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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知识产权法,适合期末考,立法目的: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主管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记忆知识。
编辑于2024-06-26 19:37:04马工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正。将相关知识点进行了梳理,便于知识点的理解和复习,适合期末考用,内容详细,有需要的赶紧收藏下来一起学习吧!
张守文《财税法》之税法,张守文《财税法》之税法主要探讨了税法的基本原理、理论和制度,旨在系统、全面地介绍和解析税法领域的核心内容和前沿问题。将相关知识点进行了梳理,便于知识点的理解和复习,适合期末考,内容详细,有需要的赶紧收藏下来一起学习吧!
张守文《财税法》之财政法,财政法是规范国家财政收支活动的法律规范,它调整国家在筹集、供应、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过程中形成的财政关系。将相关知识点进行了梳理,便于知识点的理解和复习,适合期末考,内容详细,有需要的赶紧收藏下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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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
商标权的客体
商标
商标概述
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 ★商标与其他商业标志的区别:p182
商标的功能: 1、基本功能—识别功能。 商标的识别功能决定了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缺乏显著性的商标不能注册。 2、派生功能 ⑴最直接的广告宣传。经营者将商标适用于商品或服务上进行贸易,通过交易使消费者认识,记住自己的商标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品质特点。 ⑵质量担保功能。商标的来源识别能促使商标使用人努力保持,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商标的种类: 注册商标: 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我国《商标法》采取自愿注册为原则,强制注册为例外的原则。 但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1、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适用于商品上,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 服务商标是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商标。 2、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普通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①意义在于向消费者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同的质量和规格。 证明商标是指用以证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材料,制作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①证明商标只能由具备对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 ②证明商标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商标,其他产品或者服务符合商标要求的经营者都可以经营。 普通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注册供自己使用的商标。 ①三者的区别在于,普通商标可以自由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而前两种有主体资格的限制。 3、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民事主体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一组近似商标,在这些近似商标中,首先或者主要使用的商标是主商标,其他商标又称为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同一民事主体在不同类别的若干商品上注册的相同的商标,先注册的是主商标,其他商标是防御商标。 ①主商标转让时,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应一并转让。 ②但任何注册商标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均可被撤销。
商标注册的条件
合法性即禁止使用的标志 显著性即禁止注册的标志,但是可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
1、合法性
⑴一是指商标标识的构成要素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 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⑵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不得是法律规定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 【禁止使用的标志】 ①有损国家尊严或社会公众利益的特定标志。 ⒈和中国有关。 ⒉和外国国名有关,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⒊和政府间国际组织有关,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⒋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但经授权的除外。 ⒌同“红十字”“红新月”名称相同或相近的。 ②有损公序良俗的。 ⒈带有民族歧视的。 ⒉带有欺骗性的,易产生误解的。 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 ③特殊的地名。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例外:★地名有其他含义 ★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 ★已经使用过的。
2、显著性
⑴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标识具有显著特征,能够将使用人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 ⑵商标的显著性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 固有显著性是指一个标志使用在特点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从一开始就具有识别来源的作用。 获得显著性是指一个标志适用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本来不能起到识别来源的作用,不具有显著性,但经过使用,产生了识别作用,获得了显著性。
3、非功能性
⑴非功能性是指具有功能性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 ⑵商标法保护的是商标的识别功能,通过对商标识别功能的保护,达到保护商标使用人利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所以,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期限可以无限期延长。 因此,要防止通过商标注册保护商品的功能性,从而达到保护商品的目的。 ⑶我国商标法明确禁止功能性三维标志注册为商标。
4、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和权益相冲突
⑴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①要求申请人有"明知"的情形,且他人提出异议为禁止注册的前提; ②前商标未注册,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所以申请人被禁止注册,但可以使用。但驰名商标除外。
驰名商标的保护
概念: 驰名商标是指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
认定要件: ①知晓程度。 ②持续时间。 ③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④受保护记录。
被动认定: ①商标局认定。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②法院司法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和调解书里。
使用: ①个案认定。驰名商标仅限于处理特定纠纷,在特定纠纷中的当事人依法获得特殊保护。 ②禁止用于宣传。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的字样用于包装的商品上进行自己产品的宣传。
驰名商标的保护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同类保护” 就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使用该驰名商标的,或者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不得请求赔偿!
已注册的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就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使用该驰名商标的,或者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请求赔偿!
对恶意抢注的,驰名商标所有人申请商标无效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权的取得
商标注册的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 ①申请在先。 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以相同或类似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申请在先的商标。 ②使用在先。 同一天申请的,比较两个人使用时间。 ③抽签决定。 同时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两人以抽签确定一个申请人。
2、诚实信用原则 ①禁止恶意抢注 ②打击囤积商标
3、自愿注册原则 ①通常情况下,商标使用人可自己决定是否申请注册;但烟草例外。
4、优先权原则 ①国际优先权。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 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②国内优先权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商标权取得的基本程序
“一标多类”的申请
分类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可以用书面方式或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一标多类: 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涉及商品种类的变更或者商标标志变更,均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代理制度
中国企业或个人自愿选择
外国企业或个人强制代理
商标代理机构: 委托人申请的标识可能不被注册→明确告知但不禁止接受委托; 委托人有侵犯在先权利或不以使用为目的→明确告知+禁止接受委托。
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专用权
概念: 是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享有的专有权利,即在一定范围内排斥他人使用的权利。
排他效力: 第一个层次,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或者注册相同的商标,在无相反证据时推定这种行为容易导致混淆, 破坏注册商标的识别功能。 第二次层次,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或者注册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转让权
①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②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 ③转让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许可权
①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签订许可合同。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在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未经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被许可人应当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权的消灭
注销
期满未续
申请注销
撤销
商标局依职权撤销: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及其他事项。 经申请撤销: 商标休眠。注册商标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
无效
商标违法或囤积商标
商标局依职权宣告无效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随时向商标局申请宣告商标无效
侵犯在先权利
一般权利为在先权利,5年内申请
驰名商标为在先权利,随时申请
商标权的期限和续展
期限: 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续展,宽展: ①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从上一届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续展无次数限制。 ②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权侵权
认定
①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混淆行为: ⑴假冒:相同商品,相同商标 ⑵仿冒:类似商品,类似商标 ②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⑴主体为商品经销商,使用者不侵权。 ⑵不考虑过错 ⑶善意销售,认定侵权,但无需赔偿。 ③反向假冒: 将他人东西贴上自己的商标 ④故意协助: 故意为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提供便利。
抗辩
合理使用: ①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特征【两面针例子】 ②说明商品或服务的用途【汽车维修店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