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手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套牌机动车(a)允许他人套牌的,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b)擅自套牌的,由套牌者承担责任,被套牌者不承担责任。
驾校培训 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运行利益的享有者和运行的主要控制者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责任;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不承担责任。
机动车试乘 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的。(a)由提供试乘服务者(如4S店)承担责任;(b)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