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5CPA税法02增值税法
这是一篇关于增值税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征税范围一般规定,征税范围特殊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四项条件,纳税义务人,计税方法、税率、征收率,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简易计税方法,特定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计征办法,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编辑于2025-04-26 00:38:44增值税法
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销售/进口的货物(13%)
“有形动产”
软件产品,属于货物
销售自产,即征即退【实际税负超3%的部分】
电力、热力、气体
销售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9%)
陆路运输
出租车公司收取的份子钱
水路运输
程租、期租
航空运输
湿租
VS:干租、光租,有形动产租赁,13%
管道运输
其他规定
逾期票证收入
VS:退票手续费,6%
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
发包方、承包方均全额确定销售额
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
双方均以换出仓位的全额确定销售额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经营者全额确定销售额
缆车、索道、电瓶车
邮政服务(9%)
邮政普通服务(邮政包裹)、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邮品销售、邮政代理)
VS
广告代理: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6%
经纪代理: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6%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9%)
增值电信服务(6%)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
建筑服务(9%)
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
固定电话等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
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
物业公司提供的装修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出租施工设备并配人
金融服务(6%)
贷款服务
各种利息性质的收入 (保本的利息收入、融资性售后回租、票据贴现等)
存款利息,不征税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
保险公司取得的收入:保险服务 VS个人拿到的“保险赔款”不征税
金融商品转让
股
股票:征税
股权:不征税
持有至到期,取得的本金不属于
期货
货物期货转让
不属于,实物交割环节按“销售货物”纳税
非货物期货转让
现代服务 (除不动产租赁9% 以外,其他6%)
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不是按建筑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
广告代理、广告的发布和播映
提供会议场地的同时提供配套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打捞救助
货运客运场站
差额计税
装卸搬运、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简易计税
快递公司提供的分拣派送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收派服务
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广告位租赁收入,按“租赁服务”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
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含放映)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 代理报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按“经纪代理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退票费、手续费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
生活服务(6%)
文化体育服务
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植物养护服务
销售不动产(9%)
销售无形资产 (转让所有权或提供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9%)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6%)
征税范围 特殊规定
特殊项目的具体规定
罚没物品
如数上缴财政,不在征税范围
除上述外,经营罚没物品的销售收入,征收
自产创新药
药品生产企业在销售自产创新药后,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在征税范围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征收
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
售卡方取得的充值款,不在征税范围
售卡方收取的手续费,缴纳
持卡人消费时,商家缴纳
财政补贴收入
与销售货物的数量或金额挂钩,征收
无关,不征收
不在征税范围
行政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员工为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单位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非经营行为
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赔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融资性售后回租中,出售资产的行为
资产重组中,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
无形资产,征
视同销售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代销、销售代销货物
货物在总分机构间移送(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赠送
将外购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
注意:来源、去向
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公益活动为目的、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两公”除外)
混合销售与兼营
混合销售
同一项行为,货物+服务,从主业征收
特殊规定: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量大、税率差大)
兼营
适用于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单独核算
缴纳增值税的四项条件
应税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
不动产、自然资源:地理位置在境内
服务、无形资产
内向外
外向内
完全在境内
部分在境内
完全在境外
属人兼属地
应税行为属于“征收范围”内
应税行为是为“他人”提供
应税行为“有偿”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中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
以发包人名义对外运营+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为纳税义务人
不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
资管产品运营
资管产品管理人
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分类
一般纳税人
应登记:年销售额≥500万元
销售额的确定:差额不扣,偶发不计
可登记:年销售额<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
小规模纳税人
例外情形
其他个人,不得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计税方法、 税率、征收率
计税方法
一般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简易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扣缴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含税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税率
13%
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9%
服务类
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建筑、基础电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货物类
民生有关、农业相关、生活用能源、精神文明相关(注意细节)
6%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
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0%
出口货物
国际运输服务
有资质的:零税率
无资质的:免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免税
航天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征收率
3%、5%、0.5%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包含
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包装费、返还利润、优质服务费等
按货物的适用税率价税分离
价内税:消费税、资源税
不包含
增值税销项税额
代收代垫款项 (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开票)
代收代缴消费税、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代收的报销费、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代垫运输费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
折后金额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金额栏(×备注栏)
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
折前金额
销售折让
折后金额
以旧换新
金银首饰
扣除旧货价后征税(即实际收取的金额)
其他
不得扣除旧货的收购价
还本销售
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视为两项行为分别计算
包装物押金 (需单独核算)
一般(含啤酒、黄酒包装物)
收到不纳税,逾期(一年和合同期限,孰早)纳税
酒类包装物押金(啤酒、黄酒除外)
收到即纳税
视同销售方式销售额
①自己同期同类平均;②同期同类他人平均;③组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金融经纪融资租 航空客场兼旅游 房企卖房扣地款 金融抵债不动产
金融商品转让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
买入价的特殊规定
IPO形成的限售股:IPO发行价
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停牌前一日的收盘价
“实际买入价”>“前述规定的价格”,按实际买入价确定
盈亏可以相抵(同一纳税年度),不能跨年度结转
房企售房 一般计税方法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当期允许扣除地价款
包含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
按销售面积比例匹配
经纪代理服务
扣除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航空运输企业
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代收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款项
客运场站服务 (仅一般纳税人)
扣除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旅游服务
吃住行签票团
融资租赁、 融资性售后回租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如有)
金融机构处置抵债不动产
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
其他特殊行业销售额
贷款服务
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确定销售额
90天的特殊规定
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代扣代缴增值税时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农产品
凭票抵扣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9%)
计算抵扣
不含税价×基本扣除率(9%)
发票要求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专用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免税)
用于销售13%税率货物的 生产领用时,加计1%
核定扣除
液体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
道路通行费
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凭票抵扣)
桥闸通行费: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金额÷(1+5%)x5%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注明身份信息)
人员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扣税方法
能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客票电子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凭票抵扣)
纸质行程单:(票价+燃油附加费)÷(1+9%)x9% 铁路纸质车票:票面金额÷(1+9%)x9% 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1+3%)x3%
不得抵扣
情形
“特定用途”
简易计税 免征增值税 集体福利 个人消费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均可扣
固定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
兼用全额抵扣,专用不可抵扣
除上述之外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
按比例抵扣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当期全部销售额
“非正常损失”
包含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在产品、不动产)本身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贷、餐、民、娱”
不合规
进项税额转出
适用情形
已抵扣进项税,发生上述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在发生当期,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金额的确定
能准确确定进项税额的
按税额转出
无法准确确定的
货物、劳务、服务
转出金额=实际成本×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
转出金额=固定资产、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的净值×适用税率
加计抵减
比例
先进制造业企业:5%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15%
计算
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
=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余额
+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
-本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进项税额转出的部分,对应的加计抵减额
实际抵减金额
以“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为限进行抵减,当期抵减不完的往后结转
留抵税额
留抵税额
一次性取得存量留抵退税之前
存量留抵税额:min(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未留抵税额-2019年3月31日留抵税额
一次性取得存量留抵退税之后
存量留抵税额:0
增量留抵税额: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金额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7”行业企业
存量留抵税额: (一次性退还)可退税款=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增量留抵税额: (按月退还)可退税款=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其他行业
只退增量,不退存量
增量留抵税额:可退税款=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面数字化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其他规定
留抵退税和免抵退税优惠政策共存时,出口免抵退税优先
不同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简易计税方法
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征收率
3%
一般纳税人 特定行为
水力发电(县级、小型)、砂土石料砖瓦石灰混凝土、生物血液制品、自来水、寄售死当物品及再生资源
物业水费抗癌药 动漫电影文体教 租仓储装派交通 清包甲供再回收 非企研信鉴无形 资管产品仅运营
小规模纳税人
绝大多数适用3%(截至2027.12.31,减按1%征收)
3%减按2%
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x2%
不能开具专票。如开具专票,需要按3%缴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销售旧货
一般、小规模均适用
5%
一般纳税人
劳务派遣(差额)、人力资源外包、 2016年4月30日之前开工的不动产的转让、租赁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
劳务派遣(差额)、与不动产相关的业务
0.5%
二手车经销商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一般、小规模均可)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销售额
一般:全额确定销售额
差额计税的情形
特定应税行为的 增值税计征办法
七差五宝图(待补充)
①2建5转租房3
②简易计税:预征率=征收率
③房企预征:3%
④七差:3×2+1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进口货物增值税
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税率
与境内交易的适用税率一致
进口抗癌药、罕见病药:3%
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报关进口的当天 纳税期限: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纳税地点:报关地海关
跨境电子商务 零售进口
纳税人
购买进口商品的个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
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计税规定
计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包括零售价格、运费、保险费)
单次交易限值内
关税为0;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按70%征收
超过限值
单次超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有一件商品
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途径进口, 但正常缴纳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超过年度交易限额
按一般贸易管理
单次交易限值:5000 元 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
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 的退(免)税和征税
政策适用
出口退(免)税
免、抵、退
生产企业
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外贸企业
(1)直接出口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 (2)将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
特殊服务类型
(1)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 (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适用零税率的服务
国航研合设广软,电路信息业离转
免、退
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
(1)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 (2)外贸企业将外购服务或无形资产出口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免
(1)出口免税服务
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或无形资产,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免税
(2)国内采购的免税产品出口,也适用于免税
免税的范围
出口免税货物:软件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等
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外的建筑服务、会议展览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等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
退(免)税的计算
免抵退
算“尺度”
当期免抵退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人民币价格(FOB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算免抵后“应纳税额”
“剔税”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人民币价格(FOB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退税率)
“抵税”
当期应纳税额 =内销销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剔税”)-上期留抵税额
“退小”
| 留抵税额 |<尺度
退税额:留抵税额
差额:免抵税额
| 留抵税额 |>尺度
退税额:尺度
差额:留抵税额
免退
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税收优惠
免税
销售免税货物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从源头上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饲料、制种、肥料优惠政策
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免税
豆粕,征税(9%)
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税
无机肥产品,征税(9%)
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
销售古旧图书;批发、零售图书(不包括印刷、出版环节——先征后返)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和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的免税项目
托儿所、幼儿园、学历教育、养老、医疗、家政 纪念馆、博物馆等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VS:景区6%) 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以下利息收入
国家助学贷款 国债、地方政府债 小额贷款利息 统借统还业务,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的前提下,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税;高于上述利率,全额缴纳
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资金的无偿借贷行为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个人转让著作权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个人住房相关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税 个人转让满2年的外购住房,免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政策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 超过上述标准,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
销售额的规定
差额征税项目:按差额后的金额确定是否可以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扣除销售不动产后未超过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税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分摊后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免征
退税政策
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
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提供管道运输服务
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按人数)
每月应退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员人数×本月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4 倍
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按比例)
退税比例有 30%、50%、70%、90%、100%五个档次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
3 年内,设备所有权转移或移作他用的,补税
应补税款=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税率
出版物出版环节先征后退政策
100%先征后退:党派期刊、政府科协期刊、军事期刊;老人、儿童、少数民族、盲文
50%先征后退:除上述外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部分报纸
印刷、制作业务先征后退政策
100%先征后退:少数民族
扣减增值税
退役士兵 脱贫人口、失业登记证人员
个体经营
3年内每年2万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最高上浮20%
企业招录
3年内按人数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定额6000元/人,最高上浮30%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
一般规定
应税销售行为:孰早(收讫款项/合同应收,开票)
进口货物:报关进口当天
扣缴义务时间: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具体规定
直接收款:收款/合同应收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合同约定(无约定,发货当天) 委托代销的委托方:孰早(收到代销清单/收到货款,发货满180天) 除委托代销外其他的视同销售:移送货物当天 预收款销售货物:发货当天(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为收到预收款当天或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预收款提供租赁服务:收到预收款当天 金融商品转让: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不动产: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发票管理
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单用途卡/多用途卡售卡、预收资金
部分差额征税项目
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部分 金融商品转让 经纪代理服务从销售额中扣除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中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旅游服务差额征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部分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平销返利)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未放弃减税政策
应税行为适用于免税政策的,或销售免税货物的
向其他个人销售、转让不动产或者出租不动产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异常凭证
范围
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大数据分析发现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 属于失联和走逃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取得时的处理
尚未申报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的,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退税的,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数电发票
具有与纸质发票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交付数电发票 受票方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需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