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提及媒介环境学派时,媒介技术决定论一词始终是它挥之不去的阴影。
不管是早期的麦克卢汉被斩钉截铁地认为是一个技术决定论者,学界为伊尼斯以及麦克卢汉为首的多伦多学派冠以的诨名“媒介技术决定论”,还是各种教科书在论述麦克卢汉的理论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以“麦克卢汉和他的技术决定论”为题。再到八十年代以降,莱文森等人不停地为媒介环境学派正名,认为他们不完全是一个媒介技术决定论者。“媒介技术决定论”一词始终是学者们用来定义媒介环境学派所使用的最多的表述话语。
媒介环境学派之所以被贴上技术决定论的标签,既与媒介环境学派代表学者理论有关,又与当时的研究环境密切关联。
论述媒介环境学派中具有技术决定论色彩的观点,以及更重要的:并不完全是技术决定论色彩的观点。
伊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中强调媒介对于文明以及社会的影响,例如通过对埃及文明之中莎草纸对石头以及象形文字媒介的挑战,他认为媒介影响文字与思想的传播,进而导致了社会的变革。
然而问题在于,伊尼斯的论述之中,并不完全只有“媒介技术决定论”的论调,他曾说过“传播的突然进展,是文化动荡的反映。” 并不仅仅是媒介会影响到社会进程,社会进程同样也会影响媒介。在这一境况之下,他开始强调我们不应太过关注技术,关注媒介,而应当去注重社会各种因素之间的平衡。
此外,关于麦克卢汉是一位“技术决定论”者的论断,麦克卢汉自己就有着很明确的否定意见。他曾就自己是否是一个技术决定论者一事致电莱文森并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而在他后来的一系列著作之中,这种思想更加明显。他认为对于技术,如果我们不加以批判的话,我们都将成为机器人。但受限于他镶嵌画式、非线性的、跳跃式的文学风格“先知式”的叙述话语,麦克卢汉关于技术的论述尤其是“媒介技术决定论”式的论断逐渐被凸显了出来,他和伊尼斯自然也被当作了“技术决定论”式者,而被后来的人所接受。
在早期的媒介环境学派之中,不管是伊尼斯还是麦克卢汉,他们实际上都没有很明确的、坚定的“媒介技术决定论”的观点存在,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最多只能算得上一个温和的“技术决定论”者。因为他们在强调媒介决定社会的同时,他们还强调了一种媒介批判的维度,强调了社会对于媒介所应该采取的态度。
媒介环境学派的理论虽然对当时的美国学界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但它依然被当时注重“效果研究”的经验型研究范式所接纳,并作为“长期效果论”的一种而被赋予了“媒介技术决定论”的名号。
因为,当时学界对于麦克卢汉的媒介理论的理解,实际上还是从原先经验研究的出发点出发的,麦克卢汉本人就被当成了一位研究媒介长期效果理论的研究者,也正因此,麦克卢汉关于媒介影响社会的理论就被当作一种“长期效果论”而被显现出来,他对于媒介的批判与反思则相对地被隐藏了起来,而媒介环境学派的早期学者也就这样被定义为一个“媒介技术决定论”者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媒介环境学派也在不断调试研究视角。以保罗·莱文森、林文刚为代表的第三代学者重点关注技术与人的关系的生成机制和内在机理。 保罗·莱文森将人视作媒介的尺度,关注媒介进化,他强调“技术在有限的层次上对人的生存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和了技术与人的关系。21世纪初,林文刚提出了文化/技术共生论,即人类文化是人与媒介在持续依存中相互影响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