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483年,17岁的拓跋宏颁发了一道诏令,禁止同姓结婚;一年后,拓跋宏效仿中原政权,推行俸禄制度
公元485年,北魏开始推行“均田令”和“三长制”,农民重新分到土地,不论官民,平摊税赋,并设立邻长、里长、党长进行有效管理
公元494年12月,拓跋宏下诏,要求所有鲜卑人一律改穿汉人服饰,发式也和汉人相统一
公元295年,拓跋宏再次下诏,要求朝臣一律使用汉语。年满30的,可以逐渐改变;30岁以下者,必须立即改变。紧接着,拓跋宏又下了一道更苛刻的诏书:不许在朝中说鲜卑语,违反者立刻免除官职
拓跋宏诏令在洛阳设立国子学、太学,并在东、西、南、北始置四门小学,教授礼乐文化
拓跋宏亲自安排了许多拓跋贵族与汉族大姓通婚,并下诏为六个弟弟重新娶了汉族大家之女为妻
公元496年,拓跋宏下令鲜卑贵族全部改为汉姓,其中皇族拓跋氏改姓为元,拓跋宏从此改名为元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