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技能。评价学生的汉语普通话和英语等级情况。根据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评通过不同的等级加0.05--0.2分;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三、四、六级考试取得不同的成绩加0.2—0.4分。取得证书学年度及以后学年度均可加分,有多个级别证书的按最高级别计分。
计算机技能。评价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情况。取得证书学年度及以后学年度均可加分,有多个级别证书的按最高级别计分。
计算机通过每年3月、9月考试的,过全国二级加0.2分,过全国三级加0.3分,过全国四级加0.4分。
职业技能。评价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情况,如考取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计算机类专业证书等(不同的资格证可累加统计)。
①考取程序员及其它类似称号者加0.5分,软件工程师及类似称号加0.8分。
②考取会计、统计从业资格证加0.3分,初级会计师、初级统计师、心理咨询师证加0.4分。
③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三科笔试及面试加0.5分,仅通过三科笔试加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