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3年广东省不同地区教师招聘要求和个人考试结果
2023年广东省不同地区教师招聘要求和个人考试结果,包括深圳,东莞,中山,惠州,湛江,茂名等地区)。
编辑于2023-12-31 08:45:24广东省不同地区教师招聘要求
深圳
2023 应往届招聘1303人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
报考时间:2023年5月22日10:00至5月26日17:00。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
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
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笔试科目及内容:
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7月20日16:00后公布
!报了宝安区 小学招7人,考了67.5 排名:75 未进面
佛山南海2023社招512人
(一)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二)具体招聘对象包括:
(一)毕业生: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和国(境)外高校的2021、2022、2023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1.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二)社会人员:除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本科以上)
2.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且在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①具有副高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②近五年曾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③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④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团体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或个人获省级前三名。
(2)2022年9月1日前(含当日)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的专任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夫妻两地分居(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的在职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具有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2023年4月23日8:30至4月25日17:30
(三)网上资格审核
(四)视频评审
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在系统上传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根据视频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6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初试环节。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初试。视频评审成绩不计入考试环节。
要求如下: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不限。
(五)现场资格复审和初试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复试。招聘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推荐复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
(六)复试
复试初定5月中旬进行,具体安排将于5月上旬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南海区教职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
(七)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八)体检
(九)考察
(十)公示聘用
公办教职员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二)试用考察制 本次招聘教师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按照我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不是区内临聘教师,未得过市内的教学奖项,没有初级职称,不符合报考要求。
东莞
2023年5月社招3037人
(一)发布招聘公告:4月28日
(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5月10—12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1)教师岗位。具备教育系列初级职称的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
(1)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中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教师岗位,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
①在公办中学任教1年以上(含1年)10年以下(不含10年)的专职专任教师(以合同、社保为准),可放宽至本科(学士)学历学位;
②在东莞市公办中学任教5年以上(含5年)的专职专任教师(以合同、社保为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不需具备学位;
3.岗位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及以上专业相符
(2)职称与专业相符
①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
②初级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对应2年及以上专职专任教师教学经历(以合同、社保为准)。
职称要求
(1)教师岗位的职称要求。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岗位对应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岗位学科对应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体职称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根据《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有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毕业未满3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可不要求取得职称。
(四)考试
1.教师岗位考试
(1)综合素质考核
①考核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底—6月上旬;东莞市内指定考场,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②考核形式。综合素质考核为现场考核,各招聘单位可通过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笔试等形式中任选一种或多种形式结合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
③成绩。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考核成绩,同一学科如设多个考核科目的全部考核项目成绩的平均分为考生的考核成绩(其中加试实操的岗位,实操成绩占考核总分的50%),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考核总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标的不入围试讲环节,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50%计算入总分。
(2)试讲
试讲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试时间: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①考试形式。形式为现场试讲,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后进行8分钟的片段教学。
②命题。试讲考试题目于考试前当场随机从岗位对应的课本(书本)中随机抽取,同一岗位同一题目。
③试讲考试流程:考生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试讲备课(30分钟)——考生试讲(8分钟)——签领成绩——考试结束。
④考试要求
一是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报到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不得违反考试纪律,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是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评委不得询问考生个人信息,否则按违反考试工作纪律从严从重处罚;
三是试讲备考环节,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进入备考区外,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
四是试讲考试期间,考生可携带试讲备课教案进行考试。
⑤成绩。
试讲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试讲成绩按50%计算入总成绩。
总成绩(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考核×50%)+(试讲成绩×50%);总成绩保留所有小数。
(五)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地点设在东莞市内符合体检资质的医院,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于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程序申请并经审批后可递补。
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正式定岗。招聘单位新进人员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任教年限按学年进行计算,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
(二)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编外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进入拟聘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3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离职。
!未取得初级职称
东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769-23660893;0769-23660996;0769-23126003。
预测未来两年继续扩招
惠州
惠城区336人
薪资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招聘人数:336人
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
①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段或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②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③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岗位及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除外)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④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学人员。
2.幼儿园幼小衔接教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持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具有8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
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9:00至6月9日下午5: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
笔试科目: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不是研究生,不是师范类
大亚湾开发区795人
薪资待遇: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时间为1年
招聘人数:795人
招聘对象:
(一)A类岗位(605名,详见附件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师范类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2021年以后毕业生(非在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非在职)。
(二)B类岗位(190名,详见附件1)
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进入广东省内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立学校的在职在岗学科教师工作满1年以上,且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本科学历,年龄35岁以下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0点至2023年6月7日24点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类
!不是师范类
惠阳区202人
薪资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人数:202人
招聘对象:
1.教育教学类硕博士研究生,具有与招聘学科相符的普通高校师范类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3.具有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及信息技术类应往届毕业生。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上午8:30至6月7日下午5:30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17日
笔试内容:统一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
!不是师范类
惠州仲恺高新区356人
薪资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人数:356人
招聘对象: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研究生段和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3.具有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及信息技术岗位除外)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人员(专插本者,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须一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9:00至6月13日17:00
考核方式:
A类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B、C、D类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9:30-11:00
笔试内容:主要统一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
!不是师范类专业,没有一级职称,不是研究生
惠州市龙门县135人
招聘人数:135人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薪资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笔试内容: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报名通过,未去考
惠州市博罗县253人
子主题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人才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7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8日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作限制。
二、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表)。
四、招聘岗位人数、名称及具体资格条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5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表。
具体条件和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5日后出生);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及随军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25日后出生)。
2.学历及学位:具有高校本科及以上(含本科)学历、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4.教师资格证: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8:00起至2023年7月11日17:30止。报名时间结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工作停止。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
(1)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博罗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
(4)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承诺书(附件4);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教师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6)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与岗位相符的职称证书。
(7)报考有教育教学经历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证明(附件7);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命题、评卷委托第三方完成。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等),不分学科,统一试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如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考生,取其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
考生在笔试前打印报名表与准考证,具体笔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将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三)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资格审核人选。进入资格审核人选具体名单及资格审核相关事项将在博罗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博罗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
4.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承诺书(附件4)、职称证书等;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教师报考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6.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与岗位相符的职称证书。
7.报考有教育教学经历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证明(附件7);
以上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即退回考生。 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如因上述情形导致资格审核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审核人选。
(四)面试
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如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具体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博罗县教育局、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等额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罗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违反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和招聘纪律的,按人事聘用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八)递补
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进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人员不服从具体岗位安排、弃权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则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同一岗位没有合格人选或递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则由报考同类别(即招聘对象、户籍要求)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不同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考生同意并签署递补同意书(附件5)后方能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五)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硕博士研究生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了横河中学,招两人,考了79.88,未进面
茂名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各学段学科教职员共270名,本次招聘对象为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应的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茂名市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岗位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报名首日前。
三、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均不作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7:30;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实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应聘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报名确认
为有效做好笔试工作,合理安排考试场地,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3日下午17: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茂名市”——搜索——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确认参加考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
笔试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教师岗位主要考核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非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基本能力。应聘人员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市直属学校人才需求和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
(五)资格复审
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茂名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为入围面试人员,由茂名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茂名市教育局申请复核。茂名市教育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及认定证明材料);
(5)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递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复审。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教或实操测试形式进行,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要求(附件1)。试教主要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教学实施、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实操测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素养和技能;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当场公布。
(七)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合格线成绩×50%+面试合格线成绩×50%分以上。
(二)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工作,本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分两类执行: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报考非教师岗位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选密切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环节未能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的应聘人员,考察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进行核验),否则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没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经茂名市教育局复审,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照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7月12日(下午14:30—17:30)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507办公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四)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
六、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宜请以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如因工作原因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五)本公告由茂名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负责指导。
茂名市直属笔试:75.96 排名:36 前12名进面
湛江
廉江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156人,其中城区中学教师3人,城区小学教师1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乡镇中学教师40人,乡镇小学教师108人。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区中小学、乡镇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乡镇小学: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廉江市外的在职在编教师,以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毕业人员。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条件。
5.年龄要求:2023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6.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等有关精神,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人员岗位,也可报考其它岗位,但笔试成绩不再加分。
7.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廉江市外在职在编教师除外)。
5.报考材料不实或不齐全的人员。
6.参加2023年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签订或放弃签订就业服务协议的人员;放弃体检的人员。
7.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8.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和廉江市教育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9:00至2023年5月10日16:00.共3天。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ljjszp2023/。
(三)报名流程
注册账号→填写简历→确认报名→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细致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均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保证所填写信息和提交证件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致使报考人员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2023年5月8日、9日,报名系统可查询招聘岗位报名人数。
3.报名时间一旦截止(2023年5月10日16: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六)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在廉江市体育馆(廉江市第二中学运动场旁)。
2.报考人员须亲自参加报名资格审核,并提交以下基本证件材料:
(1)报名表1份。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激光彩色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2023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无需提交,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无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提交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持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大专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就读大专期间的所有课程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三支一扶”服务基层人员2023年7月方服务期满的,凭服务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书面证明可报名应聘,但须在考察时提交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其相关资格条件。
(9)廉江市外的在职在编教师报考,还须提交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1份。
3.经现场审核,证件材料原件当场退还给报名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
4.报名人员不按时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能获得笔试资格。获得笔试资格者须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教师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六、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网上公示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名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依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于网上公示。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当场备课。每名面试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课时间为8分钟(最后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上课用语为普通话(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用英语)。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三)确定名次
同一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公布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体检要求事项。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八、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调离聘用招聘学校。体检对象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九、体检
十、考察
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入围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只进行一次。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6684339(廉江市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6613218(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笔试:71,未进面试
霞山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和特殊教育教师共78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条件要求等详见《湛江市霞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详见《湛江市霞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1)学历学位要求。初中、小学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要求专业一致。专业名称须与《湛江市霞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及《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相关依据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3)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5月8日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8日及之后出生);
6.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3)。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历年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和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
6.霞山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8:30至2023年5月1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39.98.51.121:8005。
(三)报名程序
1.注册填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学历报考人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等清晰完整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上传清晰完整报名材料扫描件的,视为放弃报考。
2.系统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面试前将对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2.2020年5月8日及之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请在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等材料,并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0日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初审。材料审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加10分。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的,不予加分。公布的考生笔试成绩为加分后的成绩。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A2023001-A2023004)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余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在5月中下旬;
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及时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和霞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等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3.本次高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A2023001- A2023004)的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报考本次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免除笔试,但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其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核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核人选。低于该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核人选。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初审后才能确定为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核人选。
2.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包括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和霞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留意。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事项将于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及时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和霞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每名考生备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考试总成绩
高中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余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1号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此类推。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时间安排公告将及时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和霞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和霞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届时,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自主选择聘用学校。根据辖区内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区教育局将统筹部分拟聘人员派往城区其他学校工作,考生一旦报考则视为服从工作安排。
七、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湛江市第三十小学、湛江市第三十三小学、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培智学校和各校区的聘用服务期五年。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4.工作日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59-2300040(霞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9-2173809(霞山区人社局)
与开发区考试冲突,未去考
开发区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详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试用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五、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8:30至5月16日18:00(5天)。
(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学历报考人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等清晰完整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线上初审。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参加笔试。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4)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承担。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具体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相关依据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7)报考人员需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报名提供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岗位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可报考岗位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七、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2.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测试)
a类: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相应学科知识,总分100分。
b类: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学前教育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c类:财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财务知识,总分100分。
3.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不足1:3比例时则按参加该岗位笔试实际人数;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2.资格审核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名表(报名系统彩色打印);
(2)其他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名表(报名系统彩色打印);
港澳、国外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
3.资格审核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组织进行。
1.学科岗位
面试形式为说课,每名考生备课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2.财务岗位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个岗位考生名次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区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八、公布体检对象名单
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九、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须在体检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附件3),同意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协议书的,取消参加体检资格。签订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报到地点和有关要求在体检对象签订协议后现场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自主选择聘用学校。
十三、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试成绩、拟聘对象公示和招聘相关通知信息等均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应聘人员单方面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研究后,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759-296828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9-3199718(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江开发区笔试:68,未进面试
阳江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者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权机关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资格条件
1.执业资格证书要求:
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严格“持证上岗”,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学历学位要求:
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学士及以上学位。
3.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阳江市户籍考生(含考生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籍在阳江市的)报考乡镇小学岗位的可放宽到所学专业不作限制,但须已持有教师资格证且该资格证的学科名称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名称一致。 具体要求详见《阳春市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4.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或教育类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3日后出生)。
5.其他要求:
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形式和程序
(一)招聘形式
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教师招聘统一采取笔试+面试形式。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 23日8:30至4月25日17:30。
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考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阳江市”——确认参加笔试。
(四)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指定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可暂缓提交),但需上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和户口本(有户籍限制岗位)]。
2.社会人员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本(有户籍限制岗位)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真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对各岗位进行了学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阳江市户籍考生(含考生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籍在阳江市的)报考乡镇小学岗位的可放宽到所学专业不作限制,但须已持有教师资格证且该资格证的学科名称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名称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提交材料后,最终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是否相符。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真实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对参加“三支一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由广东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4月26日至28日带证书原件到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事业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5.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等)。
(六)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统一采用教师类综合卷《教育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时政知识、教育教学改革与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与职业道德。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3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将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七)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包括:板书、教学思路、教学设计、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成绩
1.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
(九)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核需提交如下材料:
1.阳春市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导出并用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有户籍限制岗位考生提交)。
4.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5.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6.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9.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10.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11.《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
1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终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是否相符。
以上资格审核资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后,证件原件交回本人,但证明材料需收原件。在资格审核期间,若有考生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自愿放弃、条件不符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按同岗位(岗位组)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择岗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1:1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则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且递补者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三)择岗。
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组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从高至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先后),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的岗位。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聘用人员,不得申请调动。
七、组织纪律
招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涉及与报考人员为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情况的,应当回避。教师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报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可登陆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场。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五)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662-7715699; 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0662-7658312。
九、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阳江:76.54,未过面试
中山
2023中山社招483名(5月15日)
一、招聘对象
(一)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法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考生网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凭账号和密码登陆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审核通过人员从招聘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报名表,由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原件于2023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各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各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点详细地址见《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现场资格审核点地址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资料
1.《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学习成绩单(佐证时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有关专业代码填写要求。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招聘系统中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上传相关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2.具体报考注意事项详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
3.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并分类上传有关资料,在网报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6月5日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须按照操作提示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均用原件进行扫描上传。临近报名结束时间易网络拥堵,报考人员请及时上传报名材料,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6月15日10:00至2023年6月18日9:30。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笔试。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
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内容:
(1)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教育通识、时政、教育法规及综合能力等文化素养;
(2)音体美专任教师岗位:教育通识、时政、教育法规及综合能力、专业理论素养;
(3)专业课教师岗位:教育通识、时政、教育法规及综合能力、专业理论素养。
3.笔试时间:
2023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3.面试形式:
说课、试教、答辩或专业能力测试等。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和具体形式由各招聘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6.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三)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核对象。总成绩、体检和考核象名单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或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子主题
审核不通过:没有初级职称
珠海
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490名(2023年4月14日)
(一)招聘对象
A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其中:
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B类: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一线教学经验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工作经历及人员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2008年9月前已在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任教,且至今仍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人事关系在珠海市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四)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2.A类岗位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B类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4.考生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6.符合A类岗位报考条件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线上资格审核及心理品质测试后即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9:00-2023年4月30日17:00。 2.网上报名进入方式:①直接登录https://ye.feiqiyun.com:9090/进行报名;②关注“香洲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资讯互动”,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 3.考生须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jpg格式图片),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填写信息不完整或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5月9日9:00-2023年5月11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截止时,将关闭打印准考证功能。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不得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笔试预计于2023年5月20日至21日进行,具体安排和须知详见后续公告。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生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凡违反考试纪律的,将严肃依规处理。
(四)线上资格审核
1.确定参加线上资格审核人员 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体育、音乐、美术及信息技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笔试合格考生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若同一岗位拟进入线上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有与其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线上资格审核。 2.线上资格审核方式和时间 主要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照片(jpg格式,须清晰、准确),以便审核:①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②教师资格证;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④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均须提供);⑥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和劳动合同书(B类岗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供);⑦中小学校出具的一线教学经历证明(B类岗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供);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级以上职称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⑨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和代课证明(2008年9月前珠海临聘教师);⑩需提供的其他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专业相近证明材料、党员身份证明等)。 考生资格审核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参加下一环节人员 线上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因线上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将在同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须达笔试合格线以上),依次递补。 有机会进入递补的考生务必保证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心理品质测试
线上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未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的,不得参加面试。测试结果不记入考生成绩。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安排 本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安排具体事项详见后续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2.面试形式及成绩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体育、音乐和美术专业器材请自备)。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九)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核查档案中,如有开除党籍的情况,一律不录用。 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香洲区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考生未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前,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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