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马工程法理学(第二版)第十四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这是一篇关于第十四章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第六节法律实施的监督,第五节法律实施的正当程序,第四节法律遵守,第三节法律适用,第二节法律执行,第一节法律实施的意义。
编辑于2024-11-24 17:01:12这是一篇关于第十四章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第六节法律实施的监督,第五节法律实施的正当程序,第四节法律遵守,第三节法律适用,第二节法律执行,第一节法律实施的意义。
这是一篇关于第十三章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第五节 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程序,第二节 中国的立法体制,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
这是一篇关于第十二章 中国杜公主义法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第五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生态,第四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文化,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科技,第一节 中国杜会主义法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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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第十三章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第五节 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三节 中国的立法程序,第二节 中国的立法体制,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
这是一篇关于第十二章 中国杜公主义法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第五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生态,第四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文化,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科技,第一节 中国杜会主义法与经济。
第十四章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第一节 法律实施的意义
一、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实现人民的共同意志是法律实施的本质
依法执政是法律实施的根本保障
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
公正司法是法律实施的内在要求
全民守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条件
二、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宗旨和目的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
为了确保立法宗旨和目的的实现,需要在法律实施的各个环节都贯彻这种宗旨和目的
第二节 法律执行
一、法律执行的概念
法律执行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环节相比,法律执行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法律执行活动具有主动性
第二,法律执行内容具有广泛性
第三,法律执行活动具有单方意志性
第四,法律执行程序具有效率性
二、法律执行的基本原则
法律执行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 则,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原则、合理性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效率原则等
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 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法行政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行政主体合法
行政权的行使合法
行使行政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
合理性原则
法律执行的合理性原则,是指法律执法中正确行使自由裁扯权,所采取的措施、作出的决定合乎理性,符合案件事实、情节、执法对象本身的情况,符合公平的原则
要使执法行为符合合理性的原则
一是权力行使应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
二是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相当
三是类似情况类似处理
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要求
由于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为一经作出,如无法定事由和未经法定程序,就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
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授权行政行为作出后,事后即便发现有轻微违法,或产生不利后果,只要该行为不是因相对人过错造成的,也不得撤销、废止或改变
行政行为作出后,如事后发现有较严重的违法情形或可能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撤销或改变此种行为时,行政机关对因撤销或改变此种行为而给无过错的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补偿
效率原则
法律执行的效率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在对社会提供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应尽可能简捷快速,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尽可能大的效益,从而获取最大的执法效益
具体有三方面要求
一是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
二是节约执法成本,以最低的成本投入、资源消耗取得最佳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三是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
与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相比,行政机关更强调效率
三、行政执法与行政责任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不同的含义
其一,为了说明现代行政的性质和功能而使用行政执法的概念
其二,为了区别行政的不同内容而使用行政执法的概念。从这个角度来看,行政执法与“行政立法”“行政司法”相区别
其三,作为行政行为的一种特定方式而使用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责任
法治行政是一种责任行政,法律在赋予行政机关权力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权必有责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而引起的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管理相对人
第二,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
第三,行政责任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法律适用
一、法律适用的概念
法律适用即法的适用,是一个有多重含义的概念。本节所称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即司法
二、法律适用的主要特点
法院进行法律适用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权力的专属性
严格的程序性
启动的被动性
运作的中立性
裁判的权威性
裁判的终局性
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司法为民的原则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司法平等原则
司法公正原则
司法公开原则
四、司法权与司法责任
司法权
司法权是对具体争讼的个案通过审理和适用法律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的权力
司法权与立法权有明显区别
一是立法权本质上是人民共同意志的汇集和表达,主要表现为立法、决定、决议等形式
二是立法权追求的主要价值目标是民主。司法权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是公正
三是立法权实行集体行使权力的方式,其制度设计通常为少数服从多数
司法权与行政权有明显区别
一是在行使权力的目的上,行政权是实施宪法和法律,事前为社会谋取公共福利;司法权则是事后维护公民与社会组织的权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二是在行使权力的对象上,行政权总体上是以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对象,依法作出一般性的行政决策或处理个案;司法权则只能是针对个案,以特定的公民或社会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为对象,并以至少有两方的争端为前提
三是在行使权力的方式上,行政权是主动执法、主动管理与服务社会,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作为而不作为者,就是失职;司法权(主要是指审判权)是被动司法,实行事后救济原则,其受理案件须经利害关系人的请求
四是在行使权力的独立性上,行政机关是按行政层级系统行使职权,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级服从上级行政机关与行政首长的命令和决定
司法责任
司法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承担的责任
第四节 法律遵守
一、法律遵守的概念
法律遵守即守法,是指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武装力量和国家机关都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活动
二、法律遵守的理由和意义
人是社会动物,遵守法律、道德等行为规范,是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安全、自由、平等、权利等的前提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从本质上是应当并且能够自愿遵守社会主义法律的
三、法律遵守的范围和条件
法律遵守的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应遵守的法律的种类
法律遵守的条件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主观条件是守法主体的主观心理状态和法律意识水平
客观条件是守法主体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
第五节 法律实施的正当程序
一、法律程序概述
法律程序是指特定主体为完成某一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所应遵守的法律过程和方法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法律程序的特征
第一,目标特定,即法律程序的目标在于作出特定的法律性决定
第二,主体多元,即法律程序通常由多个法律主体参与其中,通过主体的互动而产生相应的法律性决定
第三,相对中立,即对于法律性决定而言,法律程序具有一定的距离,它并不直接指向某一特定的法律性决定,只是规定其中的顺序和步骤
第四,象征性,即法律程序彰显了一种“看得见的正义”。正义不仅要获得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法律程序的功能
第一,导向功能
第二,分工功能
第三,规范功能
第四,校正功能
第五,疏解功能
第六,教育功能
二、正当法律程序
正当法律程序的历史演变
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
法律程序的存在只能说明程序参与者的行为需要受到约束, “法律程序”若要升级为“正当法律程序”,需要满足若干基本要求
第一,法律程序应当是中立的
第二,法律程序应当是分化的
第三,法律程序应当是竞争性的
第四,法律程序应当是真实而有效的
第五,法律程序应当是公开而透明的
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
正当法律程序兼具工具性价值和内在的独立价值,前者指正当法律程序对于获得良好程序结果的有用性;后者指正当法律程序因其存在这一事实本身,无须诉诸程序结果便可具有的价值
第一,正当法律程序有利于实现和保障公民权利
第二,正当法律程序是规范和约束权力的有效手段
第三,正当法律程序更能够有效地解决纠纷,提高纠纷解决方案的接受度
第四,正当法律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障
三、程序正义
正义包括“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两种形式
实质正义表现为结果的正义
程序正义是过程的正义,它的正义性是由程序建立和保证的
关于程序正义的意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程序正义具有独立的价值
第二,程序本身设计得是否科学合理,可以作为衡量程序正义是否得到实现的依据
第三,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可能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树立和坚持程序正义观念,对于推动法治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程序正义本身承载了诸多法治的价值
第二,程序正义设定了实体正义的操作框架,并对其有过滤和补救作用
第三,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共享同一个终极评价标准——人的主体性和尊严
第六节 法律实施的监督
一、法律实施监督的原理
广义的法律实施监督概念,即指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法律执行、法律适用和法律遵守等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法律实施监督的对象,包括法律实施的公权力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二、法律实施的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
民主原则
民主的法律实施监督是多元化的、双向的、开放性的,有良好的系统间交互法律实施监督机制和社会法律实施监督机制,监督权最终属于人民
法治原则
法律实施监督中的法治原则,是指法律实施监督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法律实施监督的客体及其权力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具体来讲,有两个方面
一是法律实施监督主体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法律实施监督权
二是法律实施监督主体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法律实施监督权,避免随意性
公开原则
实行公开原则,增加透明度,既是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前提,也是民主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
依法独立原则
法律实施监督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法律实施监督活动能够有效开展并达到目的的基本条件,也是法律实施监督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
具体来讲,有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实施监督机构依法设置,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任意决定其存废
二是法律实施监督人员依法任命,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随便剥夺其监督权
三是法律实施监督活动依法进行,不受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的非法于涉
效率原则
法律实施监督的效率原则,是指法律实施监督的措施得力、及时和有效。法律实施监督作为一种机制,不仅是对权力行使者的监控和激励,同时也发挥着重要的纠偏、惩戒作用
三、法律实施监督的性质和功能
法律实施监督的性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监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为原则,以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为核心,依法对法律执行、法律适用和法律遵守等活动进行监视、约束、控制、检查和督促的法律机制
法律实施监督的功能
法律实施监督的功能,集中体现了监督法律实施的制度化、规范化的意义和价值
作为一种制约平衡机制,法律实施监督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保障功能
即通过对法律执行、法律适用和法律遵守等环节的监视、约束、控制、检查和督促,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治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
救济功能
通过法律实施监督机制,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得到补偿。现代社会,政府的职能方式由消极转变为积极,国家机关管理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
反馈功能
通过法律实施监督机制,及时收集、审查、掌控有关违法违纪行为的信息,向国家决策部门反映法治运行的状态、方式、效果和其他相关信息
评判功能
通过法律实施监督机制,对立法、行政、司法工作以及守法状态进行识别、判定和评价
协调功能
通过法律实施监督机制,协调法律行为与立法目的之间的偏差和距离,使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能够成为现实
预防功能
通过法律实施监督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社会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