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CPA 会计 第28章 每股收益
本章内容概念与计算并重,既可以客观题形式进行考核,也可单独或者结合其他内容在综合题中进行考核。近几年平均分值2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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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每股收益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概念与计算并重,既可以客观题形式进行考核,也可单独或者结合其他内容在综合题中进行考核。
近几年平均分值2分左右。
第一节 每股收益的基本概念
概念
每股收益:是指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普通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净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净亏损。
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两类。
第二节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只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
一、分子的确定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即企业当期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或应由普通股股东分担的净亏损金额。
【特别提示】
①发生亏损的企业,每股收益以负数列示。
②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即扣减少数股东损益(考试重点)后的余额。
③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企业自行选择列报每股收益的,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全部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二、分母的确定
(一)基本规定
1.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即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根据当期新发行或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与相应时间权数的乘积进行调整后的股数。
【特别提示】
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应当在计算分母时扣除。
2.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例28-1】
某公司20×7年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30 000万股;5月1日新发行普通股16 200万股;12月1日回购普通股72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之用。
该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6 250万元。假定该公司按月数计算每股收益的时间权重。
2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0 000×12/12+16 200×8/12-7200×1/12=40 200(万股)
或者:(分段算)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0 000×4/12+46 200×7/12+39 000×1/12=40 200(万股)
基本每股收益=16 250÷40 200=0.4(元/股)
(二)新发行普通股的发行日的确定
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通常包括下列情况:
(1)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
(2)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
(3)企业合并相关的普通股股数的计算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
6月30日,购买日,合并日
x 6/12
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应当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x 12/12
视同为:去年就增加了
(4)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
确认收购之日★★★★
【补充例题•计算题】(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A公司和B公司分别为S公司控制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
2×15年6月30日(视同一直存在),A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自母公司S公司处取得B公司100%的股权,合并后B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
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A公司向B公司的股东定向增发8 0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
假定A公司和B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两家公司在合并前未发生任何交易,合并前A公司没有子公司。
A公司2×14年度净利润为6 400万元,B公司2×14年度净利润为800万元;
A公司2×15年度合并净利润为8 400万元,其中包括被合并方B公司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760万元(无关条件)。(视同1月1日合并)
合并前A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32 000万股,假定除企业合并过程中定向增发股票外股数未发生其他变动。
【答案】
2×15年度A公司比较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①2×15年基本每股收益=8400÷(32 000×12/12+8000×12/12)=0.21(元/股)
注:
a.如果存在少数股东,分子应扣减少数股东损益;(本题为全资子公司)
b.如果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上式分母应为(32 000×12/12+8 000×6/12)
②2×14年基本每股收益=(6 400+800)÷(32 000×12/12+8000×12/12)=0.18(元/股)
【补充例题•多选题】(2016年)
甲公司2×15年除发行在外普通股外,还发生以下可能影响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的交易事项:
(1)5月1日,授予高管人员以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价在未来期间购入甲公司普通股的股票期权;
(2)6月10日,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重新计算
x 1.3倍
(3)7月20日,定向增发3 000万股普通股用于购买一项股权;
(4)9月30日,发行优先股8 000万股,按照优先股发行合同的规定,该优先股在发行第2年,甲公司有权选择将其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计算2×15年基本每股收益时,应当计入基本每股收益计算的股数有( )。
实际发行在外★★★★★
A.为取得股权定向增发增加的发行在外的股数
B.授予高管人员股票期权可能于行权条件达到时发行的股份数
C.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发行在外股份数
D.因优先股于未来期间转股可能增加的股份数
【答案】AC
【解析】基本每股收益只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按照对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选项B和D在2×15年均属于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计算2×15年基本每股收益时不需要考虑。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7年)
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17年度,甲公司涉及普通股股数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25 000万股;
x 12/12
(2)3月1日发行普通股2000万股;
x 10/12
(3)5月5日,回购普通股800万股;
- x 8/12
(4)5月30日注销库存股800万股。
下列各项中,不会影响甲公司2×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金额的是( )。
A.当年发行的普通股股数
B.当年注销的库存股股数
C.当年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D.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答案】B
【解析】选项A,当年发行的普通股,增加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影响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选项B,当年注销的库存股股数,回购时已经减少了股数,注销的库存股股数为内部处理,不减少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不影响当年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选项C,当年回购普通股股数,减少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影响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选项D,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数据,会影响计算金额。
第三节 稀释每股收益
一、基本计算原则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调整分子)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调整分母)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孕妇分蛋糕)
基本每股收益=净利润÷股数
假设
蛋糕3个人分
900÷3个人
假设一个人怀孕,双胞胎
900÷5个人
(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1.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1)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2)对于亏损企业而言,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将会增加每股亏损的金额。(认股权证:基本每股收益-2元/股,考虑潜在普通股后变为-1元/股(减少亏损),具有反稀释性,结论:不考虑)
【特别提示】
①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②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潜在普通股是否具有稀释性的判断标准是看其对持续经营每股收益的影响;也就是说,假定潜在普通股当期转换为普通股,如果会减少持续经营每股收益或增加持续经营每股亏损,表明具有稀释性,否则,具有反稀释性。
(二)分子的调整(如:可转换债券需要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等于省了利息,利润将增加)
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特别提示】
上述调整应当考虑相关的所得税影响。【X×(1-税率)】
净利润是扣完所得税之后的
【补充例题】
某上市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五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 000万元(票面利率为1%),每年12月31日付息,发行24个月后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当期损益),假设不考虑负债和权益成分的分拆(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借:财务费用
10
贷:应付利息
10
另外公司规定,该公司经理以上的高管人员按照当年税前利润的2%享受公司奖励。已知该公司2018年税后利润400万元。
【答案】
税后净利润 400
加:减少的利息费用 10(1 000×1%)
减:相关所得税影响 2.50(10×25%)
减:增加的高管人员奖金 0.20(10×2%)
加:相关所得税影响 0.05(0.2×25%)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407.35(用于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400+10x(1-25%)-10x2%x(1-25%)
(三)分母的调整
1.基本调整原则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原股数+假设转换增加的股数)
2.时间权重的确认(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按照其发行在外时间进行加权平均。(从什么时间起加权,“实际”优先,“假设”从后)
情形
时间权重的确认原则
①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
12/12
②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普通股(注意:不是合同日)
4.1发行2020年可转股
9/12
③当期被注销或终止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应当按照当期发行在外的时间加权平均计入稀释每股收益
5.31被注销
5/12
④当期被转换或行权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应当从当期期初至转换日(或行权日)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从转换日(或行权日)起所转换的普通股则计入基本每股收益中
4.30日行权,基本每股收益
8/12
行权之前,稀释每股收益
4/1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既调整分子,也调整分母)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
调整项目
调整内容
分子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
财务费用x(1-25%)
分母
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特别提示】
计算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增加的净利润÷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只有增量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才具有稀释性。(注意: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也需要时间加权)
【例28-2】
某上市公司20×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8 2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20 000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
基本每股收益:38200÷20000
20×7年1月1日(×12/12),公司按面值发行60 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日为付息日。
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25%。
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3%。公司在对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将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了分拆。
【答案】
20×7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①基本每股收益=38 200÷20 000=1.91(元/股)
②每年支付利息=60 000×2%=1200(万元)
③负债成分公允价值
=1200÷(1+3%)^1+1200÷(1+3%)^2+(60 000+1200)÷(1+3%)^3=58 302.83(万元)
或者:
负债成分公允价值=1200×(P/A,3%,3)+60 000×(P/F,3%,3)=58 302.83(万元)
④权益成分公允价值=60 000-58 302.83=1 697.17(万元)
借:银行存款 6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 697.17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60 000
其他权益工具 1 697.17
此时:摊余成本=60 000-1 697.17=58 302.83(万元)
借:财务费用 1 749.08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58 302.83×3%)
贷:应付利息 1 2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549.08
⑤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调整分子)=58 302.83(摊余成本)×3%(实际利率)×(1-25%)=1311.81(万元)
⑥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60 000÷10=6 000(万股)
⑦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 311.81÷(6 000×12/12)=0.22(元/股)
⑧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
⑨稀释每股收益=(38 200+1311.81)÷(20 000+6 000×12/12)=1.52(元/股)
三、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只影响股数,只调分母)
1.基本概念
①认股权证
优惠券
是指公司发行的、约定持有人有权在履约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按约定价格向本公司购买新股的有价证券
②股份期权
是指公司授予持有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特别提示】
①对于盈利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具有稀释性。
②对于亏损企业,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的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亏损,但增加普通股股数,从而导致每股亏损金额的减少,实际上产生了反稀释的作用,因此,这种情况下,不应当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汉堡长毛了,不买
行权价 低于 市价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步骤
对于稀释性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无需调整分子净利润金额,只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对分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共4步:只调分母)
汉堡,10元/个。优惠券,8元/个
买100个
1.收钱:8元/个×100个=800元
2.按市价:800÷10=80个
3.可以认为
800元买80个→不具有稀释性
20个(无对价送股)
4. 净利润 ÷ (股数+20个 x 9/12<4.1 假定>)
速算:100个 - (100*8/10)=20个 → 股数-股数×8/10
(1)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普通股将取得的股款金额。(收到的钱数)
(2)假设按照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股票,计算需发行多少普通股能够带来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额。(换算为按市价发行的股数)
(3)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差额部分相当于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净增加。(比较两个股数)
(4)将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乘以其假设发行在外的时间权数,据此调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数。
举例:
比如企业股票市价8元,行权价7元,行权股数1000股,则假设:
7×1000=8×X
则X=875万股(按市价可以购买的股数)
即把得到的1000股分为两部分:
875万股和125万股(1000-875)
125 x n/12
也就是说,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行权时发行的普通股可以视为两部分:
①一部分是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按照市价发行,导致企业经济资源流入与普通股股数同比例增加,既没有稀释作用也没有反稀释作用,不影响每股收益金额;
②另一部分是无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这部分普通股由于是无对价发行,企业可利用的经济资源没有增加,但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增加,因此具有稀释性,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
3.相关公式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手写板】
=1000-1000× (行权价7 / 市价8)
【例28-3】
某公司2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75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5000万股,该普通股平均每股市场价格为8元。
20×7年1月1日(×12/12),该公司对外发行10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8年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7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
2017年都是潜在
【答案】
该公司20×7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①基本每股收益=2750÷5000=0.55(元/股)
②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1000-1000×7÷8=1000-875=125(万股)
③稀释每股收益
=2750÷(5000+125×12/12)=0.54(元/股)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2年)
甲公司20×6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000万股,当年度该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5元。
20×6年1月1日(×12/12),甲公司对外发行认股权证1000万份,行权日为20×7年6月30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3元的价格认购甲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
甲公司20×6年度稀释每股收益金额是( )。
A.0.4元/股
B.0.46元/股
C.0.5元/股
D.0.6元/股
【答案】C
【解析】甲公司20×6年度基本每股收益金额=1200÷2000=0.6(元/股),发行认股权证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000-1000×3/5=400(万股),稀释每股收益金额=1200÷(2000+400×12/12)=0.5(元/股)。
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
净利润 ÷ (2000+1000*6/12 )
稀释每股收益
净利润 ÷ (2000+1000*6/12+ 400*6/12 )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4年)
甲公司20×3年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3000万股。甲公司20×3年有两项与普通股相关的合同:
(1)4月1日(×9/12)授予的规定持有者可于20×4年4月1日以5元/股的价格购买甲公司900万股普通股的期权合约;
900-900*5/6=150
150*9/12
(2)7月1日(×6/12)授予员工1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于2年后的到期日可以3元/股的价格购买1股甲公司普通股。
100-100*3/6=50
50*6/12
甲公司20×3年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6元/股。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3年稀释每股收益是( )。
A.0.38元/股
B.0.48元/股
C.0.49元/股
D.0.50元/股
【答案】B
【解析】事项(1)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900-900×5/6=150(万股)(×9/12)
事项(2)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100-100×3/6=50(万股)(×6/12)
甲公司20×3年稀释每股收益
=1500÷(3000+150×9/12+50×6/12)=0.48(元/股)。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9年)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20×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3元/股。甲公司20×8年度发生的可能影响其每股收益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当年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为0.38元;
0.38<0.43
(2)授予高管人员200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元/股;
6<13
(3)接受部分股东按照市场价格的增资,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增加3000万股;
(4)发行认股权证1000万份,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利以8元的价格认购甲公司1股普通股。
8<13
甲公司20×8年度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为13元/股。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对甲公司20×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不具有稀释作用的是( )。
A.股票期权
B.认股权证
C.可转换公司债券
D.股东增资
【答案】D
【解析】增量股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时,可以判断出该事项具有稀释性。可转换公司债券增量股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具有稀释作用,选项C不符合题意;对于盈利企业,认股权证和股票期权等的行权价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具有稀释作用,选项A和选项B不符合题意;因按市价增资导致发行在外的股数增加不具有稀释作用,选项D正确。
四、限制性股票
上市公司采取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的,在其等待期内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每股收益。
权益结算
(一)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1.总原则:基本每股收益仅考虑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限制性股票由于未来可能被回购,性质上属于或有可发行股票,因此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不应当包括在内。(不包含限制性股票股数)
2.具体计算方法
上市公司在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应视其发放的现金股利是否可撤销采取不同的方法:
(1)现金股利可撤销,即一旦未达到解锁条件,被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将无法获得(或需要退回)其在等待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
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当期分配给(注意:强调当期分配)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100个人,预计未来解锁90人
(2)现金股利不可撤销,即不论是否达到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持有者仍有权获得(或不得要求退回)其在等待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对于现金股利不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即便未来没有解锁,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也无需退回,表明在分配利润时这些股票有了与普通股相同的权利,因此,属于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其他权益工具。
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归属于(注意:不强调当期分配)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子主题
分母:净利润
可撤销
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的
900人
不可撤销
预计未来可解锁的
分子:股数
不含限制性股票
(二)等待期内稀释性每股收益的计算
上市公司在等待期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应视解锁条件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
1.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公司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当期期初(或晚于期初授予日)全部解锁,并参照本章中股份期权的有关规定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
【特别提示】
行权价格低于公司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其中:
行权价格:是指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职工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公允价值。
3年期
市价23,8块给,少收的15元买了3年的服务
8元+15*2/3
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的公允价值。
锁定期内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应加回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分子时已扣除的当期分配给(注意:强调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或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
= 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
=当期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法+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法)
=当期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限制性股票股数-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若为当期发行的,则还需考虑时间权数计算加权平均数。
2.解锁条件包含业绩条件的,公司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即为解锁日并据以判断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业绩情况是否满足解锁要求的业绩条件。
(1)若满足业绩条件的,应当参照上述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有关规定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
(2)若不满足业绩条件的,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时不必考虑此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不必考虑
【例28-4】
(现金股利可撤销、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
<减去 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的股利>
基本每股:净利润-上述
稀释每股:净利润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采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15年1月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6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股自身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授予价格为每股8元。
当日,600名管理人员出资认购了相关股票,总认购款为480 000元,甲公司履行了相关增资手续。
借:银行存款
48
贷:股本
6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2
借:库存股
贷:其他应付款
甲公司估计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5元。
激励计划规定,这些管理人员从2×15年1月1日起在甲公司连续服务3年的,所授予股票将于2×18年1月1日全部解锁;其间离职的,甲公司将按照原授予价格每股8元回购相关股票。
2×15年1月1日至2×18年1月1日期间,所授予股票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对于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回购股票时应当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2×15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含限制性股票)加权平均数为200万股,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1元;甲公司估计三年中离职的管理人员合计为80人,当年年末有30名管理人员离职。
假定甲公司2×15年度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35元。
【答案】
1.基本每股收益(现金股利可撤销)
=[当期净利润5 000 000-当期分配股利1元/股×(600-80)×100] ÷2 000 000
=2.47(元)
2.稀释每股收益
首先:判断是否具有稀释性:
行权价格=8(发行价)+15(授予日的公允价值)×2/3=18(元)<35(元)
由于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因此应当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
其次:
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份在2×15年的加权平均数
=600人×100股/人×(364/365)+(600人-当年离职人数30人)×100股/人×(1/365)=59 991.78(股)
稀释每股收益
=5 000 000 ÷[2 000 000+(59 991.78-18×59 991.78÷35)]
=5 000 000÷2 029 139
=2.46(元)
五、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假设按市价发行股份募集回购股份的款项)
回购100股
市场价5元/股
回购价5.5元
1.判断原则
高于
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2.计算公式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回购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承诺回购的普通股股数
【例28-5】
某公司2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000万股。
20×7年3月2日(×10/12),该公司与股东签订一份远期回购合同,承诺一年后以每股5.5元的价格回购其发行在外的240万股普通股。
假设,该普通股20×7年3月至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5元。
【答案】
20×7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①基本每股收益=400÷1000=0.4(元/股)
②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筹集钱:240*5.5
=240×5.5/5-240=264-240=24(万股)
③稀释每股收益
=400÷(1000+24×10/12)=0.39(元/股)
【补充例题•多选题】(2015年)
下列各项潜在普通股中,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具有稀释性的有( )。
A.发行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的股份期权
B.签订的承诺以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协议
C.持有的增量每股收益大于当期基本每股收益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D.发行的购买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的认股权证
【答案】AB
【解析】选项C,对于盈利企业,持有的增量每股收益小于当期基本每股收益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性;选项D,对于盈利企业,发行的购买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的认股权证,具有稀释性。
六、多项潜在普通股
为了反映潜在普通股最大的稀释作用,应当按照各潜在普通股的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债
【特别提示】
①稀释程度根据增量股的每股收益衡量(增加的利润÷增加的股数)。
②通常情况下,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排在前面计算,因为其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利润。(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为0)
③增量股每股收益越小的潜在普通股稀释程度越大。
【例28-6】
某公司2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625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8 750万股。
年初已发行在外(×12/12)的潜在普通股有:
(1)认股权证7200万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8元的价格认购1股本公司新发股票。
8<12
(2)按面值发行的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75 000万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2.6%,转股价格为每股12.5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8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
(3)按面值发行的3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50 000万元,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为1.4%,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
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12元,年度内没有认股权证被行权,也没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被转换或赎回,所得税税率为25%。
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
借:财务费用
面值x票面利率
贷:应付利息
没有利息调整的差额
【答案】
20×7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5625÷18 750=0.3(元/股)
2.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1)假设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计算增量股每股收益并排序,如表28-1所示。
表28-1增量股每股收益的计算
节约的财务费用
①认股权证:=7200-7200×8/12=7200-4800=2400(万股)
②75 000×2.6%×(1-25%)=1462.5(万元)(假设不考虑分拆)
分子
③75 000÷12.5=6000(万股)(75 000/100×8)
分母
分子 /分母 = 0.24
④150 000×1.4%×(1-25%)=1575(万元)
分子
⑤150 000÷10=15 000(万股)
分母
分子 /分母 = 0.105
由此可见,认股权证的稀释性最大,2.6%利率可转债的稀释性最小。
(2)分步计入稀释每股收益如表28-2所示。
表28-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项目
净利润
股数
每股收益
稀释性
基本每股收益
5 625
18 750
0.3
认股权证
0
2 400
5 625
21 150
0.27
稀释
1.4%债券
1 575
15 000
7 200
36 150
0.20
稀释
2.6%债券
1 462.5
6000
8 662.5
42150
0.21
反稀释
0.21 > 0.2
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为0.20元。(注意:股数的加权平均,本题为年初已发行在外,等于×12/12)
七、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
1.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发行能够转换成其普通股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不仅应当包括在其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而且还应当包括在合并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投资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2.合并每股收益的计算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包括在合并基本每股收益计算中的子公司净利润部分) ÷ 母公司当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普通股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 +子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 ÷ 母公司当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
【例28-7】
甲公司20×7年资料如下:

合并每股收益
①基本每股收益
=(72 000+2.4×13 500×70%)÷60 000
=1.58(元/股)
②稀释每股收益
=(72 000+2.32×13500×70%+2.32×450×18/900×12/12)÷60 000
=1.57(元/股)
第四节 每股收益的列报
一、重新计算
背下来★★★ 每年必考!
(一)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会影响股数,但没有对价:无需加权平均)
倍数关系
跟时间没关系,无需加权平均
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会增加或减少其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但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这既不影响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即意味着同样的损益现在要由扩大或缩小了的股份规模来享有或分担。
因此,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成后,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追溯计算)
每年必考,背下来★★★★★
【例28-8】
某企业20×6年和20×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 596万元和1 848万元,20×6年1月1日(×12/12)发行在外的普通股800万股,20×6年4月1日(×9/12)按市价新发行普通股160万股。
基本每股收益
1596÷(800x12/12+160x9/12)
20×7年7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以20×6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万股(800+1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假设不存在其他股数变动因素。
几号派发股利,没有影响
只起到倍数作用
【答案】
20×7年度比较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①20×7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960×12/12×1.3=1 248(万股)
②20×6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800×12/12+160×9/12)×1.3=1 196(万股)
视同为倍数也存在1.3
③2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 848÷1 248=1.48(元/股)
④20×6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 596÷1 196=1.33(元/股)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3年)
甲公司20×3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为10 000万股,引起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发生变动的事项有:
(1)9月30日,为实施一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定向增发2400万股;(×3/12)
(2)11月30日,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甲公司20×3年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2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3年基本每股收益是( )。
A.0.55元/股
B.0.64元/股
C.0.76元/股
D.0.82元/股
【答案】B
【解析】甲公司20×3年基本每股收益=8 200÷[(10 000 +2 400 ×3/12)×1.2]=0.64(元/股)。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7年)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16年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 000万股,当年度,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 600万元,发生的可能影响其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事项有:
4600可理解为
净利润 - 少数股东
(1)2×16年4月1日,股东大会通过每10股派发2股股票股利的决议并于4月12日实际派发;
实际派发
(2)2×16年11月1日,甲公司自公开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960万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6年基本每股收益是( )。
A.0.49元/股
B.0.56元/股
C.0.51元/股
D.0.53元/股
【答案】A
【解析】基本每股收益=4 600/(8 000×1.2-960×2/12)=0.49(元/股)。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8年)
甲公司20×6年度和2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 510万元和4 360万元,20×6年1月1日,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为2 000万股。
2000+500*6/12
20×6年7月1日,甲公司按照每股12元的市场价格发行普通股500万股,20×7年4月1日,甲公司以20×6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2 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股。
(2000+500*12/12)*1.2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20×7年度利润表中列报的20×6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是( )。
A.1.17元
B.1.30元
C.1.50元
D.1.40元
【答案】B
【解析】在20×7年度利润表中列报的20×6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3 510/[(2 000+500×6/12)×1.2]=1.30(元/股)。
【补充例题•单选题】(2018年)
下列各项中,需要重新计算财务报表各列报期间每股收益的是( )。
A.报告年度内发行普通股
B.报告年度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稀释每股收益在变化
C.报告年度内以发行股份为对价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日期时间加权平均
D.报告年度内派发股票股利
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和并股
【答案】D
【解析】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会增加或减少其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数量,但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应重新计算财务报表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补充例题•单选题】
甲公司20×0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7 000万股,20×0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 000万元,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10元。20×0年度,甲公司发生的与其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4月20日,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以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基数每10股送1股,除权日为5月1日。
(2)7月1日(×6/12),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管人员6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时可按4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股普通股,行权日为20×1年8月1日。
潜在普通股
6000-6000*4/10
x 6/12
(3)12月1日(×1/12),甲公司按市价回购普通股6000万股,以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用。
减去 6000*1/12
甲公司20×0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是( )元/股。
A.0.55
B.0.56
C.0.58
D.0.62
【答案】C
【解析】稀释每股收益=18 000÷[(27 000×1.1-6000 ×1/12)+(6000-6000×4/10)×6/12]=0.58(元/股)。
(二)配股(以低于市价卖给原股东)
1.基本原理
配股在计算每股收益时比较特殊,因为它是向全部现有股东以低于当前股票市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按市价发行股票和无对价送股的混合体。
【特别提示】
只考虑无条件送股,视为列报最早期间就已经发行在外。(★★)
2.计算步骤(共4步)
800万股,10元
200万股,4元
(800*10+200*4) ÷ (800+200)
(1)每股理论除权价格
=(行权前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公允价值总额+配股收到的款项)÷行权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总钱数÷行权后的总股数】
(2)调整系数
=行权前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每股公允价值÷每股理论除权价格
10/8.8=1.14
(3)因配股重新计算的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调整系数
(4)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配股前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调整系数×配股前普通股发行在外的时间权重+配股后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800*1.14*(9/12)<9月30日> + (800+200)*3/12
【例28-9】
某企业2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3 500万元,20×7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8000万股,20×7年6月10日,该企业发布增资配股公告,向截止到20×7年6月30日(股权登记日)所有登记在册的老股东配股,配股比例为每4股配1股,配股价格为每股6元,除权交易基准日为20×7年7月1日。
假设行权前一日的市价为每股11元,20×6年度(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2.64元。20×7年度比较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答案】
①每股理论除权价格=(11×8000+6×2000)÷(8000+2000)=10(元)
②调整系数=11÷10=1.1
③因配股重新计算的20×6年度基本每股收益=2.64(已知)÷1.1=2.4(元/股)
④2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23 500÷[8000×1.1×6/12(上半年)+10 000(8000+2000)×6/12(下半年)]=2.5(元/股)
或者=23 500÷[8000×12/12+800×12/12(无对价送股视为期初已发生)+1200×6/12]=2.5(元/股)
其中:
(8000×1/4)(4送1)×6(配股价)=X×10(市价)
X=1200(万股)
相当于配股2000万股,分为两部分:1200万股(正常发行)和800万股(无对价送股)
3.特别说明
(1)企业向特定对象(不是原来全体股东)以低于当前市价的价格发行股票的,不考虑送股因素。虽然它与配股具有相似的特征,即发行价格低于市价。但是,后者属于向非特定对象增发股票;而前者往往是企业出于某种战略考虑或其他动机向特定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发行股票,或者特定对象除认购股份以外还需以其他形式予以补偿,因此,倘若综合这些因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可以视为不存在送股因素,视同发行新股处理。
(2)企业存在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的金融工具的,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
分子
总原则: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应包含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
①发行的不可累积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
应扣除当期宣告发放的股利
②发行的累积优先股等其他权益工具
无论当期是否宣告发放股利,均应予以扣除
③对于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其他权益工具,在计算普通股每股收益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应包含根据可参加机制计算的应归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净利润
分母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
【特别提示】
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中包含转股条款的,即存在潜在稀释性的,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的因素与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相同。
【例28-10】
甲公司20×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0 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50 000万股。
20×7年1月1日,甲公司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600万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该批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末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可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
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宣告并以现金全额发放当年优先股股息,股息率为6%。
根据该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将该批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优先股股息不在所得税前列支。
【答案】
2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0 000-100×600×6%=196 4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196 400÷250 000=0.79(元/股)
(三)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二、列报(如何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1.对于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如果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则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
2.如果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则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编制比较财务报表时,各列报期间中只要有一个期间列示了稀释每股收益,那么所有列报期间均应当列示稀释每股收益,即使其金额与基本每股收益相等。
4.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下列信息: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
(2)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3)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5.企业如有终止经营的情况,应当在附注中分别持续经营和终止经营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本章小结
1.掌握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原理
2.掌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原理(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限制性股票、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多项潜在普通股、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
【净资产 + 财务费用x(1-25%)】 ÷ 【股数+增加x n/12】
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
不调分子
多项潜在普通股
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增量股每股收益是零
稀释程度最大
3.掌握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金融工具时每股收益的计算
4.掌握每股收益的重新计算和列报
我们给了生活多少耕耘,生活就会赏赐我们多少果实。
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两个维度
业务模式
通过现金流量测试
摊(债)
收取
√ 收本+收息
综(债)
收取+出售
√ 收本+收息
既为了资金流动性,又为了特定的收益率
损(债)+损(股)
其他
×
二者不符合其一就是 损
综(股)
直接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