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西政考研—马工程宪法学3
标注重点和历年真题,可直接应试,内容丰富,要点梳理,结构清晰,体系完整!非常值得学习!
编辑于2023-12-27 18:53:21马工程宪法学3
说明
作者说
标注历年真题对应知识点(除选择题、材料题外)
标注
【24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
导图内容齐全、重点明确,建议结合教材使用
符号说明
背诵
精确背诵
关键词背诵
不用背,理解
非常重要
重要/答题素材
知道,了解
名词解释
重要概念
概念形式 : 【A】指xxxxx
判断题考点/容易混淆
不重要
×可以略过
+一些补充/拓展内容
eg 举例
9宪法实施与监督
宪法实施
宪法实施
【宪法实施】指宪法规范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
宪法实施的特点
1. 宪法实施内容的广泛性
宪法的特征-宪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的问题
宪法本身涉及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2. 宪法实施主体的普遍性
狭义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
区分宪法的实施与法律的实施;狭义上的实施指宪法贯彻落实的过程(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广义上包括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等
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等不直接实施宪法-遵守宪法的主体
3. 宪法实施方式的多样性
宪法实施方式
【宪法执行】指国家机关依据宪法行使权力(权利)、履行职责(义务) 。
【宪法适用】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适用宪法解决争议 。
【宪法遵守】指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严格遵守宪法。
宪法实施的条件 【理解、素材】
1. 宪法实施的政治保证
原因:宪法的政治属性
宪法的本质-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宪法规范的政治性
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政治保证
我国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2. 宪法实施的思想基础
公民尊崇宪法、信仰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是宪法实施的必要思想条件和社会心理条件
(1)“宪法宣传日”与“宪法宣传周”有助于增强民众的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
(2)“宪法宣誓”有助于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
3. 宪法自身的完善程度
宪法自身的完善程度是宪法实施的基本条件,要通过宪法修改处理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的关系。
宪法需要保持稳定性,但是也要不断适应新的社会现实,因此要在遵循宪法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宪法,反映社会现实的客观要求。
宪法实施的功能 (作用/价值)【理解、素材】
宪法实施的功能在于将宪法的理念、基本原则、精神及规范内涵付诸实践,落实宪法所确立的各项制度,发挥宪法保障人权、规范国家权力和推动依法治国等作用。
1.贯彻落实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
把宪法已经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在实践中贯彻落实(eg政经文制度)
2. 保证人权作为宪法核心价值的实现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通过宪法实施,使宪法中的各项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得到实现,使公民的基本权利成为现实权利。
3. 确保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通过宪法实施,构建完整的国家机构体系,确保国家机关在宪法设定的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4. 推动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统一的法律体系
宪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是依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的具体化,通过宪法实施,才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5. 传导宪法所承载的社会核心价值观
宪法与社会核心价值观密切关系,通过宪法实施,传达宪法所承载的社会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奠定社会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础,为宪法实施提供社会环境。
+
1.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2.确认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行使,构建国家机构体系
3.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4.落实宪法确立的国家、社会目标,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发展
5.贯彻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宪法思想,维护宪法权威等等
宪法实施的方式 【简述、判断分析】
(一) 宪法的执行 【背!】
【宪法的执行】指国家机关直接依据宪法行使公共管理职能。
直接依据(不需要通过法律)-区分法律实施
1.依据宪法设立国家机关,形成国家机构体系,并各自行使宪法授予的国家权力。
如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等;
国务院依照宪法行使行政权,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等;
司法机关依据宪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监察机关依照宪法行使监察权,监督一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等等。
2.依据宪法对宪法进行修改
修改宪法既是保证宪法能够有效实施的基本条件和前提,也是实施宪法的一项具体行为。
修宪权是由制宪权创设的,必须受到宪法的约束,按照宪法确定的方式、程序开展,不得违反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所确立的修宪边界。
3.依据宪法对宪法进行解释
宪法解释机关必须遵循宪法理念、基本原则和精神,按照宪法解释程序,对宪法规范的内涵进行说明,使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保持一致性,更好地协调宪法关系。
我国宪法未规定宪法解释程序
4.依据宪法进行立法
立法活动属于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我国绝大多数法律都会规定“依据宪法,制定本法”。立法必须依据宪法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精神,不得出现违反宪法的情形,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
主要是全人常,也包括其他立法机关(eg国务院);不包括国务院部门(依据法律-立法法)
+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宪法的价值理念、宪法规范的内涵等等
5.依据宪法针对具体的事项作出决定、决议
一般指全人大及其常委会
(二)宪法的适用 【简、判】
【宪法的适用】指宪法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适用宪法解决争议的活动。
宪法争议主要涉及到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选举诉讼争议等,往往有特定的宪法监督机关来解决。如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等。我国宪法监督机关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适用宪法判断所有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
(三)宪法的遵守
【宪法的遵守】指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和个人遵循宪法规定开展各种行为。
宪法遵守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形式。
国家机关不仅要执行宪法,其本身也有遵守宪法的职责;政党必须在宪法范围内活动,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间接实施】此外,宪法还可以通过法律实施的方式获得间接实施,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法规,将宪法的规定具体化,通过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等环节将宪法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以及规范内涵落实下去。
宪法实施的方式 【简述】
1. 宪法的执行
【宪法的执行】指国家机关直接依据宪法行使公共管理职能。
(1)依据宪法设立国家机关,形成国家机构体系,并各自行使宪法授予的国家权力;(2)依据宪法对宪法进行修改;(3)依据宪法对宪法进行解释;(4)依据宪法进行立法;(5)依据宪法针对具体的事项作出决定、决议
2. 宪法的适用
【宪法的适用】指宪法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适用宪法解决争议的活动。
宪法争议主要涉及到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选举诉讼争议等,往往由特定的宪法监督机关来解决,我国宪法监督机关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适用宪法判断所有的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
3. 宪法的遵守
【宪法的遵守】指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和个人遵循宪法规定,开展各种行为。国家机关有遵守宪法的职责;政党必须在宪法范围内活动,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宪法遵守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形式。
4. 此外,宪法还可以通过【法律实施】的方式获得间接实施,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法规,将宪法的规定具体化,通过法律实施得以落实。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标题 】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健全宪法规范与 社会实际相适应 的制度
宪法实施的基本前提是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相适应,主要依赖于宪法解释制度和宪法修改制度。
1. 宪法解释制度
目前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但是未具体规定宪法解释的程序,因此必须要明确:提出宪法解释案的主体、宪法解释案的审议程序、宪法解释案的通过程序、宪法解释的效力、宪法解释的颁布主体等等。
宪法解释的必要性
1.阐明宪法用语的含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这使得宪法条款比较原则抽象(宪法规范具有最高性、原则性)。抽象性的宪法条款不利于宪法的贯彻执行,需要由权威机关作出统一解释。
2.补充制宪时留存的缺漏
由于社会形势的复杂多变和人们认识能力的局限性,宪法在制定时难免存在疏漏,宪法解释可以补充说明来弥补制宪时的缺漏。
3.适应新形势发展
任何宪法或宪法内容总是带有时代的局限性,在社会客观实际发生变化时,往往需要对宪法进行解释,使其适应于新形势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宪法的实施。
4.宪法监督的需要【判断】
在宪法的实施和运用过程中,尤其涉及到合宪性审查,必须对宪法进行解释来确切说明宪法的内容、原则、基本精神,从而达到审查的目的。
宪法监督机关一定要有宪法解释权
+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
合宪性审查的前提是对宪法的含义进行解释
宪法解释机关与合宪性审查机关通常是同一一个主体
主
13辨析
15简述
+
【宪法解释】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理念、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范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
宪法解释体制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制
普通法院解释制
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解释制
2. 宪法修改制度
我国宪法简略规定了宪法修改程序,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有关宪法修改的惯例,应当及时正式纳入宪法的内容。
我国宪法的修改
1.提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议修改宪法
宪法惯例:中共中央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再由全人常向全国人大提出正式的宪法修正案
2.议决:全国人大全体代表2/3以上通过宪法修正案
3.公布:我国宪法惯例,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予以公布
宪法修改的必要性 【大差不差】
1. 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
宪法的制定者总是存在社会认识和判断的局限性,宪法规定本身未必适合社会实际情况。同时,社会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已经落后的宪法规范需要及时地加以修正,才能使其正常调整、规范社会关系。
2. 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缺漏
制宪者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条件限制,在形成宪法规范过程中考虑不全面,致使宪法规范存在某些缺漏,需要通过修改的方式加以补充和完善。
+
【宪法修改】指宪法修改机关 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 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对宪法进行删除、增加、变更的活动。(不成文法国家 属于普通法律修改的范畴)
宪法修改的方式和限制: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有的内容不得修改
宪法修改的程序比法律修改的程序严格
(二)健全宪法实施的制度
1. 宪法宣誓制度
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设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职责,也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2. 领导干部宪法教育制度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宪法实施的基础,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3. 国家宪法日和国家宪法周
纪念宣传宪法
主
22材料
4. 保证立法机关根据宪法进行立法的制度(宪法监督制度)
5. 保证国家机关依据宪法作出具体决定决议(宪法监督制度)
主
20材料
补充:宪法实施与国家目标的实现【看看就行-形成材料题思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为实现宪法的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与价值,必须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
(一)宪法确认了国家目标
我国宪法序言中明确指出,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而言,要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通过宪法实施保障国家目标的实现
1.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障,也是国家目标实现的根本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宪法实施环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同时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将宪法所确认的国家目标作为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目标。
2.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实施的重要环节是法律的实施,依法治国是依宪治国的具体方式,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同样是我国的国家目标,并且也将充分保障和落实其他国家目标的实现。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和理性的办事原则,也是人类所追求的理想的社会状态,我国国家目标的实现必须依法开展,运用法律的方式实现社会资源的配置、调动社会的广泛参与,最终促进国家目标的实现。
3.通过宪法实施,使国家目标深入人心,形成广泛共识
宪法的有效实施有赖于民众的信仰,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宪法宣传和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和国家建设目标,使民众形成对国家目标的认可与共识,全社会共同努力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宏观目标。
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制度
一、宪法监督概述
【宪法监督】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按照法律程序,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实施宪法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
【监督国家机关,不监督公民】
宪法监督机关:通常由宪法规定,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宪法监督机关和监督模式存在较大差异
宪法监督的对象:实施宪法的行为
分类
(1)实施主体不同
国家机关实施宪法(立法执法司法监察)
政党实施宪法
其他组织实施宪法
(2)实施方式
通过立法行为实施宪法
通过具体决定决议实施宪法
(3)争议类型
立法行为
权限纠纷
选举诉讼
弹劾案
政党违宪等
其中,监督法律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的审查机制,被称为【合宪性审查】,“合宪性审查”是我国宪法监督中最重要的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制。
主
15判断分析
16判断分析
宪法监督的意义【标题;素材】
1.宪法监督为宪法实施提供保障
宪法实施需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操守和法律意识,更需要建立完善的宪法监督制度。宪法监督制度可以保证【公权力】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运行,从而使宪法的精神和内容在实践中得以实施。
2.宪法监督制度已经成为维护法治国家【宪法秩序】的重要机制
宪法能否发挥根本法的作用,制约和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都离不开宪法监督机制。宪法所构建的控权限权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秩序,需要监督机制加以维护。
3.宪法监督是协调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关系的重要机制
宪法作为法治国家的最高规范,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宪法也需要根据社会实践的变化做出调整,因此宪法也要具有适应性。宪法监督机关在对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时,需要依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平衡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之间的关系(宪法解释)。
【200字素材-宪法监督的意义】
宪法监督为宪法实施提供保障,宪法实施需要完善的宪法监督制度保证公权力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运行,从而使宪法的精神和内容在实践中得以实施。/宪法监督制度已经成为维护法治国家宪法秩序的重要机制,宪法所构建的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秩序,需要宪法监督机制加以维护。/宪法监督是协调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关系的重要机制,宪法监督机关在对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时,需要依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进行宪法解释,使宪法适应社会发展变化。
违法与违宪的区别【理解到位,不太会考概念比较】
(1)性质不同。违宪是违反宪法,违法是违反法律。 (2)行为主体不同。由宪法调整的对象所决定,违宪的主体主要是作为国家权力行使者的国家机关:违法的主体可以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 (3)审查主体不同。实施宪法监督的主体是宪法规定的特定的宪法监督机关,实施违法审查的主体通常是法院。 (4)责任形式不同。违宪行为的责任形式包括撤销违宪的法律文件、拒绝适用违宪的法律文件、取缔违宪政党组织、罢免国家领导人、确认违宪行为无效等,而违法行为的责任形式主要是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概念
【违宪】指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组织在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做出的直接违反宪法的行为,宪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前提就是违宪行为的存在。
【违法】指行为主体违反立法机关依据宪法并以宪法为基础制定的法律。
区别
性质
违反宪法
违反法律
行为主体
主要是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
审查主体
特定宪法监督机关
法院
责任形式
撤销违宪的法律文件、拒绝适用违宪的法律文件
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宪法监督制度的类型【简述】
外国宪法
普通法院审查制(美国首创)【✓概念+特点】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
【普通法院审查制】指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附带地对作为案件审理依据的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即通过司法程序审查、裁决立法和行政机关是否违宪,称为“司法审查”或“违宪审查”。
特点
1. 一种被动的、附带性的监督体制
法院只是在审理一般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时对其所适用的法律或行政命令的合宪性进行附带性审查,不能脱离具体个案进行抽象、事先审查。
2. 各级法院都有权对作为具体案件审理依据的法律、行政命令等进行合宪性审查,对被认定为违反宪法的有关条款或者行政命令的有关部分,法院只能宣告不予适用,而不能宣告废除。
3. 最高法院的宪法判例形成的原则、规则的效力,事实上高于立法机关通过的制定法。(最高法院的判决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4. 最高法院的宪法性判例确立的原则、规则,一般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优点
1. 普通法院结合其所审理的具体案件,可以对法律、行政命令的合宪性争议进行审查
2. 有权启动宪法监督的主体广泛,有利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
缺点
1. 由非民选的法官审查和宣布民选的代议机关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违宪,背离民主原则
2. 违反宪法的法律、行政命令必须在造成实际侵害并形成具体案件后,法院才能启动审查程序
专门机关审查制
【专门机关审查制】指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专门的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关,以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
类型
宪法法院模式(德)
1. 宪法法院只服从宪法和法律,所作出的判决和对宪法的解释对一切国家机关和公共团体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 宪法法院应普通法院或其他主体请求,有权解释宪法,对法律、国际条约或行政命令等法律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并作出裁决(被动审查)。
3. 既可以进行事后审查,即针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件;也可以应有关国家机关的请求对立法机关已经通过但尚未公布生效的法律进行事先审查。(具体+抽象审查)
4. 当事人在穷尽其他法律救济程序后,有权向宪法法院提出公权力机关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其基本权利受侵害的宪法诉愿,宪法法院对该诉愿涉及的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
宪法委员会模式(法)
宪法委员会的裁决对公共机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具有约束力
宪法委员会注重对议会已经通过、尚未公布生效的法律文件进行事前的、抽象的合宪性审查;而宪法法院注重结合具体诉讼案件对立法机关已经通过并生效的法律文件进行事后的、具体的合宪性审查。(二者主要区别)
2008年法国宪法修改,宪法委员会也可以在具体个案中受理公民诉愿,其功能逐步趋向于宪法法院。
代议机关监督制
【代议机关监督制】指由作为民意代表机关的国家权力机关或者立法机关审查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代议机关监督体制可分为议会上院监督模式和代议机关整体监督模式两种。
监督模式
议会上院监督模式(英国)
在议会上院内设上诉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结合议会其他机构柔性地进行宪法监督。(现已经改组成为英国的 “最高法院”)
(1)不成文宪法国家——《人权法》
(2)某些法院可以审查议会立法、政府立法,是否与人权法相抵触
(3)法院先解释,解释不通,发表抵触宣告
(4)无法及时救济当事人
代议机关整体监督模式(古巴)
我国就是采取的这种模式,实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高于其他国家机关,有利于确保宪法监督的权威性。
宪法监督制度的类型【简述】
普通法院审查制(美国首创)【✓概念+特点】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件
【普通法院审查制】指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附带地对作为案件审理依据的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即通过司法程序审查、裁决立法和行政机关是否违宪,称为“司法审查”或“违宪审查”。
特点
1. 一种被动的、附带性的监督体制,不能脱离具体个案进行抽象、事先审查。
2. 各级法院对被认定为违反宪法的有关条款或者行政命令的有关部分,只能宣告不予适用,而不能宣告废除。
3. 最高法院的宪法判例形成的原则、规则的效力,事实上高于立法机关通过的制定法。
4. 最高法院的宪法性判例确立的原则、规则,一般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专门机关审查制
【专门机关审查制】指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专门的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关,以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
类型
【宪法法院模式】(德)宪法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既可以进行事后审查,也可以进行事先审查,注重结合具体诉讼案件对法律文件进行事后的具体的合宪性审查。当事人在穷尽其他法律救济程序后,有权向宪法法院提出宪法诉愿,审查该诉愿所涉法律的合宪性。
【宪法委员会模式】(法)宪法委员会的裁决具有普遍约束力,注重对议会已经通过、尚未公布生效的法律文件进行事前的、抽象的合宪性审查。
2008年法国宪法修改,宪法委员会也可以在具体个案中受理公民诉愿,其功能逐步趋向于宪法法院。
代议机关监督制
【代议机关监督制】指由作为民意代表机关的国家权力机关或者立法机关审查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
监督模式
英国模式
英国特定法院可以审查立法是否与《人权法》相抵触;法院穷尽解释后仍无法说明其符合公约,可以发表抵触宣告,这一模式无法及时救济当事人。
其他国家模式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代议机关审查体制主要表现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制。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属于代议机关整体监督模式,实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高于其他国家机关,有利于确保宪法监督的权威性。
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基本内容
(一)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宪法规定了自身的最高法律效力和不可违反性,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法律基础。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意味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为了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宪法保持一致,需要建立宪法监督制度,以保障宪法的地位和权威。
(二)宪法监督的基本目标
我国宪法监督的最终目标是达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追究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
具体目标是: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制定机关提高法规、司法解释水平。
(三)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构成【低简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1.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宪法监督制度的必要机制。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当然全国人大也有权解释宪法。我国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有待完善。
2.合宪性审查
【合宪性审查】指监督法律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的审查机制,“合宪性审查”是我国宪法监督中最重要的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制。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宪法监督机关,负责对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与法律委员会”专门性地展开合宪性审查工作。
主要指依据宪法立法 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相抵触,其中主要是审查拥有立法权的主体是否通过规范的形式不当限制、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本质上是对国家立法行为的审查。
3.备案审查制度
备案审查的内容包括合宪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及适当性审查。
针对不同性质和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我国建立了多套备案审查机制。
(1)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备案审查;
(2)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其他国家机关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3)国务院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4)中共中央办公厅及上级党组织对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5)中央军委法制局对军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24材料题
4.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违宪的规范性文件主要通过合宪性审查机制予以撤销和纠正。
针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标题】
法律之下的规范性文件
(1)行政复议制度
通过行政复议,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同时,有权附带地就作为该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向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请求。
(2)行政诉讼制度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附带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也可以依照职权对规章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
(3)备案审查制度
(4)其他机制
基于上下级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级有权改变或撤销下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合宪性审查】指监督法律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的审查机制,“合宪性审查”是我国宪法监督中最重要的保障宪法实施的机制。
(一)宪法监督的主体(合宪性审查主体)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
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下设的“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与法律委员会”,专门性地展开宪法监督工作。职责: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
宪法与法律委员会-非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下设的职能部门
(二)合宪性审查的对象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我国合宪性审查的对象包括: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决议、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等。
(三)合宪性审查的程序
审查程序的启动【可以不看(太细)】
(1)依职权审查
备案审查;批准审查;移送审查;
(2)依申请审查
①国家机关要求: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②公民请求: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③专项审查
审查方式
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未对宪法监督的方式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宪法监督的启动程序来看,总结方式如下:
(1)事前审查:在法律文件生效前进行【预防性审查】。如批准审查。
(2)抽象的审查:在法律文件生效以后、发生具体案件之前进行审查。如备案审查。
(3)具体的审查:在法律文件生效以后、发生了具体案件的审查。如请求审查。
(四)合宪性审查的处理【判断分析】
1.建议自我纠正
2.撤销
全人大有权撤销全人常制定的法律或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决议,以及批准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全人常有权撤销法律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3.不予批准
需要批准后生效的规范性文件如出现违宪情况,不予批准。
4.责令修改
宪法与法律委员会认为【法律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宪法相抵触的应当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责令修改
5.改变
全国人大有权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决议。
完善合宪性审查程序机制,积极妥善地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简述】
(1) 集中规定宪法监督的对象
现阶段我国进行宪法监督的对象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有权机关作出的决议和命令。但未对上述对象进行集中规定,而是分散在法律等规范中,因此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需要集中明确规定合宪性审查的对象。
(2) 限定启动宪法审查程序的【主体资格条件】
审判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认为法律规范违反宪法,直接运用该法律进行裁判会侵犯到公民宪法权利时,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合宪性审查的建议;
具体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认为涉及的法律规范侵犯其宪法权利时,有权向【法院】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
(3) 合宪性审查程序规范化、具体化
目前我国关于审查程序的规定缺乏严密性,如启动的条件、受理程序、审查程序、决定的形式、效力等,均未有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必须要细化、具体化审查程序,正当的程序是实现实体结果的必要条件。
(4) 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目前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但是未具体规定宪法解释的程序,因此必须要明确提出宪法解释案的主体、宪法解释案的审议程序、宪法解释案的通过程序、宪法解释的效力、宪法解释的颁布主体等等。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简述】
1. 宪法监督的重要功能是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坚决维护党的领导
令行禁止:下令行动就立即行动,下令停止就立即停止。形容法令严正,纪律严明,执行认真。
2. 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宪法监督主体,统一实行宪法监督权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全面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2)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其行使宪法监督权是保证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的需要。其他国家机关的地位低于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们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缺乏正当性。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高于其他国家机关,有利于确保宪法监督的权威性。
3. 注重备案审查
有利于维护统一的宪法秩序,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4. 对于违宪的法律文件,采用制定机关自我纠正与撤销并重的原则
5. 宪法监督的主体与对法律文件合法性审查的主体具有同一性
合法性审查与合宪性审查之间存在着【衔接关系】:对任何一个法律文件,都应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在穷尽合法性审查之后,在法律范畴内仍无法解决争议的,再启动合宪性审查,由合宪性审查机关就其合宪性争议进行审查。
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监督的作用
1. 有关宪法监督的法律规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起到了指示和导向作用。
2. 宪法监督制度的法律规范,对宪法主体的行为,起到了评价的作用
3. 通过宪法监督实现宪法价值,增强宪法意识
坚持和完善宪法监督制度【论述】
1.加强党对宪法监督的领导
宪法集中反映了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体现了党的意志和全国人民的意志,在宪法监督环节加强党的领导,能够保证宪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好地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人民的利益。
2.强化宪法监督理念
唯有强化宪法监督,不断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才能切实贯彻实施宪法,因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机关必须强化宪法监督的理念,落实宪法监督的工作。
3.完善合宪性审查程序机制,积极妥善地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简述】
(1) 集中规定宪法监督的对象
现阶段我国进行宪法监督的对象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有权机关作出的决议和命令。但未对上述对象进行集中规定,而是分散在法律等规范中,因此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需要集中明确规定合宪性审查的对象。
(2) 限定启动宪法审查程序的主体资格条件
审判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认为法律规范违反宪法,直接运用该法律进行裁判会侵犯到公民宪法权利时,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合宪性审查的建议;
具体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认为涉及的法律规范侵犯其宪法权利时,有权向法院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
(3) 合宪性审查程序规范化、具体化
目前我国关于审查程序的规定缺乏严密性,如启动的条件、受理程序、审查程序、决定的形式、效力等,均未有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必须要细化、具体化审查程序,正当的程序是实现实体结果的必要条件。
(4) 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目前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但是未具体规定宪法解释的程序,因此必须要明确提出宪法解释案的主体、宪法解释案的审议程序、宪法解释案的通过程序、宪法解释的效力、宪法解释的颁布主体等等。
宪法与法律委员会职能探究【简单看看】
(一)设立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背景
我国现行宪法授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但是缺乏相应的机关和机制,法律法规抵触宪法的问题不断涌现,但是从未进行过合宪性审查。立法法制定之后,在孙志刚案件的推动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法规备案审查室。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规备案审查室对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违反法律和宪法。在实际上,法规备案室的运行导致合法性审查吸纳、抵消合宪性审查,我国仍然没有专门进行合宪性审查的机关。
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的层面上,设立了一个具有宪法地位的专门性合宪性审查机构,由全国人大下设“宪法与法律委员会”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
宪法排他性地将宪法监督权授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确立了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基本模式,此次宪法修正案的规定使宪法与法律委员会成为宪法机关,而不是全国人大自己决定设立的机关,体现出合宪性审查的重要意义。设立宪法与法律委员会也实现了合宪性审查权的集中化和责任的专门化,合宪性审查将落到实处,而不是合法性审查替代合宪性审查。
(二)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合宪性审查职能
1、对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指示,并作出报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法规和报备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从上述设置中可以明晰,虽然我国宪法授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但实际的运作机制是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行使宪法监督权。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被分散开来,往往导致规避职责、互相推诿的情形,导致在实践中从未出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撤销法规的情形。
宪法与法律委员会要在承接法律委员会原有职责的基础上承担合宪性审查等工作,这意味着合宪性审查的职权将会被集中行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仅仅通过宪法与法律委员会行使宪法监督权,而不是依靠其他的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把之前所有的审查工作全部交由宪法与法律委员会进行,而是要区分合法性审查与合宪性审查。合宪性审查是针对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否违反宪法而进行的审查,合法性审查则是对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否违反法律或者上位法而进行的审查。合宪性审查通常需要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实施,但是合法性审查一般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均可实施。我国未来制定有关合宪性审查程序的法律时,应当注意区分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通过程序设置,使两者分立开来,使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充分发挥合宪性审查的功能。
2、对选举活动、宪法宣誓等有关行为的合宪性审查
在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模式中,监督总统、国会议员选举的合法性,并监督公民选举的合法性是宪法委员会的核心权力之一。在德国的宪法法院模式中,按照德国基本法和联邦宪法法院法,选举、公民复决、部长弹劾等行为的正当性均属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审查范围。在我国,宪法与法律委员会肩负宪法实施、宪法监督的职责,对有关宪法的行为同样要进行合宪性审查,主要涉及选举行为、宪法宣誓行为、国家主要公务人员的行为等。
3、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其他职能
(1)开展宪法解释
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就宪法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宪法依据时,对宪法进行解释。我国宪法较为频繁的修改会影响到宪法的稳定性,对宪法的解释可以在保持宪法稳定性的同时使宪法适应社会现实的变迁。我国1982年宪法制定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未对宪法进行解释,社会新形势在发展,宪法确实是需要进行解释的,此次修宪也明确了宪法与法律委员具有宪法解释的职责。
(2)配合宪法宜传
在全社会树立宪法至上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养成宪法信仰、培育宪法文化,就必须加强宪法宣传。宪法宣传和宪法教育需要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三)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审查程序问题
根据我国目前立法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合宪性审查要求的主体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省级人大常委会,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有权提出合宪性审查的建议。宪法与法律委员会也有权主动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不限于被动审查。结合国外宪政和合宪性审查的程序来看,我国也应考虑推进合宪性审查诉讼化的模式,授权案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对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合宪性审查的权利,由主审法院审查后向宪法与法律委员会提出合宪性审查的建议。主审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裁判依据的法律法规存在合宪性疑问,也可以主动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向宪法与法律委员会提出合宪性审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