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慢性收缩性心力衰竭,NYHA 心功能Ⅱ、Ⅲ级患者,LVEF <40%且病情稳定者均可使用,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上述患者尽早开始应用 β 受 体拮抗剂,并应尽可能合用 ACEI 或 ARB。
NYHA 心功能Ⅳ级患者,如病情稳定,无体 液潴留,体重稳定,且无需静脉用药者,可考虑在严密监护下,由专科医师指导使用。 推荐用琥珀酸美托洛尔、比索洛尔或卡维地洛,均能改善患者预后;并且血液透析均不 能清除这些药物,无需补充剂量。
其治疗剂量要达到目标剂量或最大可耐受剂量。静息心率是评估心脏 β 受体拮抗剂有效的指标之一,通常心率降到 55~60 次/min 的剂量为 β 受体拮抗剂应用的目标剂量或最大可耐受剂量。但是,透析患者的剂量要循 序渐进、个体化方案,切忌药物对心率和血流动力学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