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5.金融诈骗罪
这是一篇关于5.金融诈骗罪的思维导图。虽然法学知识主要是靠背,但也不是死记硬背,一定要理解其背后的逻辑和规律。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思维导图。方便大家备考时翻阅查看,帮助大家加深记忆、提高复习效率。
编辑于2021-06-02 20:18:58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思维导图,包含了定义、性质、渊源、解释、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内容,可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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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思维导图。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其一,法人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二,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非法人组织则掌控一定的财产,这种财产是否具有独立性,法律未作要求。 其三,从产生方式看,法人成立需要注册(机关法人等除外),非法人组织成立需要登记等。
这是一篇关于自然人的思维导图。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的法律概念。 每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都是指自然人。 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基本人权,某些权利,诸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只有自然人才有资格享有。
这是一篇关于基础理论的思维导图,包含了定义、性质、渊源、解释、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内容,可收藏。
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可以是单位犯罪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个人: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
如果集资诈骗未达到10万元的,可能成立诈骗罪或者集资诈骗罪未遂
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只能存在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之际
贷款诈骗罪
只能自然人犯罪
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时,属于着手;获取贷款,即为既遂。
如果单位贷款诈骗的,按自然人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骗取贷款罪不要求特定的目的,如果有非法占有目的,以贷款诈骗罪论处
票据诈骗罪
可以是单位犯罪
先骗取他人货物,事后将空白支票交付给对方的,不应认定为本罪
罪过形式:故意,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注意盗窃支票并使用的不同情况
信用卡诈骗罪
只能自然人犯罪
不法
“信用卡”做扩大解释
行为方式
使用伪造(包括变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骗取(自然人)财物(5000元以上);在ATM机上使用并取得财物的,成立盗窃罪。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骗取财物(限于对自然人使用)(5000元以上);在机器上使用:盗窃罪
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5000元以上);
恶意透支的
5万以上,拒不归还或尚未归还的数额
仅针对真实有效的信用卡的合法持卡人而言;在ATM机上透支的,可能成立盗窃罪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两次催收至少间隔30日)
责任
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特殊规定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后又恶意透支的,应按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
“使用”是否包括在机器上有不同观点
特约商户职员的关联行为
保险诈骗罪
可以是单位犯罪
对象仅限于商业保险金, 不包括社会保障性质的保险金
本罪属于真正身份犯, 主体必须具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身份 (教唆犯、帮助犯不要求具备该身份)
注意183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规定)
虚构保险标的、造成保险事故等行为,属于预备行为;到保险公司索赔等属于“着手”
如果行为人制造保险事故后尚未进行保险理赔申请的,成立其他犯罪与保险诈骗罪(预备),属于想象竞合犯,不能数罪并罚
金融凭证诈骗罪
要求行为人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
如果冒用他人真实有效的金融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成立诈骗罪
如果在伪造、变造与真实有效之间存在认识错误,以诈骗罪论处
信用证诈骗罪
可以是单位犯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