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富论
《国富论》全书以国民财富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如何促进国民财富的增长。全书共分五篇,系统论述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增长理论(劳动分工、资本积累、财富分配、自由放任政策),提出并论述了自由贸易理论,政府行动的范围和赋税的基本原则,并使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
编辑于2024-11-03 20:10:12时间管理-读书笔记,通过学习和应用这些方法,读者可以更加高效地利用时间,重新掌控时间和工作量,实现更高效的工作和生活。
本书是法兰教授的最新作品之一,主要阐明了设计史的来源、设计史现在的状况以及设计史的未来发展可能等三个基本问题。通过对设计史学科理论与方法的讨论,本书旨在促进读者对什么是设计史以及如何写作一部好的设计史等问题的深入认识与反思。
《计算机组成原理》涵盖了计算机系统的基本组成、数据的表示与运算、存储系统、指令系统、中央处理器(CPU)、输入输出(I/O)系统以及外部设备等关键内容。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深入了解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之间的连接方式,掌握计算机的基本工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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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读后感
小结:阅读本书持续经历了三个月,怀揣着国家经济层面富强的初衷阅读本书。回归书籍本身,我觉得自己只读懂了一成,其中很多专业性的理解、针对历史的回顾在初读的过程中很难留下印象。第一遍阅读自己收获最大的三点:1.对社会分工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从原始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近现代社会的深度分工,终其根本是生产力的推动,类似蜂巢蚁穴,一切演化都是为了更好的生活。2.商品和劳动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值十分精辟,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我们购买一切货物的原始货币,货币只是一种概念,更需要理解背后运行的逻辑和它等价的劳动购买力。3.理解资本,何为资本,何为利润,国富的背后是无数资本的起伏,反思自己曾经对资本仅仅是一个“有钱”的概念,过于肤浅。资本如何积累,如何在追逐风险利润中膨胀或熄灭,资本与劳动的关系等本书引起了我很多的问题与想法。书本之外的事情不予过多论述,希望自己重新回归书本本身,回归生活本真
第五篇
保护国家的安全、教育国民、建设公共设施每个国家的政府应尽的义务,但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财政问题。当财政收入不足时,政府也就无力承担这些义务;当财政收入过多时,社会又很难承受,并且其中很大一部分往往被庞大的官僚机构所消耗。为此,亚当•斯密指出国家的税收必须有一定的原则,即公平原则、确定原则、便利原则、经济原则
第一章 论君主或国家的开支
第一节 论国防费
保护本国的安全,是君主义务的首要职责。要想履行这个职责,君主只能依靠军队。在不同的社会状态和历史时期,君主们用在军队上的开支是不同的,比如和平时期和战争状态的军费开支,相差是十分悬殊的
不同社会状态下的国防费
对最低级的狩猎民族
每个人都是猎手,都是战士,北美的土著人就是如此。当他们为社会而战时,其实也是为维护自己的劳动而战。在这种状态下,既没有君主也没有国家,所以,他所在的社会不必强迫他上战场,也无须为他在作战期间提供任何费用
游牧民族
每个人都是游牧者,同时也是战士。他们居无定所,通常在帐篷或篷车中生活,随季节和水草而不停地迁徙。他们习惯了流浪生活,战时极易成为战士,当他们奔赴战场时,妇孺都处于被抛弃之中,得不到保护和供养
不论是战时,还是和平时,他们的生活方式都几乎一样。战争爆发,全民皆兵,如果胜利了,敌方的一切都将成为他们的战利品;如果失败了,自己的一切,包括牲畜和妇女儿童,都成了敌方的战利品
农业社会
在这个没有对外贸易的社会里,除自给自足的制造业外,也没有其他的制造业
他们的战斗本领也就没有游牧者精湛。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们训练和参战的费用,很少要君主或国家来承担
更为进步的社会
上战场作战的人,以自己的费用维持就全不可能了。这其中有两种原因:一是制造业的进步,一是战争技术的改良
一般技术工人就不同了,他们的一切工作,都要仰仗自己,大自然不能给予一点帮助。所以,这类人为国服兵役,就无法维持自己的生计,因而,他们在服兵役期间,也就不得不由国家的费用维持
战争的技术逐渐发展成为一门错综复杂的科学。战争的活动也由一个个小战斗,变成了多次大规模的战役。这时,士兵至少在战斗持续期间,必须仰赖于国家的维持
于是,佣兵制度在第二次波斯战争以后的雅典出现了,这些佣兵的薪饷,全部由国家支付。到了一定阶段以后,那些不服兵役的领主以及他属下的百姓,普遍以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作抵,这些货币就是用以维持那些代替他们服役的人
更高一级的社会
服兵役人数与人民总数的比例,要比未开化的社会小得多,且几乎完全脱离了日常劳动。而维持兵士的费用,统由那些非兵士的劳动者负担。这些劳动者,不但要维持兵士的费用,而且要按照各自的身份,维持他们自身乃至他们的行政司法官吏
在古代希腊小农业国家中,全体人民中有1/4或1/5自认为兵士,时时从役战场。但在近代文明国家,兵士人数一般不能超过全体居民的1/100,否则,过重的负担可能会危及国家经济
加强国防,提高意识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兵士不是一种独立的、可判然区划的职业,因为,在那个时期,从军不是某些市民阶级的唯一的主要工作。市民们不论平日以何种职业谋生,他们始终都有军人的意识,在国家危难时期,他们又觉得有充当军人的义务
因勤勉而富裕的国家,往往是最易引起四邻攻击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采用两种方法
不管国民的利益、资质、倾向如何,都要以严厉的法令,强迫实施军事训练;在一定年龄内的一切或部分市民,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服兵役
维持并雇用一部分公民,不断施以军事训练,使兵士的职业,脱离其他职业,而确然成为一个独立的特殊职业
这两种方法有所不同,前者所说的这个国家的兵力是民兵,后者所说的这个国家的兵力是常备军。常备军是以军事训练为主要职业的,他们的生活或薪饷由国家负担,这也是他们的主要的经济来源。民兵的训练则不同,他们只是临时的,日常的生活还是由原来的职业来维持。对于民兵来说,他的主要职业不是士兵而是劳动者;对于常备军来说,他们的主要职业不是劳动者,而是士兵,这也许就是两种军人本质上的区别
文明国家耗费巨资发动的近代战争,无疑为本国提供了一种利益,在与野蛮国家的较量中优胜的地位。在古代,富裕文明国家很难防御贫穷野蛮国家的侵略;在近代则恰恰相反。从表面上看,火器的发明似对文明的持久与继续有害,但实际上是有利的
第二节 论司法经费
设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或压迫,这是君主的第二个义务。针对这种义务的实行,君主们在不同的社会时期的花费也不尽相同
不同社会状态下的司法经费
狩猎民族
在狩猎民族的社会里,社会成员几乎没有财产,因此没有必要设立固定的法官或司法行政机构。因为没有财产,他们的互相毁伤,至多是彼此的名誉和身体,即便是其中的胜利者,也不会得到什么好处。财产积累到一定程度,情况就不同了
大宗价值财产的出现,必然要求政府的建立。政府的建立必先取得民众的服从。政府建立的必要程度,随财产价值的增大而加强,这也是民众自然服从的主要原因
在政府建立之前,为什么少数人就对他们的大部分同胞有支配权力?
个人的先天禀赋
个人年龄上的优势
财产的优势
门第的优势
游牧时代
财产不均始于游牧时代,接着,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和服从,以及维护这种权力和服从所必要的组织也产生了。此后对权力和服从的维持与保护有着极大的贡献
政府赋予君主的司法权力,使他毫无所费地获得了一种长期收入的源泉。在牧羊民族中,所谓君主或酋长,通常是他们当中最大的牧羊者或畜牧者。他和他的臣民,同是靠着自己的畜群生活。刚脱离游牧状态的农耕民族,其君主或酋长,通常是国中最大的地主。他的生活,像一般地主的生活一样,完全是仰赖自己私有地的收入
进步社会
从法院手续费里支付全部司法经费,这个简便易行的方法,既不会使司法行政陷于何等实际的腐败危险,也不必用国家的收入来支付司法的开支,哪怕这笔开支很
司法行政费用,无论是由司法方面自行设法筹措,还是由其他财源开支,管理该财源、支付该薪俸的责任,都无须委诸行政当局。该财源有的是出于地产的地租,也有的是出自一定数额的货币的利息,法院既由该地租或利息维持,那管理地产或货币的责任,就不妨由它们各自分别负担
由于社会进步以及社会事务的增加,司法权和行政权日趋分离。社会事务日益增多,欧洲各王国的君主及大领主们,都认为自己执行司法行政是一种过于烦难而且有失身份的任务。因此,他们通常委任代理者或审判官去执行,借以推脱这项任务
第三节 论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的费用
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是君主或国家的第三种义务。对于一个大社会来说,这类机构和设施是有很大利益的。但就其性质说,设由个人或少数人办理,那所得利润绝不能偿其所费。所以这种事业,不能期望个人或少数人出来创办或维持。并且,随着社会发达时期的不同,执行这种义务所需的费用也是不同的
第一项 论便利社会商业的公共工程和公共设施
便利一般商业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机构
良好的道路、桥梁、运河、港湾等公共设施为社会商品流通提供了便利条件。这类工程的建造和维持费用,在不同的社会时期,数额也不相同。一国公路的建设费和维持费,显然必随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增加而增加,换言之,必随公路上所搬运货物的数量及重量的增加而增加
这类公共设施的费用,似乎没有必要在国家财政收入项下支出。这类设施的大部分也极易管理,即便是它们自身的特定收入就足以支付自身的花费,无须增加社会一般收入的负担
如果用商业的方式和手段来建造和维持公路、桥梁、运河等公共设施,那么,这种设施工程就只能在商业需要它们的地方,以及适合它们的地方兴建。其规模的大小和奢华的程度,也必定和这个地方的商业发达情况相适应
政府将管理道路作为收入来源的缺陷
如果国家把这种通行税视为供应急需的一种收入源泉,那么,这种通行税将会随着急需的程度而增加
通行税的增高,势必会引起运输费用的增高,其结果,某些消费用的货物市场,将大大缩小。这类货物的生产,将大受妨碍,说不定国内重要的生产部门因此消亡
如果按重量比例征收通行税,如果是以维持道路为唯一目的,这显然是非常公平的;如果是为了其他目的,那么就显失公平了
如果政府一向对损坏的公路疏于维护,那么,要强制其从通行税中拿出一部分充当此项用途,将会比现在更困难
小结:一项公共工程,如果不能由自身的收入来维持,而其便利又仅限于其特定的地方和区域,那么,把它放在国家行政当局的管理之下,由国家的收入来维持,还不如把它放在地方行政当局的管理之下,由地方收入来维持更为妥当
便利特殊商业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机构
为了特殊商业的便利,则有待于特殊的设施,并且还需有一项特殊的维持费用,即国家为保护某一商业部门而支出的特别费用
一家股份公司没有取得专营特权而能经营成功的贸易,似乎只有常规化的贸易活动。这类贸易事业,计有四种:第一,银行业;第二,水火兵灾保险业;第三,建修通航河道或运河;第四,贮引清水,以供城市之需
设立股份公司,只因为这样能经营成功,或者说,让一群特定商人享受其邻人享受不到的权利,只因为这样他们能够繁荣,那是绝对不合理的。要使股份公司设立完全合理化,必其事业的经营,可以定出严密规则及方法,同时还附有其他两个条件:第一,那种事业的效用,必显然比大部分的一般商业更大和更普及。第二,其所需资本,必大于私人合伙公司所能筹集的数额
第二项 论青年教育设施的费用
由本身收入支付本身费用的工程,并不限于前述道路运河等等,对于青年教育的设施亦是如此。学生付给教师的学金或谢礼,自然构成这一类的收入
教师的薪俸,不全取自这自然收入,也不应当由社会的一般收入来开支。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地方收入,来自某项地产的租金,或来自指定专作这项用途的专款的利息。该专款或由君主自己拨给,或由私人捐助,交由保管人管理
任何职业,从事这种职业的人的努力程度,总是与这种努力的必要性成比例。这种必要性因人而异。如果一个人的职业报酬是他的唯一经济来源,那么,这个必要性对他来说是最大的。在自由竞争的状态下,人与人相互排挤,相互竞争,也会迫使每个人都更加努力去做自己的工作。没有大目标,也激不起任何巨大的努力
国家普通人民虽不能受到有身份有财产者那样好的教育,但教育中最重要的几部分如诵读、书写及算术,他们却是能够在早年习得的,因此,国家只要以极少的费用,就几乎能够便利全体人民,鼓励全体人民,强制全体人民使其获得这最基本的教育
第三项 论各种年龄人民的教育经费
在各文明社会,即在阶级区别已完全确立了的社会,往往有两种不同的道德主义或道德体系同时并行着。一种称为严肃的或刻苦的体系,另一种称为自由的或者不妨说放荡的体系。前者一般为普通人民所赞赏和尊敬,后者则一般为所谓时下名流所尊重和采用
宗教信条,以及一切其他有关心灵的事件,很明显地都非尘世君主所得管辖;君主纵使有资格好好保护人民,却很少被人相信有资格好好教导人民。所以关于上述教条及有关心灵的事件,他的权威,往往不如国教教会教士们结合起来的权威。可是,社会的治安和君主自己的安全,常依存于教士们关于这些事件认为应当宣传的教义。君主不能以适当的压力和权威,直接反抗教士们的决定,所以君主必须有影响他们决定的能力
不论何种职务,要其执行良好,其报酬或薪俸须尽可能与该职务的性质相称。如报酬过少,那就很容易由奉职者大部分的卑劣无能而受到损害;如报酬过多,那就很容易由他们的疏忽怠惰而受到更大的损害
第四节 论维持君主尊严的费用
一国君主,除了执行种种职务所必要的费用以外,为维持其尊严,亦须有一定的费用。该费用的大小,随社会发达时期的不同而不同,随政体形态的不同而不同
在富裕而发达的社会中,各阶级人民的房屋、家具、食品、服装以及游玩之具,都由朴质而流于奢华,在此种情况下要君主独逆时尚,绝难做到。他的一切服用物品,所费必日益加多。因为不是这样,就不能维持他的尊严
本章结论
社会的防御费用,一国元首的维持费用,都是为社会的一般利益而支出的
司法行政的费用,是为全社会的一般利益而支出的。司法行政费用,如按照特殊情形,由他们双方或其中一方支付,即由法院手续费开支,最为妥当
良好道路及交通的维持,有利于整个社会,所以,其费用由全社会的一般收入支付,并无不当
一国的教育设施及宗教设施,分明是对社会有利益的,其费用由社会的一般收入开支并无不当
凡有利于全社会的各种设施或土木工程,如不能全由那些最直接受到利益的人维持,或不是全由他们维持,那么,在大多数场合,不足之数,就不能不由全社会一般的贡献弥补
第二章 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源泉
一个国家,每年支出的费用,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特别属于君主或国家,而与人民收入无任何关系的资源;第二,来自国民上缴的收入
第一节 专属于君主或国家的收入源泉
专属于君主或国家的收入由资本及土地构成
资本
君主由其资本取得收入有两种方式,一是亲自使用这笔资本,一是把它贷与他人。他的前者收入表现为利润,后者表现为利息
以利润为王国收入的主要构成,只是最初期、最幼稚政治状态下的事情。小共和国的收入,大部分是得自商业经营上的利润;公立银行的利润常是较大国家的收入源泉
国家公共收入的另一部分,往往来自货币的利息和资本信贷产生的利润。如果国家积蓄有一笔财宝,它可把这财宝的一部分,贷借于外国或本国的臣民;该收入的安全性,第一要看那种公债的安全性如何,管理此公债的政府的信用如何;其次要看与债务国继续保持和平的可能性的大小
土地
土地作为一种资源,比较切实和恒久。所以越过了游牧阶段的一切大国,其收入都是以国有土地为主要源泉
欧洲多数文明的君主国的现状并非如此,他们关于土地管理十分专断,以致全部土地所能够提供的地租,绝没有达到该国平时向人民征收的普通收入的税赋那么多
文明国家君主在其领地获取的收入,看起来似乎对人民个人无损,但实际则不然,它对于社会的损害,要比君主所享有的其他任何同等收入而带来的弊端多。所以,从全社会的利益考虑,不要把王室的领地拿出来拍卖,而是把它分配给人民,而君主一向从其领地享有的收入,则应该由人民提供其他同等收入来代替
公共资本和土地是君主或国家所特有的两大收入源泉,既不宜用以支付也不够支付一个大的文明国家的必要费用,那么,这必要费用的大部分,就必须取给于这种或那种税收,换言之,人民须拿出自己一部分私人的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入
第二节 论赋税
个人收入的不同的源泉有三项,即地租、利润与工资
赋税征收的四种原则
在可能范围内,一切国家的国民都须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缴纳赋税,维持政府的运转
每个国民应当交纳的赋税都必须是确定的
纳税人交纳各种赋税的日期和方法,都要有合理的安排
一切赋税的征收,都要尽可能使国民的付出等于国家的收入;税吏对纳税者频繁的造访,常使纳税者遭受极不必要的麻烦、困扰与压迫
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主要赋税评述
第一项
地租税,即加在土地地租上的赋税
两种方法:其一,依据某种标准,评定不同地区的地租,评定后不复变更;其二,税收与地租的比例不变动,税额,随土地实际地租的变动而增减
法国经济学派的学者们认为,土地税的征收应随地租的变动而变动,或随耕作状况的进退来增减,是最公平的
社会状态无论怎样变动,农业无论怎样进步或退步,银价无论怎样变动,铸币法定标准无论怎样变动,这样一种赋税即使政府不关注,亦自会与事物的实际状态相适应,而且在这些变动下,都会同样适当,同样公平
不与地租成比例而与土地生产物成比例的赋税
对农产品征收的赋税,虽由农民预先垫付,但最终支付者仍是地主,换言之,对农产品征收的赋税,就是土地地租的赋税,向教会交纳的什一税也是如此
什一税是欧洲基督教会向居民征收的宗教捐税。公元6世纪,教会利用 《圣经》 中农牧产品的1/10“属于上帝”的说法,开始向基督教信徒征收此税。公元779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大帝规定: 缴纳什一税是每个法兰克王国居民的义务。10世纪中叶,西欧各国相继仿行。所征实物按产品性质分为大什一税 (粮食)、小什一税 (蔬菜、水果)、血什一税(牲畜) 等。税额往往超过纳税人收入的1/10,负担主要落在农民身上。宗教改革和德国农民战争期间,废除什一税是农民的基本要求之一。西欧大多数国家直到18—19世纪才先后废除。英国一直征收到1936年。
房租税
房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可称为建筑物租,另一部分常称为地皮租
这种建筑物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给建筑业者相当于他把资本对抵押品贷出所能得到的利息;第二,在一定年限内,建筑业者能收回其建筑房屋所费的资本
全部房租中,超过合理利润的部分,可视作地皮租
一切竞争减小的房屋的租金都必然会或多或少地下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由此而减少的任何部分,不会影响到建筑物租,所以,其全部就必然要落在地皮租上。因此,房租税最后的支付,一部分落在那因为分担此税而不得不放弃其一部分便利的住户头上,另一部分落在那因为分担此税而不得不放弃其一部分收入的地皮所有者头上
普通土地地租的多少,往往取决于地主对自己土地的经营和改良,如果地租税过重,就会对妨害地主对土地的改良和经营。地皮租则不然。地皮租的多少,往往取决于国家对地皮的管理。这种良好的管理可以使国家更好地保护全民的产业,还可以保护一些特殊的产业
第二项
利润税,即加在资本收入上的赋税
由资本所生的收入或利润,自会分成两个部分:其一为支付利息,属于资本所有者;其二为支付利息以后的剩余
后一部分利润,是对资本使用者所承受危险及困难的报酬,国家不能直接对此征收赋税。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报酬是非常轻微的。资本使用者只有得到这种报酬,才肯继续使用资本,否则,从其本身利益打算,他是不会再做下去的。如果对此利润直接征收赋税,资本使用者要继续做下去,就不得不提高其利润率,或少付利息。假若把这项资本投入到农业上,那么,此税最后的支付,就完全落在了地主身上。假若把把这项资本投入到商业资本或制造业上,此税最后的支付,就要完全落到消费者身上
货币的利息可以直接作为赋税的征收的对象
解释——与土地地租一样,货币的利息,是可以直接作为赋税的征收的对象。地租税是偿还农业家资本及其合理利润后,对所剩下的纯收入进行征收的,所以不会抬高地租。同样,货币利息税也不能抬高利息率。所以,在可供使用的资本不增不减的情况下,普通利润率也必然要保持原状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报酬投资者的危险和困难所必要的利润部分,也同样会保持原状不变,因为投资的危险和困难并无改变。因此,剩余部分,即属于资本所有者,作为货币利息的部分,也必然要保持原状不变。所以,货币利息就好像和土地地租一样,是能够直接作为课税的对象
货币利息不宜直接课税的原因
个人所有土地的数量与价值,绝不能保守秘密,而且常能正确地确定,资金却恰恰相反,且极易发生变动
土地是不能移动的,而资本则容易移动。因此,要对资本收入课税的国家,历来都不采用严厉的调查方法,而往往不得已
特定营业利润税
有些国家,对于资本利润征收特别税,该资本有时是用在特殊商业部门的,有时是用在农业上的。前一类税包括对于小贩商人及行商所课的税,对于出租马车及肩舆所课的税,以及酒店主为得到售酒或酒品零售执照所纳的税
对特殊商业部门资本,所征收的赋税,最终的负担者不是商人,而是消费者
当一种税课在农业资本利润上时,情况就有所不同,这种赋税最终还是由地主来买单
对特定营业资本的利润课税,不会影响到货币的利息。一个人放债收取利息,绝不会因资本用于有税用途,而收取低于资本用于无税用途时所收的利息
第三项
劳动工资税
低级劳动者的工资受劳动的需要,和食物的平均价格支配。劳动的需要,由人口的增减情况决定,食物的一般或平均价格,由支配劳动者的生活资料的丰裕程度决定
如果对工资直接课税,而工资并未因此相应上涨,那一定是因为一般劳动需要大大减少了。一个国家,农业衰退,贫民就业减少,土地劳动年产物的减低,大抵都是由这种税导致的
第四项
人头税
如果按照各纳税者的财富或收入比例征收,人头税将会变得十分的随意。一个人财富的状态不是静止不变的。不加以很准确地调查,而仅凭推测是难以准确断定的,但每年至少修订一次也似乎不能做到,因而只能全凭推测
如果征收的标准不是推定的纳税人的财富,而是纳税人的身份,那么,人头税就完全不公平了
在严格厉行的国家里,征收人头税,必然会为国家提供一项极其稳定的收入
消费品税
国家不知道如何直接地并按一定比例对人民的收入课税,它就努力间接地对他们的费用课税。这费用,被认为在大多数场合下,与他们的收入持有一定比例。对他们的费用课税,就是把税加在与费用相对应的消费品上
消费品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需品,另一类是奢侈品
由于对这些必需品征税,必然会导致其商品价格的提高,并且这种增高额还要略高于所征收的税额,这是因为垫付此税的商人,在要求收回垫资的同时,还要求这部分资本的相应利润。因此,在这种必需品税的影响下,劳动工资的上涨程度,要和此等必需品价格升涨的程度成比例
对于必需品而言,其价格不论上涨多少,劳动工资都要相应增加,否则贫民养家的能力就会降低,供给有用劳动需求的能力也会随之降低
因课税而导致的奢侈品价格的昂贵,并不一定会惹起劳动工资的增高。在英格兰以及荷兰,茶和砂糖早已成为最低级人民的奢侈品了,对此种奢侈品课税,也不会影响到工资
奢侈品的税,最终是由课税商品的消费者支付,并且无所取偿,或者说,它们是不分彼此地落在土地地租、资本利润及劳动工资等收入上。必需品的税,在它们影响贫民的限度内,最终有一部分是由地主以减少地租的方式为其支付,另一部分是从提高制造品价格由富有的消费者或地主或其他的人为其支付
第三章 论国债
国债的来源
在战争瞬间所增加的巨额费用,是不能等待新税逐渐地慢慢地纳入国库来应付的。在这危机时刻,除了借款,别无他法。政府在这种危机情况下的借款,民众会在道德的作用下贷借给自己的政府,同时,正是这种商业社会状态为借贷提供了便捷
政府的出贷能力
一个国家,国民如果对政府的公正没有信心,这种国家的商业制造业,就很少能够长足发展。大工商业家,若平时信任政府,在国家为难的时候,就敢把自己的财产交给自己的政府使用。把款借给政府,绝不会减少他们进行商业及制造业的能力,反之,通常却会加强其能力。当国家急需时,政府大抵都乐于以极有利于出借人的条件借款
由于人民普遍信任政府的正义,那保证物大概能以比原价高的价格在市场上买卖。商人或有钱者,把钱借给政府,可从中赚到钱,他的营业资本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
两类债务
指定或抵押的办法借债,有时限于短期,有时是永久性的。前者,作为抵押的收入,据推想在限定期间内,足够付清所借货币的本金及其利息。后者,作为抵押的收入,据推想只够支付利息或等于利息的永久年金,政府几时能偿还借入的本金,就几时偿清它。货币以前一方法借入,通称为预支法;以后一方法借入,则通称为永久付息法或简称为息债法
公债对国家没有推动
如果一个国家在和平时期不厉行节约,到战时就只能借债。因为,国库中除了充当平时设施所必要的费用的款项外,没有其他款项
最初债权者贷与政府的资本,在贷与的那一瞬间,就已经消费掉了,根本无望其将来能再生产什么。而对于贷出资本的债权者,除了收到该资本的年金外,还可以以此年金作担保,向他人借入更多的新资本。就这一部分年金或新资本而言,是可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所以,虽然公债对其贷与政府的资本有所取偿,但就整个国家说,却无所取偿
举债的危害
以举债来维持国家费用的开支,那么这个国家的资本中,必定会有一部分会逐年遭受破坏。那些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收入,势必会被专用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政府的奢侈和浪费,更容易由人民的节约与勤劳来弥补。
很多国家都曾在举债的策略中慢慢衰落,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举债的方法,最先被意大利各共和国采用。其中仅存的两个保有独立局面的共和国,热那亚及威尼斯都是因举债而衰弱。后来,西班牙从意大利学的这个方法,不久便逐渐衰弱起来,且负债极其长久。到16世纪末,西班牙已债台高筑了
不公正偿还的债务
公债的数额一旦大到一定程度,被公正地偿还是不可能的,国家的债务通常通过宣布破产予以勾销。这些破产,有的政府坦白承认,有的政府则搞一些虚假的还款,这也意味着实际上的破产
提高货币名义价值,是政府偿还公债的惯用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实际已经破产了。例如,国家照议会或皇家的公告,将6便士的银币或20枚6便士的银币提高其名义价值为1先令或1镑,那么,借入名义价值20先令或银约4盎司,在新名义价值下,只须银币20枚或略少于2盎司的银,便可偿还其债务
第四篇
第一章 商业主义或重商业主义的原理
货币
货币的两重性,即交易的媒介和价值的尺度,决定了财富的构成
货币是交易媒介,因货币的这一作用,我们更容易取得我们所需的物品。所以,我们觉得获得货币是一件要事,只要有了货币,随意购买什么都不再困难
货币是价值尺度,被用来估计其他各种商品的价值。富人与穷人也依其拥有的货币量而区分
发财等于是有了货币,通俗地说,财富就等于货币,两者是同义词
关于货币与其他各种动产的区别,洛克先生曾说,其他各种动产极易消耗,由此构成的财富不太牢靠,相比之下,货币却是一个可靠的朋友,它虽然会转移,但不容易浪费消耗,是一国动产中最坚实、最可靠的部分
重商主义者的信仰
重商主义者把财富视同金银,把拥有金银的数量作为衡量国家财富的标准。在这种“信仰”的指导下,他们认为贸易顺差才是增加社会财富的唯一途
这些见解的流行,使得欧洲各国都想尽一切办法在本国积累金银:供给欧洲的主要矿山由西班牙和葡萄牙掌控,为了减少这类金属的外流,它们曾以最严厉的刑罚,以及提高关税以禁止金银输出。这种办法,其他欧洲国家似乎也采用过,比如在苏格兰,某些古代议会法案里,就出现过以重刑禁止金银输出国外的记录;古代的法国和英格兰,也曾采用类似的政策
汇兑将更不利于有逆差的国家。因为购买外国汇票的人,不仅要承担运送货币的天然风险、周折与费用,还要承担这种禁令所带来的风险。这也是贸易顺差国家的货币,较贸易逆差国家货币价值低得多的原因
金银的流入与流出
在一切国家,人们所购入或生产的每一种商品量,都会按照有效需求自行调节。在金银这种商品上发生的这种调节作用,最为容易,也最为准确。这是因为金银体积小而价值大,且容易运输到需要它的地方。当一国所输入的金银量超过有效需求时,无论政府怎样保持警惕也不能阻止其输出
虽然金银的价格不是完全不变的,但由于金银容易运输,所以,其变动大都是缓慢的、渐进的和齐一的。一个有资历的国家在任何时候缺乏金银,想补充它比补充任何商品都更方便容易
在任何一个国家,铸币量都受国内借铸币而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的支配;商品的价值增加了,立刻就会有一部分商品被运到有金银铸币的外国,去购买为流通商品所必须增加的铸币量。如果金银累积得超过所需的数量,那么,由于金银运输的容易和限制的损失,任何法律也不能防止其立即输出国外
战争中的商业
从历史上看,维持战争所需要资金数额向来十分庞大,大得似乎不可能用流通货币、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或国库储存的货币来支付
所以维持战争的巨资,不是靠金银的输出,而是靠某种商品的输出
在战争时期,货币的流动方向与和平时期不同。在战场周围流通的货币要比其他地方多得多,尤其是交战国更是如此。因为它们所需的军饷和食粮都要在交战地点周围及邻近国家购买。所以,能够进行战争的基本资源仍是商品,仍是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
经营国外贸易有两种不同的利益
输出他们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剩余部分,换回他们所需要的其他物品
通过这种贸易,使剩余物品有了价值,使某些商品摆脱了国内市场的狭隘性,鼓励和促进了这些工艺或制造业部门的分工和发展,以及劳动生产力的改进,使他们竭力增加年产物、增加社会的真实财富与收入
结论:使国家致富的两大手段就是限制输入和奖励输出。在重商主义体系中,对于输入的限制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凡是本国能生产的商品,同类国外商品一律限制输入;第二,在对某些外国的贸易中,认为贸易差额对本国不利的,无论什么物品,只要来自那些国家就一律限制。关于奖励输出的方法,主要有四种,即出口退税,发放奖励金,与主权国家订立有利的通商条约,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
第二章 论限制进口国内生产的商品
高关税或绝对禁止输入,可以确保国内从事生产这些货物的产业在国内市场的垄断
资本与利润
社会全部的产业需要社会资本的维持,但这种维持有一个限度。一个雇主与其雇工人数必定和他的资本成一定比例,社会也一样,一切雇主与其雇工人数也必定同这个社会的全部资本成一定比例
在为资本寻找最有利用途的时候,每个人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使用自己的资本,也往往为社会带来同样的利益
劳动者利润的大小,取决于其生产物的价值,或者说,同该生产物价值的大小成比例。但是,投资支持产业的人,牟取利润则是唯一目的,所以,他必定会尽量使其投资产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
限制进口国内生产的商品不能增加社会资本
社会的劳动只随社会资本的增加而增加,而社会资本增加取决于社会能在社会收入中逐渐节省多少。所以,上述的这种管制的直接后果,是减少社会的收入,凡是减少社会收入的措施定然不会增加社会资本,社会劳动也不可能相应增加
如果没有这种管制,某些特定制造业就不能迅速确立起来,但是,无论在任何时候,社会都不会因此而贫乏。在一定时期内,虽然社会全部资本与劳动使用的对象不同,但仍可能使用在当时最有利的用途。在任何时候,其收入都可能是其资本所能提供的最大值,而资本与收入也以最大可能的速度增加着
在通常情况下,限制进口、鼓励出口只在下面两种情况下是有利的
国防所必需的特定产业。例如,英国的国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它拥有海员与舰船的数量。所以,英国的航海法势必会通过绝对禁止或对外国航船课重税,从而使本国海员和船舶垄断本国航运
受我们禁止,或课取高关税,不能来此售卖的外国人,也不能来此购买。这样,与贸易完全自由的时候比较,我们不仅在购买外国货物时,要买得更贵,而且在售卖本国货物时,要卖得更贱。但是,由于国防比国富重要得多,所以,英国的航海法也许是各种通商条例中最明智的一种
当对国内生产物课税时,对外国同样产物也课以同额税,这似乎亦合理。不过,这种办法为国内产业在国内市场带来了垄断地位,也不会使国内产业结构发生变化
有人认为,第二种限制,在某些场合不应只限制于进口,还应该扩展到与本国课税品相竞争的外国商品。如果生活必需品在国内课税之内,那对外国输入的同种生活必需品课以重税是应当的
由于劳动价格的上涨而普遍上涨的情况,存在着两方面的差别
特种赋税促使特定商品价格提高的程度,是可以准确判定的。但劳动价格的提高,对各种不同劳动生产物价格的影响程度,却很难判断
生活必需品税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和土壤贫瘠、气候不良一样,会引起粮食价格的上涨,也同样需要异常的劳动和费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指导人民如何使用其资本与劳动,显然是不合理的
高关税以及禁止进口,既破坏了自由贸易,也有损于税收,至于那种不是为防止输入,而是为筹集政府收入的税收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对进口课税
第三章 论通商条约及其对铸币的影响
第一节 即使根据重商主义的原则,这种限制也不合理
判定两国间的贸易差额究竟对谁有利,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对于这类问题,国民的意志很容易被少数商人蒙蔽而产生偏见和敌意。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使用关税账簿与汇兑情况这两个标准来判断
关税账簿
货币的输出,不但麻烦危险,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代汇者要求汇费,汇兑者要支付汇费。所以,在正常状态下,债权与债务必然受彼此间商务来往的情况支配。即由甲市输入乙市的数额若不大于由乙市输出到甲市的数额,由乙市输入甲市的数额若不大于由甲市输出到乙市的数额,则彼此间债务与债权可以抵消。若甲方从乙方输入的价值大于甲方向乙方输出的价值,则甲方负乙方的数额必大于乙方负甲方的数额。债权债务不能互相抵消,于是债务大于债权的一方,必须输出货币
汇兑情况
汇兑的一般情况,可以判断两地间的债务与债权的正常状态对哪一方有利,但并不能因此断言贸易差额对哪一方有利——两地间债务与债权关系,不仅取决于两地间商务来往的一般情况,还受与其他各地商务来往一般情况的支配。譬如,英国购买了汉堡、但泽、里加等处的货物,要是常以荷兰汇票支付货物价格,那么英荷间债务与债权的正常状态,就不完全受这两国间商务来往一般情况的支配,而却受英国对那些其他地方商务来往一般情况的影响。在这一情形下,即便英格兰每年向荷兰的输出远大于输入,英国也有可能每年向荷兰输出货币
关于汇水的错误假设
假设本身
假设你在英国支付的一笔货币,按照英国造币厂标准,包含一定数量的纯银,而你所得的汇票,在法国兑付的货币额,按照法国造币厂标准,其中所含的纯银量恰好相等,人们就说英法两国以平价汇兑。如果你所支付的多于兑付所得,人们就认为你付了汇水,并说汇兑对英国不利,对法国有利。如果你支付的少于兑付所得,人们就认为你得了汇水,并说汇兑对法国不利,对英国有利
用各国造币厂的标准来判断各国通货的价值,是没有根据的。磨损消减程度,以及低于标准程度,不同的国家情况不同。不同国家铸币的相对价值,不是受各自应含的纯银量支配,而是受各自实含的纯银量决定的
铸币的费用通常政府支付,有些国家却需由个人承担。后者,人们将银块送去造币厂铸造,不仅要支付铸币的费用,甚至还有为铸币厂提供的利润。在英国属于前者,如果你持1磅的标准银送至铸币厂,就可取回含有1磅标准银的62先令,法国则属于后者,铸币要扣除8%的税,这不仅支付铸币费用,还为政府提供一笔不小的收入
有些地方都以他们所谓银行货币兑付外国汇票,如阿姆斯特丹、汉堡、威尼斯等地。但有些地方以当地通用货币兑付,如伦敦、里斯本、安特卫普、勒格亨等地。与同一名义金额的通用货币相比,所谓银行货币总是有更大价值
第二节 根据其他原则,这种异常的限制也不合理
这种学说的宗旨认为,两地贸易,若贸易额平衡,则两地各无得失;若贸易额偏倚,则一方损失、一方得利,得失程度和偏倚程度成比例。这两种设想看似合理,但实际都是错误的
两国贸易出口本国商品利润最大
一般情况下,如果两地贸易额平衡,贸易双方不但都会得到相差无几的利益,还各为对方的部分剩余产品提供了一个市场。甲方为生产及制造这一部分剩余生产物而投下的资本,由乙方补还;乙方投下的这种资本,将由甲方补还。因而,在两国的居民中,都有一部分间接从另一国取得他们的收入与生计
如果两国贸易,一方出口的全是国内产品,另一方出口的全来自外国。这种场合下建立的贸易平衡,虽然对贸易双方都会得利,但获利的程度就大不相同了。很显然,出口本国产品的一方获利远大于出口外国产品的另一方
事实上,两国间的贸易,既不是全为国产商品的交换,也不是全为国产商品与外国货物的交换。几乎所有国家彼此间的交换,国产商品与外国货物都会同时存在。但国产商品占贸易最大部分往往也获利最大
扭曲的事实
依据这样的原则,各国都认为他们的利益在于使一切邻国变得穷困。各国都嫉妒与他们通商的国家的繁荣,并认为对方的繁荣是建立在自己利益受到损失的基础上的。因此,原本应是团结与友谊保证的国际贸易,现在却成为不和与仇恨的主要根源
商人和制造业者们狂妄的嫉妒心所造成的危害,既不是,也不应该是统治者。他们的卑鄙贪欲、垄断的精神也许虽然不能根除,但让他们不要扰乱别人的安宁,却不是什么难事——在任何国家,人民大众无疑会倾向于购买售价最廉的各种物品。但是,这正好与商人和制造业者的利益相反。为了自己的利益,商人和制造业者们的诡辩常常混淆人们的常识。发明和传播垄断精神的人要比后来信奉者精明得多,他们垄断国内市场,从而确保自己的利益
民族仇恨在贸易逆差的国家里异常激烈,对对方的一切货物的输入几乎都加以特殊的限制
邻国的财富,虽然在战争或政治上对本国构成威胁,但在贸易上,对本国是有利的
战时,邻国的巨大财富可以供给比本国更强大的海陆军。在和平时期,邻国的财富,不仅可以使本国在双方贸易中获得更大的价值,还对出口本国产品和出口过境的外国产品提供了更好的市场。富人是穷人的最好顾客,同样,富国也是穷国的最好市场。此外,贫穷的同业经营者,往往会减低其商品价格,同样,富国的制造业者,无疑会成为邻国同种制造业者极危险的竞争者,但这种竞争,对人民大众是有利的
徒劳的措施
为了使贸易对本国有利对邻国不利,几乎各商业国都试图改变贸易差额。但这一切考虑和措施都是徒劳的,似乎没有一个欧洲国家,曾因上述原因而变得贫困。恰恰相反,实行开放政策、允许自由贸易的都市与国家,不但没有被自由贸易带向灭亡,反而因此致富
荷兰的贸易虽然离自由贸易还很远,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不仅荷兰国民财富全部得自对外贸易,其大部分必要生活资料也得自对外贸易
生产与年消费的差额
这一差额的有利或不利,将会导致一个国家的盛衰。当年生产的交换价值,超过年消费的交换价值时,社会的资本必然会增加、积累起来。反之,社会的资本就会减少,资本的减少,其年产物的交换价值也会随之减少
生产与消费的差额,与贸易差额全然不相同。在没有对外贸易、不与世界往来的国家内,可以发生这种差额。在财富、人口与改良都在逐渐增进或在逐渐减退的全地球上,也可以发生这种差额
贸易差额与生产消费的差额没有必然的联系,在一个贸易差额不利的国家,生产消费差额仍可不断地有利于这个国家
第四章 退税
退税的原因
垄断国内市场并不能使商人和制造业者满足,他们还要为货物谋求更广大的国外市场。但由于他们的国家在外国没有管辖权,他们无法垄断外国的市场。所以,他们只好向政府请求输出奖励,在各种奖励中,退税似乎是最合理的
这种奖励,能防止因征税而使本产业的资本转移用途、保证社会上各种资本用途的自然平衡、保护劳动自然分工和分配,但不能增加货物的输出量
什么是退税
所谓退税,是指商人向国外输出商品时,退还本国产业上的国产税或国内税的全部或一部分
例外
有些货物则不同,它们是本国制造业者嫉妒的对象,所以禁止其输入。但若缴纳一定的税,就可以输入,等待输出。但输出时所课的税,完全不退
英国与法国贸易就是这样。法国被视为英国的敌人。英国与其让法国利用自己作媒介而获取利润,无宁放弃自己的利润。在一切法国货物从英国输出时,不仅旧补助税的一半不退还,而且附加的25%的税也不退还
在本国产物或外国产物上的关税,即使在输出时全部退还也是合理的。虽然国产税的收入,尤其是关税的收入因此而遭受较大的损失,但被不合理的课税扰乱的产业会自然均衡,即劳动的自然分工和分配更趋于均衡
在输出货物到完全独立的外国时退税是合理的,但这并不能证明输出货物到英国商人、制造业者享有垄断权的地方时退税是合理的。
第五章 奖金
背景
英国政府在民众的请求下,也会对某些产业的产品发放一些输出奖励金。据说,英国商人和制造业者只有得到这种奖励金,其产品在外国市场上才能以更低廉的价格出售。输出量据说会因此增大,而贸易差额亦变得更有利于本国
不可能像垄断国内市场那样垄断外国市场,更不能像对待本国人那样,强迫外国人购买本国的商品。于是,重商主义学说提出,付给外国人钱,让他们购买本国商品。他们认为这样实现的贸易顺差,也可以为国家和国民带来利益
奖励对象
任何商业部门,只要商品的价格可以偿还此种商品上市前所投下的资本并提供其一般利润,即便没有奖励金,它也可以依序经营。所以,这样的部门不需要奖励金
商品的售价足以补偿资本并提供一般利润的商业,没有奖励金,它可能就无法继续维持经营,所以这样的商业部门才需要奖励金
这种依赖奖励金维持的商业,只能是国际贸易中,一国长期亏本的商业。这种商业,如果没有奖励金来弥补资本的损失,为自身利益考虑,资本用途不久便会转移到能提供其一般利润的行业上
奖励金对谷物价格的影响
在丰年时,奖励金会引起谷物的异常输出,所以国内市场上的谷物价格,必定会提高到自然的程度以上。同时,这也正是奖励金制要产生的结果
在歉收时,奖励金虽大都停止,但由于丰年所引起的大输出,必定会或多或少地使一年的丰收不能救济另一年的不足。所以,无论年岁丰歉,奖励金必然会提高谷物的货币价格,使其略高于无奖励金时国内市场上谷物的货币价格
那些奖励金带来的国外市场,是以牺牲国内市场为代价换来的。显然,没有奖励金的鼓励,谷物的出口必然会受到影响,没有奖励金就不会输出的谷物,定可留在国内市场上,以增加消费而减低谷物的价格
谷物奖励金长远的不利影响
一:为支付奖励金,国民必须纳税
二:因国内市场上该商品价格提高而产生的税,也必须由国民大众缴纳,因为所有国民都要购买谷物
奖金虽然增加了谷物的出口,但同时也减少了国内的消费,且国内减少的比例与国外增加的比例大致相当。国内消费的减少,国内人口和产业的发展就会受到抑制
奖励金的实质
奖励金的真实效果,与其说是提高谷物的真实价值,无宁说是压低银的真实价值,或者说,使等量的银,不仅只交换较少量的谷物,而且交换较其他一切国产商品,都会因谷物的货币价格支配作用,而只能交换到较少的量
从表面上看,奖励金为农民和乡绅带来了更多的货币。但是奖励金所引起的货币贬值,又相应减少了货币的价值
商人才是这项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在这项制度下,不论是丰年还是歉收年,商人的业务都会增加。谷物价格越是增加,谷物商从中获利就越大。所以,这些谷物商人最钟情于这种奖励金制度
生产奖励金
有些人认为,要奖励一种商品生产,设立生产奖励金比输出奖励金更直接。此外,国民也只需对此负担奖励的赋税。生产奖励金,不但不会提高商品在国内市场的价格,并且还有减低的倾向。所以,重商主义者不会提倡生产奖励金的发放,而输出可以直接带回货币,因此更受欢迎
奖励生产,可以为国内提供更多的商品,但这正是商人与制造业者所担心的。他们不会把大部分的货物积存在国内市场上,而是利用输出奖励金将过剩部分送往外国,这样留存在国内的部分就可以以高价出售。所以,重商主义者对输出奖励金尤为钟爱。为了这个目的,某些行业的经营者私自达成协议,自掏腰包奖励输出。这种策略施行得很顺利,虽然大大增加了国内商品的产量,但其价格在国内市场上仍可提高一倍以上。但是,谷物奖励金要是真的降低了谷物的货币价格,那么其作用就大不相同了
奖励金的其他形式
有时候,退税就是奖励金,但奖励金不只是退税,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输出精砂糖的奖励金,可说是对赤砂糖、黑砂糖所课赋税的退还。输出精丝制品的奖励金,可说是对生丝、捻丝输入税的退还。输出火药的奖励金,可说是对硫黄、硝石输入税的退还等。按照关税的解释,真正的退税只有那些输出时其货物形态和输入时相同的输出货物所得的津贴。如果输入以后,其形态曾由某种制造业加以改变,以致名称随着改变,归入新的项目,此时所发放的津贴叫做奖励金
业务上有专长的技术家与制造业者,也经常受到社会奖励金的鼓励。这种奖励金,对特殊技巧与技能的奖励,使得各行业中现有工人的竞争心也有极大的提高
对奖励谷物出口的详细论述
谷物商人的贸易,包含四个独立不同部门:即内地商人的贸易,国内消费品输入商人的贸易,供国外消费的国内生产物输出商人的贸易,运送商人的贸易,也就是输入谷物以待输出
一、从表面上看,内地商人的利益与人民大众的利益相反,但实际上却是完全一致的,即便是在连年灾荒的年份也是如此
粮食不足的情况,并非起因于内地谷物商人的联合,而是起因于真正的不足。这种不足有时在个别场合起因于战争的浪费,而在绝大多数场合,却起因于歉收。而饥馑的发生,似乎只是由于政府粗暴地使用不当手段来克服粮食不足所造成的
减轻困难、防止饥荒唯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让谷物不受约束地自由贸易
在农业上,政府还控制了谷物的批发和零售的经营,使农民只能剩下消费者或谷物代理商,即谷商和谷物运输者,此外不再有任何顾客。假如允许制造业者开店兼营,其商品的价格绝不会低于一般商店的价格
原因——农民要略幸运一些。他们的资本,一部分可投在谷仓及干草场上,一部分可以用来耕作土地。前者资本的利润,不能低于商业资本的一般利润;后者资本的利润,不能低于农业资本的一般利润。无论被称为农场主,还是被称为谷物商,都要求有相同的资本利润,否则,他们的资本就会向其他行业转移。因此,被迫兼营谷物商业的农场主出售谷物,其价格也绝不能低于自由竞争场合下,谷物商不得不卖的价格
商人也是如此,其简便的买卖方法,使其能以同量的资本,经营比别人更多的业务。商人出售商品的价格,比分散资本和精力经营略微便宜。所以,兼营者绝不可能以更低的价格出售。俗话说“兼营一切则不富”,就是这个道理
二、进口谷物供国内消费的贸易,显然有助于国内市场的直接供给,因而国民也会从中获利
谷物的进口会略微降低谷物的平均价格,但不会对谷物的真实价格构成影响。如果谷物可以自由进口,与完全禁止相比,农民和乡绅出售谷物所得的货币可能会少。但由于货币价值的升高,他们可以购买更多的商品,雇用更多劳动。因而,他们所能耕种且所愿耕种的谷物,不但不会减少,还有可能增加
对于谷物输入的限制,虽与后来设立奖励金的精神与原则一致,但在有奖励金设立以后,不论对本身怎样有害,限制输入政策都是必要的。因为在奖励金的诱导下,如果不限制进口,外国谷物的进口再出口,不但为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还违背了设立奖励金的初衷
三、谷物的输出,固然不会直接有利于国内市场的充足供给,但可以起到间接贡献的作用
只有生产和进口的谷物多于消费的谷物,国内市场才会供给充足。如果这些多余的部分一般不被出口,那么,生产者将仅按国内市场消费需要而生产,这样,国内谷物的生产就不会增加。国内谷物商们也不用担心缺货,因而市场的存货很少过剩,甚至常常存货不足。所以,限制出口,就限制了国内土地的改良和耕作。相反,输出的自由,不仅可以推广国内耕作事业,还可以供给外国
四、进口再出口贸易,也有助于国内市场上供给的丰足,虽然不是在国内售卖谷物,但运送商也愿意这样做
这样出售所得的货币,即便比在外国市场上少许多,但可以省去装卸、运输以及保险等费用。所以,以运送贸易为媒介而成为他国仓库的国家,其居民不常感到物资缺乏
这种贸易虽然降低了国内市场上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但其真实价格不会因此而受影响,而略微提高的只是银的价格
第六章 通商条例
如果在条约的约束下,一个国家只允许某一外国某种商品输入,而禁止其他外国这种商品输入,那么该国的商人和制造业者,必定会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
利弊
这样的对受惠国商人和制造业者有利的条约,显然对施惠国的商人及制造业者不利
施惠国用以购买外国商品的那一部分本国产物,必须以更低廉的价格出售。两个物品互相交换时,价格的作用是相互的,一种物品的低廉必定是另一物品昂贵引起的。虽然其年产物的产量不会因此而减少,但其交换价值却会因此而减少。虽然这种交换价值的减少不是实际产量的损失,但至少是可得利润的损失
一些特例
原理:有时,商业国给某一外国某种商品以有害本国的垄断权,只因为希望在两国间的全部贸易上,本国每年所售,能多于每年所购,以致金银的差额每年都对自己有利
1703年,英葡就根据该原理而签订通商条约
葡萄牙在未受法律禁止以前,以后永远准许英国呢绒及其他毛制品照常输入葡萄牙,以下为条件。
英国必须以后永远准许葡萄牙产的葡萄酒输入英国,无论何时,亦无论英法二王国是和是战,并无论输入葡萄酒时所用的桶是105加仑桶、52.5加仑桶或其他,都不得对葡萄牙的葡萄酒,直接或间接要求比同量法国葡萄酒所纳更多的关税,并须减除1/3。如果将来任何时候,上述关税的减除,无论在任何形式上被侵害,葡萄牙都可以禁止英国呢绒及其他毛制品输入
流入英国的黄金,除少部分留在国内外,大部分必定流向国外,以换取某些可消费的产品。如果这种消费品可由英国生产,那么,直接用本国生产物购买,要比先以英国生产物购买葡萄牙黄金,再以黄金购买有利得多,并且还不必花费太多的资本
在对外贸易中,金银作为交换媒介比任何其他货物作媒介更有利。所以,每年金银的大量输入,其目的不是为了制器皿或铸币,而是为了进行国际贸易
第七章 论殖民地
第一节 论建立新殖民地的动机
古希腊、罗马建立殖民的动机
古希腊各城邦占有的领土极小,人口增多到一定程度时,就不得不遣送部分邦民去遥远的地方寻找新的住处
殖民地被视为是母城的孩子,因而母城在给予种种恩惠的同时,并不对其直接统治。所以,殖民地可以自决政体,自定法律,自选官吏,而且以独立国资格向邻国宣战媾和,无须母城的承认或同意
古罗马也是在一种土地分配法上建立起来的。这里的土地分配法,是将所有的公有领地,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构成国家的各市民。但人事的变迁,原来的分配必然会被搞乱,最终会归在一人名下——财产还是向越来越不平均的方向发展。结果,大部分市民没有了土地,而没有土地,也就等于丧失了自由和独立
为了平息事端,富豪们往往建议建立新的殖民地。在这种情况下,有强大征服力的罗马,没有必要将市民送到遥远的地方,让他们自谋生路,而是将被征服的意大利各地的土地,分配给自己的国民
与希腊和罗马相比,欧洲人在美洲及西印度建立殖民地似乎不是源于必要,其得到了相当大的利益,但看起来也不是那么显著。在这种殖民地建立之初,没有人了解这种利益的性质、范围和局限性
第二节 论新殖民地繁荣的原因
文明国家的殖民地,通常比其他地区富强得更快。殖民者带来优越的农业和其他有用技术,足以超过当地人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自发地成长所得
他们在新殖民地建立的政府、法律体系、司法等制度,在保护自身的同时,也使得每个殖民者所得的土地,都多于他所能耕作的土地。此外,他们大都不纳税,更无须支付地租
土地产物除国王分掉的一小部分外,大部分都归自己占有。所以他们有着无穷的动力来增加产量。他们用优厚的工资从各地搜集劳动者。但工资的优厚以及土地的丰饶低廉,使得这些劳动者不久就变成了新的地主
殖民地荒地的生产力极大,只须付出很小代价就能获得较大的收入,所以利润往往十分丰厚。由于那里地广人稀,劳动力极为短缺,所以为了获得更丰厚的收入,他们往往支付很高的价格雇用劳动力。劳动力的高工资较土地的全部价值虽然很低,但它仍是对人口和耕作的奖励,同时也增加了真实财富,使国家迅速强大起来
第三节 论欧洲从发现美洲及经由好望角到东印度的通道中得到的利益
美洲殖民地从欧洲政策所得的利益是人才,欧洲从美洲的发现和殖民中得到了两类利益:总体利益、从所属殖民地中得到的特殊利益
总体利益:殖民地促进了欧洲各国产业的发展
与美洲直接通商的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英国
不直接与美洲通商,但以他国为媒介,把大量麻布及其他货物送到美洲的国家
一些国家,如匈牙利和波兰,它们从来不曾将自己生产的物品输出到美洲
来自美洲的产物,如砂糖、巧克力、烟草等,就有一部分在匈牙利和波兰消费
为那里的剩余产物开辟了一个广阔的市场,尽管那里没有任何产物输入美洲。这种贸易原来是由美洲剩余生产物引起的
还有一些国家,他们从未将物品输入到美洲,也从未输入来自美洲的物品
但是,它们有可能从那些与美洲通商因而增加了剩余生产物的国家那里输入更多的其他商品。有更多新的等价物呈现在它们面前,也就等于为它们的剩余生产物创造了更广阔的市场。市场的扩大,价值也会升高,生产显然也会扩大
特殊利益
一般利益
各领地所提供的保卫帝国的兵力
罗马殖民地,有时同时提供了这两种利益。希腊殖民地,有时提供兵力,但几乎不曾提供任何收入;美洲殖民地,似乎从来不向宗主国提供任何兵力,因为它们的兵力少得还不足以保卫它们自己
各领地所提供的维持帝国民政的收入
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殖民地,可以在财力上给予宗主国一些支持。至于其他国家,尤其是英国,即便是在和平时期,所课的税够其支出已属罕见了,更不要说是增援宗主国的战争了
特殊利益
垄断殖民地贸易的好处
在资本的使用上,英国商人以极昂贵的价格出售,而以极低廉的价格购买,其利润必然远大于其他贸易部门的一般利润。在丰厚利润的吸引下,其他贸易部门的部分资本涌了进来
垄断殖民地贸易的坏处
人们一致认为,专营权是一切利益的唯一来源。但这种利益是相对的,因为,专营贸易虽然为国家带来了专营权,但这种专营权并没有使宗主国的产业和生产,越过自由状态下的自然发展,同时,其他国家的产业和生产也因此受到了抑制
提高其普通利润率,必然使它的各种无独占权的贸易蒙受绝对的和相对的不利
使它蒙受绝对的不利的原因在于,它的商人如果不以比原来更高的价格售卖外国输入品及本国输出品,就不能取得这较大的利润。这样一来,他们的国家必须贵买贵卖,必须少买少卖,而它的享受和生产必然比它原来所能享受和生产的少
殖民地贸易的垄断,违背了自然的趋势,打破了英国资本应有的平衡。这样,英国产业主要和一个大市场相适应,而不是大多数小市场;英国的贸易所处的商业系统也是一个大的商业系统,而不是小的商业系统。因而,不仅英国的工商业系统变得不安全了,而且政府的全部状态也变得不健康了
殖民地贸易的垄断,违反自然趋势,使资本由邻国流向遥远的国家,并从直接的消费品国外贸易流向了间接的运输贸易,这样就会导致资本所维持的生产性劳动量减少,大部分产业与商业仅适合于一个特殊市场
小结
与大部分其他用途相比,垄断对国家的利益更少,但却吸收了更大部分的国家资本。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个人自然会把资本投在通常最有利的行业。如果这种自然的倾向,把过多资本投在此种行业,那么这些行业的利润就会减少,其他各种行业的利润就会相应提高。其他行业利润会使他们立即改变这错误的分配,而用不着法律的干涉。这样一来,资本自然会尽可能按照最适合于全社会利害关系的比例,分配到国内各种不同的行业中
一切重商主义的法规,必然会不同程度地扰乱这种最有利的资本分配,尤其是美洲贸易及东印度贸易的法规,所产生的恶果更为突出。因为,这两大贸易所吸引的资本,比任何其他两个贸易部门所吸引的资本都要大
第八章 关于重商主义的结论
奖励输出和抑制输入,是重商主义提出的两大富国手段,最后的目的是通过有利的贸易差额,实现国家的富强
消费是生产的唯一目的,因此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受到重视。重商主义者则不然,他们把生产看成是工商业的最终目的。因而,他们更重视生产者的利益,且总是牺牲消费者的利益
为了管理美洲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英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在牺牲国内消费者的利益上,这些法律比其他通商条例更加严重。一个大帝国建立的唯一目的,是为了造就一个顾客大国,使他们只能购买本国各生产者所供给的各种物品。本国生产者由此种垄断取得的仅是价格稍稍的提高,而英国消费者要负担全部费用,以维持和护卫这个帝国
第九章 论重农主义,或论把土地产物看做是各国收入及财富唯一或主要来源的政治经济学体系
与重商主义相比,重农主义在政治经济学中地位就没有那么重要了。把土地生产物看作各国收入及财富的唯一来源或主要来源的学说,从来未被任何国家所采用
在重农主义体系中,耕作者或农场主对年产物的贡献最大,因为他们出资耕作土地。重商主义者称这种资本为原始费用和每年费用
原始费用包括:农具、耕畜、种子以及农业家的家属、雇工和牲畜,是土地耕作期间或收获以前所需的维持费
每年费用包括:种子、农具的磨损以及农业家的雇工、耕畜每年的维持费
在重农主义学说中,地主用来改良土地的费用也被尊称为生产性费用。是它的存在,改良了土地,提高了地租
在重农主义学说中,只有上述三种资本被称为生产性费用,除此之外,所有阶级和费用都被视为是完全不生产的
他们认为,这种资本,只是雇主垫付给他们的原材料、工具与工资,以维持其生活生产,此外,雇主也要维持自己的费用。这个阶级的劳动,只偿还雇用其资本并提供其一般利润
和制造业资本一样,商业资本也只能延续它自身价值的存在,不能生产任何新价值,其利润也只是用来补偿维持投资的费用
按照重农主义的学说的观点,工匠、制造业工人、商人,只能由节俭来增加社会的收入与财富,换言之,只能自行剥夺自己生活资料的一部分,以增加社会的收入或财富
完全自由贸易,是农业国家培养本国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最有效的方法
学说中,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完全是不生产的阶级的谬误
农业家与农村劳动者,除补偿维持他们和雇用他们的资财以外,每年还再生产一种纯产物,只能说明农民与农村劳动者的劳动,比商人、制造业工人与工匠的劳动更能带来生产力
把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视为家仆,是完全不合理的。家仆的劳动,不能延续雇用和维持他们的基金的存在。相反,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的劳动,能固定并实现在可卖商品上
工匠、制造业工人和商人的劳动不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这也是不合理的。例如一个工匠,在6个月内,完成了价值10镑的劳动,同时也消耗了10镑的谷物及必需品。这就是说,在他消费10镑价值的同时,又生产了一个等价的产品,这对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来说,增加了10镑的价
农业家及农村劳动者,如果不节俭,就不能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即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这和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是一样的。任何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都只能由两种方法来增加,即改进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的生产力,以及增加社会上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量
任何社会实际雇用的有用劳动量的增加,必完全取决于雇用有用劳动的资本的增加;这种资本的增加,又必恰好等于收入(资本管理人的收入或资本出借人的收入)的节省额
一国居民的收入,即使真如此学说所设想的,全由其居民劳动所能获得的生活资料构成,在相同的条件下,工商业国的收入,也必定比无工商业国家的收入大得多
此学说认为,构成国民财富的不是货币,而是社会劳动所生产的可消费的货物,以及完全自由是增进国家繁荣的唯一有效的方法,这些观点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讲,都是毫无偏见的
关于重商和重农的小结
重农主义者过分重视农业、限制制造业和商业,其作用和目的往往背道而驰,甚至可以说,重农主义的弊端比重商主义还要大。重商主义鼓励制造业和商业的做法,往往导致社会资本支持不利的产业,但归根结底还是达到了当初的目的,即鼓励了它所要扶植的产业;重农主义则不然,它最终妨害的却是自己所要扶植的产业
无论何种学说,如果违反自然趋势过分鼓励特定产业,就会把社会上过大的资本吸入此行业中;如果违反自然趋势过分限制特定产业,就会迫使一部分原来要投入的资本离开这种产业
第三篇
第一章 财富的自然增长
城乡贸易
有人说贸易顺差才是增加社会财富的唯一途径。针对这一观点,亚当•斯密提出严厉的批判
一国的财富只能是由该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构成,超过一国流通所需的金银储备会对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城乡贸易是文明社会的最大、最重要的商业。这种商业模式下,农村向城市供给生活资料及制造材料,城市则向农村供给制造品。完全没有能力生产生活资料的城市,其全部财富和全部生活资料都可说是得自农村。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城市的收益就是农村的损失。像其他方面的分工一样,这也是分工的结果
在自然规律不受制度阻碍的情况下,无论在什么政治社会里,城市财富的增长和规模的扩大,都是乡村土地耕作和改良发展的结果
选择投资
若制造业与国外贸易业的利润相等或几乎相等,大多数人会选择制造业,投在制造业上的资本,比投在国外贸易的资本更为稳当,因为随时都在自己的监察之下
一般情况下,进步社会的资本,其大部分应投在农业上,其次是工业,最后是国外贸易
如果本国的资本,不够我们同时耕作一切土地,并完完全全地制造一切原生产物,那么,这种贸易对本国有很大的益处。因为,赖有这种资本,本国的资本,便可全部投在更有利的用途上
要想设立城市,必然要先开垦一些土地,同样,有人愿意投身于国外贸易,必然要先有制造业
第二章 论罗马帝国衰亡后欧洲旧状态下农业的抑制
背景
日耳曼民族和塞西亚民族侵扰罗马帝国西部所引起的混乱,在欧洲持续了数百年。掠夺和迫害中断了城乡间的贸易。城市变成了荒墟,乡村亦无人耕作。曾经极为富裕的西欧,一时变得极为贫乏和野蛮
长男承继法又使整块大片土地不能因分割而拆小。今日欧洲,长男承继权依然存在。在各种制度中,该法律是最宜于保持贵族尊严的
耕者
在欧洲旧状态下,耕者都是可任意退租的佃农。这些佃农几乎和奴隶一样,除了从地主那里获得维持日常生活的东西外,什么也得不到了
古意大利的谷物耕种事业,在奴隶制度下非常衰微,对主人非常不利。耕种事业在亚里斯多德时代的古希腊并没有多大进步。所以,当论及柏拉图理想国时他说:要有一片像巴比伦平原那样极广阔极丰沃的土地,才可以养活5000懒惰人及其妻子仆人
在法兰西出现被称作分益佃农的一种农民。这种农民,与古代奴隶不同。他们耕作所需的全部资本,都由地主供给,出产物在扣除地主资本后,与地主均分
分佃耕作制虽然鼓励了农民的耕作,但土地仍不能得到大的改良。地主既可不费分文,就能享受土地生产物的一半,留归佃农所享有的土地产物自然很少。在这很少的部分中很难有所节余。所以,他们绝不愿用这仅有的节余来改良土地
真正的农民可以说出现在分益佃农之后。他们耕种的资本是自己的,但要向地主缴纳一定数额的地租
在与地主订下租约后,农民用自己的资本对土地进行耕种和改良,希望在租期未满以前,投下的资本可以收回,并提供很大的利润。不过这种农民的借地权极不可靠——即使租期未满,把农民逐去也不算非法。在英格兰,甚至依虚构的普通退租法取回出租地。如果地主以暴力手段驱逐农民,农民借以获取赔偿的诉讼章程极不完善,农民通常只是获得极少的赔偿,很可能恢复不了对原来土地的占有
如果要改良土地,将会使他们处于不利的地位。农民就像借钱做生意的人,自己获得的利润的一大部分都被地主拿走了,农民资本的增长总是赶不上地主资本的增长。因此,他们采取审慎的态度。因此,农民耕种土地的改良愿望还不及地主
欧洲历来的政策,都不利于土地的耕作和改良,不论进行改良的人是地主还是农民。这是因为:首先,到处都规定,未经特许,谷物输出一律禁止;其次,限制谷物甚至各种农产物的内地贸易,实行禁垄断、禁零售、禁屯集种种谬法,确立集市市场的特权,限制了所有农产品的贸易。这样的政策对土地没那么肥沃、位置没那么有利的国家的耕种事业,会有何种程度的阻碍是难以想象的
第三章 论罗马帝国衰亡后城市的兴起和发展
罗马帝国衰亡后的城市居民
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地主大都散居于各自领地的城堡里。城镇上的主要居民变成了商人和技工。特许状的颁布赋予了他们某些权利:其一,可以自由嫁女,不必领主许可;其二,在他死后,财物可由儿孙承继,不由领主领取;其三,自身遗产,可由遗嘱处分
自由商人的处境——在城市中,这些人肩挑背驮,过市赴墟,生活贫困,地位下贱,与今日拉车挑担的小贩相类似。那时候的欧洲各国,这些人经过某些桥梁、集市设摊售货时,除非受到国王或拥有这项权利的大领主的特许外,都要缴纳一定的赋税。虽然这些商人的地位无异于奴隶,但仍被称为自由商人。但要得到报答者的保护,还通常要缴纳人头税。所以,这类人头税可看做他们对保护者舍弃其他税收所提供的补偿
市民承包赋税的由来
市民承包赋税由来——城市居民的人头税是国王收入的一部分,其税额的多少也由国王决定,然后由该市的长官或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代征。由于居民不能忍受代征人的欺辱,从而选择对全部税额联合负责
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征税,并通过自己的官员之手将税款纳于国库,从而再也不用忍受酷吏的暴虐
久而久之,这种市民承包赋税方式逐渐变成了普通的做法,永久性地交给市民代征,而作为回报的各种赋税的豁免,也永久性地属于特殊城市内的一切市民了,而不再是个人或个别人。这个城市,因此成了“自由市”,市民也成了“自由市民”或“自由商人”
市民承包赋税背后的权利较量
在当时欧洲混乱动荡的年代,各国君主中,也许找不到一种能保护本国弱小的国民免受大领主压迫的方法。这些国民,既无法受到王法的保护,又没有能力自我保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要么沦为大领主的奴隶,要么联合起来,彼此相互保护。单个没有自卫能力的城市居民一旦结成联盟,其力量便不可小视
在大领主眼里,市民就是被释放的奴隶,是异族。所以市民的富裕,常常使他们愤怒,并一有机会就欺凌市民。因此,市民也痛恨大领主,同时也畏惧他们。国王也畏惧大领主,也痛恨大领主。但国王更鄙视市民,但并不嫉恨他们。由于这种利害关系,使得国王和市民结成了同盟。对国王而言,市民是自己敌人的敌人。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国王会尽其所能,使市民的地位稳固。因此,他给予市民权力,使他们不依靠领主。但要使这一同盟为国王提供持久的帮助,除非有正常的政府组织,以及牵制居民服从的权威不可。而永久性承包税收,恰恰可以消除市民对国王的妒忌和猜疑,使他们愿与国王结为朋友和同盟
城市新民军的崛起
与此同时,市民通常设立一种自治机关,推举市长,设立市议会和市政府,并颁布法规,建筑军事城堡以自卫。全体居民接受军事训练,担负警戒和防守的义务。在英格兰,他们一般可免受郡裁判所,或州裁判所的辖制,除公诉外,所有诉讼都可由市长判决。在欧洲其他各国,市长所得的裁判权更大、更广泛
与领主不和的国王,往往对市民最为宽容:国王们与主教们筹商最适当的方法,以取缔领主暴行:其一,在国王领属的各大城市中,设立市长和市议会,以创设新的管辖体系;二,允许城市居民组织新民军,在必要时,由市长率领援助国王。据介绍,法兰西市长制度和市议会制度就是在此时创立的,德国的大部分自由城市,也同样是在王室势微下崭露头角的
意大利、瑞士等地,各个城市或由于离首府所在地很远,或由于其他原故,君主对它们已全无权力,它们大都逐渐成为独立的民主社会,并征服当地贵族,迫令其拆毁乡间城堡,而以平民资格居住在都市内
秩序使城市兴起
良好的秩序在各城市确立,而乡村的耕者依然受着各种暴政的压迫。对于没有自卫能力的人来说,自然满足于仅能维持生存的生活资料,若拥有更多财富,便可能引来压迫者的苛虐诛求。而在城市,人们享受着自己的劳动果实,努力改善着自己的生活状况,以求获得更多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以及娱乐品
由于当时法律对市民的宽容,以及国王热切希望削减领主对农民的权力,规定逃入城市的农民在一年之内不被领主抓获,就可永获自由。因此,勤劳的农民一有些蓄积,就会逃到被自己视为唯一安全的避难所——城市
与内陆居民相比,近海岸、沿河边的城市居民活动的领域要大得多。他们或以自身工业的制造品作交换,或经营遥远国家间的运输业,以一国产物交换另一国产物,而从远地获取其所需要的各种物品。这样的城市即便周围乡村非常贫乏衰落,它仍可以日臻富强
商业城市的居民往往以制造品和奢侈品运往富国,只满足大富翁的虚荣心,大富翁亦极愿以大量本国土产物来交换。对精良制造品的嗜好,就是通过国外贸易逐渐普及到未有精良制造业国家的。这种嗜好的普及使需求大大增加,为了省去运输费用,自然会在本国建立同种制造业
第四章 城市商业如何对乡村改良做出贡献
工商业城市的增加与富裕,对乡村改良与耕种的三大促进作用
城市为乡村的原生产物提供一个巨大而且又方便的市场,鼓励了乡村的耕种与改良的进步
城市居民不断增加的财富,很大一部分在乡村未开垦的土地上找到了用途
乡村居民在不断与其邻人的战争状态中,不得不依附上司。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使他们逐渐有了秩序、政府以及个人安全和自由
在商业国度,大宗地产,由父传子,子传孙,传至许多世代的世家是极罕见的。然而,在商业不发达的国家世代相传极普通。比如,阿拉伯历史中充满着贵族的世袭;一位鞑靼可汗著的一部历史中,全是关于贵族的世袭。这足以说明古世家在这些国家是极普遍的。在商业国度,即使有极严厉的法规取缔挥霍浪费,长期富裕的家庭仍属罕见
城市的商业和制造业是农村改良与耕种的原因
无论任何国家,通过工商业而获得的资本,如果没有体现在土地耕作与改良事业上,那这部分资本就总是极不确定的财产。其资本在成为建筑物或者土地永久改良物以前,很难说资本属于哪一国
比如汗萨同盟,据说他们的城市拥有巨大的财富,可如今却是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甚至它们中某些城市究竟坐落在什么地方,现在也搞不清楚
改良土地所带来的财富,除了像在持续一两个世纪的蹂躏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剧烈的震荡之外,是不可能被摧毁的
如,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意大利,虽然其所遭的灾祸,使伦巴迪亚和托斯卡纳所属各城市的工商业大为衰落,但如今,这些地方仍是欧洲人口密度最大、土地耕作最精良的地方
战争与政治上的一般变革,可以较容易地使以商业为唯一来源的富源趋于耗竭。通过比较可靠的农业改良而产生的富源就持久得多
第二篇
人们的财富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来维持生活,一部分用来投资。用来投资的资本若用在生产性劳动上,会增加社会财富;若用在非生产性劳动上,对社会财富是一种纯粹的消耗
序
从本性来讲,资财的储备,必然在分工以前。预先储备的资财越是丰富,分工就可能会越精细。分工的精细使得同等数量的劳动所能加工的原材料,能按较大比例增加
要想大大改进劳动生产力,预先储备资财是绝对必要的。这种储备也自然会促进生产力的进步。所有投资者都希望其投资能够尽量产出最大量的产品。所以,不仅要对工人进行妥当分工,还要使机械的配置尽其精善
第一章 资产的分类
一个人所拥有的积蓄,如果仅能维持其数日或数周的生活,那么,他想的不是怎样利用这笔资财取得收入,而是想在这笔储蓄用完之前,设法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补给。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所有收入都来源于自身的劳动
全部财产就分成两份,一部分用来维持生活,一部分用来投资。用来投资取得收入的那部分,被称为资本
两种对投资者提供利润的资本
资本通过生产、制造或购买物品,然后卖出去,从差价中取得利润
资本可以通过改良土地,购买有用机器和工具等,无须进一步流通即可提供利润
就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而言,其总资产也自然地划分为三部分
供目前消费的储备,其特点是不提供任何收入和利润
固定资本。其特点是不必经过流通和更换主人,就可为所有者提供利润
用于所有便利劳动和节省劳动的机械与工具
用于所有有利润可取的建筑物
用于改良土地,以及对有利可图的土地进行开垦、排水、修建围墙、施肥等使土地变得更适于耕作而所花的改良费用
用于社会所有成员获得有服务社会的才能
流动资本。其特性是要靠流通和更换主人才能提供利润
货币
屠户、畜牧者、农场主、谷商、酿酒商等人所有的食品
还在耕作者、制造者、布商、木匠、瓦匠等手中的衣服、家具、房屋三者的原料或半加工的材料
制造者或商人手中已经制成,但尚未卖给或分配给真正消费者的物品
第二章 论作为社会总资产的一部分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本支出的货币
纯地租就是留供地主目前消费的资产,是可以用来购买衣食、车马、住宅,供其享乐的资产。就这一点来讲,地主的真实财富,不是与他的总地租,而是与他的纯地租成比例的
纯收入是指,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所留下的那一部分。或者说,纯收入是以不蚕食资本为条件,留供居民目前消费的资产
在一个大国,用于固定资本的维持费用,与私有土地的维护费大致相当,要想保持土地产品的不断供给,从而保持地主的总地租和纯地租的数额,就必须有维护费
社会流动资本
营上使用的机械和工具的制造与维护,需要一定的费用。虽然它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它不在社会纯收入之内。同样,货币也是如此
经营上使用的机器和工具所构成固定资本,都不是总收入或纯收入的一部分,无论就个人说还是社会都是如此。同样,货币也是如此
流动资本的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以及社会的真实收入增加
假设某银行家,将10万镑的期票借给他的顾客。这种期票与货币有同等作用,所以,顾客像借入货币一样,自当偿付利息。而这利息便是银行家的利润来源
假设一个国家,其某个时代的流通金属货币总量100万镑,后来因为银行业的繁荣,发行了可以兑现的期票100万镑,而金柜里仅留存20万镑以应不时之需。这样,市面上就有了80万镑的金银货币和100万镑的银行期票,因而总额就达180万镑
巨额金银的输出,绝不是作为礼物送给外国的。它必定会换来一些外国货物供本国人消费,或者转卖给其他国家消费。他们所经营的就是国际贸易,由此而获得的利润,当然是该国出售收入的一部分。所以,这巨额的金银如同新创的基金一样,可以用来开办新的事业。而国内的贸易现有纸币经营,移转出来的金银就成了这种新事业的基金
计算社会流动资本所能推动的劳动量
我们仅可计算食料、材料、制成品三部分,而实现这三部分必然流通的货币部分必须减去。推动劳动运转,有三件东西是必须的,即材料、工具和工资。材料是工人劳动的对象;工具是工人劳动的手段;工资是工人劳动的目的
货币既不是材料,也不是工具,它虽一般用来支付工资,但劳动者的真实收入不存在于那些金块上,而是存在于货币的价值上
银行以纸币代替大部分的这项金银,使这项资本中的大部分变作有利的资产。我们可以用道路比喻国内流通的金属币,有了道路,才能把稻米运到国内的各个市场,但道路本身并不产生稻米。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以纸币代金银的作用简直就像驾空为轨,把昔日道路节省下来变成良好的牧场和稻田,从而大大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
第三章 论资本积累或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
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定义
前一种劳动加在劳动对象上,能够增加劳动对象的价值。比如,在制造业中,工人的劳动通常会把维持自己生活的价值,以及为雇主提供的利润,加在自己所加工的原材料上
后一种劳动,却不能够增加劳动对象的价值。比如,家仆的劳动,它不能增加什么价值
两者的关系
年生产物的数量无论怎么大,但总有限度。因此,用以维持非生产性的部分越大,则用以维持生产性的部分必定越小,从而次年生产物也必将越少,反之,用于维持生产性劳动的部分越大,次年生产物也必将越多
生产性劳动者与非生产性劳动者
投下资本的人,当然希望收回资本并取得利润。因此,他只会雇用生产性劳动者。这项资本,首先对其所有者提供资本的作用,并在以后又能构成生产性劳动者的收入
无论何地,地租和利润,都是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的主要资源
土地和劳动者的年产物,一但生产出来,就必定分作补偿资本的基金与地租或利润的收入两部分。无论在哪个国家,在很大程度上,生产者与非生产者的比例取决于这两个部分的比例。这个比例,贫国和富国极为不同
勤劳人和懒惰人的比例,似乎决定于资本与收入的比例。资本多的地方,勤劳的人也多;收入高的地方,懒惰人也多。资本的增减,自然会增减真实劳动量和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进而增减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以及一国人民的真实财富与收入
节俭可以增加资本,而奢侈与妄为则会减少资本
个人的资本只能由节省而增加,那么,对于由个人构成的社会,其资本的增加也只能用这个方法
奢侈者不量入为出地滥用资本,就是对资本的蚕食
把父兄节省下来打算做点事业的钱供养游手好闲的人——用于生产性劳动基金的减少,可增加物品价值的劳动量也就随之减少,因而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价值也减少了,全国的土地和劳动年生产物价值减少了,全国居民的真实财富和收入亦减少了
对国家来说,固然不会因个人奢侈而导致贫穷,但政府的奢侈妄为,却有时会陷国家于穷困
对个人而言,其收入用来购买立时享用的物品,于来日无补,若用来购买比较耐久的可以蓄积起来的物品,就可减少明日的费用或达到减少明日费用的效果。对个人财富较有益的消费方法,同样有益于对国民财富的累积。富人的房屋、家具、衣服,转瞬一变就为中等甚至下等人所用。同样,富人玩厌了的东西,中下阶级的人可以把它们买来
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价值,只有两种途径
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目
先增加资本,增加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
提高受雇劳动者的生产力
要么增加和改良机械,要么使劳动分工更为精细妥当
第四章 贷出取息的资产
贷出取息的资产的两种用途
资本——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者,这不仅可以再生产价值,还可以提供相应的资本利润
消费的资产——夺取维持勤劳阶级的基金以维持非生产者,他也就成了浪费者。在该场合,他只有通过其他途径才能偿还资本,支付利息
取息的贷款的本质
一般以货币(纸币或金银币)的形式借出。实际上,借用人所需的和出借人所提供的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价值,即货币所能购买的货物
如果他所需要的是即享即用物品,那么,其借款便会转化为即享即用物品
如果他所需要的是振兴产业的资本,那么,其借款便会转化为劳动者劳动所必需的工具、材料与食品
一个国家,能有多少资产在收取利息的方式下借出,或者像一般人所说,能有多少货币收取利息,并不受货币价值的支配,而受特定部分年产物价值的支配
举例——甲把1000镑借给乙,乙从丙处购1000镑货物。丙因不需货币而把这1000镑借给丁,丁又购戊1000磅货物。戊也因不需货币而同样地把这1000镑借给己,己再向庚购1000镑货物。货币还是原来的货币,但是,几天的时间就进行3次借贷,同时,也进行了3次购买。每一次借贷和购买,货币的价值都与其总额相等。对于借出人甲、丙、戊来讲,他们借出的是这些货币购买那些货物的能力,对于借款人乙、丁、己而言,也是如此。借出人甲、丙、戊所贷出的资产,和这笔货币所能购买的货物的价值相等,所以,这3次借贷的资产,实际上相当于这笔货币价值的3倍
贷出生利资产的增加,使用这种资产需支付的价格,其利息必然下降
一般商品价格随市场供需变化而增减的原因一样
一国资本的增加,其投资的利润势必会减少。由于资本的增加,新资本要找到有利的投资方法日渐困难。因此,资本之间便发生了激烈的竞争,资本所有者互相倾轧。但要排挤他人,只有放宽自己的要求。他不仅要贱卖,有时还不得不贵买
维持生产性劳动的基金的增加,生产性劳动的需求必然随之增加。因此,劳动者不愁找不到雇主,资本家反而找不到足够的雇工。于是,劳动的工资提高了,则资本家的利润必然降低。使用资本利润的降低,支付使用资本的价格即利息率,也必将随之降低
第五章 资本的各种用途
四种资本的用途
用以获取社会上每年所须使用、所须消费的原生产物,即用于农业家、矿业家、渔业家资本的用途
用来对原生产物的加工制造,使适于眼前的使用和消费,这种用途适合于制造业者
用来对原生产物或制造品的运输,批发商人适合这种用途
用来对大部分原生产物或制造品的分配,使之成为适于需要便于流通的部分,以满足消费者的随时需要,零售商人适合于这种用途
把资本投在这四种用途上的人,都是生产性劳动者,如果他们的劳动使用得当,就可固定而且实现在劳动对象或可卖物品上,至少,也可把维持他们自身和他们自身消费掉的价值,加在劳动对象或可卖物品的价格上
零售商人
零售商人向批发商人购买货物,其资本补偿并提供了批发商人的资本及其利润
零售商的资本只是直接雇用了他自己,他自己就是受雇的唯一的生产性劳动者
这资本的使用,对社会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所增加的价值,只是他自己的利润
批发商人
向农场主购买原生产物、向制造业者购买制造品的资本,是批发商补偿农场主和制造业者的资本并为之提供的利润
资本直接雇用了运输货物的水手脚夫,这样货物的价格增加了,并在这一价格中包括了批发商利润,还包括水手脚夫的工资,这也是直接推动生产性劳动
批发商的这种劳动是间接的生产性劳动,也是社会年产物价值增加的重要方法
制造业者
资本包括两部分,即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
固定资本一般投在其生意所用的工具上,或者说,补偿并提供了出售这些工具的资本及利润
流动资本一部分是用来购买材料,或者说补偿提供了供给这些材料的资本及利润。但其大部分作为工资分配给了他所雇用的工人
与批发商相比,等量的资本,制造业者所直接推动的生产性劳动量要大得多,对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增加的价值也大得多
农场主
与其他资本相比,农场主的资本所能推动的生产性劳动量最大
农业的生产,除人工外,大部分必须依赖自然力,所以,与制造业者相比,农业上的雇工与牲畜所能生产的价值更大,以至于除满足再生产农业家的资本及利润外,还能为地主提供地租
按照它所雇用的生产性劳动的量来说,它对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所增加的价值,对国内居民的真实财富与收入所增加的价值,都大得多
国家层面的资本用途
国家和个人一样,也往往没有足够资本改良耕种一切土地,以及加工全部原生产物,使之适于消费和使用,同时,又能把原生产物的剩余部分及制造品,运往远方的市场换取国内需要的物品
一个国家全体居民的所有资本,与一个人的资本一样有一定的限度,只够用于某几方面。要想增加个人的资本,就必须从收入中不断节省积蓄,同样,国民资本的增加,也必须从收入中节省积蓄
若全体国民将资本,都投入到能给国内全体居民提供最大收入的用途中,那么,全体居民都能作最大的积蓄,国家的资本也就会迅速增长起来。但是国内全体居民的收入,必须与国家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成比例
在一个国家,同一资本所推动的劳动量的多少,或者说所增加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价值的多少,取决于资本用于农业、工业、批发商业上的不同比例
批发——三种贸易
国内贸易
国内贸易就是买卖的地点都在国内,内陆贸易和沿海贸易都属于国内贸易
投资国内贸易的商人,在国内甲地购买产物运往乙地出售,一次往返一般可以偿还两个都是投在本国农业或工业上的资本,使本国的农业、制造业不断发展
一个工业部门的生产,超出本国需要产品必然被送往国外,以交换国内需要的物品
消费品的对外贸易
投在国内消费的外国货物的资本,如果是用本国产业的产物来购买,每往返一次也能偿还两个不同的资本,不过用来维持本国产业的只有其中一个
用于此种贸易的资本要赚回本利,很少能像国内贸易那么快。国内贸易的本利,每年大都能赚回,甚至能赚回三四次。而对于消费品的对外贸易而言,本利每年赚回一次已经很难得了
有时投在消费品对外贸易上的资本,运用1次。而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已经运用了12次,即付出而又收回了12次,如果两个资本要是相同的话,那么,对本国产业鼓励与扶持而言,投在国内贸易上的资本将是投在消费品对外贸易上的资本的24倍
如果用本国剩余物购得的外国货品,超过国内的需要,则其超出的部分也必须运往国外,以交换国内所需的其他物品
运送贸易
投在运送贸易上的资本,全是从本国抽调出来,不用来维持本国的生产性劳动,却转用来维持外国的生产性劳动,这种贸易经营一次,虽可偿还两个资本,但全非本国所有
从波兰运谷物到葡萄牙、再运葡萄牙水果、葡萄酒到波兰的荷兰商人的资本,确乎偿还了两个资本,但全非用来维持荷兰的生产性劳动。其中,一个是用来维持波兰的生产性劳动,一个是用来维持葡萄牙的生产性劳动,归到荷兰去的,只是荷兰商人的利润
当一国所累积的资本,不能全部用来供给本国消费和维持本国的生产性劳动,其余部分必然会流入运输贸易这一行业。运输贸易,供给和维持的是他国的消费和生产性劳动,同时,也是国民大财富的自然结果与征象
运输贸易所交换的是全世界各国的剩余生产物,受的是全世界各国剩余生产物的价值的限制。与前两种贸易相比,它范围似乎没有止境,因而,三种贸易中,它所能吸引的资本量最大
由此可知,在所维持和鼓励本国生产性劳动量和年产物的增加上,等量资本投在国内贸易上一般要比投在国外消费品贸易上要大,而投在消费品国外贸易一般要比投在运输贸易上要大。在今天,一国的富强一定和其年产物价值,即和其一切赋税最终所出的基金相称。政治经济学的大目标,是增进本国的富强,所以,为了本国的利益,不应该给予消费品国外贸易比国内贸易更多奖励;也不应该给予运输贸易,比消费品国外贸易或国内贸易更多的奖励;更不应该强制或诱使大部分资本,违反自然趋势,流到消费品国外贸易或运输贸易方面去
国富论 /The Wealth of Nations
全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作者:亚当•斯密 Adam Smith
首版发布时间:启蒙时代的1776年3月9日
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 第1版
第一篇
分工并非人类智慧的主动选择,而是人类天性中某种倾向的必然结果,这种倾向不是因功利而生,它的要求只不过是物与物相互交换。从分工中,人类越是提高了劳动生产力、获得了剩余财富,交换越迫切,于是货币就出现了。最终,劳动产品的分配被分解成三项,即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和地租
第一章 分工
劳动生产力上的全面提高,以及生产中所表现出来的技能性、熟练性和判断力的逐步完善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
分工的出现,使得在劳动力相等的情况下,完成的工作量比过去有了极大的提高。其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劳动者因专攻一职,其操作的熟练程度和技巧都获得了提高;其二,精细的分工节省了工人转换工种所浪费的时间;其三,大量方便和适用的机械的发明,节省了大量的劳动力
分工的深化对社会以及科学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在一个政治环境十分良好的社会,分工所带来的产量增加会更加明显,进而下层人民也会从中受益。每个工人除了有供自己需要的物品外,还剩有大量的物品供自己自由支配,那么他就可以用这些物品换取其他劳动者的剩余物品,以满足自身的需要。这样一来,社会的每个阶级也都富裕了起来
第二章 分工的原因
给人类带来无限利益的分工,并非人类智慧主动选择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能预见到分工会带来普遍的繁荣。分工是人类天性中某种倾向的必然结果,这种倾向的发展是逐渐而缓慢的。这种倾向不是因功利而生,它的要求只不过是物与物相互交换
在自然状态下,它们无须其他动物的援助。人却不同,人几乎时刻都需要同类的援助,但把这种援助寄托于他人的恩惠上,那结果必定是徒劳的。如果他能够刺激对方的私心,并且也有利于自己,他会向对方表明自己的要求,这实际上也是为了对方的利益,从而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助与照料,大部分是通过契约、交换和买卖取得的,所以人类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也正是最初产生分工的原因
人的先天禀赋不同,但差异远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好像是由于先天禀赋的不同,把成年人所从事的工作分为不同的职业,他们在不同职业上表现出来极不相同的才能。实际上,在多数场合下,不是先天禀赋上的差异所能决定的,而是分工的结果。形成哲学家和挑夫的原因,与天性相比,更多是由于习惯、风俗与教育
第三章 市场范围对分工的限制
分工源于交换的能力,所以分工的程度必然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也就是说,要受市场大小广狭的限制。如果市场过于狭小,人们就无法专司一业为生。因为狭小的市场不能满足他们用自己劳动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的剩余部分
水运开拓了一个比单一陆运更为广阔的市场,所以分工自然而然地从海岸以及通航河道沿岸开始,各种产业的分工也得到了改良,然而这种改良要普及到内地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第四章 货币的起源和货币的使用
货币的起源
分工一经完全确立,个人的劳动产品只能满足自身需要的很小一部分。人的大部分需要,必须通过用自己的剩余劳动产品与他人交换才能获得
起初,这种交换能力在其运行中,往往极不灵敏。我们做一个假设:一个人持有自己消费不了某种商品,而另一人正好缺少这种物品。那么前者肯定乐于出卖自己手中的剩余产品,后者当然也乐于购买。如果后者恰恰没有前者用于交换的前者所需的物品,那么,他们的交易仍然不能实现(货币的起源)
由于各种不可抗拒的理由,几乎所有国家都最终决定选择金属担当共同媒介的职能。与其他商品相比,金属耐久性强,不易磨损,且能毫无损失地任意分割,分割后又很容易熔合起来。金属的这种性质,为其他任何有耐久性商品所不具备。金属的这些特性使它成为了商业流通上最适宜的媒介
货币的使用
使用这种粗陋的金属条,在交换中显然有两种很大的不便。首先是称量的麻烦,其次是化验的不便
起初,在流通金属上加盖官印的目的,似乎都用来确保金属的品质或纯度
起初,英格兰、法兰西和苏格兰的货币1便士(即1盎司的1/20,或1磅的1/240),都含有重1便士的白银。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里,贪婪不公的君主都在欺骗自己的臣民,逐渐削减货币应有的金属含量。罗马在共和国之后,盎司经过各个时代的消减,降到了原来的1/24,其名为1磅
君主和国家通过采用这些手段,就能够用比原来要求少得多的白银,偿还债务和履行各种契约。从表面上看天衣无缝,但实际上,他们的债权人被剥夺了一部分应得的账款。所有国家都允许国内一切其他债务人和君主一样,用贬值的新币偿还任何一种旧币债务。这种措施常有利于债务人,但对债权人极其不利
“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含义。有时候,它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候,它表示因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其他物品的购买力。前者可称作“使用价值”,后者称作“交换价值”。物品使用价值越大,其具有的交换价值就越小,甚至没有;反之,物品交换价值越大,其具有的使用价值就越小,甚至没有
探讨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原则
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或者说,是什么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
构成真实价格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商品真实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在什么情况下会高于其自然价格或一般价格?又在什么情况下会低于其自然价格或一般价格?
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或论用劳动表示的商品价格和用货币表示的商品价格
商品的真实价格
判断一个人贫还是富,我们通常看他在享受人生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上的程度。一个人的贫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也就是说,要看他能够购买多少劳动的数量而定
那些用于交换的货币或物品能够省免我们的艰辛,其原因在于它包含着特定数量的劳动价值。所以,我们可以用它来交换当时被认为有同等数量劳动的物品。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我们购买一切货物的原始货币
获得或继承大宗财产的人,不一定就能获得或继承民政上或军政上的权力。他所拥有的财产,或许可以帮助他找到获得权力的捷径,但不能决定他一定能够获得权力
商品的名义价格
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虽然是劳动,但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定的。确定两种不同劳动之间的比例,通常很困难
货币出现之后,便开始充当商业交换的共同媒介,每件商品更多地是同货币交换而不是商品
如果一件商品的自身价值也在不断变动,那么,它就不可能成为衡量其他商品的准确尺度。但对劳动者来说,等量的劳动不论在何时何地,都具有等量的价值。这是因为一个劳动者在身体、技能以及熟练程度都正常的条件下劳动时,就必然牺牲同等数量的快乐、自由与舒适。因而,他所购得的货物不论多少,总是等同于他所付出的劳动
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才是估量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最终的、真实的标准。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而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
劳动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
对于劳动者来说,等量劳动具有等量价值,但在雇用劳动者的人眼里,它的价值却时高时低。这是因为在雇主购买劳动时,有时花费货物的数量较多,有时花费货物的数量较少
劳动也像其他商品一样,具有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所谓真实价格,是指作为报酬劳动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所谓名义价格,是指作为报酬劳动的货币数量
劳动者是贫是富,在于其获得劳动报酬的好坏。其劳动报酬的好坏不是与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是与其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
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波动
劳动者生活资料的真实价格,在不同历史时期也是大相径庭的。劳动者的生活资料,进步社会要多于停滞的社会,停滞的社会要多于倒退社会。在特定的时期内,除谷物以外,其他任何商品所能购得的劳动量,必定和该商品当时所能购得的生活资料量成比例
对于劳动来说,其货币价格并非逐年随谷物的货币价格波动而变动,而是和谷物的平均或一般价格相适应
劳动是唯一普遍的、精确的价值尺度,是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唯一标准。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一种物品的真实价值,我们不能用它所能换得的银量来估定;就一年一年来说,一种物品的真实价值,我们不能用它所能换得的谷物量来估定。但不论是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还是就一年一年来说,一种物品的真实价值,我们都可以用这种物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来估定。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等量谷物比等量的白银更有可能支配等量劳动;就一年一年来说,等量的白银比等量谷物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
理解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例子
在两个相距很远的地方,商品的真实价格与货币价格不存在固定的比例,而往来两地间的商人只考虑商品的货币价格,或者说,商人所考虑的只是买卖商品时货币之间的差额。在支配的劳动量或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量上,中国广州的半盎司白银比英国伦敦的1盎司白银也许还要多。所以,对在两地出售同一商品的商人来说,在广州以半盎司白银出售,实际上比在伦敦以1盎司白银出售更有价值。如果,一个伦敦商人在广州以半盎司白银购得某一商品,在伦敦以1盎司白银的价格售出,那么,他就获得了100%的利润。这样算来,好像伦敦和广州的银价一样了。与伦敦的1盎司白银相比,广州半盎司白银能够支配更多劳动或生活必需品、便利品。但对于商人而言,这些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在伦敦,1盎司白银购买的劳动量,或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量总是半盎司所购买的两倍,这也正是商人们所希求的。因为一切交易行为是否适当合理,最终都取决于商品的名义价格或货币价格,日常生活中的交易也是如此。所以,人们大都注意名义价格而不注意真实价格,这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第六章 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商品的真实价格分成三个部分: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
劳动
在原始社会状态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都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
一旦资本在某些人手中积累起来,其中自然就会出现这样一些人,他们为了追求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上的利润,以原材料与生活资料的供给为条件,驱使勤劳的人们为其劳动。劳动产品的价格,除了足够支付原材料的价格和工人的工资外,还须剩有一部分给予企业家,作为他们先期资本投入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就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是企业家的利润。如果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所得,不能补偿先期投入的资本,他便不会有雇用工人的兴趣;如果他所得的利润不能和他先期投入的资本额保持相当的比例,他就不会进行大规模投资,而是选择小规模投资
理解资本的利润
资本的利润只是特种劳动,即监督和指导劳动的工资的别名。但利润与工资是全然不同的,它们所遵照的原则也是完全不同的,并且资本的利润与所谓监督指导这种劳动的数量、强度与技巧完全不成比例。利润完全受投入资本价值的支配,其利润的大小与资本投入的大小恰成比例。假定某地区有两种不同的制造业,各雇用工人20人,工资每人每年15镑,即每年各需支付工资额为300镑,此处制造业资本的一般年利润为10%。再假设其中一方每年所加工的粗糙原料价值700镑,另一方所加工的精细原料价值7000镑,合计起来,前者每年投下的资本不过1000镑,而后者却有7300镑。按10%年利计算,预计前者每年可得利润100镑,后者可得利润730镑。虽然利润大不相同,但他们的监督指导却相差无几,甚至完全相同。此类工作,许多大工厂大抵都托由一个重要职员担任。这个职员的工资,在严格意义上表示了这类监督指导劳动的价值。在通常情况下,确定这个职工的工资时,不仅要考虑他的劳动和技巧,还要考虑他所承担的责任。虽然如此,他的工资仍旧与他所监督管理资本的大小不成比例。然而,资本所有者几乎没有劳动,却仍然希望得到的利润与其资本保持一定的比例。因此,在商品价格中,包含着资本利润和劳动工资两部分,资本利润显然和劳动工资不同,支配它们的原则也全然不同
地租
一个国家,土地一旦完全成为私有财产,拥有土地的地主都想不劳而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生产物,也要征收租税。在土地共有时代,森林里的树木,田野里的草,以及大地上各种自然果实,只须出些力就可以去采集。而今人们不单要出力,还必须付出代价。劳动者要想采集这些自然产物,就必获得取得对它们采集权,即劳动者所生产或所采集的土地产出物,其中的一部分必须交给地主。这一部分便是土地的地租。于是,在大多数商品价格中出现了第三个组成部分:地租
社会劳动全年产出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生产制造、运输以及投入市场过程中所投入的劳动量。如果社会每年产出的全部劳动量,都能全部购买到劳动量,那么,由于劳动量年年大增的缘故,后一年度的全年劳动出产物将远远大于前一年的劳动出产物
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用其全部年产物来维持勤劳阶层生活的;恰恰相反,每年大部分的生产物是被不劳动的阶层所消耗的。所以,一国年产物的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还是逐年减少或是持平,都是由这一国家的年产物每年是按照什么比例分配给这两个阶层所决定的。
第七章 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
商品的自然价格,不一定是一个商人出售这种商品的最低价格,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却是他在愿意出售的最低价格,至少是在有绝对自由(即各人能随意变更职业)的地方是这样
在市场上,商品出售的实际价格,被称为市场价格。相对自然价格而言,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会高些,有时会低些,有时也会与之持平
愿支付商品的自然价格的人,称为有效需求者,这种需求称为有效需求。只有有效需求才能使商品的出售得以实现。有效需求不同于绝对需求
市场上,每种商品的供应量都会自然趋向于有效需求量。因为,商品供应量少于有效需求,对其所有卖方有利;供应量多于有效需求量,对其所有买方有利
自然价格是中心价格,所有商品的价格都持续受其吸引。各种偶然的事件,有时会把商品价格拉升到该中心价格之上,有时会把商品价格抑制到该中心价格以下。但无论什么原因,都无法阻止商品价格向这个中心价格靠拢
商品市场价格的变动
这些商品价格偶然和暂时的波动,要看当时市场上积存的商品或劳动的供需情况,换言之,要看当时市场上已经完成的产品或尚待完成的产品的情况而定。比如在国丧期间,黑布存货往往不足,以致市场价格急涨,因而持有大批黑布商人的利润就提升了。但是,此时黑布价格所增加的仅是商人的利润,而丝毫没有影响到织布工人的工资。因为此时的市场积存不足的是商品,而不是劳动,换言之,是已完成的产品,不是待完成的产品。国丧虽然没有影响织工的工资,但是却会抬高缝工的工资。因为此时市场积存不足的是劳动,对于待完成的是商品,有效需求便大于现有的市场供应量
商品市场价格的最高与最低
垄断价格都是所能获得的最高价格。相反,自然价格或自由竞事的价格,在大多数时候却是可能有的最低价格。垄断价格,在任何时期都是能向买方索取的最高价格,或者是设想买方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相反,自然价格或自由竞争的价格,通常是卖者能接受的最低价格,同时也是他能够继续经营的最低价格
公司的专有特权、学徒章程以及限制特殊职业上竞争人数的各种法规,虽然在程度上比垄断稍差一点,但在趋向上,它们却是一致的。公司是一种扩大了的垄断,它们往往使个别商品的市场价格长时间保持在自然价格之上,同时,也使其所使用的劳动的工资和资本的利润稍稍高于其自然率
第八章 劳动工资
劳动生产物构成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
土地一旦成为私有财产,地主就要求从劳动者的几乎是所能从土地种植或收获的全部产品中分得一定份额。因此,地主的地租,便成了从耕种土地的劳动者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一个项目
农场主的资本利润,变成了从耕种土地的劳动者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二个项目。和农业生产一样,利润的扣除存在于一切其他劳动之中。在手工业和制造业中,大部分的劳动者都需要雇主预先垫付原材料、工资以及生活资料。雇主分享他们的劳动成果中一定的份额,或者说,分享劳动对原材料所增加的价值,这就是资本的利润
劳动者的联合与雇主的联合
预知劳资双方谁会在矛盾冲突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并非一件难事。雇主的人数少,比较容易团结,而且他们的联合通常被法律所承认,至少不受法律禁止;而劳动者,不仅人数众多,而且难以统一,并且他们的联合通常为法律所禁止。法会通过了很多禁止劳动者联合起来讨要较高工资的结合,却没有一个法令禁止雇主联合起来减低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结合。况且,在矛盾冲突中,雇主的坚持要比劳动者持久得多。地主、农场主、制造者或商人,即便不雇用一个劳动者,仅靠积累的资本足以维持一两年生活;而劳动者一旦失业,很少能够支撑一个月甚至一个星期的生活,能支撑一年的几乎没有。就长远来看,雇主需要劳动者的程度,与劳动者需要雇主的程度似乎相同,但两者相比,雇主的需要远不及劳动者那样迫切
虽然我们经常听说关于工人们的联合,却很少听说有关雇主们的联合。如果谁要是因此而认为雇主们很少联合,那就是对这个世界以及这个问题太过于无知了。事实上,雇主们为了降低劳动的实际工资率,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联合起来,只是秘而不宣罢了
国家财富与劳动工资
对劳动者的需求,必定随国家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加。若收入和资本没有增加,对劳动者的需求绝不会增加。国家收入和资本的增加,就是国家财富的增加。国家财富的增加,对劳动者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引起劳动工资增长的却不是国家现有巨大财富,而是财富本身的不断增加。因此,最高的劳动工资不是在最富的国家,而是在最繁荣,即最快变得富裕的国家出现
优裕的劳动工资,必然会带来国民财富的增加,这同时也是国民财富增加的自然征兆。反之,下层劳动者生活资料的匮乏,则是社会停滞不进的征兆;而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乃是社会疾步倒退的前奏
生育与劳动工资
贫穷会使人不想结婚,但它未必会使人不结婚。有时,贫穷甚至会有利于生育。比如苏格兰高地,处于半饥饿状态的妇女,常能生子女20人甚至更多,而衣食无忧的上等社会妇女,一般只能生两三个,甚至很多不能生育。看来,女性的奢侈生活刺激的往往是她们的享乐的欲望,削弱甚至彻底破坏的却是生育能力
各种动物的增殖,自然与其生活资料成比例,无一例外。然而,在文明社会里,只有贫苦阶层生活资料匮乏为人类进一步繁殖设立了界限。要限制进一步的增殖,除非杀死他们的婚姻所生的大部分子女
若劳动报酬不够鼓励人口增殖,不久之后,劳动者的缺乏就会抬高劳动的报酬。反之,若劳动报酬过分鼓励人口增殖,不久之后,劳动的报酬就会减到其应有的程度。前者,市场上的劳动供给不足,后者,市场上的劳动供给过剩,结果都迫使劳动价格又回到与社会所适当的比率上
优厚的劳动报酬,不仅是国家财富增加的结果,也是人口增加的原因。对它发出怨言,也就是对最大公共繁荣的必然结果与原因发出怨言
幸福感与劳动工资
社会中大多数人最幸福、最安乐的时期,不是处于社会最富裕的时代,而是处于社会进步并日益富裕的时代。对劳动者而言,在停滞的社会里,境遇是艰难的;在退步社会里,则更为艰难。进步状态实是社会各阶级快乐和舒心的状态。而停滞状态是无欢乐与呆滞的状态,退步状态则是抑郁悲惨的状态。丰厚的劳动报酬,在鼓励了人口的增长的同时,也鼓励了劳动者的勤勉。劳动工资是勤勉的奖励。勤勉像人类其他品质一样,越受奖励,它就越发高涨
富足的生活资料,在增强劳动者体质的同时,也给了他们不断改善生活条件的前景和希望,使他们更加努力。所以,与低工资地方的劳动者相比,高工资地方的劳动者总是显得活泼、勤勉和敏捷
物价与劳动工资
在物质匮乏的年份,由于生活资料的获得既困难而又不确定,使得已经离开的雇工迫切希望得到旧有的工作。食物价格的抬升又会促使雇主缩减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因而,他们对雇工的需求是宁愿减少现有人数,也不愿增加。何况,在物价高昂的年份,贫穷独立的劳动者,不得不拿出购置生产资料的资本来购买生活资料,而彻底沦为雇工。这样一来,供应劳动量大大超过了劳动的需求量,很多人开始接受较为低廉的劳动报酬。因而,在物价昂贵的年份里,劳动的价格往往低落
在物质富足的年份里,雇工往往离开雇主自谋生路。但食物价格的低廉,也同样增加了用来维持雇工的资金,因而鼓励了雇主们,尤其是农场主雇用更多的雇工。在这种情况下,农场主为了得到更多的利润,会以低廉的价格出售谷物而雇用更多的雇工。对雇工的需求增加了,而供应这种需求的人数却减少。所以,物价低廉的年份里,劳动价格往往会上升
第九章 资本利润
资本利润的增减取决于社会财富的增减。但财富状况对两者的影响却大相径庭:资本的增加,在提高工资的同时,也减少了资本的利润。如果在同一行业中,许多富商投下了资本,他们的竞争势必降低此行业的利润;同样,一个社会中,如果各种行业的资本全都同样增加了,那么,竞争势必会降低所有行业的利润
资本利润与地域性
凡是在使用货币所获较多的地方,对于货币使用所支付的利息就越多;凡是在使用货币所获较少的地方,对于货币使用所支付的利息就越少。同一种行业,在大都市经营所需的资本,往往比乡村要大得多。在大城市的各种行业里,庞大资本和众多竞争者,使得资本的利润一般都比农村要低。但在劳动工资上,大城市一般都比农村高。这是因为在繁荣的大城市里,劳动者的数量经常不能满足拥有大量资本家的需求,所以资本家互相竞争,抬高劳动工资,降低资本利润;在偏远乡村,没有充足资本用来雇用所有劳动者,劳动者为获得工作而相互竞争。这种相互竞争,使得劳动工资下降,资本利润相应增加
利润的减少,乃是商业繁荣的自然结果,或者说,是所投资本比先前更多的自然结果
资本利润与劳动
无论资本利润是增是减,只要资本增加,对劳动的需求都会随之增加。尽管利润一再降低,而资本不仅继续增加,而且速度更加迅速。就这一点来说,勤劳的国家和勤劳的个人都一样。大资本利润虽然很低,但比高利润的小资本增长更为迅速
资本利润与新行业
即使在财富正在迅速增长的国度,新领土的获得或新行业的开发,也会带来丰厚的资本利润,同时也会提升货币利息。由于这些国家的资本不足以满足新获得、新开发所带来的全部业务,所以只能把它投到能提供最大利润的某些行业中
国家资本极大丰富的情况
一个国家,如果财富达到了其土壤、气候以及地理位置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它就不可能再进步了。倘若还未退步,那么,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似乎都会非常低。一个国家的人口,如达到了其领土可维持,或者资本可雇用的最大限度,那么,势必引起职业上的激烈竞争,劳动工资也势必降低到仅可维持现有劳动者的数量;又由于该国人口已经饱和,所以,人口的数量也就没有增加的可能了。一个国家的资本,如果达到了各种必须经营行业所需的最大限度,那么,各种行业的竞争会激烈到无法再加剧的程度,而一般利润便会降低到无法再降的地步
在一个财富已达到充分满足的国家,其能够投入到各种行业上的资本已达到它所能允许的极度,那么,其纯利润率通常很低,因而所能支付的市场利息率也很低。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极富有的人,否则是不能仅靠货币利息生活的。对于所有中、小有产者而言,都不得不自己监督其资本的用途。这样一来,人人都因有从事某种产业的必要而成为了商人
第十章 论工资和利润随劳动和资本的用途不同而不同
不同用途的劳动和资本在使用中有利有弊,但总的来说,利弊必然完全相等,或不断趋于相等
第一节 起因于职业本身性质的不均等
有以下五种主要情况对某些收益较少的职业予以补偿,同时又对那些收益较好职业的丰厚利润予以抵消
职业本身的舒适性或不舒适性
与劳动工资的影响一样,不快乐和不名誉对资本利润有明显的影响
职业学习的难易程度和学费的高低
一种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学习特殊技巧的职业,学会这种技巧的人,也必然希望在工作中获得除一般劳动工资和收回学费外,还至少要获得一般的利润,鉴于人寿命长短不定,所以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到这一点,这一点比机器使用寿命更加肯定。这也是熟练技工工资比一般劳动工资高的原因
虽然机械师、技师和制造师的工资稍高于普通劳动者,但是,他们这种优越程度很有限
职业的稳定性与不稳定性
资本的一般利润都不可能受行业稳定与不稳定的影响。资本是否稳定地使用,取决经营行业的人,而不是取决于行业
职业所要承担责任的大小
我们把自己的健康寄托给医生;有时,我们把财产甚至名誉和生命委托于律师或辩护律师。对于这样大的信任,一些微不足道的人是绝对不能被委托的。所以,能够承担这些重托的人得到的报酬,必须配得上他们在社会上所应有的地位。此外,他们接受教育所必需的时间和巨额资金,势必会进一步增加其劳动价格
职业成功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
在一种即便是达到普通水平都不容易的职业里,一个人做得特别突出,这显然表明他具有超凡的智慧和卓越的才干。这种智慧和才干通常会博得人们的赞赏,而赞赏又常是他所得报酬的一部分。这部分报酬的多少,取决于其受赞赏的程度。对医生而言,这部分占其全部的大部分;对律师而言,所占部分则更大;而对诗人和哲人来说,那几乎就是全部
影响劳动工资的五种情况中,只有工作愉快与否和风险性两种情况能够影响到资本利润。就愉快与否而言,不同用途的资本,其大多数利润都差别不大,甚至全无差别,但在不同劳动中却大不相同。资本的一般利润,随危险程度增高而增高,但增高程度与危险的大小并不成比例。由此推论,在同一社会,与各种不同劳动的货币工资相比,各种不同用途资本的一般利润率更接近于同一个水平
大城市与小城市的区别
在那些富裕的地方,零售商表面上的利润与批发商表面上的利润更趋于一致。因而,大城市里的零售价格一般比小城镇及农村低廉得多,但是面包与家畜肉往往是同样低廉,这是因为把杂货运往都市的费用并不比运往小城镇或农村多,而把谷物和牲畜运往都市则需要大得多的费用
大城市里的经营,能随资本的增加而扩大,那些勤俭的商人,其信用比其资本增加还要快。这样一来,他的利润总额也随着其经营的扩大而增加,因而其每年的资金积累也大幅增加。但即便是在大城市,也很少见到一种众所周知的发财行业,这是因为发大财靠的是长时期的勤勉、节约和小心的经营
使上述五种情况对不同用途的收益影响均的条件
那些用途,必须在当地众所周知且确立已久
新行业通常较旧行业的工资要高。在新行业经营之初,必须支付高于其他行业甚至高于本行业应有的工资,只有这样,新行业才能吸引更多工人投入其中
只要那些用途处于普通状态,即自然状态下时,所有利害才会有这样的均等
对于劳动的需求,时跌时涨是很平常的事,当劳动的需求下跌时,劳动者的工资通常会减低到一般水平以下。当劳动需求上升时,劳动者的工资通常在一般水平之上
资本的利润,随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无论任何一种商品,当其价格上升到平均价格之上时,其(至少是其中一部分)利润也会上升到一般水平之上;反之,利润就会降到一般水平之下
只有在那些用途成为使用者的唯一用途或主要用途的情况下,才会有这样的均等
当一个人所谋生的职业没有占据其大部分的时间时,那么他闲暇时就可以从事另一项职业,尽管他所得的工资低于按照那工作性质所应当有的工资,但他也愿意接受
以一种职业谋生,同时又以另一种职业获得小部分收益的情况,大部分出现在贫穷的国家。然而,在富裕国家的首都,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第二节 起因于欧洲政策的不均等
由于欧洲政策不让事物有完全自由的发展,所以造成的利益不均等便更加严重了——造成这样的不均等的政策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限制某些职业中的竞争人数,使想加入这一行业的人进不去;第二,增加另外某些职业上的竞争,使其超越自然的限度;第三,限制劳动和资本的自由,使其不能转移到其他职业,也不能转移到其他地方
限制某些职业中的竞争人数,使想加入这一行业的人进不去
以前,欧洲大部分有组织的行业,对学徒期的限定似乎都为七年。一个人,想在组织行业里获得称师受徒的资格,就必须在具有资格的师傅门下做七年的学徒。在文艺上也是如此,一个人想成为硕士、教师或学者,并取得收徒的资格,也必须在具有资格的硕士门下学习七年
伊丽莎白五年颁布的通常称为《学徒法》中规定,一个人要想将来从事当时英格兰所有的一切手艺、工艺或技艺,就必须先当七年的学徒
增加另外某些职业上的竞争,使其超越自然的限度
这种公费教育,对牧师和牧师助理这种职业来说是一种巨大的鼓励,因而从业人数大大增加,且超过了应有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教区的牧师和牧师助理的圣俸,也就是他们的劳动工资,是非常低的
对于毫无公费可言的律师和医师这些自由职业来说,如果也有上述制度的优待,那么这些职业上的竞争,不久就会变得异常激烈,从而也会大大降低他们的劳动报酬。如此一来,自费培养子女从事这些职业,就太不值得了
欧洲的政策限制劳动和资本的自由,使其不能转移到其他职业,也不能转移到其他地方,从而造成了不同用途的劳动和资本的利益严重不均等
我们时常看到,一种制造业的劳动者获得很高工资,而另一种制造业的劳动者的报酬仅能维持最低的生活费。显然,前者处在前进状态,不断需要新劳动者的加入;后者处在衰退状态,劳动者过剩。这两种行业虽然在同一都市或在同一都市的邻近地方,但由于学徒法令和同业组织的排外特权,致使他们相互间不能有任何的协助
凡是阻碍劳动的自由流动的东西,也同样阻碍资本的自由流动。但是,与劳动相比,这种阻碍对于资本自由流动相对较小。原因很明显,富裕商人要想获得经商的特权,较贫穷技工获得劳动权要容易得多
不同用途的劳动和资本的不同工资率和利润率的比例,一般不受所属社会的贫富、进退或停滞状态的影响
第十一章 论地租
地租是使用土地所要支付的价格。在土地实际使用情况下,它也是佃户所能支付地主的最高价格
地租显然是一种垄断价格。它和地主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费用完全不成比例,而是和佃户所能支付的数额成比例
地租作为商品价格的构成部分,其方式与工资和利润不同。后者的高低,是商品价格高低的原因,而前者的高低,则是价格高低导致的结果——工资和利润越高,其商品价格越高;其商品价格越高,所要支付的地租就越高
第一节 论总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产品
几乎任何地方的土地,其所产食物,即便是以最慷慨的方式计算,除足够维持它上市所需的劳动外,还应有一定的剩余。这部分剩余,除足够补偿雇佣劳动所垫付的资本及其利润外,其余便是所要支付地主的地租
在一切大国中,谷田和牧场是大部分耕地最主要的用途。此等土地的地租和利润,支配其余一切耕地的地租和利润
一切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地租,不会长久低于大部分耕地的地租,因为肯定会立即改用它;如果一切特殊产物所提供的地租,长期高于大部分耕地的地租,那是因为适合于这产物的土地量过少,不能供应其有效需求
第二节 论间或提供地租的土地产品
与其他土地产品相比,人类食物似乎是能始终并必然地提供地租的唯一土地产品
在原始自然状态下,过剩的总是衣服和住宅材料。但它们没有价值,甚至完全没有价值,其大部分因用不着而被抛弃掉了,至于被使用部分的价格,可以说只等于改造这些材料所花费的劳动。因此,对于地主,自然不能提供地租;而在进步状态下,衣服和住宅材料往往缺乏,需求大于供给,其价值也随之增大
一个国家的人口,不与衣服和住所材料所能供给的人数成比例,而是与其所产食物所能供养的人数成比例
人的食欲,受狭小胃容量的限制,而对于住宅、衣服、家具及应用物品的欲求,似乎没有止境。所以,那些拥有超出自己消费食物的人,总是愿意拿出剩余部分换取其他物品以满足自己的欲望,正是这些满足了有限欲望以后的剩余物品,换取了其无限欲望的满足;而穷人,为取得食物而竭力劳作,为保障自己的食物供给而相互竞争,其产品日臻优良且日趋低廉
贵金属的最高价格似乎不取决于任何他物,而只取决于贵金属本身的实际供给是否丰裕。贵金属矿山向所有者所能提供的地租,不和其绝对富饶程度成比例,而和其相对富饶程度成比例,或者说,与它比同种类其他矿山优越的程度成比例
土地产品及地租这两者的价值,不和其相对富饶程度成比例,而和其绝对富饶程度成比例
第三节 论总能提供地租的生产物与有时提供有时不提供地租的生产物这二者价值比例的变动
与总能提供地租的生产物的价值相比,时而提供地租的生产物的价值在不断地增长。随着技术和产业的不断进步,衣服和住宅方面的材料、地下有用化石和矿物以及贵金属和宝石的需求也随之增加。需求的增加使得它们的价格逐渐增高
以白银为例
世界整体在进步,如果没有发现新的更富饶的银矿,那么,尽管白银的需求会增加,但因增加供应的比例可能会增大,因而白银的真实价格可能逐渐低落,或者说,一定数量的白银所能支配或购买的劳动量,可能在逐渐减少
如果市场对白银的需求,因总体发展而增加,供给量却不按同一比例而增加,那么,白银的价值就会按照谷物的价值升高,换言之,一定数量白银所能支配或购买的谷物量就会增加。反之,如果由于某种意外事故,白银的供给按一定比例增加,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大于需求的增加,那么白银的价值就会低落
如果银的供给增长的速度,几乎与需求同步,那么该金属就能购买或交换到几乎同等数量的谷物。谷物的货币价格将继续与以往几乎相同
社会进步对三种原生产物的不同影响
天然生产物可分作三类
第一类,人类完全不能使之增加
真实价格可以随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进步而无限制地上升
第二类,人类能根据需要而增加
真实价格虽然有时可能大大上升,但不能长久超越一定限度
第三类,人类的勤劳虽能使之增加,但其实效却不一定尽如人意
真实价格在自然倾向上,虽依改良程度的增进而增高,但在同样的改良程度下,其价格时升时降随意外事件而定
关于银价变动的结论
银价值的低落不能证明一国的富裕繁荣一样,金价值的昂贵也不能证明一个国家的贫穷、野蛮
真实的财富,指的是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如何
如果这些食品的昂贵是由于生产该食品的土地的真实价值的增大,那么我们可以断定,该国是繁荣进步的。因为土地是一切国家财富中最大、最重要、最持久的部分。对公众来说,这部分价值的增加至少是一种满足
本章结论
一切社会状况的改良,都直接或间接地使地主的真实财富增加,或者说增加地主对他人劳动或劳动生产物的购买力
社会真实财富和雇用有用劳动量的增加,都会间接提高土地真实地租。这种增加的劳动量必然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流向土地方面;减低土地的真实地租的倾向也真实存在。例如,对耕作及改良的忽视,某种土地原生产物真实价格的低落,因制造技术退步和产业凋敝而发生的制造品真实价格的上涨,以及社会真实财富的衰落等
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的基本阶层
地主是一个特殊阶级
他们既不用劳力,也不用劳心,更用不着任何计划与打算,就可以取得收入。这一阶层所处的安乐稳定地位,使他们自然流于懒惰。懒惰不但使他们无知,并使他们不能用脑筋来预测和了解一切国家规章的后果
雇工,他们的利益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
如前所述,他们的劳动工资会随供需的变化而变动。在衰退的社会中,他们要蒙受任何阶级所经验不到的痛苦。此外,他们没有了解一般社会利益的能力,更没有能力理解本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所以,除特殊场合外,劳动者很少发言,其议论受到尊敬的,更是少之又少
劳动者的雇主们
他们的资本推动社会大部分有用劳动活动,但是,这一切都是以利润为目的
利润率与地租和工资不同,它在富国自然低,在贫国自然高,而在迅速趋于没落的国家最高。所以,他们的利益与一般社会利益的关系,与地主和雇工不同
他们终日从事规划与设计,显然比大部分乡绅有更敏锐的理解力和判断力。但是,他们的判断,即使在最为公平的场合,也是取决于他们自身的利益,而不是社会公共利益。一般来说,他们的利益,在于欺骗公众,甚至在于压迫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