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湘江新区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平台规划20231021(1)思维导图
关于湘江新区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平台规划20231021(1)思维导图,包含政策支持、核心注意事项、造价分配参考等。
编辑于2023-11-06 16:04:02湘江新区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平台
名词释义
保租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地建设。可由企业自行建设、可由政府建设,面向社会公众出租,租金要求比周边低10%以上,由企业或政府下属平台公司运营。
公租房(定向配租)
一般用于解决园区企业员工住房问题,需要以企业的名义申请,可由政府建设,政府建设的房源面向注册地在管辖区域的企业员工开放;可由企业建设,给企业内部员工开放,如果市里对新区有考核要求,而新区房源不足时,会要求企业对外开放房源。由企业、新区平台公司运营。租金要求不超过周边市场租金的70%。
公租房(廉租房)
由政府建设,分配给低收入人群。需要低收入人群申请,通过申请后才可入住。由长房集团负责运营。租金1-6元/平米。根据低收入人群的月收入判定租金等级(3140以下-月租1元/平米,3140-3850以下,月租6元/平米
保障房(出售)
新政策,暂未定义具体名词,可用于销售,需要纳入本次范畴,先做基础铺垫,不做太深
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又称安置房,用于拆迁安置,由政府建设,委托下属平台公司进行安置服务,不在本次系统建设范围
政策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国办法【2021】22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 湘建保【2022】2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长政办【2021】75号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2021-2025)》的通知 长住建发【2021】120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公租房建设管理和准入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2】2号
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 湘建保函【2022】2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9】59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意见 长政办发【2021】39号
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 长住建发【2020】111号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交易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长住建发【2021】2号
核心注意事项
1、先做投入规划,再写细分内容
2、门户的设计,一定要设计多账号的关联功能,实际操作过程中会涉及到1个经办人处理3个人审批事务的情况,要避免多账号重复切换登录
3、平台价值的体现可突出安全问题解决(人员溯源)、提高智慧化租住体验、数据价值、补贴和资格审查、促进新区经济发展、促进租住产业上下游发展等,可从实现的能力里提取。弱化对平台企业的价值。
4、从业人员的含义,是否有必要性?
5、项目监管中要体现补贴资金、租金监管
6、摇号系统不做
7、综合门户抽取一个工作台,体现待办、已办等,可跳转到对应系统中的对应功能中
8、生态准入标准需要更清晰划分,包括企业准入标准、产品准入标准
9、刚需的功能一定要做好,不做大而浅
10、信用体系不做深,仅满足监管评价
11、公积金的内容可以重点提,但是要再核实可行性
12、全平台的项目、房源都应该有唯一ID
13、公租房申请资料的提交不在小程序端进行,根据调研结果,资料多、样式复杂,不适合小程序提交
14、新政策用于销售的保障房,在各端项目相关位置预留相关标签,先不涉及业务
15、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融入到每个端
16、平台不能增加各业务环节日常工作量
造价分配参考
总造价670万元
决策分析(IOC)
100万
综合门户
90万
监管子系统
80万
报表子系统
35万
生态子系统
25万
保租房子系统
80万
运营管理平台
70万
物联网平台
40万
数据中台
70万
政务终端子系统
20万
试点设备采购
60万
架构设计
各系统关系
核心流程
公租房(廉租)
1、申请人提交资料到社区或街道,办事人员会详细询问情况,并初步检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进行补充,如果符合要求,进入下一步
2、申请人自行或由社区人员带领到街道录入基本信息到长沙市住房保障网上审批系统,除户籍证明、住房状况证明、未承租直管公房证明等基础信息外,还需要录入影像和指纹
3、市公安局。在审批系统中核查申请人呢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
4、市国土局。在审批系统中核查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
5、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核查申请人家庭直管公房租住情况;
6、市民政局。核查申请住人家庭收入状况。
7、街道初审。要求申请人到社区开具低收入证明,社区工作人员手动向社会救助服务系统录入申请人信息,等待6个工作日左右,得到审核结果,并开具证明。申请人拿着证明再到街道,街道录入到长沙市住房保障网上审批系统中,并对资料再次审核提交。在街道公示栏及系统中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街道办事人员到系统中更新公示状态。并将纸质档资料提交到新区住保中心登记管理科。并在新区一网通办系统手动录入申请人相关信息
8、中心复审。中心登记审批科在长沙市住房保障网上审批系统中复审(复审涉及经办人、科室长),复核完成后。隔天切换内网,进入长沙市房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格审批(网上审批系统和长沙市房产综合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已打通,审批涉及多个U盾及账号切换,多重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出具资格单,和街道提交的资料一起交到中心项目管理科办理配租手续。
9、配租。中心项目管理科将信息手动录入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房管理子系统,邀请申请人来中心项目管理科现场进行摇号选房,现场签约。完成后,将合同、申请资料等存档。如果房源不足,则发放住房补贴。
10、监管数据提交。中心定期将审批完成的信息录入省级公租房管理系统。
11、后续服务。后续租户服务由长房集团负责。
公租房(定向配租)
1、由需要申请房源的企业在公租房管理平台(可由企业自建)提交申请。
2、审核人员对信息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在系统进行公示
4、公示完成后,申请人将资料提交到运营企业公租房业务办理窗口
5、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带申请人查看房源,如果满意,则签订合同并办理入住;如果不满意,则继续排队等候。新开盘的楼盘如果申请的企业过多,需要进行摇号分配。
保障房
1、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受理。 新建项目应提交申请表、用地手续(委托实施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合同)、项目建设方案(附相关图纸)、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 改建项目应提交申请表、房屋权属证明(委托实施的需提交改建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合同)、房屋安全检测报告、改建方案(附相关图纸)、运营方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 住宅改造装修项目应提交申请表、房屋权属证明(委托实施的需提交改造装修授权委托书或委托合同)、改造装修方案、运营方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
2、项目联合审查。项目联合审查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具体承办。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及时受理项目申请,并组织召开项目联合审查会进行项目认定。项目认定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召开项目联合审查会。对审查通过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已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直接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3、项目报建与实施。对已出具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部门应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受理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规划、工程、施工等相关手续。 对于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含低效和闲置工业用地)和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受理并依法依规办理变更土地用途以及调整相关技术指标等相关手续。 对于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受理并依法依规出具同意改变用途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同意改变用途的意见受理并办理建设手续。住宅可直接办理改造装修手续。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各项手续齐全后,方可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水、电、气、路、通讯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4、项目备案。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将已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以区县(市)人民政府名义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报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报长沙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纳入长沙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计划,并由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信息备案文件。
5、项目监管。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质量、安全部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进行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
6、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内容验收。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前期参与联合审查的部门)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相关内容验收,各部门按职责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形成结论性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投入运营使用。
7、运营管理 (1)纳管备案。项目验收后,申请单位应在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办理企业备案、项目备案、房源备案。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及时在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2)运营主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其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接受所在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监督。保障性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应当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常使用。 (3)准入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方案由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确定,并接受所在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的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向项目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申请。承租人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不设收入线,原则上应在项目所在辖区的城区或园区无自有住房(由个人诚信申报);承租人在项目所在辖区的城区或园区持有自有住房后应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 (4)运营期限。新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持续运营期限不少于10年(商住经营性用地配建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持续运营期限按照履约协议书约定的持有运营期限执行);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持续运营期限不少于8年。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持续运营期限按照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有关规定执行。 新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持续运营期限从项目投入运营并在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起开始计算。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持续运营期满,经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并同意后,可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5)运营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在运营期内不得转租转借和改变租住用途,不得用于酒店、宾馆、旅馆及民宿等特种行业,运营期内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运营期内涉及整体转让的,转让后使用性质、土地用途和土地取得方式不变,转让后应向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保障房出售
因业务和政策不明确,先在监管端纳入相关模块
应用功能框架
决策分析(IOC)
菜单栏
logo
菜单
日期
空气质量、温湿度
总览
地图引擎
渲染及交互
项目POI点位,可实现项目-》房源-》关联信息逐层查看
关键指标展示(可下钻到列表)
保租房
项目个数、总建筑面积、总套数、已开工建设套数、已基本建成套数、已投入使用套数、年度计划投资、实际完成投资
公租房
廉租房:项目个数、总套数、已交付使用套数、已分配套数、未分配套数、实物配租人数、租赁补贴人数、申请人数、取消人数、租赁补贴总金额
公租房(定向配租):项目个数、总套数、已分配套数、未分配套数、申请人数、配租人数、退房人数
项目列表(名称、地址、房源套数)
公租房(廉租)
公租房(定向)
保租房(租赁)
保障房(出售)
业务办理
关键指标(可下钻到列表)
公租房:总办件量、已办结、未办结、申请量、初审量、复审量、完结率、好评率
保租房:总办件量、已办结、未办结、申请量、审批量、完结率、好评率
态势
业务完结率态势
业务量态势
业务办结态势
业务好评率态势
光荣榜
业务办理人员光荣榜
监管动态
关键指标(可下钻到列表)
项目总量、房源总量、企业总量、合同总量、租户总量、违规告警总量、补贴资金总量
态势
违规告警态势
房源分配态势
补贴人数态势
租户增长态势
合同增长态势
项目增长态势
房源增长态势
信用体系
关键指标(可下钻)
企业总量、租户总量、供应商总量、产品总量
榜单
企业信用榜、租户信用榜、供应商信用榜
违规名单
企业违规名单、租户违规名单、供应商违规名单
生态建设
关键指标(可下钻到列表)
供应商总量、供应商各类别总量、产品总量
态势
供应商增长态势
产品增长态势
榜单
优质供应商榜单
综合门户
PC
单点登录
工作台
我的待办、我的已办、我的发起、消息通知。可跳转到对应系统的功能中
各系统入口
资讯
组织管理
组织架构
角色管理
岗位管理
用户管理
系统运维
业务日志
APP(考虑到移动端不好跳转到原来利旧的系统,APP功能不做太深入,仅用于接收利旧系统业务办理提醒-利旧系统的业务办理点击后提示在PC端办理,新建系统的审批可以在APP办理)
单点登录
APP外部手机桌面角标
消息通知
我的待办
我的已办
我的发起
监管子系统
单点登录
首页
提炼监管主体统计数据及违规统计数据
项目监管
统计数
条件查询
列表(有直观的违规提示)
详情
关联信息查看
违规信息查看
违规提醒(短信通知负责人)
房源监管
列表(有直观的违规提示)
条件查询
详情
统计数
关联信息查看
违规信息查看
违规提醒(短信通知所属项目负责人)
企业监管
列表(有直观的违规提示)
条件查询
详情
统计数
关联信息查看
违规信息查看
数据上报记录
违规提醒(短信通知联系人)
补贴监管
列表
条件查询
补贴资金溯源
合同监管
列表(有直观的违规提示)
条件查询
详情
统计数
关联信息查看
违规信息查看
违规提醒(短信通知所属项目负责人)
租户监管
租户管理
列表
条件查询
统计数
租户画像
违规信息查看
公积金划扣(需要再落实可行性)
违规提醒(短信通知租户)
加入黑名单(对于公租房,黑名单人员可作为中心审批依据;对于保租房,租户无法在平台办理业务)
黑名单管理
查看黑名单信息,支持移出黑名单
生态监管
供应商管理
列表
条件查询
详情
统计数
评价信息查看
关联产品查看
违规提醒(可选择短信通知供应商、平台消息通知供应商)
加入黑名单(加入黑名单供应商无法在生态平台显示)
需求管理
列表
条件查询
详情
删除(监管者有权删除需求,比如发现发布信息不当)
用户管理
列表
条件查询
禁用/启用(被禁用的用户无法在生态平台登录)
违规提醒(可选择短信通知用户、平台消息通知用户)
供应商加入审批
列表
条件查询
详情
审批
产品发布审批
列表
条件查询
详情
审批
黑名单管理
查看黑名单信息,支持移出黑名单
信息发布(可选择发布终端)
政策资讯
通知公告
系统管理
设置供应商注册、用户注册、产品发布、需求发布是否需要审批等
信用规则
信用评价规则
监管规则
各监管主体的告警规则配置(包含平台企业各类监管数据上报规则)
项目
1、项目使用的合同模板不符合要求 2、项目租金价格不符合要求 3、项目中存在租户欠缴 4、项目中存在房源用途不符 5、发放的补贴金额不符合规定 6、关联企业存在经营风险 7、项目数据未按要求上报
房源
1、房源合同模板不符合要求 2、关联租户存在欠缴 3、关联企业存在经营风险 4、房源数据未按要求上报 5、房源租金不符合要求
企业
1、企业经营存在风险 2、企业合同模板不符合要求 3、企业管理的租户存在欠缴 4、未按要求进行监管数据上报 5、信用分过低
合同监管
1、成交金额不符合租金要求 2、合同模板不符合要求
租户
1、存在欠缴 2、租户属于黑名单人员 3、信用分过低
补贴资金
1、资金用途、金额不符合要求
供应商
1、信用分过低
审批流
注意和门户的组织、用户信息保持同步
其他配置
物联网平台
沿用我们现有物联网平台功能
单点登录
数据中台
单点登录
在麓谷二期数据中台基础上优化
工作报表子系统(替代各岗位向上汇报过程中的人工整理)
单点登录
列表
分社区、街道、住保中心展示所有需要制作的报表
报表生成
根据设置的时间(月、年、周)生成不同的报表数据及直观的报表预览效果,报表生成后可手动修改单元格内容并保存,保存要求填写名称
我的报表
显示所有保存的报表记录,支持预览、编辑、下载
生态子系统(面向公众开放)
产品信息
供应商信息
需求信息
登录
供应商登录/注册
普通用户登录/注册
供应商登录后功能
产品发布
发布记录
消息通知
用户登录后功能
需求发布
发布记录查看
消息通知
保租房子系统
企业端
申请资料下载(游客)
政策资讯(游客)
信息公示(游客,按政策要求公示审批通过的项目)
企业注册/登录
项目申请(资料要求提供pdf扫描件,方便中心线上查阅,资料符合要求后将原件交住保中心)
条件查询
列表
发起申请
查看提醒(有新提醒显示角标)
跟进
查看当前进度、补充进度资料、查看资料补充记录
建设进度更新
编辑
删除
纳管备案
企业备案
发起备案
预览
提交
通过接口向监管服务平台提交备案信息
备案记录
项目备案
发起备案
预览
提交
通过接口向监管服务平台提交备案信息
备案记录
房源备案
发起备案
预览
提交
通过接口向监管服务平台提交备案信息
备案记录
合同备案
发起备案
预览
提交
通过接口向监管服务平台提交备案信息
备案记录
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入口(如无法打通接口,提供手动备案途径)
用于项目验收后,申请企业办理企业备案、项目备案、房源备案、合同备案。
管理端
单点登录
工作台
关键指标
待办
申请管理
统计数
条件查询
列表
详情
支持资料附件下载
支持附加pdf预览
发起提醒(提醒申请人资料不对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在企业端接收到消息)
通过(通过审批后,表示初步资料已符合要求,可以提交纸质资料到住保中心-企业可收到短信提醒和平台消息提醒,项目进入联合审查阶段,)
项目管理
统计数
条件查询
列表
申请资料通过的项目会进入项目管理中
进度更新
按照保租房流程,部分业务需要线下办理,需要手动更新进度,每一个进度流转都需要通知企业
建设进度查看(限报建实施阶段)
房源管理
从下属平台公司运营系统采集
合同管理
从下属平台公司运营系统采集
统计分析
报表
报表导出
认定书管理
认定书生成
条件查询
项目列表
导出
预览认定书
生成认定书
查看历史记录
认定书变更
条件查询
认定书列表
导出
重新生成
系统管理
参数配置等
运营管理平台
企业端(用于企业为员工申请定向配租公租房,仅限公租房)
政策公告(游客)
信息公示(公示资格审批通过人员,面向游客)
企业注册/登录
首页
展示申请教程入口及统计信息
业务办理指南
相关业务办理说明
企业信息管理
维护企业信息
通知书管理
管理业务办理通知书
租金/押金管理
查看租金、押金变动记录
合同管理
查看签署的合同信息
管理端(基于原租赁系统功能改造)
PC
首页
在原租赁系统内容基础上增加公租房内容,包括已入住人数、企业审批通过数、入住申请人数
工作台
在原租赁系统基础上增加资格审核、资格公示、发放确认通知书业务办理
业务办理指南
用于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参考
通知书管理
仅限公租房
房源摇号
在新盘开盘,房源不足的情况下使用,仅限公租房
政策公告
维护政策公告,可发布
营销管理
卡券
折扣
房源信息发布(打通58等信息平台)
原租赁系统功能
调整原来架构,不再分为总部端、门店端,根据用户角色展示不同内容
APP
同PC端增加公租房对应内容,其他功能沿用租赁系统功能
小程序
增加资讯栏,分类展示公租房、保租房等资讯信息
我的房源、合同、租金加纳等增加定向配租公租房接入
增加对合同进行评价打分
其他功能沿用租赁小程序功能
政务终端子系统
公示
办件查询
资料打印
党建宣传
建设方案框架
建设背景
建设目标
平台价值
软件系统建设方案
总体设计方案
总体架构图
项目定位
项目边界图
功能架构图
业务流程图
技术选型
安全设计
应用系统设计方案
决策分析(IOC)
综合门户
监管子系统
报表子系统
生态子系统
保租房子系统
运营管理平台
物联网平台
数据中台
政务终端子系统
数据库建设方案
硬件系统建设方案
运维方案
实施计划
投资预算
风险点
1、单点登录
2、各利旧系统间数据打通
3、公积金系统打通
4、重复建设问题,对外报价如何分配
5、房源编码获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