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1. 1 污染物排放监测 包括废气污染物 (以有组织或无组织形式排入环境)、废水污染物 (直接排入环境或排入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及噪声污染等。
5. 1.2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或其他环境管理有明确要求的,排污单位 应按照要求对其周边相应的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其他排污单 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5. 1.3 关键工艺参数监测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对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密切相关的关键工艺参数进行测试以补 充污染物排放监测。
5. 1.4 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果监测 若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管理文件对污染治理设施有特别要求的,或排污单位认为有必 要的,应对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