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三省
中书省
中书令
中书侍郎
中书舍人
中书舍人拟撰诏敕,中书令、中书侍郎选诏,皇帝画敕,行达门下
政事堂
遇下敕诏,中书、门下两省举行联席会议
尚书得兼衔“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参知机务”,则同参与会议
其他较低官员得衔“参知机务”或“同三品平章事”,则参与会议
尚书省
尚书令
仅有诏敕执行权
唐太宗在未登极前,曾做过尚书令。及太宗即位,朝臣无敢再当尚书令之职,因此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常虚悬其缺
御史台
左御史
“分察”朝廷中央政府。中书、门下不在监察之列。德宗时,六部每两部设一“御史监察”
右御史
“分巡”州县地方政府。全国分十“道”,派“监察使”。名义上巡察使、观察使,是中央派到各地区活动巡视观察,实际上常停驻地方,成为地方更高一级之长官
监察使巡视边疆,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中央要他对地方事务随宜应付,临时得以全权支配;这即成为“节度使”。“节”是当时一种全权印信,受有此全权印信者,便可全权调度,故称“节度使”。节度使在其地域,可以指挥军事,管理财政,甚至该地区用人大权亦在节度使之掌握,于是便形成为“藩镇”。安史之乱即由此产生。
地方
州
(358个)
刺史
上中下三等,2万,20万户区分
县
(1573个)
县令/长
万户以上为“令”,以下为“长”
上中下三等,三千、六千户区分
地方长官之掾属任用之权集中于中央之吏部,州县长官无权任用部属,全由中央分发
汉制三年考绩一次,三考始定黜陟。
考试
科举制
怀牒自列
公卷、通榜之制
报名:“身家清白”(非工非商无罪)即可到地方政府报名
进士:礼部组织考试,合格则进士及第。分明“经科”“进士科”诸科,称”科举制“。明经科主要考儒家经典,进士科考诗赋和策论,进士科需更高的见识和才学
任用:吏部组织考试,分发任用
经济
“租佣调”制
租
田赋:四十税一。国家配给耕地,”丁“年十八授田,六十缴还政府。这是一种“均田制”。
两税制
一年分夏秋两季收税
单一税收制
不收谷米,改收货币,有多少田收多少税,不限制人口流动
劳役负担获得解放
”田租额“像是”量出为入“,依上一年收入标准而定,随地摊派,造成均摊逃户,富者愈富,穷者愈穷
兵役
府兵制
府
“折冲府”-折冲都尉
全国600~800个
上中下三等,一千二、一千、八百人
户口分九等,下三等民户无当兵资格。上六等自愿报名,当兵人家免税负,自备饷给装备。自由兵役制
全兵皆农,二十开始服役,首都宿卫一年,此外在本府耕田为生。
立战功,策勋,依旧回家种田,不干预政治
遇仗事,大将军统领出征
战事结束,兵归于府,将归于卫
承平太久,宿卫府兵借用成苦工,受人贱视,便多逃亡规避
抚恤慰问松懈,戍边战士自带财物被觊觎而遭虐待
有勋无权,仍被贱视,兵源枯竭,戍边无更替
购买外国人当兵为将,而后造成潘镇。安禄山、史思明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钱穆(1895-1990)
1952年8月于台中
曹操以陈群为尚书,掌吏部用人事。陈群始创设“九品中正”制
唐大开进仕之门,使组织臃肿“士十于官,求官者十于士,士无官,官乏禄,而吏扰人“
中书省武则天改称“凤阁”,门下省武则天改称“鸾台”。武则天以下的唐中宗,也便不经两省而径自封拜官职,他装置诏勅的封袋,不敢照常式封发,而改用斜封。所书“勅”字,也不敢用朱笔,而改用墨笔。当时称为“斜封墨勅”,唐中宗私下所封之官,时人称为“斜封官”,因其未经正式勅封手续而为一般人所看不起。
唐分官阶为九品,第一二品官均以处元老,不负实际行政责任。三品以下,始为实际负责官吏。中书令、门下侍中及尚书令皆为三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