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考试三控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三控质量控制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精讲知识点
编辑于2020-03-31 21:38:3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2020年3月29日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图纸会审
1. 参加单位
组织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并主持; 参加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会议纪要:由施工单位整理,与会各方会签,整理成会审问题清单由建设单位在设计交底前提交设计单位; 组织时间:设计交底前,工程开工前。
2. 目的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是项目监理机构实施事前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目的:一是通过熟悉工程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设计特点、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二是发现图纸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监理人员应重点熟悉:设计的主导思想与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等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对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对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要求,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以及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3. 审查的内容
图纸会审的内容一般包括: (1)审查设计图纸是否满足项目立项的功能、技术可靠、安全、经济适用的需求; (2)图纸是否已经审查机构签字、盖章; (3)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设计深度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4)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5)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6)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7)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图与结构图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制图标准,预留、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
(8)工程材料来源有无保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9)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10)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
设计交底
1. 交底目的
设计单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后,按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的说明。帮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正确贯彻设计意图,加深对设计文件特点、难点、疑点的理解,掌握关键工程部位的质量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
2. 参加单位
组织:建设单位组织并主持; 参加:设计、施工、监理; 时间:图纸会审后,开工前; 纪要:设计单位整理,与会单位会签。
3. 会议程序
先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后转入图纸会审问题解释,设计单位对图纸会审问题清单予以解答。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研究协商,确定图纸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
4. 交底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件总体介绍,设计的意图说明,特殊的工艺要求,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等各专业在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说明,以及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对设计图纸疑问的解释等。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 审查的基本内容与程序要求
审查的基本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审查的程序要求
应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审批人是否符合有关权限规定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提交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内部审批程序是否完善、签章是否齐全,重点核对审批人是否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表4-2的要求填写。
2. 审查质量控制要点
(1)受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必须是在施工单位编审手续齐全(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章)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按合同约定时间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发回施工单位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施工合同约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的特点、难点及施工条件,具有可操作性,质量措施切实能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先进、适用、成熟。
(3)项目监理机构宜将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情况,特别是要求发回修改的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应将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报送建设单位。涉及增加工程措施费的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4)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实施,不得擅自任意改动。若需进行实质性的调整、补充或变动,应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如果施工单位擅自改动,监理机构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按程序报审。
施工方案审查
审查的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以及其他工程基础资料,工程场地周边环境(含管线)资料等。
内容性审查
应重点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现场施工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是否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是否配备了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是否建立了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等;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符合现行的规范、标准等,特别是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程序性审查
应重点审查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审批人是否符合有关权限规定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提交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内部审批程序是否完善、签章是否齐全,重点核对审批人是否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表4-2的要求填写。
现场施工准备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检查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 (2)现场质量责任制;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5)图纸会审记录 (6)地质勘察资料 (7)施工技术标准;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1)计量设备配备;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等。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基本要求
审查时间:工程开工前; 审查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
审查基本内容
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②全生产许可文件; ③类似工程业绩; ④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内,对工单位所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需与建设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核实施工单位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材料时,应查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意拟承担分包工程内容与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是否相符、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工程名称、工程质量验收等证明文件;审查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时,应注意施工单位的发包性质,禁止转包、肢解分包、层层分包等违法行为
总监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对报审资料进行审核,在报表上签署书面意见前需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如分包单位的资质材料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或重新报审,或另选择分包单位再报审。
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
谁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测量依据、测量人员资格和测量成果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检查、复核内容
①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从事工程测量的技术人员应取得合法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用于测量的仪器和设备也应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
②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相应测量标准的要求对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核。例如,场区控制网点位,应选择在通视良好、便于施测、利于长期保存的地点,并埋设相应的标石,必要时还应增加强制对中装置。标石埋设深度,应根据冻土深度和场地设计标高确定。施工中,当少数高程控制点标石不能保存时,应将其引测至稳固的建(构)筑物上,引测精度不应低于原高程点的精度等级。
施工试验室的检查
分类
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实验室
1. 自有试验室
2. 委托试验室
检查
谁检查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
检查内容
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实验范围。
为工程提供服务的实验室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试验范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和试验范围必须满足工程需要
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试验设备应由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检定证明
3. 实验室管理制度。
试验室还应具有相关管理制度,以保证试验、检测过程和结果的规范性、准确性、有效性、可靠性及可追溯性,试验室管理制度应包括试验人员工作记录、人员考核及培训制度、资料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试验检测报告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外委试验管理制度、对比试验以及能力考核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搅拌站)试验管理制度、检查评比制度、工作会议制度以及报表制度等
4. 实验人员资格证书
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应按规定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审查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试验室报审表(表4-5)及有关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试验室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后对施工试验室进行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上制度逐一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另外
施工单位还有一些用于现场进行计量设备,包括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查、检定,确保计量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表4-6)后,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对于工程设备应同时附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有关图纸、配件清单及技术资料等。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
2.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的要点
2.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的要点 (1)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在材料进场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核查厂家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及性能检测报告,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对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对于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采购订货,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某些材料,诸如瓷砖等装饰材料,要求订货时最好一次性备足货源,以免由于分批而出现色泽不一的质量问题。 (2)在现场配制的材料,施工单位应进行级配设计与配合比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对于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单位有关人员按合同约定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联合检查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建设单位主持。 (4)对于工程采用新设备、新材料,还应核查相关部门鉴定证书或工程应用的证明材料、实地考察报告或专题论证材料。 (5)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其尺寸、规格、型号、产品标志、包装等外观质量,并判定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合同等要求。 (6)工程设备验收前,设备安装单位应提交设备验收方案,包括验收方法、质量标准、验收的依据,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 (7)对进场的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会同设备安装单位、供货单位等的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验,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规范等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检查设备图纸、说明书、配件是否齐全。 (8)由建设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开箱检查,并由三方在开箱检查记录上签字。 (9)质量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到其使用或安装时通常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时间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存放、保管及使用期限实行监控。
工程开工条件审查与开工令的签发
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开工令。
开工条件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工期
工期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程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并对开工应具备的条件进行逐项审查,全部符合要求时签署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得到批准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施工单位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巡视
巡视的内容
巡视是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是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建设监理的方式之一。 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应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只有经过复试检测合格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才能够用于工程。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应对其是否到位及履职情况做好检查和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应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行检查。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对于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焊接切割操作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巡视检查要点
1. 检查原材料
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和堆放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其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已见证取样,并检测合格;是否已按程序报验并允许使用;有无使用不合格材料,有无使用质量合格证明资料欠缺的材料
2. 检查施工人员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位,能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落实;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证是否相符,是否进行了技术交底并有记录; (3)现场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 检查基坑土方开挖工程
1)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开挖条件是否具备; 2)土方开挖顺序、方法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 3)挖土是否分层、分区进行,分层高度和开挖面放坡坡度是否符合要求,垫层混凝土的浇筑是否及时; 4)基坑坑边和支撑上的堆载是否在允许范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挖土机械有无碰撞或损伤基坑围护和支撑结构、工程桩、降压(疏干)井等现象; 6)是否限时开挖,尽快形成围护支撑,尽量缩短围护结构无支撑暴露时间;7)每道支撑底面粘附的土块、垫层、竹爸等是否及时清理;每道支撑上的安全通道和临边防护的搭设是否及时、符合要求; 8)挖土机械工作是否有专人指挥,有无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4. 检查砌体工程
1)基层清理是否干净,是否按要求用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进行了找平; 2)是否有“碎砖”集中使用和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块材使用现象; 3)是否按要求使用皮数杆,墙体拉结筋型式、规格、尺寸、位置是否正确,砂浆饱满度是否合格,灰缝厚度是否超标,有无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4)墙上的架眼、工程需要的预留、预埋等有无遗漏等
5. 检查钢筋工程
1)钢筋有无锈蚀、被隔离剂和淤泥等污染现象; 2)垫块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强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用木块、大理石板代替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垫块的现象; 3)钢筋搭接长度、位置、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区段箍筋是否按要求加密;对于梁柱或梁梁交叉部位的“核心区”有无主筋被截断、箍筋漏放等现象。
6. 检查模板工程
1)模板安装和拆除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支模前隐蔽内容是否已经验收合格; 2)模板表面是否清理干净、有无变形损坏,是否已涂刷隔离剂,模板拼缝是否严密安装是否牢固; 3)拆模是否事先按程序和要求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并签认,拆模有无违章冒险行为模板捆扎、吊运、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7. 检查混凝土工程
1)浇混凝土结构构件的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2)构件拆模后构件的尺寸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有无质量缺陷,缺陷修补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3)现浇构件的养护措施是否有效、可行、及时等; 4)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是否留置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是否抽查砂与石子的含泥量和粒径等。
8. 检查钢结构工程
主要检查内容:钢结构零部件加工条件是否合格(如场地、温度、机械性能等),安条件是否具备(如基础是否已经验收合格等);施工工艺是否合理、符合相关规定;钢结构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加工、焊接、组装、安装及涂饰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等。
9. 检查屋面工程
1)基层是否平整坚固、清理干净; 2)防水卷材搭接部位、宽度、施工顺序、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卷材收头、节点、细部处理是否合格; 3)屋面块材搭接、铺贴质量如何、有无损坏现象等。
10. 检查装饰装修工程
1)基层处理是否合格,是否按要求使用垂直、水平控制线,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要求; 2)需要进行隐蔽的部位和内容是否已经按程序报验并通过验收; 3)细部制作、安装、涂饰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4)各专业之间工序穿插是否合理,有无相互污染、相互破坏现象等
11. 检查安装工程等
重点检查是否按规范、规程、设计图纸、图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是否有专人负责,施工是否正常等。
12. 检查施工环境
1)施工环境和外界条件是否对工程质量、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单位是否已采取相应措施; 2)各种基准控制点、周边环境和基坑自身监测点的设置、保护是否正常,有无被压(损)现象; 3)季节性天气中,工地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季节性施工措施,比如暑期、冬季和雨季施工措施等
旁站
监理规范定义
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旁站工作程序
(1)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在需要实施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3)接到施工单位书面通知后,项目机构应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
旁站工作要点
(1)编制监理规划时,应明确旁站的部位和要求。 (2)根据部门规范性文件,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是: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工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其他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根据工程类别、特点及有关规定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旁站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记录,保存旁站原始资料。 (5)对施工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保证施工质量。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6)对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记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旁站记录存档备查。 (7)旁站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并与监理日志相吻合。对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时间或工序形成完整的记录。必要时可进行拍照或摄影,记录当时的施工过程。
见证检验
监理规范定义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材料取样、送检、检验或某项检测、试验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
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共同对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进行考察确定。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经国家或地方计量、试验主管部门认证,试验项目满足工程需要,试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果。 (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报送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取样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并将检测试验计划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4)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5)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等信息,并由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签字。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则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试验室。
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备案、认可。 (2)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具有材料、试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且要取得见证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5)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6)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相应规定
平行检验
监理规范定义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具体要求
平行检验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和费用等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平行检验不合格的施工质量,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例如高速公路工程中,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中心试验室进行平行检验工作。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他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做出评定。
项目监理中心试验室进行平行检验试验的是: (1)验证试验。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 (2)标准试验。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由施工单位先完成标住试验。监理中心试验室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3)抽样试验。在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中心试验室应按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施工单位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当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监理中心试验室随时进行抽样试验
监理指令
监理通知单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监理通知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监理通知单对存在问题部位的表述应具体。如问题出现在主楼二层楼板某梁的具体部位时应注明:“主楼二层楼板⑥轴、(A)~(B)列L2梁”;应用数据说话,详细叙述问题存在的违规内容。一般应包括监理实测值、设计值、允许偏差值、违反规范种类及条款等,如:“梁钢筋保护层厚度局部实测值为16mm,设计值为25mm,已超出允许偏差士5mm,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规定”;反映的问题如果能用照片予以记录,应附上照片。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时限应叙述具体,如:“在72h内”;并注明施工单应申诉的形式和时限,如“对本监理通知单内容有异议,请在24h内向监理提出书面报告”。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发文本上签字,并注明签收时间。施工单位应按监理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监理通和回复单(表4-10)。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
停工令
谁签发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签发停工令的情形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签发自主性
对于建设单位要求停工的,总监理工程师经过独立判断,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的,可签发工程暂停令;认为没有必要暂停施工的,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拒绝执行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和指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视情况签发工程暂停令。对于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分别出现上述(3)、(4)、(5)三种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
签发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停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必要时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对于建设单位要求停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应重点记录施工单位人工,设备在现场的数量和状态;对于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的,应记录直接导致停工发生的原因。
复工令
审核工程复工报审表
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复工报审表(表4-12)申请复工。工程复工报审时,应附有能够证明已具备复工条件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相关检查记录、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会议纪要、影像资料等。当导致暂停的原因是危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时,整改完成后,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共同认可的整改完成文件,其中涉及建设工程鉴定的文件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签发工程复工令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后,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表4-13),施工单位接到工程复工令后组织复工。施工单位未提出工程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工程变更的控制
什么情况做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由于前期勘察设计的原因,或由于外界自然条件的变化,未探明的地下障碍物、管线、文物、地质条件不符等,以及施工工艺方面的限制、建设单位要求的改变,均会涉及工程变更。做好工程变更的控制工作,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工程变更单(表4-14)由提出单位填写,写明工程变更原因、工程变更内容,并附必要的附件,包括:工程变更的依据、详细内容、图纸;对工程造价、工期的影响程度析,及对功能、安全影响的分析报告
处理程序
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情形一般有
①图纸出现错、漏、碰、缺等缺陷而无法施工;图纸不便施工,变更后更经济、方便;③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需要;④施工单位考虑自身利益,为费用索赔而提出工程变更。
施工单位变更1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当为要求进行某些材料/工艺/技术方面的技术修改时,即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条件和自身的技术、经验和施工设备等,在不改变原设计文件原则的前提下,提出的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某些技术上的修改要求,例如,对某种规格的钢筋采用替代规格的钢筋、对基坑开挖边坡的修改等。应在工程变更单及其附件中说明要求修改的内容及原因或理由,并附上有关文件和相应图纸。经各方同意签字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变更2
当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有改变或修改时,项目监理机构经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研究并做出变更决定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单位提交的修改后的工程设计图纸交施工单位按变更后的图纸施工。
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可能是由于局部调整使用功能,也可能是方案阶段考虑不周,项目监理机构应对于工程变更可能造成的设计修改、工程暂停、返工损失、增加工程造价等进行全面的评估,为建设单位正确决策提供依据,避免工程反复和不必要的浪费对于设计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将工程变更设计文件下发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
重要变更事项处理
如果变更涉及项目功能、结构主体安全,该工程变更还要按有关规定报送施工图原审查机构及管理部门进行审查与批准。
质量记录资料的管理
重要性
质量资料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或安装期间,实施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还包括对这些质量控制活动的意见及施工单位对这些意见的答复,它详细地记录了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它不仅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工程竣工和投入运行后,对于查询和了解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以及工程维修和管理提供大量有用的资料和信息。
包含三方面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 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分包单位资质及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核对资料(记录),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记录;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混凝土搅拌站(级配填料拌合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等。 2.工程材料质量记录 主要包括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如力学性能试验、化学成分试验、材料级配试验等);各种合格证;设备进场维修记录或设备进场运行检验记录 3.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 施工或安装过程可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在相应质量记录资料中应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质量自检资料;项目监理机构的验收资料;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检测及试验报告;材料、设备质量资料的编号、存放档案卷号。此外,质量记录资料还应包括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
提前准备确定清单
质量记录资料应在工程施工或安装开始前,由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一起,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组卷归档的有关规定,研究列出各施工对象的质量资料清单。以后,随着工程施工的进展,施工单位应不断补充和填写关于材料、构配件及施工作业活动的有关内容,记录新的情况。当每一阶段(如检验批,一个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或安装工作完成后,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也应随之完成,并整理组卷。
验收过程管理
施工质量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的进展同步。在对作业活动效果的验收中,如缺少资料和资料不全,项且监理机构应拒绝验收。
资料管理部署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根据合同要求,结合监理项目的大小、工程复杂程度配置一至多名专职熟练的资料管理人员具体实施资料的管理工作。对于建设规模较小、资料不多的监理项目,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指定一名受过资料管理业务培训,懂得资料管理的监理人员职完成资料管理工作。 除了配置资料管理员外,还需要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内的各级监理人员自觉履行各自监理职责,保证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1. 开工程序
在工程开始前,施工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待开工条件具备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专业监理工程师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是否已建立相应的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及施工人员是否已到位,主要施工机械是否已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是否已落实到位。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是否已完成;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是否已满足开工要求。审查合格后,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2. 质量验收程序
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均应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只有上一道工序被确认质量合格后,方能准许下道工序施工。当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填写相应的隐蔽工程或检验批或分项工程报审、报验表,并附有相应工序和部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反之,则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
检验批
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
3. 竣工验收
项目建成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验收人员签字负责。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所有工程量,并完成自检工作,工程验收资料已整理完毕,应填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报送项日监理机构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控制的依据
1. 工程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包括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2.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经经过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报告与审查批准书,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变更设计。
3.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法律
法规
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
4. 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有关材料及其制品质量的技术标准
有关材料或半成品等取样、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或规程
有有关材料验收,包装标志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施工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