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硕民法总论
法硕民法总则思维导图 是根据岳业鹏老师的课程整理的,全部的重点要点在文件中已经详细标出,科学的学习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提高效率,做到事半功倍。借助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我们从宏观到微观复习。
编辑于2021-04-30 10:15:47民法学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民法概述
1,概念
2、分类
(1)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
(2)广义和狭义
3、性质
(1)私法
(2)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3)调整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4)权利法
(5)实体法
4、渊源
(1)制定法
a. 宪法
b. 民事法律
民事基本法
民事单行法
c. 行政法规
d. 规章
e. 司法解释
f. 国际条约
(2)非制定法
a. 民事习惯
5、解释
文义解释
体系解释
历史解释
目的解释
扩张解释
限缩解释
当然解释
6、适用
时间上的效力
空间上的效力
对人的效力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1、人格关系
2、身份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1、财产归属关系
(1)自物权关系:所有权
(2)他物权关系: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2、财产流转关系
(1)债权
第三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基础)
二,自愿原则(核心:针对意思表示)
三,公平原则(针对民事交易结果)
四,诚信原则(针对当事人心态)
禁止权利滥用规则
五,合法原则(针对法律限制)
六,公序良俗原则(针对民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七,绿色原则(针对民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八,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指导功能
2,约束功能
3,补充功能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有三个基本条件
民事法律规范
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事实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1,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效力未定,无效,可撤销,成立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通知
观念通知
感情表示
事实行为
2,自然事实
事件
状态
三,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情形
1,好意施惠
2,婚约
3,民法之外的空间
4,戏谑行为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分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2,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人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
2,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3,物权法律关系和债权法律关系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主体
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
单一主体与多数主体
特定主体与不特定主体
二,客体
物
分类
动产和不动产
主物和从物
原物和孳息
特定物和种类物
行为
智力成果
人身利益
权利
三,内容
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第四节,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根据权利的客体不同
人身权
财产权
综合性权利
例:股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不同
支配权
请求权
抗辩权
形成权
根据权利人可以对抗义务人的范围为标准
绝对权(对世权)
相对权(对人权)
根据权利的相互关系
主权利
从权利
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
既得权
期待权
第三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概念与特征
(一)民事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三,住所
第二节,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年满十八周岁
2、精神状况正常
3、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第三节,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分类
1、法定监护
2、指定监护
3、遗嘱监护
4、协议监护
5、委托监护
①一般的委托监护
②意定监护(成年监护)
二,监护人的设定
1、当然监护
2、协议监护
3、委托监护
4、顺序监护
5、指定监护
6、机关监护
三,监护人的职责
(一)监护人的职责及行使
(二)监护人的责任
1、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无过错责任
3、委托监护的责任分配
①委托他人的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按份责任)
四,监护的终止
(一)监护终止事由
1、被监护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责任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的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如监护人资格的撤销
5、送养与监护
(二)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恢复
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1、条件、程序
①须有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事实
②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③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
2、法律后果
①财产代管人的确定
②财产代管人的职责与责任
③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3、撤销宣告失踪
①条件:失踪人重新出现
②程序:本人或者厉害关系人申请
③后果:撤销失踪宣告,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二,宣告死亡
子主题
第四章,法人
一,法人概述
1、概念和特征
2、分类
①公法人和私法人
②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③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3、法人机关
①设置:权利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②意志的形成:法人机关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法人对机关的行为后果负责
③法定代表人
4、法人的能力
二,营利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其他企业法人
三,非营利法人
1、事业单位法人
2、社会团体法人
3、捐助法人
四,特别法人
1、机关法人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3、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五,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1、法人的设立
2、法人的变更
3、法人的终止
第五章,非法人组织
一,概述
1、概念与特征
①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
②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③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类型
①个人独资企业
②合伙企业
③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
二,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权利
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给付行为(作为,不作为)
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人身利益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