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国际法绪论
这是一篇关于国际法绪论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第一节 国际法的重要性与国际法学研究对象与方法,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国家法的贡献,第三节 中国国际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编辑于2025-03-12 10:53:07绪论
第一节 国际法的重要性与国际法学研究对象与方法
国际法的地位与作用一日常感知
存在感不足:
国际法本身相对于国内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的存在感明显不足,普通大众对于国际法有一定的距离感,人们难以直接察觉和意识到国际法的存在和作用。
约束力有限:
相比国内法国际法的强制力有限,国际法没有国内法那样的强制力,似乎难以约束一些霸权主义国家和维护全球经济、政治秩序。
国际法属于具有一定约束力和一定强制力的法
国际法的重要性
国家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国家与国际法的联系愈加紧密
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的需要,依托国际组织或机构协调国际活动
个人生活和福祉的需要,个人或自然人生活中难以完全离开国际法
法人经营活动的需要,法人的投资和经营活动需要国际法的保障
国际法是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的需要
01解决国家间争端
解决国家和地区间的争端需要国际法。
02国际法的遵守和适用
国际法有效施行和发挥作用,要依靠国际法主体
自觉遵守、维护国际条约等国际法规则。
03国际秩序与国际规则
个别国家搞本国优先、利已排外,动摇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成为国际规则的破坏者。
04持续和有效应对挑战
仅仅依靠各个国家单枪匹马的治理和国内法治是难以奏效的,必须依靠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的途径,而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的基础就是国际法。
国际法是法人经营活动的需要
企业权益
霸权主义下某些发达国家滥用国家安全条款和长臂管辖
经营环境
一些发展中国家违反了双边投资条约规定的持续保护、不歧视和公平公正待遇及征收的条款。
国际法治
国际法为国家之间的贸易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护。
中国加入海牙协定
2022年2月5日,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海牙协定)加入书,于2022年5月5日在中国生效。
海牙协定是适用于工业设计领域的国际知识产权协定,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专利合作条约》共同构成工业产权领域三大服务体系,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通过该协定,申请人向受理局提交一份单一的国际申请后,就可能在若干个缔
约方获得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
海牙体系为国际外观设计保护提供了一种直接的解决方案,无需在各个国家或地区单独提出多项申请。用户在线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即可在90多个国家注册多达100项外观设计。一件国际注册相当于若干件国家或地区注册。
在国际投资领域,私主体可以向一国政府提出;不等同于贸易
国际法是个人(自然人)生活和福祉的需要
人们的通信之所以能如此便利,依赖的是国家间在电信领域缔结的协定和建立的国际合作机制。人们之所以能够从北京飞往纽约、伦敦、巴黎、多伦多、悉尼等地留学、讲学、访问、研究、旅游、依赖的是有关国家间缔结的教育交流协定、科研合作协定或旅游服务协定。
海盗、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罪犯,不论罪犯身处何处、犯罪发生何处、犯罪对象是谁,之所以各国都可以将其绳之以法,是因为这些犯罪属于国际罪行,各国对于这些犯罪享有普遍的管辖权。
外交官甚至包括其家属在驻在国法院之所以不能被起诉,是因为他们在国际法上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能给我国公民带来的利好:RCEP会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更多外贸企业发展,由此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就业机会多了,有助于增加老百姓的收入。
马拉喀什条约
向光而行——马拉喀什条约
2022年2月5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批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的文书,该条约已于5月5日对中国生效。
《马拉咔什条约》唯一一部知识领域的人权条约
关注的三个群体:盲人、视力障碍、阅读障碍
学习国际法有助于理解民商事法律实务
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为例
不能一刀切的知识产权案例
在民商事法律中,种子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例非常多,很多案例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由于种子法规定的农民特权和科研特权的存在给相关案例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规定农民特权和科研特权有什么好处么?
从各国以及历史情况来看,对农民利用受保护品种在自己的土地上以种植为目的生产种子的行为,被排除在育种者权利保护范围之外,即所谓的“农民特权”。
UPOV1978年文本规定:农民特权强制应用于所有植物属或种,除了为商业目的的生产外,其他生产活动是被允许的。而1991年文本则规定:农民特权的应用在政府的控制之下。
加入UPOV1991年文本,取消科研特权,国外原始品种将在我国受到保护,这将形成强大的技术壁垒和知识产权壁垒,制约我国依赖性派生品种的利用、销售、进出口及加工,且将要求支付巨额许可费,无疑对缺少原始品种权的农业科研单位的品种创新是严峻的挑战。
运用国际法保护农民权益
一、我国现行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是基于UPOV1978年文本,保护力度低于UPOV大部分成员采用的UPOV1991年文本,难以应对生物育种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知识产权挑战。
二、为激励原始育种创新,避免修饰性育种免费占用原始品种育种成果,UPOV1991年文本建立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并为68个UPOV成员接受并实施。2021年这次新修订的《种子法》借鉴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文本,引入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三、修改后的《种子法》保留了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权利。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国家法的贡献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国际法观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其国际法观念是二位伟人法律思想的组成部分。
>并没有在国际法方面发表系统的专论,但他们的许多著述都涉及国际法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坚持历史唯物论,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在《共产党宣言》中揭示了国际法发展的时代背景。
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的贡献
>理论指针和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
>揭示了1815年维也纳会议及《维也纳条约》反动性的实质
维也纳条约是一项实行武装镇压一切革命的干涉主义原则的反动条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突出的国际法假象之一。
>鲜明地反对霸权主义和不平等条约
>指出了殖民主义侵略战争的强盗性质
>阐明了反对殖民统治的解放战争的正义性和合法性
>提出了一系列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包括正义原则、和平原则、殖民地人民和民族独立与自决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联合国宪章的第一条规定)等
>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国际法观和研究方法
二、列宁的国际法观点
抨击秘密条约的反动性质
反对殖民主义统治,主张民族自决
揭示战争的本质,提出区分不同类型的战争
提出“不割地、不赔款”的和约原则
首次提出和平共处的国家间关系准则
提出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或者数国首先取得胜利的理论
第三节 中国国际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国际法学
近代中国
特点
国际法的译著和编著占有较大的比重
从事国际法教学与研究的几乎都是法科留学归国人员
李浩培开创了中国国际私法的研究先河
民国第一外交家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上就主权的问题据理力争
译著和编著涉及战时国际法的数量较多
著述中聚焦的较多国际法问题是不平等条约与领事裁判权
中华民国时期
特点
继续大量翻译和引进西方的国际法著述
在移植西方国际法理论的基础上撰写和出版了一系列国家法著作
二战结束后,中国国际法学者在远东军事法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国际法学
周鲠生
中国国际法之父
撰写了《国际法》(上下册),是第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著作,是新中国国际法学的标志性成果。
主张没国际法的性质由国家的阶级性决定,主张超阶级的国际法,国际关系的本质取决于各国生产力的发展状况
近代国际法国际法由跨国资产阶级利益所主导
改革开放后,国际法发展迎来快车道
国际法学在中国迅速恢复与蓬勃发展
国际法研究在中国日趋全面和深入
中国特色的国际法理论日趋形成
中国国际法学者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
张月娇——中国首任WTO上诉机构大法官
新时代中国国际法观念的提出与创新
***法治思想的国际法意义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
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变革
坚持正确的义利观
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与合理化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宪法序言中增加了
坚持和平发展道路
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国家法的贡献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国际法观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其国际法观念是二位伟人法律思想的组成部分。
>并没有在国际法方面发表系统的专论,但他们的许多著述都涉及国际法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坚持历史唯物论,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在《共产党宣言》中揭示了国际法发展的时代背景。
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的贡献
>理论指针和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
>揭示了1815年维也纳会议及《维也纳条约》反动性的实质
维也纳条约是一项实行武装镇压一切革命的干涉主义原则的反动条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突出的国际法假象之一。
>鲜明地反对霸权主义和不平等条约
>指出了殖民主义侵略战争的强盗性质
>阐明了反对殖民统治的解放战争的正义性和合法性
>提出了一系列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包括正义原则、和平原则、殖民地人民和民族独立与自决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联合国宪章的第一条规定)等
>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国际法观和研究方法
二、列宁的国际法观点
抨击秘密条约的反动性质
反对殖民主义统治,主张民族自决
揭示战争的本质,提出区分不同类型的战争
提出“不割地、不赔款”的和约原则
首次提出和平共处的国家间关系准则
提出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或者数国首先取得胜利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