和发展
集体经济
鼓励、指导和帮助
矿藏、水流、城市土地专属国家
宅基地、自留山,集体所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原则国家所有,法律规定的集体所有
非公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政策:鼓励支持引导,监督管理
选举制度
普遍性原则
中国公民、年满18、未剥夺政治权利
精神病人有权,暂不行使
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无期、死刑
平等原则
无特权
实质上的平等
同票同权2010
各地、各民族、各方面有适当数量代表
直接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县乡镇以下直接选举
市省全国间接
秘密投票原则
无记名原则
直接选举双半数
双半数:全体选民过半到场,选举有效;到场选民过半同意,候选人当选
间接选举全代表过半数
同意、不同意、弃权、另选他人
特别行政区制度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人大
决定设立和制度
制定修改基本法专属权
人常
基本法解释权
特区立法备案审查权
进入紧急状态决定权
国务院
外交
防务
任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少数民族聚居区
自治地方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没有自治乡)
自治机关
人大、人民政府(人常,法,检不是自治机关)
自治区主席,州长,县长自治民族公民担任
人常主任、副主任有一个自治民族公民
自治权
立法自治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人大)
变通知行
行政自治
组织公安部队(国务院批准);少数民族干部优先任用权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居委会
5-9人
村委会
3-7人
指导关系
任期五年,可连任
主任、副主任、委员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平等权
不受任何不合理差别对待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没有罢工)
监督权
批评建议权(一切行为)
控告、检举、申诉权(违法失职)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权(人身自由权)
生命权
人身自由
公民身体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人格尊严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住宅权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公安、国安、检察院,以刑事、国家安全为由可以获取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财产权
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征收征用给予补偿
劳动权
权利、义务
休息权
劳动者
受教育权
权利、义务
获得物质帮助权
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
文化权利和自由
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
特定人权利
保护妇女权利
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保护烈军属的权益
基本义务
服兵役
纳税
等等
五、第五次宪法修正案
1 确立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4 监察委员会相关规定
3 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4 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宪法宣誓
5 改革入宪
6 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7 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2 贯彻发展理念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9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
10 增加肠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11 设区市人大人常,地方性法规
12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13 删除主席副主席不超两届连任
8 充实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根本组织原则(列宁)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责任制原则
集体负责制
人大、人常、法院、检察院、监察机关
个人负责制
行政机关、中央军委
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精简和效率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立法、最高权力机关
省市地方和军队(地域制+职业制)
任期5年,可连任
每年三月初举行一次
职权
法律权
修改、监督宪法
制定修改其他基本法律
人事权
选举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主席提名,决定总理;总理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长、各委员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选举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军委其他成员
选举最高院、最高检、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重大事项权
审查批准经济和发展计划执行报告
审查批准预算
改变或撤销人常不适当决定
批准省级建置
决定战争与和平
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言论免责权
人身受特别保护权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刑事豁免权
现行犯,要报告
出席、参加
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参加选举和表决
信息、物质各项表决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人大常设机关,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不得担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
5年任期,委员长、副委员长任职不超两届
职权
解释监督宪法
决定全国和个别省进入紧急状态
对人大法律补充修改,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解释法律
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国家监察委员会工作
撤销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级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闭会期间,根据总理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
制定修改除人大制定以外的法律
根据最高院院长提名,最高检检察长,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名,任免其他。批准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
决定特赦
决定战争状态宣布
决定全国总动员和局部动员
闭会期间,根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军委其它人员
国家元首
国家机构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45周岁中国公民
任期5年
职权(礼节性)
授予、发布、宣布
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国务院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常务会议(每周):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全体会议(两个月):全体参加
总理负责制
职权
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提出议案
各类行政事务,新增生态文明建设
科教文卫体计划生育
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改变或撤销各部,地方各级的不适当
批准省级区域划分,市县级建置和区域划分(乡级建置和划分找省政府)
决定省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中央军事委员会
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主席、副主席、委员
主席负责制
5年任期
对人大人常负责,不报告
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上下级领导关系,对人大人常负责,双重领导
5年任期,主任连任不超两届
独立行使监察权,应当与其他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人民法院
审判机关
四级:最高,高院,中院,基层人民法院
上下级监督关系
任期5年与人大任期相同,最高院院长连任不超两届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
四级:最高,省市县
上下级领导关系,对本级人大人常负责,双重领导
职权:立案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刑事)、监察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
任期5年与人大任期相同,最高检检察长连任不超两届
三席、三高、三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