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
1、概念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2、特点
(1)独创性
(2)可复制性【写出来可复制】
(3)具有经济上的价值
3、类型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二)发明
1、概念
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发明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
2、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应当具备的条件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三)实用新型
1、概念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主要区别有,在种类和范围上比发明小得多,只限于有形体的产品。技术水平上低于发明。
专利权
2、实用新型被授予专利权应当具备的条件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四)外观设计
1、概念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用于工业上应
用的新设计。
2.特点
将美术设计与产品相结合的产物,不涉及产品的实用功能,只是起到美化产品的作用。
3.外观设计特征
(1)必须与产品有关
(2)以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为内容
(3)富有美感
(4)适于工业应用
(五)科学发现
1、概念
科学发现是指科学活动中对未知事物或规律的揭示,主要包括事实的发现和理论的提出。
2、科学发现取得发现权的条件
(1)必须是科学活动中对未知事物或规律的揭示
(2)必须有重大意义,能使科学发展发生变化。
(六)商标
1、概念
商标是指能够将不同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标记。
2、特征
(1)合法性
(2)显著性
(3)表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