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基、常识:法律(无民法)
根据最新fb网课整理,包含发的概述、法律关系、法的效力、立法与法律解释、法的实施与法的责任等。
编辑于2024-02-25 01:15:38根据最新fb网课整理,包含发的概述、法律关系、法的效力、立法与法律解释、法的实施与法的责任等。
这是一篇关于二十大报告(15部分)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结语,十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十四、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十三、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十二、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十一、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十、推动绿色发
根据粉笔网课整理。包括最新版民法典总则、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物权编。红色五星为重点内容,课程中补充内容及记忆口诀均已整理。祝大家逢考必过!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根据最新fb网课整理,包含发的概述、法律关系、法的效力、立法与法律解释、法的实施与法的责任等。
这是一篇关于二十大报告(15部分)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结语,十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十四、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十三、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十二、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十一、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十、推动绿色发
根据粉笔网课整理。包括最新版民法典总则、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物权编。红色五星为重点内容,课程中补充内容及记忆口诀均已整理。祝大家逢考必过!
法理学
第一节 法的概述
法的概念
理解不背
国家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以国家的产生为前提,从属于国家。
法律与国家共存亡(√,法伴随国家产生而产生、消亡而消亡)
国家强制力
国家强制力是法律实施最后的、最主要的保障。
not唯一
物质决定
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统治阶级的意志内容)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意志 or 阶级性
法体现全民/全体成员的意志(×,仅体现统治阶级意志)
主要内容 :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律是社会规范(√)
法的特征
辨析
规范性
调整行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国家意志性
国家制定或认可,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普遍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律平等
①同等情况的同等对待;
②不同情况的差别对待
差别对待≠有特权
平等指的是适用平等,not 立法平等
强制性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必须遵守
程序性
指在制定、执行、适用和遵守的过程中都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
可诉性
可诉讼的规范,为维权、审判提供依据(可争诉性、可裁判性)
法的作用
规范作用
最基本 最直接
小心无中生有
指引本人
评价他人
eg.判断某人是否合法
预测双方
eg.网购后,老板预测到我要付款,我预测到老板要发货
强制违法犯罪者
教育一般人:有案例,示范和警示,影响观念;(杀鸡儆猴)
社会作用
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是万能的(×); 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的要素
会区分
法律规则
明确具体
eg.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岁
类型
辨析
根据规则的 内容规定
授权性规则:允许做
义务性规则:应该做
命令性规则
禁止性规则
根据内容的确定性程度
确定性规则
委任性规则:委托他人制定
准用性规则:可以参照或援引其他内容
根据对人们行为 规定和限定的范围和程度
强行性规则:无选择
任意性规则:有选择
法律原则
抽象模糊
eg.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与道德
联系
①都是社会规范,都可以调整社会关系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②法与道德相互促进,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常考考点】
道德不具有任何强制力(×,有强制力,只是没有上升到国家层面)
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违反法律,(√,eg.多个女友)
违反法律的不一定违反道德。(√,eg.于欢案、我不是药神、为了救人闯红灯)
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也违反道德(√)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与道德相比,法律的要求更低)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与经济
经济决定法
法与经济的联系是最根本的联系(√)
与政治
政治主导法,法服务于政治
与执政党政策
党领导立法,党的政策指导法
社会主义法对党的政策有制约作用
党更大还是法更大?(党和法是高度统一的,不存在谁更大)
第二节 法律关系
概念
①法律规范;②合法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判断是否属于
要素
主体
自然人(活人)、机构和组织(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内容
权利和义务
客体
物、人身利益、智力成果、行为结果
形成、变更 和消灭的前提
判断案例
法律规范 (依据)
授权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
命令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法律事实 (条件)
法律行为 (以人的意志)
eg.订立合同、婚姻、立遗嘱
法律事件 (不以人的意志)
相对/社会事件 (由人引起)
eg.暴乱、罢工
绝对/自然事件 (由自然引起)
eg.人的出生和自然死亡
第三节 法的效力
效力层次
会判断
不同机关制定
根本法>普通法
上位法>下位法
(相对于其他法律,效力更高的是上位法。 eg.宪法和刑法的关系,宪法是上位法,刑法是下位法)
同级人大制定的>同级政府的
同一机关制定
新法>旧法
特别法>一般法
效力范围
属人主义:去外国犯罪的中国人 属地主义:在中国 保护主义:对中国
公布≠全部都知道
第四节 立法与法律解释
立法权
2023年3月15日,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科学立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
立法主体
立法的效力
考排序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
本级地方性法规 > 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地方性法规 >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省级政府规章 > 设区的市政府规章
根本 > 普通 上级 > 下级 同级人大 > 同级政府
立法裁决
(理解会判断)
法的渊源
分类
正式渊源
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
国际条约
国际惯例
【立法权加两国】
非正式渊源
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的
eg.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乡规民约、社团规章、判例、政策……
中国法的渊源
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法律部门与 法律体系
能区分
法律部门: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体系由部门组成
中国的法律体系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不属于任何法系
法系(多个国家)≠ 法律体系(一个国家)
法律解释
考种类、主体
司法解释的种类
①最高法:审判解释
②最高检:检察解释
③两者共同:联合解释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常
全人常的立法解释和法律的效力相同
有权向全人常提出 法律解释要求的主体
【两央、两高、两委】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最高法、最高检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级人大常委会
第五节 法的实施与法的责任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
分类
辨析 多选
法的执行: 执法
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内容:全面管理
特征
①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②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③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④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法的适用: 司法
主体:司法机关
内容:处理案件
特征
①主体是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
②司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③司法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及合法性
④司法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
法的遵守: 守法
主体:所有人
内容:行使权力和履行任务
特征
主体:所有人
范围:所有法
内容: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
法律监督
考辨析
国家法律监督体系
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
社会法律监督体系
除国家法律监督以外
法律责任
产生原因
违法行为
违约行为
eg.明星代言时签名誉保全协议
法律规定应承受的不利后果
有时既没有违法,也未违约,也会承担法律责任(√)
eg.自家猫咬了路人,应承担责任
分类
民事责任: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
行政责任:民与官
刑事责任:违反刑法
违宪责任:违反宪法,一般针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高大上的
宪法不能作为审判具体案件的依据(√)
宪法
考情考法:考察较多,题目较基础,考点重复率高。掌握常考点,吃透真题
概述
概念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本质: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 统治阶级意志体现
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原因 = 与部门法的区别
①内容根本
可以用宪法直接审判案件(×)
②效力最高:立法依据、不得违背、最高准则
③制修严格
【人常五一提修宪,人大通过三两天】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的核心价值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基本原则
种类 区分
①人民主权原则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not权利)
权力来自于权利;公民=人民+敌人
②基本人权原则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①2004年写入宪法,“国家尊重、保障人权” ②人权高于主权(×) ③我国最大的人权:人民幸福生活 ④我国最根本、最基本、最首要的人权:生存权和发展权
③权力制约原则
在我国,表现为监督和民主集中制
中国搞分立和制衡(×)
题目没有“权力制约原则”,则可选“民主集中制原则”
④法治原则
1999年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
18年修正案:“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法制:制度为重 法治:治理为重
制定历程
《共同纲领》——宪法性文件,临时宪法的作用,not 第一部宪法
1954年《宪法》——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第4部宪法,经过五次修改
88年、93年、99年、04年、18年
宪法日:12月4日;第一个宪法日是2014年
内容结构
①序言
②正文:
考排序
总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
旗歌徽首
考排序
国徽周边是谷穗和齿轮
(正文没有附则,没有单独章节介绍宪法修正案)
宪法宣誓制度
18年新增
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各级人大人常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各级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宣誓
宣誓方式
单独宣誓
集体宣誓
场所要求
应当奏唱国歌;应当悬挂国旗或国徽
宪法的实施与监督
修改、解释、监督的主体
修改:全人大。解释:全人常。监督:全人大、全人常
宪法宣誓制度
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方式:单独或集体
宪法的作用与依宪治国
宪法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当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
国家制度
国体=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做主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色
1、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2、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not国家机关,not一般团体
政体=政权组织形式 =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个有机体
党的领导——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基本方式
基本内容
①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大;
③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一府一委两院】
④人常对本级人大负责,人大对人民负责
国家结构形式
调整对象:国家整体与部门、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原因: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因素
地方行政区划
①普通行政区划
②民族区域自治
③特别行政区
政党制度: 多党合作和 政治协商制度
≠多党制,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在野党
联合执政(×) 一党执政(√);一党专政(×)
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地位:是首要前提、根本保证、最高准则
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是政治领导,not绝对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标注
爱国统一战线
包括
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拥护祖国统一
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18年新增
政协
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not国家机关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民族区域 自治制度
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not居住区
制度核心
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 or 保障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no民族乡
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人民政府
官员任职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本民族的公民担任
【政府一把本民族】
人常:主任或副主任中至少一个本民族公民
【人常至少有一个】
自治权
1、制定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
制定
地方人大
批准
自治区的自治法规报全人常批准
因为自治区属于省级
自治州、县的法规报省级人常批准,再报全人常和国务院备案
2、变通执行权
6、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公安部队、边境贸易都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can't自行
基层群众 自治制度
最广泛、最直接的民主实践
居委会、村委会
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not国家机关,not基层政权
基层群众自治体系:居委会、村委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任期:每届5年,可连选连任
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指导关系
基层政权(乡镇/街道)不能撤销居委会、村委会
选举制度
高频考点
四个 原则
普遍性原则
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
①中国公民
②年满十八周岁
③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易错 考点
①精神病人有选举与被选举权,但是暂不行使
②犯罪分子
未剥夺政治权利——享有
剥夺政治权利——不享有 (危害国家安全or无期、死刑者)
平等原则
形式平等:每个选民在一个地方只能投一票
实质平等
①同票同权原则,每位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
②保证各地、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县乡两级直接选,省市全国间接选】
秘密投票原则
无记名投票
同意、不同意、弃权、另选他人
选举 程序
主持机构
县乡两级直接选——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
国省市三级间接选——本级人常来主持
选民登记
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人大代表迁居,资格终止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委员会同意,不列入选民名单
差额选举
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差额选举
候选人比当选名额多
条件
在直接选举中,候选人要多于当选名额1/3到1倍
在间接选举中,候选人要多于当选名额1/5到1/2倍
委托投票
委托他人投票的条件
委托选民(not 8岁小孩)
书面委托
选委会同意
一个人最多能代替3个人投票
当选条件
直接选举双过半
①全体选民过半数(>1/2)到场,选举有效
②到场选民过半数(>1/2)同意,选举人当选
间接选举单过半:下级人大全体代表全体选民票数过半数同意
罢免
谁选谁罢免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点
1、享有高度自治权(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
2、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3、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
高度自治权具体展开
立法权
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必须报全人常备案,备案不影响生效
《XX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小宪法”
制定权和修改权:全人大
解释权:全人常
行政管理权
自行负责行政管理,eg.出入境、社会治安等
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政府
司法权和终审权
独立
对外交往权
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参加经济、文化交流
no政治
【注意】no 外交权!no 防务权(军队)!
基本经济制度
内容
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②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公有制经济
国民经济
全民所有制经济(主导力量)
集体经济(归一部分人)
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
非公有制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监督、管理
公共财产权
专属国家
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
【城市土地矿泉水】
专属集体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集体宅二自】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
所有权——村集体;承包权——农户;经营权——种植大户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归类、细节
补充知识
平等权
是基本的权利
允许合理的差别对待;
不包含立法上的平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地位:是参加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人身自由权
是相对的,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
自由权是法律权利的核心,是其他权利要素存在的基础;
生命权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基础,是最根本的权利;
财产权
公民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西方国家的观点)
赔偿——违法侵权;补偿——合法引起的损失
【合法补,违法赔】
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 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服兵役是强制性的
依法纳税。
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
国家机构
组织和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全人大和国务院的根本组织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1999年写入宪法,18年法制变法治
责任制原则
集体负责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
【法检人监】(选不能一人说了算的)
个人负责制=首长负责制:国务院及其部委、地方政府和中央军委
【行政+军委】
情况紧急没时间讨论,首长个人决定
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精简和效率原则
(了解,几乎没考过)
补充知识
任职限制
全人常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行政、监督、审判、检查的职务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有且只有八类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全人常:委员长、副委员长
三高:最高院院长、最高检检察长、国家监察委主任
责任制原则
首长责任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
集体责任制:法院、检察院、人大人常、监察委
【法检人监】
立法权
人事权
三高的一把手由全人大选举罢免,其他人选由全人常决定任免
建置和区域划分
【省级建置全人大,乡建区划省政府,中间都归国务院】
计划和预算
国务院起草,全人大审批,部分调整全人常
紧急状态
【省国紧急全人常,省内紧急国务院】
战争
战争与和平:全人大
战争状态和动员:全人常
国家主席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改撤关系
领导关系:可改可撤 监督关系:只撤不改
机关关系
2018年宪法修正案
考法:哪些表述正确/错误
修改内容
行政法
考情:常考①重要考点突出;②难度中等;③考察原文
概述
概念
调整由于行政活动发生的行政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政府所有活动都是不平等的(×,签合同、买文具)
行政关系是不平等的关系,是强制性的命令
特征
了解
①缺乏统一完备的实体法法典
②行政职权职责的统一性
不作为=失职
③行政法律规范立、改、废的经常性;
④融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为一体。
基本原则
①是控权法 ②哪些原则 ③哪个首要 ④理解区分
合法行政原则 (首要原则)
遵守法规;法无授权为禁止
法无禁止即自由——对民
合理行政原则
公平公正对待
考虑相关因素:考虑与处罚相关的
比例原则=最小损害:手段和目的相称,将对民的损害降到最小
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听取意见);公务回避
高效便民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说话算话)
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概念
行政主体 ≠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
行政机关
政府及职能部门(公安局、税务局……)
派出机关:街道办、行政公署、区公所
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
派出机关:政府派出 派出机构: 职能部门(各个局)派出的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企业;社团;事业单位:高校
eg.高校撤销学位证是行政管理
行政相对人
行政行为
概念
①行政主体
②行使行政职权
②有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eg.公安局的调解、劝导、鼓励不属于
行政行为的效力
爱考概念
公定力:推定合法
eg.罚张三500元,张三觉得不合理,应先交罚款再复议,not复议完再交
确定力:不可随意变更
拘束力:百姓须遵守服从
执行力:强制执行
分类
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对象、适用一次
eg.张三没带头盔罚50元
抽象行政行为:对象不特定、多次适用
eg.公安部规定不带头盔罚50元
行政法内容
官管民: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民告官:行政救济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行政处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施行
概念 (21年首提出)
对象:针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
方式:以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方式
性质:惩戒
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原则
种类
有变动
【警罚暂吊没停留,评级关闭限开业】 (后半句是新增的种类)
声誉罚
警告、通报批评
财产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刑罚:罚金、没收财产
违法所得:收益(卖假烟假酒的钱) 非法财物:工具(制造假烟假酒的机器)
资格罚
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降低资质等级
(剥夺资格)
行为罚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
(影响行为)
人身自由罚
行政拘留
实施:公安机关
期限:一个行为拘留15天以下,多个行为不超过20天
刑罚:拘役(犯罪)
三种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
只有行政拘留属于行政行为
设定
【法律可以定所有】 【行政法规不拘留】 【地方法规不拘吊】 【规章警罚和通报】
地方性法规可以暂扣企业营业执照(√) 地方性法规可以吊销驾驶执照(√)
管辖
变动
地域管辖
违法行为发生地(行为地、结果地、途径地)
级别管辖
县级以上具有行政处罚权
只有省级可以下放管辖权
【省下乡】
管辖争议
1、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2、对管辖发生争议的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管辖争议时必须协商(×)
适用
有变动
不予处罚
考原文
可以不予处罚
可以罚,可以不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应当不予处罚
不罚
【不满十四精神病】 【轻微纠正没后果】 【超过二五没过错】
①不满14周岁(x<14);
②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or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
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④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
⑤超过追责时效的。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 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延长至5年
从轻减轻处罚
排除法做题
可以从轻减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
应当从轻减轻
【十四十八未成年】 【消除减轻立大功】 【供述被迫受欺骗】
①14≤x<18周岁
②主动消除or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③受他人胁迫or诱骗实施违法行为;
④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
⑤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一事不再罚(款)
对同一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违法行为作出 ≥ 2次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那一个规定处罚
新增
决定程序
山东爱考
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两百三千或警告,当场即可决定了】
程序要求
当场决定;当场送达
仅当场决定,no当场收缴
需要书面处罚决定书,不能口头。
原则上,执法人员≥2人(警察除外)
普通程序
考流程
①立案
②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③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处罚之前告知相关事项;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听取申辩后加重处罚(×)
④决定处罚: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⑤处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7日内送达
听证程序
听证事项
较大数额罚款;降低资质等级; 没收较大违法所得、违法财物;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大降吊,停关从】
费用
当事人申请听证,但是不承担组织听证会的费用
行政机关针对大吊停应当组织听证会(×,不主动组织,需当事人申请)
听证要求
时间要求
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5日内申请
行政机关在听证7日前告知时间、地点
听证公开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回避
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听证会的主持人必须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
委托代理人
可委托1~2人代理
听证笔录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
not参照
行政处罚的执行
不停止执行原则
当事人对决议不服申请复议或诉讼的,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因为公定力(推定合法)
罚缴分离原则
当场收缴
允许情形
①依法给予100元以下的罚款;
②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③交通不便的地区,经过当事人提出
【一百以下难执行】 【交通不便自己提】
程序要求
【国省票据2-2】
必须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的专用票据;不出具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行政强制
多考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概念
制止违法行为、控制危险扩大、暂时性限制
种类
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
③冻结存款、汇款
④扣押财物
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先封洞口】
查封、扣押的程序
不适用的情形
①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②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属品
③已被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一式两份
期限:不得超过30天,延长期限不超过30天(总时长最多60天)
妥善保管:行政机关承担保管费用;不得使用,造成损失应赔偿
冻结的程序
①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关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②不得超过30日;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30+30)
③行政机关逾期未处理决定或解冻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行政强制执行
概念
行政机关or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履行义务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画家爱旅拍】; 间接强制:②④,直接强制:①③⑤
常考①⑤
①划拨存款、汇款
②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执行罚
加处罚款
不缴纳罚款
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加处罚款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滞纳金
不缴纳税费
③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eg.要求拆除违建。
④代履行
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错在民,所以民出)
eg.如果自己不拆违建,则可以由行政机关代履行
代履行的执行人只能是行政机关(×)
⑤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财物
⑥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程序要求
执行协议
官民达成执行协议(eg.分阶段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时,恢复强制执行
人性化执行
①不得在夜间or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除外
②不得对居民断水、断电、断燃气等
③需要强拆时,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复议or行政诉讼、且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执行
强制措施&强制执行の区别
强制措施:处罚之前 强制执行:处罚之后
行政许可
概念
给予从事某活动的权利=官对民的授权。eg.许可证、执照等书面形式
特征:依申请性、外部性、授益性(给予权利)、要式性(证书的形式)、一般禁止性
种类
普通许可
主要针对特殊活动。eg.公益、开车、排污、游行……
特许
针对行业。eg.涉及公共资源的,如采矿许可证……
认可
针对职业。eg.律师、医生……
核准
针对物品。eg.电梯、消防器材、猪肉、进口物品……
登记
企业设立登记、社团设立登记
基本原则
①依法许可原则
②公平、公正、公开、非歧视原则
③便民原则
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对外……
④救济原则: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⑤信赖保护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
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除非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违法——赔偿;合法——补偿
⑥禁止转让原则
原则上不得转让,但有例外
行政许可一律不得转让(×,有例外)
实施
申请
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由行政机关免费提供
一定要现场提交(×);口头申请(×)
受理
申请事项不需要行政许可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or在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决定
1、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可延长10日,并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20+10】
2、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符合的,应当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决定
eg.采矿的许可:张三5月2日寄信发出,5月6日受理; 李四5月4日网上申请,5月4日受理。则许可给李四。
监督检查
1、撤销:违法取得行政许可
eg.张三提供虚假材料获得建房许可证
2、撤回:为了公共利益
eg.张三合法挖地基时挖出文物
3、吊销:使用过程中违法,吊销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
eg.允许张三盖二层楼,他盖了11层
4、注销:行政许可予以消亡的删除登记手续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能区分
行政征收
行政主体强制性收取税费或私有财产,eg.征税、行政收费、土地征收……
行政征用:用完会还。eg.隔离酒店
行政给付
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eg.救济金、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
行政救济:百姓不服去申请复议、诉讼、赔偿
行政确认
主要形式: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鉴定
常考的行政确认: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结婚登记;专利证、商标证……
结婚登记是行政确认,not行政许可(not给予结婚的权利)
行政奖励
eg.给予奥运冠军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主体对特定的民事纠纷做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往往和自然资源有关)
行政复议
概念
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性、适当性(合理性)
行政复议既审合法性又审合理性(√);行政诉讼只审合法性(√)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eg.张三对县公安决定不服,向市公安申请复议。 申请人——张三;被申请人——县公安;复议机关——市公安
受案范围
不可复议
①国家行为:国防、外交等
②刑事侦查行为:刑事拘留、逮捕……
③内部行政行为:对内部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④行政调解行为
⑤行政指导行为
无强制行为。如果是“必须”等有强制力的行为,可以复议
可以复议
具体行政行为 (直接审查)
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附带审查)
同一复议提出
排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国务院的规定
针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附带审查(×) 只能针对除国务院发布的行政规定进行规章附带审查(√)
【eg.《关于禁止踩草坪的规定》】 ①单独对《规定》复议(不可以,因为是抽象行政行为) ②因踩草坪罚款50元复议(√可以) ③因踩草坪罚款50元+附带对《规定》的复议(√可以)
复议机关的确定
原则找上一级 省部级找自己
少考
程序
程序
①申请
书面 or 口头;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②受理
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
③审查
①书面审查原则;
②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原则;
= 官自己证明处罚无误(官自证)
③不停止执行原则
④决定
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延长最多不超过30日
结果
了解
①维持的决定
②限期履行决定
③撤销、变更决定或确认违法
④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不得作出与原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复议不加罚
复议不加重
原则
①书面复议的原则:审查主要是书面审查,诉讼是开庭审查
②不停止执行原则
均/一律不停止执行(×,过于绝对,比如市公安局主动要求不用交罚款了)
eg.如果是申请针对罚款的复议,也应当先罚款,复议结束后退还。
③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原则
行政诉讼法
外部监督, 司法监督行政
基本原则
①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
针对立案难、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正职、副职、分管的负责人)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工作人员出庭
②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不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不受监督
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复议:合法+合理
⑤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⑦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⑧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基本制度
合议制:三人以上的单数成员
合议庭可以全是陪审员(×,全是审判员 or 审判员+陪审员)
回避制: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法院工作人员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审书翻鉴勘】
公开审判原则:可以旁听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法定不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
两审终审制度:行政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受案排除范围
常考概念
(国家行为)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重复处理行为)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重复处理:针对罚款500元申请复议后获得答复,不可以针对答复再次申请复议,可以针对罚款500元再次复议。
(行政指导行为)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内部法律效力) 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内部层级监督关系) 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
(行政调解、仲裁行为) 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过程性行为) 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不产生实际影响行为)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协助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行为除外;
(刑事司法行为)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最终裁决行为)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信访办理行为) 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国家重复指导很抽象】 【内部调解过程没影响】 【法院刑事最终去信访】
行政诉讼的管辖
级别管辖: 去哪级
题干不说“重大、复杂”: 就不是③④
【原则去基层】 【例外去中院】 【重大复杂找两高】
①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除特殊规定外,不是中级的,一般都是基层的
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①海关处理的案件
②对国务院部门(XX部、国家XX)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④其他规定案件
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④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地域管辖: 确定去哪级后去哪地
【原告所在地】 ①原告的户籍地;②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③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做题技巧】
诉讼当事人 (民告官)
原告
有权提出诉讼的: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eg.张三和李四打架,县公安局罚张三赔偿李四1000元,张三觉得赔得多可以提起诉讼,受害人李四觉得太少也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被告
【A授权B:B负责】 【A委托B:A负责】
【复议维持共同告】 【复议改变单独告】 【复议不作为择一告】
诉讼程序
起诉
起诉形式:口头、书面都可以
起诉期限
先复议后诉讼——>在受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直接诉讼——> 应当知道或应当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举证责任
原则上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例外情况: 原告举证
①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eg.告民政局没办结婚登记
②在行政补偿、赔偿的案件中
审理
原则:公开审理、不停止执行、不调解原则(和钱有关可以调解)
审理程序
一审
审限: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判决;简易程序的45日内
依据: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
“依据”是必须用
判决: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二审
对一审不服,当事人可以上诉
上诉期:判决书15日内,裁定书10日内
审理上诉:全面审查
审限:收到山诉状之日起3个月之内作出终审判决
再审(纠错)
当事人申请、法院启动、检察院抗诉
执行
【补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国家赔偿
概念
概念:行使职权+违法侵权
不予赔偿的范围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其他
不可抗力、第三人造成
合法行政行为引起的损失,补偿not赔偿
国家赔偿不收费、不征税
赔偿义务机关
【复议加重损害的例子】县公安罚款50,市公安复议罚款80——县公安局赔偿50,市公安赔偿30
赔偿方式
赔偿方式
支付赔偿金为主
能够返还财产 or 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 or 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
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造成精神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抚慰金
工作人员重大过错的 (故意 or 重大过失的)
机关先赔偿,后追偿
时效:2年
赔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不赔
C:/Users/OS/AppData/Roaming/Tencent/QQ/Temp/JX%7B%7B[AD47E%60GPHO(MH90%7B3R_tmb.png
C:/Users/OS/AppData/Roaming/Tencent/QQ/Temp/A%6056CM)D7U8)E9K2E9_J6D2.jpg
刑法
考情:考频较高,6-8节爱考原文;考法为案例题、挖空选关键词
第一节 刑法概述
概念:犯罪、处罚
基本原则
多选;对应
罪罚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 罪刑相适应 = 罪刑相当)
犯多重的罪,就应该承担多重的刑事责任。
适用范围
时间效力
概念:指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是否具有溯及力
生效时间:1997年10月1日
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 (原则上用旧法,除非新法判的更轻,用新法)
【涉及溯及力的情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刑事案件, 犯罪在新法生效之前,审判在新法生效之后
空间效力
刑法中的”3年以下““3年以上”:包含3年
第二节 犯罪与犯罪构成
犯罪的特征
多选题常考
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根本的特征
②违反刑事法律规范
③依法应受刑罚处罚
犯罪构成的四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自然人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①<12周岁
12周岁生日当天……=无刑事责任
②(全疯)精神病人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12周岁 ≤ x <16周岁
仅对8种行为担责
{精准记忆} ①no绑架!②贩卖not制造、运输、走私;③爆炸是故意引燃易燃物not制造;
精确记忆罪名
14 ≤ x <16周岁
【烧杀抢奸】 放火、故意杀人、抢劫、强奸
【伤贩爆投】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贩卖毒品、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①x ≥16周岁
从16周岁生日当晚24点以后开始算
②(半疯)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
③醉酒的人
醉酒的人会减轻/从轻/从重处罚。(×,和常人处罚应当一样)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不满十八过失翁,应从减】 【老翁故意半疯癫,可从减】 【又聋又哑或盲人,可从减免】(从轻、减轻、免除)
【区分:从轻&减轻】eg.本来是3~10年的处罚: 从轻:在3~10年中选小的,如3年; 减轻:如判2年
【老】已满75周岁的人
只有老人分故意过失
【幼】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残】又聋又哑的人,盲人
【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半迷糊)
刑修十一
12 ≤ x <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应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区分:间歇性 & 半迷糊】
一会正常一会疯——间歇性; 一直傻傻愣愣不清醒——半迷糊
单位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双罚制(单位+自然人)
单罚制(自然人)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故意
直接故意:明知道会有某种结果,并希望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明知可能会产生的结果但有意放任
犯罪过失
过失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
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题干会有特殊职位,如医生、警察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轻信能避免
“轻视、轻信、相信、自视”
意外事件
不可能、不应当发生
犯罪客体
概念:被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并不一定有犯罪对象。(√,犯罪客体是四要件之一,缺一不可)
eg.张三拿刀杀了李四。 犯罪客体:人身关系 犯罪对象:李四
犯罪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
作为
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不作为
在应尽义务时不履行该义务(应为、能为、但不为)
危害结果
指实际损害(eg.死了)或危险状态(eg.危险驾驶)
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
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eg.扎小人杀人不构成因果关系,不处罚
第三节 排除犯罪的行为
正当防卫
概念考点
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正在进行的
not 事前、事后
事后包括: 1、不法侵害已经结束;(not 暂停) 2、侵害人已经放弃犯罪; 3、侵害人已经丧失侵害能力
不法侵害
是现实存在的 not 假想脑补误会的
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not 故意打架斗殴、挑拨防卫
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防卫过当
定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一般是重伤、死亡
没有防卫过当罪,杀了人就是杀人罪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无过当防卫 =特殊防卫
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打死勿论
eg.强暴、绑架、抢劫
财产性犯罪(盗窃、抢劫等)中,当场能追回财务的,仍然可以进行防卫。
紧急避险
概念要点
遇到危险
危险来源:人、动物、自然界任意其一都可
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
保大放小(为保较大利益损害较小利益)
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适合任何人(×,如教师、消防员、警察……)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没有紧急避险罪,杀了人就是杀人罪
第四节 故意犯罪形态
犯罪既遂
已经达到了最初的目的,都是犯罪既遂
eg.偷了又还、想杀人刺杀后虽然送医但还是死了……
犯罪未完成形态
案例题;量刑
第五节 共同犯罪
成立条件
两人以上(≥2人)
必须有共同故意
必须有共同行为(=意思联络、共同协作not必须做一样的事)
eg.一个干一个放风
排除情形
同时犯(偶然遇到)
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eg.张三和李四约好一起去王五家盗窃,得手后张三把王五杀了,杀人罪张三自己担,李四不是共同犯罪。
利用他人不知情
eg.医生企图用药杀死张三,让不知情的护士去打针下毒,共同犯罪不成立,该护士不担责。
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四大类考多选题
主犯
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
犯罪团体≥3人
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承担刑责(成员私活不算)
普通主犯:其他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2人)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
唯一一个”应当“+”从减免“搭配的
应当比照主犯从减免(×)
胁从犯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①被威胁下不完全自愿的参加
≠ 完全不自愿
②起较小作用
应当减轻or免除
教唆犯
定义: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eg.买凶杀人:张三不想杀人,把钱给李四让他去,张三就是教唆犯
处罚
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犯一定按主犯处罚(×)
起主要作用——按主犯处罚
起次要作用——按从犯处罚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未遂) ——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六节 刑罚
主 刑
多选
管制
不实行关押;社区矫正
和普通人同工同酬
管制期限:3个月 ≤ x ≤ 2年,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包括3年)
【323】
拘役
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就近劳动改造
场所: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酌量发给报酬(看着给);有探亲假
期限:1个月 ≤ x ≤ 6个月,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161】
有期徒刑
场所:监狱
期限
一个罪:6个月 ≤ x ≤ 15年
多个罪
总和刑期 < 35年,x ≤ 20年
总和刑期 ≥ 35年,x ≤ 25年
有期徒刑最高判25年(√)
无期徒刑
折抵刑期
审判前要先行羁押,宣判后用先行羁押的日期折抵刑期
管制:1:2的折抵
(本来不需要关,所以抵得多)
eg.30天先行羁押折抵60天管制
有期、拘役:1:1
先行羁押1天 = 有期、拘役1天
无期:不折抵(折抵完了也是无期,所以不折抵)
死刑
适用情形:只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
既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又不适用死缓,最长无期
犯罪时不满18周岁
关押到执行期间任一阶段怀过孕(不管是否已经流产、分娩)的孕妇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不适用,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的核准程序
死刑立即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缓——可以报请省高院,可以报请最高院
死缓是我国主刑之一(×)
附加刑
可附加在主刑,也可单独适用;可以叠加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罚金
≠罚款
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减少或免除
剥夺政治权利
权利种类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任何职务的权利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适用情形
【国安死无是应当,一串重罪是可以】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
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
没收财产:个人财产,no共有财产
≠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法名词)
驱逐出境:针对外国人
第七节 量刑
= 根据情节相应减刑加刑
累犯
概念: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罪
类型
一般累犯
同时满足条件
“交通肇事罪”不成立累犯;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成立累犯
①2个故意(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
②2个有期以上
③5年之内
特别累犯
三种罪: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
【国恐黑】
条件:前罪”国恐黑“之一 + 后罪“国恐黑”之一
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成立累犯
一个罪不满18,一个18以上是累犯(×,必须两个都是18周岁以上)
既不成立一般累犯,也不成立特殊累犯
处罚
应当从重处罚
不得缓刑,不得假释,可以减刑
自首
种类
一般自首:犯A事+自动+供述A罪
被亲友规劝、写信、打电话等,心理上自愿投案的——自首 被绑去投案——一般投案
特别自首:犯A事+被抓+供述本人B罪
坦白:犯A事+被抓+供述A
处罚
可以从轻或减轻;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
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 or 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
处罚
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
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缓刑
对象: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的犯罪人
条件 (了解)
①犯罪情节较轻
②确有悔改表现
③无再犯可能性
③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满足对象和条件后 的特殊规定
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缓刑
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缓刑
不满18周岁的一律缓刑(×,前提是符合条件的) 75周岁以上的累犯可以缓刑(×,只要累犯就不能缓刑)
考验期限
考原文
【我(5)要(1)有期,亦(1)爱(2)拘役】
拘役的缓刑
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
不能少于2个月
有期的缓刑
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
不能少于1年
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
eg.有期被缓刑了,附加刑 罚金该交得交
缓刑的结果
遵守条件——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不遵守——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新罪、漏罪——撤销缓刑,新旧罪数罪并罚
第八节 刑罚的执行
减刑
eg.比如王某被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在第 2 年时有立功表现、悔改表现等,人民法院予以减刑 2 年,此时再蹲 6 年即可出狱
对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只有这四类,都是主刑
限度和幅度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判处无期的——不能少于 13年
(死缓不是我国主刑,死缓减为无期、25 年有期徒刑,是死缓的变更/ 结果,不走减刑程序,无需给出减刑建议书)
假释
=假装释放
eg.张三被判10 年有期,在第 6 年时,发现其有悔改表现,则剩下的 4 年,先把他放出去,在外面的这 4 年里张三不是自由身,还有一双“眼睛”盯着他,若 4 年里表现的好,则不需要再回监狱。
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
限度和幅度 (和减刑一样)
判处有期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判处无期的——不能少于 13年
不得假释的情形
①累犯
不得缓刑,不得假释,可以减刑
②因8种行为(放火、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而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烧杀抢奸,帮(绑架)主(组织)爆头】
必须同时满足
考验期
有期徒刑以剩余刑期为考验期限;
无期徒刑为10年
假释的撤销
和缓刑很像
第九节 分则
通常考察案例,了解高频罪名
犯罪种类的划分标准:客体
公职人员
贪污罪
不还
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 + 公共财产——贪污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 + 本单位财产——职务侵占罪
国家工作人员 + 不还——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 + 还——挪用公款罪
eg.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流、公务活动中受到礼品数额较大,应当交公但未交公——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
用完会还
人员:国家工作人员
三种活动
非法活动
eg.赌博、走私、嫖娼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eg.创业、炒股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其他活动, 超过 3 个月未还
2个月就还了——not挪用公款
国家工作人员 + 挪用公款 + 三种活动之一——挪用公款 非国家工作人员 + 挪用本单位+ 三种活动之一——挪用资金罪
【区分】贪污和挪用公款
关键词
非法占有——贪污 挪用——挪用公款
情节
逃到国外、抹平账目——不还,贪污
以上两个都没有
有利于被告人的——默认挪用公款
受贿罪
人员:国家工作人员
行为
主动要钱:索取他人财物的
没有索贿罪
被动收钱: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财物“:货币、物品、财产性利益(eg.房屋装修、旅游、债务免除、会员服务……)
“为他人谋利益”:只要满足承诺、实施、实现三者之一即可
“承诺”包括明示、默示(eg.张三看到送来的钱,不吭声,没拒绝)
国家工作人员 + 公家的钱——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 + 私家的钱——受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要由嫌疑人自证清白
滥用职权罪
(主观上故意)
玩忽职守罪
(主观上过失)
侵犯财产类
抢劫罪
压制反抗 强行取财
概念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三种手段压制反抗
暴力(拿刀捅)
胁迫(拿刀威胁)
其他方法:使其不能、不敢、不知反抗
eg.灌酒、迷魂药
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判断依据:有无目的性 为了……——抢劫罪 临时起意——盗窃罪
转化犯的三种情形
携带凶器抢夺财物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
暴力作用在人:抢劫罪 暴力作用在物:抢夺罪(飞车党抢包)
为了抢夺财务而带刀,未拿出来,仅携带也算抢劫
①犯盗窃、诈骗、抢夺罪, ②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 ③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转化为抢劫罪
聚众“打砸抢”,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入户上车抢银行】 【多次巨额有伤亡】 【冒充军警持着枪】 【特殊物资不能抢】
盗窃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共场所窃取财物)的行为
主要情形:调包、调虎离山
既遂标准:财产脱离主人控制。
eg.甲在火车上将乙的箱包偷走,为了防止被乙发现,立刻将箱包扔到火车外,让主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此时甲盗窃罪既遂。
eg.偷了再还
敲诈勒索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or多次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既遂标准:被害人财产损失
诈骗罪
概念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一定是基于错误认知)
欺骗没有理解能力的幼儿或精神病人是诈骗罪(×,没有错误认知属于盗窃罪)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财物not其他)
既遂标准
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财产损失
侵占罪
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
+非法占有、拒不交出
绑架罪
挟人质以令第三方
概念
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 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其他不法要求,eg.绑架张三的弟弟,要求张三与自己结婚
处罚:绑架+撕票——只定绑架罪一个罪,但是会加重处罚,无期or死刑,且没收财产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or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eg.基于羞耻心 (趁着女孩洗澡拿走其衣服,让她无法走出地方)
故意伤害罪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自伤、自残一定不构成犯罪(×,eg.针对现役军人有战时自伤罪,即现役军人在有战争义务的情况下通过自伤、自残躲避战争义务,构成战时自伤罪。)
故意杀人罪
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遗弃罪
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该养不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
成年人对于父母
夫妻之间也有抚养义务
拐卖妇女、儿童罪
对象:妇女 = 14周岁以上的女性;儿童 = 不到14周岁的男、女
以出卖为目的
卖掉捡到的孩子——拐卖 卖掉亲生的孩子——拐卖 卖掉收养的孩子——拐卖
不管孩子来源,只要是卖掉就是拐卖罪
其他目的
骗来小孩,向其父母要赎金——绑架罪 拿着棒棒糖骗来一个孩子自己养——拐骗儿童罪 从人贩子处收买一个自己养——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既遂标准:拐到手(不管有没有卖出去)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刑修九前: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修九后:没有虐待,不阻碍解救的,可以从轻;按照被买妇女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减轻
强奸罪
分类
普通强奸: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必须是活人;对象是男性,属于强制猥亵
奸淫幼女(准强奸):即与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无论是否自愿、是否收钱卖淫
危险驾驶罪
多选题
危险驾驶的4种行为,即使不出事故,也属于危险驾驶罪
交通肇事罪
同时满足3个条件
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至少有1人以上死亡 or 3人以上重伤)
③是过失性犯罪
作弊入刑
组织考试作弊罪: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 or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行为
单纯作弊不是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仅卖方定罪,买答案的不定罪
代替考试罪
当枪手、找枪手的都能定罪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 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经济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利
多选;案例
人身财产安全权——首要的权利和最重要的权利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eg.摸了必须买
公平交易权: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有权拒绝强制交易
强买强卖侵犯的两个权利
获得赔偿权
结社权:依法成立维权的社会组织,eg.消协
获得知识权
受尊重权(=人格尊严权):搜身; 个人信息权:隐私
监督批评权
经营者义务
7日无理由退货
销售方式:网络、电视、电话、邮购
不适用情形:定作、鲜活易腐、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如内衣)
运费原则上由消费者承担
禁止霸王条款
eg.禁止自带酒水、餐具收费、最低消费……
属于无效条款
瑕疵举证
耐用商品、装饰装修
6个月内出现瑕疵,经营者举证
开具发票凭证
召回义务
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
损害赔偿
一般情形
瑕疵:影响使用——找销售者
缺陷:危及安全,eg.充电爆炸——可以找销售者,可以找生产者
特殊规定
企业合并分立的——谁收购找谁赔
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可以找营业执照的使用者,可以找持有者
展销会、租赁柜台
举办期间——找销售者或服务者
结束或到期后——找展销会的举办方、柜台的出租者索赔,(举办方和出租者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
平台不能提供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须担责
明知或应该知道商品有问题,但是未采取必要措施,须担责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
不能提供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关系生命健康的,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要担责
欺诈赔偿责任: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至少500),损失另算
eg.100元购买东西被欺诈。退100元,赔500元而不是300元。
《产品质量法》
适用范围
产品的概念: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筑产品不适用,但是建材、构配件、设备适用。
产品质量的要求
①不危险,符合标准
②应当具备产品使用性能, 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明确表明有瑕疵)
③符合产品标准、质量状况
损害赔偿
产品瑕疵:销售者
三包+赔偿(三包:修理、更换、退货)
销售者赔偿后,可以找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
产品缺陷:销售者、生产者
生产者不担责情形
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②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考频高
劳动合同的订立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工之日——劳动关系形成(哪天上班哪天建立)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1个月~满1年的前一日不签订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满1年后默认无固定期限
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只有某一个条款是无效的,此时不会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与“民法典中的可撤销”区分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eg.单位要求劳动者免费加班、不缴纳保险、不让劳动者按时休息。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履行和变更
履行:用人单位、劳动者都需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①全面履行②足额支付报酬③不强迫加班
变更
协商一致、书面形式
单位变更名称、法人等,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
单位合并或分立,由继承单位继续履行
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每日不超过8h,每周不超过44h,每周休息至少1日
轮休,这周双休,下周单休(是符合规定的)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1h,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h
【84一日一小时,健康延长3小时】
加班
平时延长工作时间:150%
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200%
法定节假日:300%
解除
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者 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过错性解除
劳动者有错or合同无效
立即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
情形
试用期不合格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脚踏两只船并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 or 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合同无效的
被追求刑事责任的
非过错性解除 /提前通知解除
能力不行 客观不行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如果用人单位不想容忍,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直接解除。
①(不适岗)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医疗期内、工伤不能解除
②(不能行)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③(客观情况有变化)eg.腾讯招聘张三研发游戏,但是签订劳动合同后国家发文不允许研发游戏,如果协商不一致只能解除劳动合同。
裁员
一次性裁减20人以上 or 裁减总职工的10%以上
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
听取意见、报告not同意、批准
不得解除
情形
【155个怀孕职工在看病】
①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不足5年;②孕期、产期、哺乳期;③职业病;④工伤;⑤规定医疗期
(在这几种情形下,如犯严重错误造成重大损失,仍可以解除。)
违约金
①违反服务期约定
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提供的)
②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2年;用人单位按月给付补偿
争议解决
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协商
仲裁前置的,必须先仲裁才能诉讼
终止
【合同死了】
【劳动者老了,退休】
【劳动者死了、丢了】
【单位死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
考案例
混淆行为
擅自使用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装、装潢,引人误认
eg.高仿、山寨
商业贿赂
财物或其他手段,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折扣、佣金明示入账——正当的行为
(佣金:给介绍客户的中间人钱)
虚假宣传行为
①经营者自己: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②帮助他人做上述宣传
eg.组织刷单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违法违规的方式
不正当有奖销售
①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eg.”神秘大奖“)
②谎称或内定
③抽奖销售最高奖超5万元
5万元包括:现金、价值5万的其他财物
诋毁商业信誉和声誉
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网路不正当竞争
未经同意,插入链接、强制跳转
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合法产品或服务
恶意实施不兼容
刑事诉讼法(官与民)
考情:易考,考法常规
性质
是程序法
常考
程序法——规定流程:《刑事诉讼法》
实体法——规定权利和义务:《刑法》
基本原则
理解原则;与刑法原则区分;
①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侦查权——公安 检察权——检察院 审判权——法院
②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不受监督制约(×,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
③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not 三权分立
④依靠群众原则
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⑥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⑦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原则
⑧ 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⑨审判公开原则
一律公开(×)
应当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
依申请可不公开:商业机密
⑩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原则
⑪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只有法院能判决某人有罪(√)
⑫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⑬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18年刑诉修改时新增。”可以从宽“
不追究责任
①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②过追诉时效
法定最高刑为 x<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法定最高刑为 5年≤ x <10年,经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 ≥10年,经过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③经特赦令免除
④没有告诉或撤回
⑤死亡
⑥其他
管辖
立案管辖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
检察院
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
eg.公检法、监狱管理人员……
eg.吴某反映遭到了刑讯逼供,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应当由检察院调查证明。
法院
自诉案件
包括
①告诉才处理
侮辱诽谤、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侵占
前三者要求情节轻,“侵占”无要求
②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可公可自
公诉:先报案立案,再交由检察院提诉
自诉:直接去法院提诉
eg.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婚
③公检不作为
审判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中级法院
①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②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案件
【国家无期,恐怖死了】
高级法院:全省重大
最高法院:全国重大
地域管辖
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
犯罪地包括行为地、结果地
多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谁先受理,谁管辖)
回避
①是当事人、近亲属
②有利害关系
侦查、审判、检察人员;书记、翻译、鉴定员
和行政诉讼回避人员联系记忆
③担任过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担任过“指现在不是。 证人、律师不需要回避(√)
④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处理
辩护
委托辩护
人数:1-2人
辩护人范围:律师、团队单位推荐的人、监护人和亲友
禁止担任辩护人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管制、拘留的人不能担任(√,都属于刑罚)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但是属于监护人、近亲属除外)
时间
①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②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指定辩护:盲聋哑(满足其一)、半疯傻、未成年、可能无期死刑、缺席审判
经济困难的——依申请指定
证据
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刑讯逼供得到的口供作为证据(×,不符合合法性)
分类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能单独证明
【直接证据包括】 ①被害人指认犯罪分子陈述 ②犯罪嫌疑人被告陈述、辩解(口供) ③现场目击证人指认并陈述犯罪过程 ④记载犯罪内容的书证 ⑤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证明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一手
传来证据:二手
种类
物证:以外在形态证明事实。物品、痕迹
书证:以内在文字证明事实。文字、图片、笔记
证人证言
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
被害人陈述
犯嫌被告辩解供述
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举证责任:谁指控谁举证
强制措施
多选;细节
拘传
公检法对未被羁押的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
最长24h
刑事拘留
公检在紧急情况下,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长达37天(申请批捕7天+拘留30天)
行政拘留:15天 刑事拘留:37天
逮捕
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长7个月
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执行;最长12个月
监视居住
电子监视、不定期抽查
公安机关执行;最长6个月(因为耗时耗力)
程序
提起公诉
由人民检察院起诉
一审
公开审理
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未成年人应当不公开;商业秘密依申请不公开
二审
提起
主体
公诉案件中
被告人不服一审提起上诉
检察院不服一审抗诉
自诉案件中
自诉人上诉
时间期限
判决书10日(解决实体问题)
eg.判处有期15年
裁定5日(解决程序)
eg.中止审理
审理方式
全面审查
eg.【甲因故意杀人判15年,抢劫判10年。】 ①甲服前者不上诉,但是对后者不服上诉。 ——二审会把两个罪全部审理,上述不加刑。 ②对于抢劫判10年,甲觉得太重上诉,检察院觉得判太轻抗诉 ——可以加刑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同样适用)
简易程序
适用情形:基层、事实清楚无异议
排除条件
盲聋哑、精神病、重大社会影响
被告人有异议
执行
无罪或免罚
宣判后立即释放
not判决生效后
有罪的执行
认罪认罚案件
流程
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应告知
一般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
法院一般采纳罪名和量刑建议
认罪认罚具结书
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
免签具结书情况
【盲聋哑,半疯傻,小孩家人有异议】
盲聋哑;半精神病人
未成年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有异议
速裁程序
适用范围:基层法院、3年有期以下、认罪认罚、同意适用
排除条件
盲聋哑、半疯傻、未成年
有重大社会影响
被告人有异议
未达成调解和和解协议的
民事诉讼法(民与民纠纷)
基本原则
多选;考理解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同等和对等原则
同等:对外国人,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对等:外国法院怎么对我国,我们以牙还牙
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调解必须自愿、合法;贯穿始终(一审到最后)
不需要调解书的情形
①调剂和好的离婚案件
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
③能够及时履行
辩论原则
书面、口头
内容既可以针对实体问题(权利义务),也可以针对程序
贯穿诉讼始终
处分原则:自由支配自己的权利
支持起诉原则
eg.妇联支持被家暴者起诉
诚信原则(诚实信用)
检察监督原则
经当事人同意,可线上诉讼原则
与线下效力相同
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组成:①审判员+人民陪审员;②全是审判员
陪审员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义务
合议庭人数是3人以上单数;虽然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意见也要记录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独立审理
回避制度
回避人员:当事人、近亲属;利害关系;有其他关系
申请回避时间:原则上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开始后知道的,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决定是否回避的人
审判人员、书记员——找院长
翻译、鉴定、勘验——找审判长 or 独任审判员
公开审判
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不公开
离婚案件、商业机密,经申请不公开
两审终审
四种案件为一审终审:
①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死亡案件、认定无人限人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
②督促程序:要钱
③公示催告程序:票据挂失
④小额诉讼:标的额为上年度平均工资30%以下
管辖
级别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
负责类型:①重大涉外;②本辖区(市级)重大影响;③最高法院指定
中级法院负责所有涉外案件(×,只有重大涉外)
地域管辖
一般情形:原告就被告
①被告住所地(户籍地);
②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优先
特殊情形
①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 or 合同履行地
②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实施地、结果地)or 被告住所地
③由原告地管辖。具体情形:
被告人在境外
下落不明、失踪提出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
选择管辖
谁先立案谁先管辖
专属管辖
①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
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死亡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主要遗产所在地“】 即有不动产,又有动产——以不动产所在地; 全部动产——以最值钱的动产所在地
协议管辖
针对类型: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
方式:书面协议
地点:必须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不得违反《民诉》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产在C地,申请在A地诉讼(×,不动产在C,与专属管辖对抗) 案件本应归基层法院,但是申请最高院(×,与级别管辖对抗)
移送管辖
A法院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B; 受移送的B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只能移送一次
(如果多次移送会踢皮球)
指定管辖
情形
①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的,由上级指定管辖。
②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上级指定。(下级协商有争议,再指定)
③受移送的法院发现不归自己管
诉讼参加者
当事人
=起诉人、应诉人(原告、被告)
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成为原告)
第三人
是否能上诉
有独立请求权的
以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eg.甲乙争房产,结果C说房子是自己的,C是有独立请求
权利:和原告一样,可上诉
无独立请求权的
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利害关系
eg.甲装修房子时地板出现问题,起诉开发商,开发商认为应该找地板商。地板商是被动参与到此次诉讼,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无独立
权利:辅助人,判担责可上诉;判不担责不可上诉
诉讼代表人
众多人数中推选出来2~5人
eg.300人喝酒出现食物中毒,300人推选代表人去打官司
诉讼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可以委托1-2人
离婚案件即使有诉讼代理人,仍应出庭(除特殊情况)
可以是委托代理人的人员
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
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团体推荐的公民
证据
种类
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 = 原告举证(×,eg.甲起诉乙借了10万不还,但是乙说中途还过3万,所以乙也要举证)
保全与先予执行
少考
保全
对财产保护、责令作出或禁止一定行为
eg.担心转移财产,申请保全
情形:当事人申请 or 法院觉得有必要时裁定采取
先予执行
为了解决紧迫需要
适用情形:赡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等;追索劳动报酬;情况紧急
审理
一审
起诉和受理
起诉需符合的条件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法院受理民诉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起诉方式:书面起诉、口头起诉
撤诉和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不到现场,但该怎么判怎么判,不受影响
原告不到,撤诉处理;被告不到,缺席判决;
原告申请撤诉的,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法院不允许撤诉,原告经传唤不到,缺席判决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延期审理
内因、时间短、可预期
①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缺席的;
②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③(证据有变)需要新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补充调查
诉讼中止
外因、时间长、不可预期
①一方当事人死亡,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的;
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③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④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⑤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诉讼终结
【人死了,无人替】
二审
主体: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
时间:不服判决——15日内;不服裁定——10日内
方式:应当组成合议庭(不能包括人民陪审)
再审
情形:认为判决、裁定有错
纠错作用
再审开启的情形
①当事人申请再审
②法院主动决定再审
③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
法院级别
基层法院和其派出法庭(乡镇人民法庭)
适用案件
①简单的民事案件;②当事人双方约定
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