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评价体系既是度量衡,更是指挥棒。如何构建科学、客观的全媒体融合传播评价体系是变革全媒体生产传播机制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以下是简要论述。
在内容维度拟定评价指标,要“质量”结合,不仅要评价量上的传播力,更要评价质上的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具体而言,可以将内容质量指标分为原创性指标、价值观导向指标、内容多样性指标、内容科技融合指标等维度。从原创性指标来看,要注重原创内容比例、原创内容影响力,即通过原创内容被引用、转发、二次创作等情况综合衡量;从价值观导向指标来看,要根据正面价值观传播力度进行综合打分;在内容多样性层面上,深度报道占比、内容题材覆盖范围指数,都应纳入考量范围;在内容科技融合指标上,根据采用大数据、H5、短视频、AI等赋能内容创作的程度,进行技术维度的衡量。
以健全、完善、有效的全媒体融合传播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必须坚持效果导向。在效果考量上,包括传播范围和媒体影响力两个方面的内容。传播范围包括不同媒体平台,如网站、两微、一端等的覆盖范围、受众触达数量、传播速度与频率等指标,因此需要量化分析信息扩散的广度与速度;在媒体影响力的测量上需考察内容对受众认知、态度和行为改变的程度,例如舆论引导力、话题引发力、品牌形象塑造力等,可通过受众反馈、舆情监测、社会关注度变化等进行评估。
传统的全媒体生产机制的评价体系依赖于媒体系统内部的评价,一般单纯地将收视(收听)率、报刊订阅量、读者来信等作为衡量受众反馈的指标,一般是单向线性的。二随着社交媒体平台的崛起,受众日益作为用户的角色参与新闻生产传播过程,反馈的过程是动态的、多线层的,反馈方式也日益多样化、数据化。包括用户的转载、评论、转发、点赞、分享、投票、以及用户生成内容等等。而这些参与行为的数量和质量都应该纳入全媒体融合传播评价体系当中。
在传播力维度构建“双向权重”模型,需平衡正能量与大流量的合理权重,以正能量为核心导向。正能量评价应聚焦对主流价值观的弘扬,而大流量则需注重质量分析,避免单纯追求数量。其次,要将正向价值导向纳入流量评估,建立流量与正能量传播效果的关联模型,如深度讨论、长期关注、二次传播等,作为有价值的大流量体现。将正能量传播的深度与广度作为流量评估的加权因素,对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流量给予更高评价。最后利用技术手段监测内容传播,通过智能标签系统优化推荐算法,确保正能量内容优先曝光。同时,跨平台数据联动实现精准分发,结合舆情分析动态调整策略,通过用户评价和传播数据优化算法模型,确保正向价值内容得到优先传播。
不同级别的媒体发展目标不同,起点不一,资源具有差异,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对不同级别的媒体分类评价。具体而言,要区分中央媒体、行业媒体、省级媒体、地市级媒体、县级融媒体,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进行分类排名;对视频客户端和综合客户端分类排名;以及对媒体和作品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分类进行评价等。从以上三个层面对媒体的多渠道传播情况,对媒体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边界扩展程度,考量媒体的品牌定位以及传播策略等等,分级分类开展科学评价。
在体制机制方面,不仅要评价底层的工作机制,更要评价顶层的管理体制。尤其是管理体制直接关系到人才活力、内容质量和市场表现,是全媒体生产传播评价体系的关键内在指标。
可以从注重绩效导向、岗位差异化和提升个人从业素养反哺新闻生产传播工作。首先,实行绩效导向薪酬。根据全媒体生产传播效果、内容质量和创新能力分配奖励,其次,结合岗位特点引入差异化薪酬。充分体现技术开发、内容创作和运营管理等关键岗位的核心贡献,激励专业人才发挥专长。最后,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学术交流活动等,提升个人素质与业务能力。
综上所述,全媒体融合传播评价体系应全面、客观、准确地衡量全媒体在内容生产、传播效果、受众互动以及平台运营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为媒体机构提升融合传播能力提供依据和方向。但同时,评价体系应该是动态的,因而要在时代的发展下与时俱进探索构建导向正确、标准科学、数据真实、评价客观的评价体系,不断发展完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