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9 检定、校准结果确认
这是一篇关于9 检定、校准结果确认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4 结果确认流程,3 确认内容检定/校准结果确认的内容包括,10 校准结果确认,9.8 其它计量特性,9.7 检定需求为测量不确定度,9.6 检定需求为最大允许误差(比如流量计,要求±5%),9.5 检定需求为准确度等级(如噪声计)。
编辑于2024-12-18 11:36:269 检定、校准结果确认
4 结果确认流程
4.2 根据检验、检测要求确定检定/校准需求。
4.3 根据检定/校准需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服务供应商。
4.4 检定/校准开始前,应与服务供应商就需求进行沟通与确认。
4.5 按需求进行检定/校准。
4.6 检定/校准结束后,应根据需求对结果进行确认。
3 确认内容 检定/校准结果确认的内容包括
a) 检定/校准参数,如长度、面积、体积、温度、压力、流量、 电压、 电流、 电阻、功率、时间 和转速等;
9.1 参数及项目 检定证书给出的检定参数及其辅助参数、 检定项目应覆盖全部需求。
b) 辅助参数,如交流电压的频率值或频率范围;
c) 检定/校准项目,如示值误差、偏差、重复性、复现性、均匀度、波动度、平面度、直线度、 信噪比等;
d) 检定/校准范围或检定/校准点;
9.2 检定范围或检定点 检定证书给出的检定范围或检定点应覆盖全部需求。
e) 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或测量不确定度;
f) 设备的其它计量特性,如空白示值、引用误差、分辨力、检出限、稳定性、灵敏度、鉴别阀、 偏移、漂移、死区、相应特性等。
9.3 测量不确定度
检定证书给出的测量不确定通常应为一位或两位有效数字,且其末位应与检定结果末位数对齐。
9.5 检定需求为准确度等级 (如噪声计)
9.5.1 给出准确度等级
9.5.1.1 检定证书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需求的准确度等级。
9.5.2 给出合格结论,应按下列情况进行确认:
a) 送检时已提出准确度等级需求,需与服务供应商协商,重新出具带有准确度等级结论的证书, 按本部分 9.5.1 条的方法确认;
c) 送检时未提出准确度等级需求,应依据准确度等级需求对应的原检定规程中的计量性能要求确定对应的最大允许误差,按本部分 9.6.2 条的方法确认。
9.5.3 给出不合格结论
检定结果通知书给出不合格结论时,确认为不满足需求。
9.6 检定需求为最大允许误差 (比如流量计,要求±5%)
9.6.1 给出准确度等级,没有合格结论 (|Δ示值|≤MPEV 规程 ≤ MPEV 需求) (给出了准确度等级,就可以找出 对应的检定规程的最大允许误差)
9.6.1.1 未给出示值误差(需要自己根据准确度等级去找对应的检定规程对应的最大允许误差) 应依据检定证书提供的检定规程中的计量性能要求,确定检定证书中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对应的最大允许误差,且该最大允许误差满足下述公式,确认为满足需求。 MPEV 规程 ≤ MPEV 需求----(1)。式中: MPEV规程——检定证书给出的准确度等级对应检定规程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MPEV需求——检定需求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9.6.1.2 给出示值误差,未给出扩展不确定度 满足公式(2)时,确认为满足需求。 |Δ示值|≤ MPEV需求---(2),式中: |Δ示值|——检定证书中给出的示值误差或示值误差最大值的绝对值; MPEV需求——对应检定需求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9.6.1.3 给出示值误差和扩展不确定度 可按下列步骤确认: a) 检定证书中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满足公式(U示值 ≤ 1/3MPEV需求)时,扩展不确定度对检定结果确认的影响可忽略不计,按公式(2)进行确认。 b) 检定证书中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满足公式(1/3MPEV 需求 < U示值 < MPEV 需求)时,应考虑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对检定结果确认的影响,并按以下步骤确认: 1) 检定证书中给出的示值误差或示值误差最大值的绝对值满足公式(|Δ示值|≤ MPEV 需求 -U示值)时,确认为满足需求; 2) 检定证书中给出的示值误差或示值误差最大值的绝对值满足公式(|Δ示值|≥ MPEV需求 + U示值)时,确认为不满足需求; 3) 检定证书中给出的示值误差或示值误差最大值的绝对值满足公式(MPEV需求 - U示值 <|Δ示值| <MPEV需求 + U示值)时,确认为处于待定区。此时不能得到满足或不满足的结论,可通过采用准确度等级更高的测量标准、改善 环境条件、增加测量次数和改变测量方法等措施,使其满足公式(3)或公式(5)后确认 为满足需求; 4) 检定证书中给出的示值误差或示值误差最大值对应的扩展不确定度满足公式(U示值 ≥ MPEV 需求)时,确 认为不满足需求。 U示值 ≤ 1/3MPEV 需求 ........................................................................... (3) 1/3MPEV 需求 < U示值 < MPEV 需求.............................................................. (4) |Δ示值|≤ MPEV 需求 -U示值 ....................................................................... (5) |Δ示值|≥ MPEV 需求 + U示值 ...................................................................... (6) MPEV需求 - U示值 <|Δ示值| <MPEV需求 + U示值............................. (7) U示值 ≥ MPEV 需求............................................................................ (8) 式中: U示值——检定证书中给出的示值误差或示值误差最大值对应的扩展不确定度; |Δ示值|——检定证书中给出的示值误差或示值误差最大值的绝对值。 MPEV需求——对应检定需求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9.6.2 检定证书给出合格结论
9.6.2.1 无需技术确认 通过设备检定所依据检定规程确定的最大允许误差需求,检定证书给出合格结论,不对示值误差、 扩展不确定度进行判断,直接确认为满足需求。
9.6.2.2 未给出示值误差 应依据检定证书提供的检定规程中的计量性能要求,确定测量范围或测量点需求在检定规程中对应的最大允许误差,且该最大允许误差满足公式(9),确认为满足需求。 MPEV' 规程 ≤ MPEV 需求 ....................................................................... (9) 式中: MPEV' 规程——检定证书中给出的示值误差或示值误差最大值对应测量点在检定规程中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MPEV需求——检定证书中给出的示值误差或示值误差最大值对应测量点在检定需求的最大允许误 差的绝对值。
9.6.2.3 给出示值误差,未给出扩展不确定度 按本部分9.6.1.2条进行确认。
9.6.2.4 给出示值误差和扩展不确定度 按本部分9.6.1.3条进行确认。
9.6.3 检定结果通知书给出不合格结论
9.6.3.1 无需技术确认情况 通过设备检定所依据检定规程确定的最大允许误差需求,检定结果通知书给出不合格结论,不对示值误差、扩展不确定度进行判断,直接确认为不满足需求。
9.6.3.2 未给出示值误差(相当于无法判定) 检定结果通知书给出不合格结论,直接确认为不满足需求。
9.6.3.3 给出示值误差,未给出扩展不确定度 按本部分9.6.1.2条进行确认,当确认满足需求(|Δ示值|≤ MPEV需求)时,检验检测机构与检定服务供应商协商重新出具校准证书,并要求校准证书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满足公式(3)的要求。
9.6.3.4 给出示值误差和扩展不确定度 按本部分9.6.1.3条进行确认,当确认满足需求(U示值 ≤ 1/3MPEV需求)或(1/3MPEV 需求 < U示值 < MPEV 需求)时,检验检测机构与检定服务供应商协商重新出具校准证书。
9.7 检定需求为测量不确定度
9.7.1 给出准确度等级, 没有按需求的不确定度给出结论
9.7.1.2 给出扩展不确定度 扩展不确定度满足公式(10)时,确认为满足需求。 U示值 ≤ U需求............................................................................... (10) 式中: U 示值——证书中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 U 需求——待确认设备检定需求的测量不确定度。
9.7.2 检定证书给出合格结论 但不一定满足需求的不确定度
按本部分9.7. 1条的方法确认。
9.7.3 检定结果通知书给出不合格结论 没有按需求的不确定度进行判定
9.7.3.1 未给出扩展不确定度 检定结果通知书未给出扩展不确定度,确认为不满足需求。
9.7.3.2 给出扩展不确定度 按本部分9.7. 1条确认。当满足需求时,检验检测机构与检定服务供应商协商重新出具校准证书。
9.8 其它计量特性
9.8.1 分辨力 检定证书给出的检定结果的修约间隔不大于分辨力需求,确认为满足需求。
9.8.2 重复性 检定证书给出的重复性结果不大于重复性需求,确认为满足需求。
9.8.3 稳定性 检定证书给出的稳定性结果不大于稳定性需求,确认为满足需求。
9.8.4 检出限 检定证书给出的检出限结果不大于检出限需求,确认为满足需求。
10 校准结果确认
10.1 校准参数及其辅助参数、校准项目的确认按本部分 9. 1 条确认。
10.2 校准范围或校准点的确认可按本部分 9.2 条确认。
10.3 测量不确定度的确认可本部分 9.3 条确认。
10.4 校准范围或校准点、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整理和填写可按本部分 9.4 条整理和填写。
10.5 校准需求为准确度等级,校准证书给出准确度等可按本部分 9.5. 1 条确认, 校准证书未给出准确度等级按本部分 9.5.2 条确认,校准结果确认方法表见表 E. 1。
10.6 校准需求为最大允许误差,按本部分 9.6.1 条的方法进行确认,校准结果确认方法表见表 E.2。
10.7 校准需求为测量不确定度,按本部分 9.7.1 条的方法进行确认,校准结果确认方法表见表 E.3。
10.8 校准需求为其它计量特性,按本部分 9.8 条的方法进行确认。
10.9 校准需求仅为标称值,未给出最大允许误差、测量不确定度或其他计量特性指标,其校准结果 R在考虑不确定度 U 影响的情况下(即 R+U,R-U),可按 GB/T 8170 的要求对 R+U 和 R-U 进行修约, 修约位数应与标称值位数一致,修约后的 R+U 和 R-U 均应等于标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