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新租赁准则
2020年CPA会计考点,租赁新准则解析!根据财务部新修订的内容整理而成,下图包括四大分值,内容涵盖:(1)租赁的界定(2)承租人会计处理(3)特殊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4)出租人会计处理。希望有利于大家理解和记忆。
编辑于2021-05-17 18:14:02租赁
租赁的定义
在一定期间内,将使用权让与获取对价。
租赁满足三个要素
存在一定期间(使用量)
存在已识别资产(明确、隐性)
对资产的指定
物理可区分
出租方实质性替换权
拥有在整个使用期间替换资产的实际能力(×)
通过行使替换将获得经济利益
转移使用权控制
客户有权主导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
使用目的和方式已预先确定,客户主导他人运营资产,客户设计了已识别资产
对使用权资产范围做出了限定,不足以否定客户拥有主导的权利
租赁的分拆
一个合同包含多项单独租赁(应当分拆
合同中包含租赁和非租赁(应分拆
承租人
选择分拆:按租赁和非租赁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选择不分拆:租赁和非租赁合并为租赁处理
出租人:无简化处理,必须分拆
同时满足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可从单独使用或易于获取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资产于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租赁的合并
满足之一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
基于总体商业目的, 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某份合同对价取决于其他合同对价或履行情况
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合并后,仍要区分租赁和非租赁
租赁期
租赁期: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承租人行使续租选择权的,租赁期应包含续租期
承租人不行使终止选择权的,租赁期应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期间
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使用租赁资产起始日期。
不可撤销期间: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不可撤销的租赁期含终止租赁选择权覆盖的期间
续租、终止租赁选择权:应当评估承租人是否行使续租或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
租赁期和购买选择权重新评估: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重大事件变化时
承租人会计处理
涉及的会计科目:使用权资产、使用权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
固定、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
实质固定付款额
可变租赁付款额几乎不可能发生
多套付款的方案,仅有一套可行
多套可行付款额方案,必须选择其中一套
取决指数或比率的可变付款额
消费价格指数
基准利率挂钩
市场租金费率
计入“租赁负债;(如以销量为基础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支付的金额(租赁期也不包含行使终止选择权覆盖的期间)
行使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租赁期应该包含购买选择权覆盖的期间)
担保余值预计应付金额
折现率:
租赁内涵利率(站在出租人角度)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承租人自身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借款期限(租赁期)
借入资金的金额(租赁负债的金额)
抵押条件(租赁资产的性质和质量)
经济环境(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
租赁负债后续计量
计量基础
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账面金额
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重估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重新计量
1、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
2、担保余值预计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3、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指数、比率变化
浮动利率变化
折现率不变
4、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变化
5、浮动利率发生变动
6、租赁变更为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采用修正后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
初始计量
租赁负债初始计量姐
租赁期开始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租赁激励
初始直接费用
为拆卸、复原等预计发生的成本
后续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
折旧:当月计提,如果当月无法计提,可以下月开始计提
减值:一旦计提不得转回
租赁变更处理
同时满足: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增加资产而扩大范围或延长租赁期
增加的对价与多大部分延长部分单独价格金额相当
为作为一项单独租赁,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低价值租赁
短期租赁:租期不超12个月的。(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租赁:单项租赁资产,在全新状态下价值较低的租赁(低于4万)
转租赁不得将原租赁按低价值租赁进行简化处理
出租人会计处理
涉及的科目: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入
出租人租赁分类
融资租赁(转移了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
可能为融资租赁
租期满后,所有权归承租人
承租人有购买选择权,且购买价远低于公允价
租赁期占资产使用寿命大部分(>75%含)
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与公允价(>90%)
不做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也可能为融资融资
承租人撤销租赁,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利得损失归承租人
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租金继续租赁到下一期间
经营租赁:不属于融资租赁部分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初始计量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折现+尚未收到租赁收款额折现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应收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初始直接费用)
应收融资租赁款—为是新融资收益 (利息)
融资租赁资产 (账面价值)
资产处置损益 (融资租赁资产帐价与公允价差异)
租赁保证金
收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用保证金抵租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
没收保证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后续计量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首款额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非指数OR比例部分租金)
借:银行存款(Or应收账款)
贷:租赁收入
融资租赁变更处理
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同时满足)
增加资产而扩大范围或延长租期
增加对价与扩大部分或延长期单独价格相当
变更不作为单独租赁(区分)
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处理
租金: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有免租期的不扣除免租期,免租期应确认租金收入
初始直接费用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应折旧和减值
可变租赁付款额(与指数或比率挂钩的计入租赁收款额。其他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特殊租赁业务处理
转租赁
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
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作为预付租金
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作为额外融资进行处理
同时承租人按公允价调整销售利得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调整租金收入
会计处理
1、与额外融资相关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2、与租赁相关
借:银行存款
使用权资产
累计折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固定资产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资产处置损益
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本质未融资)
卖房兼承租人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付款
买方兼出租人
借:长期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承租人不区分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承租人承担某些款项,但是出租人不转移商品或服务,此金额不构成合同中单独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