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理学 张文显
法理学第五版,都是书上的重点概括,有序自取。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干货满满,赶快收藏学起来吧!
编辑于2021-06-06 16:36:06民法 第七版 魏振瀛 有序自取 书上重点概括。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花费了一天时间整理,希望有所帮助。
法理学第五版,都是书上的重点概括,有序自取。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干货满满,赶快收藏学起来吧!
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法学知识。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门以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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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七版 魏振瀛 有序自取 书上重点概括。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花费了一天时间整理,希望有所帮助。
法理学第五版,都是书上的重点概括,有序自取。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干货满满,赶快收藏学起来吧!
法理学张文显第四版,法学知识。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门以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
法理学
法理学导论
法学
研究对象
词源
中国
先秦 但19世纪末法学或法律科学西方法学传入时才被广泛应用
西方古代拉丁语
研究对象
法学是依法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历史
中国
夏商周 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
春秋战国
儒
礼主刑辅,综合为治
墨
以天为法,循法而行
道
顺乎自然,无为而治
法
援法而治,以法治国
秦朝
随着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出现终结
汉代
汉武帝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以后
儒学为主,儒法合流
出现了“律学”
公元653《唐律疏议》就是官方注释的范本
1840鸦片战争后
洋务派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康有为,梁启超主张君主立宪制 发动戊戌变法
孙中山,章太炎
民主共和制
西方
始于古希腊
古罗马是古代西方法律制度发展顶峰
中世纪 独立法学消失
中世纪后期 诞生法学流派及注释法学派
前注释法学派
后注释法学派
13、14世纪 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
17世纪 自由 平等 人权 法治
自然学派
社会契约论
天赋人权论
18世纪末
哲理法学派
分析法学派 标志独立学科的法学出现 英国约翰·奥斯丁提出
历史法学派
20世纪初 社会法学派
20世纪50年代中期 出现各种法学派
相邻学科
与哲学
与政治学
与经济学
与社会学
与历史学
与逻辑学
研究方法
法学方法论
概述
原则
种类
价值分析方法
实证研究方法
社会调查方法
历史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方法
逻辑分析方法
语义分析方法
当代中国法学体系
形成与划分
从法律部门划分角度
从认识论角度
法学教育
历史与现状
当代法学教育
p 18
法理学性质与对象
性质
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是法学基础理论
是法学的方法论
是法学的意识形态
研究对象
法理
语义与意义
学习法理的意义与方法
意义
p37~38
方法 p39~p40
马克思法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马克思法理学的形成与发展
形成
发展
伟大革命
列宁对马克思法理学的继承与发展
中国化进程
第一次历史性飞跃
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第三次伟大飞跃
法理学基本概念
法、法律
语义分析
汉语
西方
法的本质
法的阶级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的本质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基本特征
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
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作用
作用的实质
分类
一般与具体
整体与局部
预期与实际
直接和间接
积极和消极
规范与社会
规范作用
告知
指引
评价
预测
教育
强制
局限性
p79~80
定义
法学史上的法定义
从法的本体 说明法是什么
从法的本源 法的基础或法出自何处
从法的作用或功能 法的工具性
马克思主义的法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在阶级对立社会中)统治阶级意志或(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意志,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或对人民有利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渊源、分类和效力
渊源
渊源的语义
渊源的内涵
与法的效力的直接联系
一定的法律外部形式
渊源的类别
成文法(制定法)
规范性
强制性
公开性
一般性
不成文法(非制定法)
习惯
判例法
惯例法
中国法的渊源
正式渊源
宪法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
其他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 最高行政机关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p 89
自治法规
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
国际条约与协定
法律解释
非正式渊源
习惯
政策
指导性案例
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
法理
分类
p91~93
效力
概念
要素
适用对象
适用时间
适用空间
效力与实效
效力范围
法的对象效力
属人主义原则
属地主义原则
保护主义原则
以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原则
法的时间效力
法的空间效力
域外
域内
有的在全国范围有效
有的在局部有效
有的在香港澳门有效
效力冲突与原则
根本法优于普通法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法律体系
释义
概念与特点
特点
与其他相近概念
与法制体系
与法学体系
区别
联系
与法系
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概念特点
划分标准
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民法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社会法
环境资源法
军事法
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法的要素
要素概述
释义
要素特征
个别性与局部性
多样性与差别性
整体性与不可分割性
分类
命令模式
规则模式
规则~政策~原则模式
律令~技术~理想模式
本书
法律概念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法律概念
来源
日常生活
法律人的创设
意义
功能
表达功能
认识功能
提高法律合理化程度的功能
分类
以概念涉及内容
按法律概念功能
按不确定性程度的不同
按法律概念涵盖面大小
法律规则
释义
逻辑结构
三要素 假定 处理 制裁
二要素 行为模式,结果模式
特色
可重复适用性
可以适用于一定的角色群或适用于一定法域中所有的人
与法律原则相比 特点
微观的指导性
操作性较强
确定性程度比较高
分类
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性规则
规定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
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
法律原则
释义
与规则的区别
对事及人的覆盖面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更大的宏观指导性
在变化速率方面,原则更稳定
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
分类
适用 的
特点
适用存在法律运作全过程
适用可以排斥规则的适用
适用存在分量问题
规则
只能适用法律原则
法律规则优先适用
充分说明理由
权利与义务
历史上权利与义务概念
西方
中国
权利与义务的概念
是法学的核心概念
释义
法律明文规定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是工具而不是目的
有明确的界限
和义务相比,权利有能动性和可选择性
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根据存在形态的分类
应有权利和义务
习惯权利和义务
法定权利和义务
现实权利和义务
根据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分类
基本权利和义务
普通权利和义务
对人们的效力范围的分类
一般权利和义务
对世权
特殊权利和义务
对特定的
根据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分类
第一性权利和义务 原有权利与义务
第二性权利与义务 补救权利与责任
根据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分类
行动权利和消极义务
接受权利和积极义务
根据权利主体分类
个体
集体
国家
人类
关系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价值上的主次关系
权利本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
法无明文规定禁止或强制,即有权
权利的行使,只受法律限制
法律行为
释义
行为与法律行为的界定
法律行为,就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基本特征
社会性
法律性
意志性
结构
内在方面
动机
目的
认知能力
外在方面
行为
手段
结果
分类
根据行为主体的性质和特点
个人行为,集体行为,国家行为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根据行为的法律性质分类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
实体法行为与程序法行为
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相互关系
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主行为与从行为
根据行为的构成要件的分类
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完全行为与不完全行为
法律关系
概述
释义
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以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特征
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社会关系
是法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是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分类
基本法律关系与普通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
纵向与横向
双边与多边
第一性和第二性
主体
种类
自然人
法人
国家
国家机关
其他主体
资格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客体
概念与特征
客观性
可控性
有用性
法律性
种类
物
人格,人身
智力成果
行为
信息
其他客体
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条件
法律规范
法律事实
种类
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
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
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而转移(社会革命,生老病死)
社会事件
自然事件
肯定式法律事实与否定式法律事实
法律责任
概述
释义
词义
语义
界定为法律的否定性评价
界定为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界定为一种特殊意义上的义务
第一二种不可取,综合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即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本质
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运用法律标准对行为给予的否定性的评价
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合乎逻辑的不利法律后果
是社会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强制地分配给某些社会成员的一种负担
构成
责任主体
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损害结果
主观过错
种类
民事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违宪责任
原则
含义
种类
过错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
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民法中的严格责任
认定与归结
含义
原则
责任法定原则
因果联系原则
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
性质相适应
种类、轻重与主观恶性相适应
种类、轻重与具体情节相适应
责任自负原则
承担
方式
惩罚 法律制裁
民事
刑事
行政
违宪
补偿 赔偿
民事赔偿
国家赔偿
行政赔偿
刑事赔偿
此外,非刑事司法赔偿
强制
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 免责
时效免责
不诉免责
自首、立功免责
补救免责
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
自助免责
人道主义免责
法的起源与发展
法的历史
起源
原始社会的调控机构
氏族公社
一般规律
根本原因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影响因素
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
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产生方式不同
体现意志不同
适用范围不同
调整内容不同
实施方式不同
历史使命不同
历史类型
释义
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
社会革命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基本条件
奴隶社会法律制度
公开保护奴隶制生产关系
用宗教迷信和极端野蛮而随意的刑罚维护奴隶主阶级的政治统治
公开确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划分与不平等地位
明显带有原始公社行为行为规范的残余
封建社会法律制度
西方以西欧为典型 东方以中国为代表
主要区别
中国封建法制具有伦理性,西方具有宗教性
中国具有封闭性,西方具有开放性
中国维护群主专制和等级特权,西方君主权力到了封建社会末期才处于最高地位
中国封建法制具有公法文化的特征,西方具有私法文化的特征
在司法体制上面也存在不同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契约自由原则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本质
从阶级属性
从产生方式和存在方式
从生存方式
从社会作用的层面
基本特征
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国家意志与客观规律的统一
权利确认与权利保障的统一
强制实施与自觉遵守的统一
“一国”与“两制”的统一
国情与公理的统一
法的演进
概述
释义
理论模式和实践类型
进化论与建构论
本土化论与国际化论
内源型与外发型
基本规律
社会发展促进法律演变
从技术角度看
简单到复杂,混乱向程序化,等等
从法律内容及价值内涵来看
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
演变过程的动力即有本土的也有国际的
在形式上,从封闭到开放
在具体途径上
从继承,借鉴到创新或改革
继承
概念
原因
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客观性
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律演进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法律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共同性决定可法律继承的必要性
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也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
内容
法律技术,概念
反映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与规范
反映民主政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移植
概念
客观必要性和必要性
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移植的必然性
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是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实践
基本相同发展水平国家之间
落后国家或后发达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
最高形式,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
改革
概念
意义
新时代中国的法治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
全球化与世界法律发展
概述
释义
理论
趋势
法律现代化
法律网络的稠密化
法律话语的权利化
法治运行的智能化
法律国际化
国家法(国内法)之间的相互影响
国家间的法律(国际国际法)的形成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
法律全球化
世界法律的一体化
全球性共同法的形成
全球性争端解决机制的出现
法律区域化
释义
特征
法律本土化
释义
基本表现
复兴传统法律文化
利用本土资源
外来法的本土化改造
法治与全球治理
全球治理体制变革
意义
国际格局变化的必要要求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迫切需要
有效应对全球性挑战的迫切需要
目标
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
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
推动国际关系合理化,公正化
引领经济全球化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法治与中国参与构建世界新秩序
坚决维护《联合国宪章》为基石的世界秩序
积极参与国际立法,力争主导某些重要立法
积极参与国家执法
积极参加国际司法机构和司法活动
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
法的运行
法的制定
立法概述
概念
特征
由特定主体进行
依据一定职权进行
依据一定程序进行
运用一定技术进行
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活动
立法体制
一元多级
立法原则
含义
发展
依法立法
意义
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是促进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手段
基本内涵和要求
内涵
要求
依法立法首先是依宪立法
依法立法是依据法律体系立法
依法立法是依权限、守程序立法
科学立法
意义
基本内涵和要求
从我国实际出发,正确处理立法与改革的关系
科学合理的规定权利与义务、职权与职责
民主立法
意义
是践行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
是提升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
是践行法律教育、推动自觉守法、树立法律权威的重要方式
基本内涵与要求
坚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立法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性作用
完善社会公众民主参与立法
比较立法
意义
前提
人类法制文明的多元性
人类法制文明的共存性
人类法制文明的共通性
认识他者,认识自身,知己知彼
比较借鉴,取长补短,文明互鉴
求同存异,获得共识,和谐共通
基本内涵与要求
法的实施
概述
释义
与法律实行(施行),法律实现的区别
意义
的基础与动力
法律的人民性与法律实施
法律的公正性与法律实施
法律的权威性与法律实施
宪法的实施
意义
首要任务
精髓要义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主体
执法
概念
广义与狭义(狭义)
特征
原则
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效率原则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司法
概念
性质与规律
性质
判断权与裁决权
规律
根本规律
司法权独立运行
基本规律
权力制约
权责统一
公正公开
尊重程序
裁判终局
原则
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
司法平等
司法责任
司法公正
政策指导
守法
概念
根据与理由
条件
主观
守法主体的主观心理状态与法律意识水平
政治意识
法律意识
道德观念
文化程度
客观
法治状况
经济状况
政治状况
原则
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
全民自觉信法守法
全社会协同推进学法用法
法律程序
概述
释义
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
分工
抑制
导向
缓解
感染
正当法律程序
历史演进
构成要件
程序的分化
对立面的设置
程序中立
核心要素
程序的预设性
程序设置的中立性
自由平等且实质性的参与
理性对话和交涉
信息充分和对等
公开
及时性和终结性
价值
程序正义
兴起
意涵
法律职业
概述
概念
特征
技能
伦理
准入特征
当代中国法治职业共同体
法治专门队伍
法律服务队伍
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法学专家队伍
法律职业制度
资格考试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保障制度
法律职业理论与思维
法律职业伦理
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伦理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追求真理,追求公平
忠实于法律,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
律师
对当事人
对法官
对同行
其他
法律职业信仰
法律职业语言与知识
法律职业思维
法律方法
概述
意义
基本特征是
是法律人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职业方法
是根据法律理念,原则和规则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以司法实践问题为导向
法律发现
概念
法律创制
法律适用
法律论证
特点
只能在法律渊源内进行
不能脱离整体法律秩序
的途径
法律识别
法律意义识别
部门法识别
法律关系类型识别
法律规范选择
法律解释
概念
必要性
法律是抽象的,概括的
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法律只有不断解释,才能趋于完善
解释权限的划分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行政解释
原则
合法性
合理性
法制统一
历史与现实相统一
国内法与国家法相协调的原则
方法
一般解释方法
语义解释
逻辑解释
历史解释
目的解释
当然解释
特殊解释方法
扩张解释
限缩解释
法律推理
概念
要素
概念
价值
分类
形式推理
演绎推理
三段论
内涵
大前提,可以适用的的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
小前提,经认定的案件事实
结论,判决或裁定
条件
推理形式有效
前提真实
归纳推理
没有合适的法律规则和原则, 从早期的判例或指导案件 总结规则和原则
类比推理
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比照相近的法律规定加以处理的推理形式
寻找相似性
需要想象和猜测
其结论是或然的
辩证推理
权利推理i
以保护公民权利为目的
表现
权利发现或权利体系扩充
自由推定~法不禁止即自由
为保护社会弱者的原则
无罪推定
法律论证
概念
方法
“正确”的标准
达致“正确”达方式
达致“正确”所需遵循的论证规则
一般规则
特殊规则
司法数据处理
概念
原则、规则和方法
推理有效原则
保真
必然
相关
普遍
简单
法官主体原则
司法论辩原则
始终把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作为实现法律正义的辅助手段
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概述
概念
释义
价值释义
从价值概念产生机理来看
从语义分析来看
从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法的价值释义
从学术用语的角度
价值体系
释义
从价值属性上看
从价值主体是上看
从价值结构上看
目的价值
是法的价值体系的基础
属性
法的目的价值的多元性
法的目的价值的时代性
形式价值
权威性
普遍性
统一性
完备性
评价标准
解决的问题
价值确认问题
确定价值位阶
我国应当坚持的标准
实体性的
人道主义标准
生产力标准
程序性的
现实主义原则
历史主义原则
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价值冲突
关系
原因
价值整合
特点
宏观性
基础性
机动空间较大
立法,行政,司法程序中遵循的原则
兼顾协调原则
法益权衡原则
维护法律安定性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
以人民为中心 为基石
以公平正义为生命线 为核心
以全人类为共同价值为依归
法的基本价值
法与秩序
释义
含义
社会秩序观
等级结构秩序观
自由、平等秩序观
社会本位秩序观
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
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维护权利运行秩序
维护经济秩序
保护财产所有权
对经济主体资格加以必要规范
调控经济生活
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条件
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确定权利界限,避免纠纷
以文明手段解决纠纷
对社会基本安全加以特殊维护
建立和维护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法与自由
释义
含义
对人的价值
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
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障
法律保障的一般方式
以权利与义务方式设定自由的范围及其实现方式
将责任与自由联结
设置国家权利及正当程序以提供救济
原则
个人自由并存原则
消极自由之保障自由
积极自由之保障原则
公益干预原则
法与效率
释义
含义
效率与公平
对法的促进作用
六个方面
法与正义
释义
含义
种类
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法促进和保障分配正义
法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
法促进和保障社会正义
法促进和保障国际正义
法与人权
概念
含义
“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宪法上面予以表现
不可或缺性 不可取代性 不可转让性 持久稳定性 母体性 普遍性
人权的价值
是人的利益的度量分界
是人关于公共权力评价的道德标准
是人和人和谐相处的共同尺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人权思想
基本内容 基本特征
道路的独特性 主体的复合性 内容的广泛性 重心的现实性
基点的人民性 享有的普遍性 保障的有效性 发展的包容性
体系
及其构成
新兴人权
和平权
发展权
环境权
法对人权的保护作用
国内法
人权的宪法保障
人权的立法保障
人权的行政保护
人权的司法保护
国际法
法与法治中国
法治原理
概念
理念
法治与法制
法治与人治
法治与德治
法治与经济和科技
法治与经济
法治与科技
法治与社会发展
法治与政治
法治与文化
法治与社会治理
法治与生态文明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全面依法治国方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