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
这是一篇关于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第一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概述,第二节 清偿,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第四节 合同的司法终止(打破合同僵局)。
编辑于2025-04-24 22:41:01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
第一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概述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货物且买方支付货款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包括合同关系向未来消灭和关系溯及既往消灭。
类型
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可产生溯及既往的效果。
根据合同具体的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合同性质判断。对于一些继续性合同(租赁合同)
合同终止的效力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原合同约定的债权债务不再存在。
不影响非违约方对违约方所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债权人负有返还负债字据或涂销该字据的义务。
后合同义务产生,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若当事人事先约定了有关合同终止后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在合同关系终止后,此类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节 清偿
清偿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概念: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 。
构成要件
须有债务存在。
须为债务人或其代理人、第三人依约定或法定方式履行债务。
须能达到消灭债权的效果,即满足债权人的债权需求。
清偿的主体、标的和期限
主体
清偿人(债务人、被授予清偿权限的人和第三人)和清偿受领人。
标的
给付的内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进行清偿,如交付特定货物、提供特定劳务等。
期限
按期履行。可以提前清偿,造成损害,由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
分期履行(一般不可以,但债务人有正当理由需分期履行的,债权人依据原则应当同意债务人分期履行)
清偿抵充
概念: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由清偿人在清偿时指定其抵充的债务。条件
清偿抵充的形式 抵充顺序(约定抵充>指定抵充>法定抵充)
约定抵充:当事人明确约定给付应抵充的债务,依约定执行。
指定抵充:债务人无约定时可单方面指定给付所抵充的债务,需符合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
法定抵充:无约定且债务人未指定时,按法律规定顺序抵充。顺序(债务到期 ;到期时间相同,先抵充无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担保相同的或无担保的,先抵充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利息债务的清偿抵充规则:顺序: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务。
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具备合同解除的条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 。
特征
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
须具备一定法定的条件,如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或法定解除情形出现。
必须由解除行为。
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有溯及力)或向将来消灭(继续性)
合同解除的种类
协议解除:事后协商解除。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基于约定解除
法定解除:采纳根本违规的概念。
根本违规
是否实质上剥夺了另一方依据合同有权期待的利益
是否违反了主给付义务
违反义务是否导致另一方不能相信违约方将来所作出的履行
合同解除是否导致另一方造成重大损害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定期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程序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单方行使解除合同和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解除合同
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约定或法律规定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没有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应当催告
相对人提出异议的权利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释的溯及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返还请求权
合同的解除与损害赔偿的关系:因违规解除
合同解除后的担保责任
第四节 合同的司法终止(打破合同僵局)
司法终止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法院基于当事人的请求,依据法律规定对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予以终止的情形 。
特征
必须出现合同僵局
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裁判。
司法终止的条件
因履行不能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非违约方拒绝违约方解除合同的请求;
必须由当事人提出请求,法院或冲裁机构不能依职权解除合同。
司法终止的效果:当事人有权申请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