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金融资产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金融资产方面思维导图笔记总结。
编辑于2021-03-25 11:04:20金融资产
金融工具的分类
1. 金融资产
1.1. 根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
1.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1.1.1. 条件
1.1.1.1.1. 以收取合同现流量为目标
1.1.1.1.2. 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1.1.1.2. 会计科目
1.1.1.2.1. 银行存款、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
1.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1.2.1. 条件
1.1.2.1.1. 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今日资产为目标
1.1.2.1.2. 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1.1.2.2. 会计科目
1.1.2.2.1. 其他债权投资
1.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3.1. 条件
1.1.3.1.1. 除了1和2以外的金融资产
1.1.3.1.2. 会计科目
1.1.3.1.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 业务模式
1.2.1. 注意
1.2.1.1. 企业应当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必按照单个金融资产逐项确定业务模式
1.2.1.2. 一个企业可能会采用多个业务模式管理其金融资产
1.2.1.3. 企业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2.1.4. 企业的业务模式并非企业自愿指定,而是一种客观事实,通常可以从企业为实现其目标而开展的特定活动中得以反映
1.2.1.5. 企业不得已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2.2. 分类
1.2.2.1.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业务模式一)
1.2.2.1.1. 企业旨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1.2.2.1.1.1. 例:赊销商品
1.2.2.2.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业务模式二)
1.2.2.2.1. 企业的关键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都是不可缺的(保证收益最大化)
1.2.2.2.1.1. 例:持有银行资产组合
1.2.2.3. 其他业务模式(业务模式三)
1.2.2.3.1. 既不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为了出售,该金融资产应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3.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1.3.1. 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
1.3.1.1. 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
1.3.1.1.1. 即相关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1.3.2. 利息广义概念
1.3.2.1. 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1.4. 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1.4.1. 权益工具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 评估一般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因此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如股票、基金、可转债等
1.4.2. 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并按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1.4.3.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1.4.3.1.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
1.4.3.2. 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1.4.3.3. 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
不符合这些条件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才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5. 不同类别金融资产的充分类
1.5.1. 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5.2. 下列情形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
1.5.2.1. 企业持有特定金融资产的意图改变
1.5.2.2. 金融资产特定市场暂时性消失从而暂时影响金融资产出售
1.5.2.3. 金融资产在企业具有不同业务模式的各部门之间转移
1.5.3.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没有发生变更,而金融资产的条款发生变更但未导致终止确认的,不允许重分类。
1.5.4. 如果金融资产条款发生变更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不涉及重分类问题,企业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变更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2.1. 分类
2.1.1. 除下列各项外,企业应当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1.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1.1.2.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2.1.1.3. 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情形1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2.1.1.4.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2. 企业对金融负债的分类,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 权益工具
4. 公允价值的确定
4.1. 概念
4.1.1. 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4.2. 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4.2.1. 第一层次输入值时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4.2.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对于有合同期限等具体期限的金融资产,第二层次输入值应当在几乎整个期限内是可观察的。
4.2.2.1. 活跃市场中类似金融资产的报价
4.2.2.2. 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金融资产的报价
4.2.2.3. 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
4.2.2.4. 市场 验证输入值等。市场验证输入值是指通过相关性分析或其他手段获得的主要来源于可观察市场数据或者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输入值
4.2.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主要包括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核算
1. 概述
1.1.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1.1. 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1.1.2.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 会计处理
2.1. 债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2.1.1. 债权投资需要设置的明细科目包括
2.1.1.1. “成本”明细科目一般登记债券的面值
2.1.1.2. “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一般登记债券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
2.1.1.3. “应计利息”明细科目登记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每期计提的利息
2.1.2. 企业取得债权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债权投资所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债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2.1.3. 企业取得债权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债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2.1.4. 债权投资的入账成本=购买价款-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交易费用
2.1.5.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实际付款中包含的利息)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借方)
2.2. 债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2.2.1. 债权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2.2.2.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贷方) 贷:投资收益(期初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2.2.3.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2.2.3.1. 实际利率,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
2.2.3.2. 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2.2.3.2.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2.3.2.2.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2.2.3.2.3. 扣除累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2.3. 债权投资到期及出售的会计处理
2.3.1. 到期时: 借:银行存款 贷:债权投资-成本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累计计提的利息)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应收取得最后一期利息)
2.3.2. 未到期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或借方)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累计计提的利息) 投资收益(或借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核算
1. 概述
1.1. 其他债权投资概述
1.1.1. ①在没有特殊安排的情况下,普通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一般情况下可能符合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的要求(业务模式一)②如果企业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债券为目标(业务模式二),则该债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1.2. 应设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核算
1.1.2.1. “成本”明细科目一般登记债券的面值
1.1.2.2. “利息调整”登记债券面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1.1.2.3. “应计利息”登记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每期计提的利息
1.1.2.4. “公允价值变动”登记期末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差额
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概述
1.2.1. 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企业投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非上市公司期权的,都可能属于这种情形。
1.2.2. 应设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1.2.2.1. “成本”登记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1.2.2.2. “公允价值变动”登记期末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差额
2. “其他债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2.1. 初始成本的确定
2.1.1. 其他债权投资的入账金额=购买价款-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交易费用
2.1.2.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实际付款中包含的利息)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或借方)
2.2. 期末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2.2.1. 计提利息时
2.2.1.1.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或贷方) 贷:投资收益(期初账面余额×实际利率)
2.2.2.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正常变动
2.2.2.1. ①期末公允价值上升时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2.2.2. ②期末公允价值下降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2.3. 其他债权投资发生信用减值
2.2.3.1. 借:信用减值准备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2.3. 出售其他债权投资
2.3.1.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2.3.1.1.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权益投资 差额:投资收益 同时: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借方) 贷或借:投资收益
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3.1. 初始成本的确定
3.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购买价款-购买价款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交易费用
3.1.2.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3.2. 除了获得的股利(明确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3.2.1.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3.2.2. 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2.3. 企业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3.2.3.1. 企业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3.2.3.2. 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2.3.3. 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3.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3.3.1. 期末公允价值上升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3.2. 期末公允价值下降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4. 出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1. 应将其处置价款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同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与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4.1.1.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差额: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或相反会计分录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核算
1. 概述
1.1. 不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
1.2. 企业持有的普通股股票的合同现金流量是收取被投资企业未来股利分配以及其清算时获得剩余收益的权利。由于股利及获得剩余收益的权利均不符合本金和利息的定义,因此企业持有普通股股票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3.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有三种情况
1.3.1. 属于权益工具投资,但企业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1.3.2. 属于债务工具投资,但无法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的金融资产
1.3.3. 属于债务工具投资,可以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的金融资产,但企业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会计处理
2.1. 初始计量
2.1.1. 入账成本=购买价款-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2.1.2. 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够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进行处理
2.1.3. 实际支付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
2.1.3.1. 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为发行金融工具发生的差旅费,不属于交易费用。
2.1.4.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支付的总价款)
2.2. 期末计量
2.2.1. 期末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2.2.1.1.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2. 期末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时
2.2.2.1.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3. 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息
2.3.1. 宣告或到期时
2.3.1.1.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i
2.3.2. 实际收到时
2.3.2.1. 借:银行存款等 待: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2.4. 处置
2.4.1. 借:银行存款(价款扣除手续费)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或借方)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①到③
原则:按照该金融资产在充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 差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①到②
原则: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借: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 贷:债权投资 差额:其他综合收益 同时: 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②到①
原则: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
借:债权投资(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 贷:其他债权投资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债权投资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②到③
原则: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 贷:其他债权投资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③到①
原则:以其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账面余额
借:债权投资(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重分类日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③到②
原则:以其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账面余额
借: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重分类日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中不仅反映折溢价,还包括佣金、手续费等
业务模式一
未来的现金流量折成现在的价格的折现率
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应当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即此公允价值的调整不影响每期计算的投资收益
不属于改变业务模式
注意:此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应与计提完利息后的账面余额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