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中级经济师金融3.13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
中级经济师金融3章.13节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笔记,记录了金融机构的职能、分类和体系构成等,还有我国的金融体系及其制度安排,内容十分详细,复习可用!
编辑于2021-06-26 11:49:003.13 金融机构 与金融制度
金融机构
含义
狭义
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
主要指银行和其他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央行、商行
广义
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
直接或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各种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证券公司、投行
职能
促进资金融通
便利支付结算
货币资金转移
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投资组合降低风险
减少信息成本
金融机构具有信息搜寻和核实优势
反映和调节经济活动
分类
按融资方式
直接金融机构
主要活动于金融市场,为投资者和融资者牵线搭桥,提供策划,咨询,承销经纪登记,保管,清算,资信评级等一系列相关或配套金融服务的中介机构
投行,证券公司
间接金融机构
在最初的资金提供者(存款人)和最终资金使用者(借款人)之间进行债权债务关系转换活动的中介机构
商业银行
按职能作用
一般金融机构
进行商业化经营,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标,通过向社会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取得收入的金融机构
金融调控、监管机构
央行及其他一些专门针对金融领域的监管机构,承担着宏观调控,金融监管维持金融秩序的重任,所提供的服务都是公益性的,不以营利为目的
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
按业务特征
银行金融机构
以存款、放款、结算、汇兑等业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金融机构
含农村信用合作社
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般不经营存、放、结、汇业务,而专注于证券,投资,资本市场的重组、并购及相关的金融服务等业务
含西方国家投资银行
按经营领域
投资类金融机构
为企业在一级证券市场融资和在二级证券市场买卖证券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
保险类金融机构
经营各类保险保障业务的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养老基金
信息咨询服务类金融机构
资信评估公司及其他与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为主的金融机构
是否承担政策性业务
政策性金融机构
一个国家为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能力,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保证宏观经济协调发展而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可以获得政府资金或税收方面支持的金融机构
商业性金融机构
一般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
资金来源方式
存款类金融机构
接受个人和机构存款,并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储蓄与贷款协会、互助储蓄协会、信用合作社
契约型储蓄机构
以契约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从持约人手中吸收资金的金融机构
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
投资性中介机构
以投资活动为主要目的的筹集资金中介
金融公司、共同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体系的构成★
存款性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存款货币银行)
最明显特征:吸收活期存款、创造信用货币
历史久、资本厚、体系大、业务广、资源多
储蓄银行
专门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将资金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和公司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并为居民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储蓄存款余额较稳定,主要用于长期投资(贷款、投资、转存)
信用合作社
城乡居民集资合股而组成的合作金融组织,是为合作社社员办理存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缴纳的股金和存入的存款,放款对象主要是本社的社员
投资性金融机构
在直接金融领域内为投资活动提供中介服务/直接参与投资活动的金融机构
业务内容都以证券投资活动为核心
投资银行
以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为主要业务内容的金融机构
基本特征是其综合性,即投资银行业务几乎包括了全部资本市场业务
主要业务:对公司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投资,提供中长期贷款,代办发行或包销股票与债券,参与公司的创建重组并购活动,提供投资和咨询服务等
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自己的股票和债券,大多数国家限制投行吸收活期存款,但有的国家投行被允许接受定期存款
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股份/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再以适度分散的组合方式投资于各类金融产品,为投资者以分红的方式分配收益,并从中谋取自身利润的金融组织机构
优势
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专家理财、规模经济
契约性金融机构
以契约方式吸收持约人资金,而后按契约规定承担向持约人履行赔付或资金返还义务的金融机构
特点
资金来源可靠稳定,资金运用主要是投资,资金的流动性较弱
保险公司
募集的资金除保留一部分应付赔偿所需外,其余部分则作为长期性资金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和公司股票、债券以及发放不动产抵押贷款,保单贷款等
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
以契约形式组织预交基金,再以年金形式向参加养老金计划者提供退休收入的金融组织形式
资金来自劳资双方的积聚,以及运用积聚资金的收益。如投资于公司债券、股票以及政府债券的收益等
政策性金融机构
经济开发政策性金融机构
专门为经济开发提供长期投资或贷款的金融机构
贷款和投资方向主要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
特点
投资量大、时间长、见效慢、风险较大
开发银行分类
国际性
世界银行
区域性
亚洲开发银行
本国性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特点
风险大、期限长、收益低
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发行债券、吸收特定存款和借款
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
国家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改善国际收支情况,由政府支持设置的向外贸部门提供优惠出口信贷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
为配合和贯彻政府住房发展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扶持住房消费,尤其是扶持低收入者进入住房消费市场的金融机构
资金来源:政府出资、发行债券、吸收住房储蓄存款等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与金融制度
我国金融体系及其制度安排
商业银行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
包括工、农、中、建
采取一级法人的总分行制,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
股份制商业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本金除了部分来自国家投资,主要来自境内外企业,法人投资和社会公众投资
城市商业银行
前身是城市合作银行
现在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到其他城市设置分支机构
农村银行机构
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主要业务为支农支小,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当至少有1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发起银行,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在县市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依托邮政网络经营,按照公司治理架构和商业银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
2007年挂牌成立
外资商业银行
包括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银行类代表处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统称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民营银行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浙江网商银行
政策性银行
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证券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主要职能
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
分类
综合类证券公司
可从事证券承销,经纪,自营三种业务
经济类证券公司
只能从事证券经纪类业务,即只充当证券交易的中介,不得从事证券的承销和自由买卖业务
证券交易所
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职能
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监督,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职能
对证券和资金进行清算、交收和过户,使买入者得到证券,卖出者得到资金
实行T+1的交割方式完成清算交易
每日的结算和交收于次日上午开市前即可完成
保险公司
其他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政府为解决银行业不良资产,由政府出资专门收购和集中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机构
包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华长东信
农村信用合作社
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独立的企业法人
三种改革模式
1、经济发达地区建立股份制农业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2、经济较发达地区成立农村信用联社。 3、经济不发达的县市原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变
信托公司
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详见第六章
财务公司
也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
专门承办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详见第六章
汽车金融公司
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
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对外投资,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不能跨业经营
消费金融公司
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我国金融调控监管机构及其制度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
专门行使中国银行职能,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相对独立性
表现为:①财政不得向中国人民银行透支,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③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整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后的中国银保监会承担对中国银行业保险业的监管职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1998年,上述两个委员会合并,并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务院直属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
金融行业自律组织
包括中国银行业协会(宗旨: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
浮动主题
考试大纲:理解金融机构的性质、职能、类型及体系构成,理解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金融制度,分析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与金融制度。
所有内容均为2星,考试很细节,多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