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05 客观要件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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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客观要件三:结果
法益侵害事实的分类
危险犯与实害犯
实害犯(结果犯)
犯罪成立需要具备实害结果
例:生产、销售劣药罪成立都要求有实害结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具体危险犯
犯罪成立只需要具备具体危险(危险需要法官具体判断)
例: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成立,要求产生“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均为“具体危险犯”
抽象危险犯
犯罪成立只需要具备具体抽象危险(危险时立法者认定,不需要法官具体判断)
例:生产、销售假药罪(抽象危险)
行为犯与结果犯
行为犯
不将实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
例: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结果犯(实害犯)
将实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犯罪
例:丢失枪支不报罪,滥用职权罪,生产、销售劣药罪
结果加重犯
一个行为构成基本犯,该行为同时导致了加重结果
法定性
不是一个行为只要导致结果加中,就构成结果加重犯。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对结果加重处罚,才构成结果加重犯
例:(1)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2)故意强奸罪致人重伤、死亡(法律没有规定强制猥亵罪致人重伤、死亡属于结果加重犯,所以不算结果加重犯);(3)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死亡;(4)拐卖妇女、儿童罪致人重伤死亡;(5)暴利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6)虐待罪致人死亡(侮辱罪、诽谤罪、遗弃罪不算);(7)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8)抢夺罪(过失)致人重伤、死亡;(9)放火罪致人重伤、死亡。
第一,基本犯罪都是故意犯罪,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 第二,对加重结果也可以是故意如其中(2)(4)(7)(9)既可以过失,也可以故意,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可以持过失心里,也可以持故意心里。
一个行为(结果加重犯是一个行为,不是两个行为)
注意:结果加重犯与想象竞合犯的关系
相同点:行为结构相同(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
二者区别:有无法律特别规定
想象竞合犯无法律特别规定,正常处理即可:在A罪与B罪中择一重罪论处
结果加重犯,是法律特别规定的产物:定基本犯A罪,将B罪作为A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
因果关系
“因”的辨认
加重结果必须是基本犯的实行行为导致的,不能是其它犯罪行为导致的(可根据“行为与目的同时存在原则”来判断)
例:P49
因果关系的判断
详见因果判断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