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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金融资产的思维导图,包括对金融工具的解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权益工具等内容,值得收藏。
编辑于2021-07-29 17:31:44第八章金融资产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 金融资产,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 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其中,金融工具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金融资产的概念
是指企业持有的 现金、 其他方的权益工具
符合条件之一的资产
1) 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 合同权利。 例如,企业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贷款等均属于金融资产
2) 在 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例如,企业持有的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等。
3)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 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 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 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 除外。
金融资产的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债权性质投资
银行存款、贷款、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金+利息
计量原则:实际利率法+摊余成本+减值
2.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性质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计量原则:实际利率法+公允+减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
计量原则:公允价值
权益工具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 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工具(衍生金融资产)
股票
股票的合同现金流量源自收取被投资企业未来股利分配以及其清算时获得剩余收益的权利。 由于股利及获得剩余收益的权利均不符合本金和利息的定义,因此股票不符合本金加利 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基金
常见的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或混合基金,基金一般情况下不符合本金加利息 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非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可转换债券
1.可转换债券除按一般债权类投资的特性到期收回本金、获取约定利息或收益外,还嵌入了一项转股权。 2.通过嵌入衍生工具,企业获得的收益在基本借贷安排的基础上,会产生基于其他因素变动的不确定性 3.由于可转换债券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企 业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投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计量原则:公允价值
特殊规定
1.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
权益工具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评估一般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因此只能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然而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规定确认股利收入
该指定一经做出, 不得撤销。企业投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都可能属于这种情形
企业应当设置“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2.基本会计处理原则
初始确认时,企业可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除了获得的股利(明确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 均应当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且 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 留存收益。
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分类3类
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来源)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出售金融资产
或者两者兼有
1.企业应当在金融资产 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而不必按照单个金融资产逐项确定业务模式
例如,企业购买一个抵押贷款组合,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管理该组合中的一部分贷款,以出售为目标管理该组合中的其他贷款。
2.一个企业可能会采用 多个业务模式管理其金融资产
例如,企业持有一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投资组合,同时还持有另一组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投资组合
3.企业应当以企业 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二、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 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 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即使企业在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而将其出售, 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在金融资产到期日前出售金融资产,即使与信用风险管理活动无关,在出售只是偶然发生(即使价值重大),或者单独及汇总而言出售的价值非常小(即使频繁发生)的情况下,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例题:甲企业购买了一个贷款组合,且该组合中包含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如果贷款不能按时偿付,甲企业将通过各种方式尽可能实现合同现金流量,例如通过邮件、电话或其他方法与借款人联系催收。同时,甲企业签订了一项利率互换合同,将贷款组合的利率由浮动利率转换为固定利率。问该贷款组合的业务模式能否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三、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同时以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 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例如,企业的目标是管理日常流动性需求同时维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将金融资产的存续期与相关负债的存续期进行匹配
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相比,此业务模式涉及的 出售通常频率更高、 金额更大。因为出售金融资产是此业务模式的目标之一,在该业务模式下不存在出售金融资产的频率或者价值的明确界限。
四、其他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其目标,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即交易性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 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
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
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在基本借贷安排中,利息的构成要素中最重要的通常是货币时间价值和信用风险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分类
企业对金融负债的分类一经确定, 不得变更。
1.符合条件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 合同义务
例如,企业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债券等均属于金融负债
预收账款不是金融负债,因其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出是商品或服务,不是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例如,企业签出的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等。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 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 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 衍生工具合同, 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 除外
固定换固定。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权益工具”
非“固定换固定”企业交付自身权益工具数量是变换的“金融负债”
2.除下列各项外,企业应当将金融负债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对此类金融负债,企业应当按照金融资产转移相关知识点的原则处理。
(3)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非合同的资产和负债不属于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的确认、终止确认及初始计量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
企业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当企业尚未成为合同一方时, 即使企业已有计划在未来交易,不管其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都不是企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二)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
如企业买入一项期权,企业直到期权到期日仍未行权,那么企业在合同权利到期后应当终止确认该期权形成的金融资产
2.该金融资产 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规定
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金融资产 部分,除此之外,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金融资产整体
(1)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
如企业就某债务工具与转入方签订一项利息剥离合同,合同规定转入方有权获得该债务工具利息现金流量,但无权获得该债务工具本金现金流量,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债务工具的利息现金流量
(2)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与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完全 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
如企业就某债务工具与转入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规定转入方拥有获得该债务工具全部现金流量一定比例的权利,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债务工具全部现金流量一定比例的部分。
(3)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与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 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完全 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
如企业就某债务工具与转入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规定转入方拥有获得该债务工具利息现金流量一定比例的权利,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债务工具利息现金流量一定比例的部分
三、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指企业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负债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 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解除现实义务的情况
1.债务人通过 履行义务(如偿付债权人)解除了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 债务人通常使用现金、其他金融资产等方式偿债。
2.债务人通过 法定程序(如法院裁定)或债权人(如债务豁免), 合法解除了债务人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主要责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债券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 增量费用。
注意:企业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应当按照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 应收项目进行处理
公允价值的确定
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 脱手价格(出售价格)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及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
第二层次输入值
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 可观察的输入值
包括: 活跃市场中 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非活跃市场中 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除报价以外的其他 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或非活跃市场的报价为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依据,但企业需要对该报价 进行调整
第三层次输入值
企业只有在相关资产或负债几乎很少存在市场交易活动,导致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即不可观察输入值
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不可观察输入值
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科目分类
企业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贷款、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合同资产、预付账款、应收退货成本
金融负债:应付账款、长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应付债券、衍生金融负债等
不属于: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合同结算、应交税费、预收账款、预计负债
债权投资与其他债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债权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计量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进行处理
后续计量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收入
一、.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二、(1)摊余成本。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 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2)利息收入计算方法。 利息收入=金融资产期初摊余成本(或期初账面余额)×实际利率
分录
1.取得:
借:债权投资—— 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 或贷方] 应收利息[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2.期末计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 债权投资——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债权投资 ——利息调整 [摊销额,或借方] 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3.发生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4.到期收到利息和本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分期付息] 债权投资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付息] ——成本 已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信用减值准 备。
其他债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计量
同上债权投资
后续计量:三个步骤
一、二、同债权投资
三、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分录
1.取得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或贷方] 应收利息[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2.期末计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 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摊销额,或借方] 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3.期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相反会计分录
4.发生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提示】不是冲减其他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5.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或贷方]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或借方]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方]
注意事项
需要强调的是,新准则对金融工具减值的规定通常称为“ 预期信用损失法”。该方法与过去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有着根本性不同。在预期信用损失法下,减值准备的计提 不以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是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来计量当前(资产负债表日)应当确认的减值准备
其他债权投资发生预期信用减值损失,不是冲减其他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原因: 一是其他债权投资是按照 公允价值后续计量; 二是,其他债权投资计提的信用减值,是 预期信用损失,在预期信用损失法下,是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来计量当前(资产负债表日)应当确认的减值准备
交易性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负债的计量及会计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1.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应当按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分录
1.取得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初始计量
同上
2.后续计量
同上
分录
1.发行短期融资劵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2.期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或相反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