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考-简易程序、公益诉讼
关于法考-简易程序、公益诉讼思维导图,包含不适用情形、 适用程序、 特点、 程序的转换、小额诉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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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公益诉讼
简易程序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不适用情形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采取公告送达 - - 简易程序不可公告送达)
重审、再审不可适用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代表诉讼)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
第三人撤销之诉(涉及生效裁判的稳定性)
适用程序
当事人可协议约定普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但不可以约定简转普
可依职权(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依协议(争议较大,关系不明确)
特点
传唤、送达方式简单(比电子送达更简便)
无需当事人同意
可以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可以送达开庭通知,但必须确定当事人已经收到,否则不能缺席判决
审限:3+1(院长批准)
举证期限:可法定可协商 ≤15日
程序的转换
普转简:开庭后不得转
简转普
法院/当事人提议
裁定书
最开始立案之日起算(简易程序用过的时间计算在内)
裁判文书简化:认定事实、裁判理由可简化
小额诉讼
简单金钱给付 标的额小
上年度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
50%以下 依职权适用
50%-2倍之间可协议适用
2倍以上不可适用
特别规定:海事海商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
不得适用
人身关系(公序良俗)、财产确权(对世效力)
涉外案件
鉴定结果有异议
一方下落不明
当事人提出反诉(权利义务关系复杂)
审限举证与答辩
可法定/协商 ≤7日
审理:可以一次开庭审结且当庭宣判(也可以开庭两次等)
审限:2+1(院长批准)
一审终审(实体判决、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均为) 不可上诉
裁判文书简化:认定事实、裁判理由可省略
公益诉讼
法律规定机关和有关组织
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
受理后,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而使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的,可以申请撤诉
法院可以释明:告诉原告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但是否增加由原告决定(处分权)
其他机关、组织参与诉讼
开庭前以共同原告身份
裁判生效后,不可另行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调解协议进行公告
不违法社会公共利益,出具调解书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不允许当事人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起诉
不许反诉
公益诉讼的受理裁判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依法另行提起普通民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