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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工委发布的立法技术规范(一)、(二)原版整合。从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和公文的分类这两个方面做了一个概括介绍。
编辑于2021-08-22 22:09:03文书写作教程
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标点符号用法》GB_T 15834-2011
《文字条目通用排序规则》GB 13418-92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第1部分:公文结构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第2部分:显现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第3部分:实施指南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_T 9704-2012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二)
公文的分类
通用公文
行政公文
命令
决定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报
议案
报告
请示
批复
意见
函
纪要
公报
决议
事务公文
计划
总结
调查报告
领导讲话稿
典型材料等
专用公文
财经文书(市场调查报告、经济合同)
司法文书(起诉书、判决书、笔录)
外交文书(国书、照会、护照、条约)
军用文书等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二)
一、法律结构规范
1.目录
1.1法律设章、节的,在正文前须列“目录”将各章、节的名称按序排列表述,各章下的节单独排序。条、款、项、目不列入目录中。附则单列为一章。
示例: 第一章…… 第一节 …… 第二章 …… 第一节 …… …… 第×章 附则
1.2法律设编、章、节的,各章连续排序。附则不单列为一编或者一章。
示例: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 …… 第一节 …… 第二章 …… 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 第一节 …… …… 附则
2.定义条款
2.1贯穿法律始终的基本概念,在总则中或者法律第一条立法目的之后规定。如果规定适用范围的,定义条款在适用范围之后规定。
2.2涉及多个法律条款的专业术语,一般在附则中规定。
2.3概念、术语只涉及某章节的内容时,可以在该章节的开头、结尾或者有关条文中规定。
2.4定义条款表述为:“本法(本章、本节、本条)所称,××,是指(包括)……”。
2.5一个定义条款中规定多个概念、术语的,应当分项表述。
示例: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是专(包括)…… (二)××,是指(包括)……
3.过渡性条款
3.1过渡性条款内容一般包括:对新法施行(颁布)前相关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效力的确定;新法对某种特殊情形所作出的特别生效时间或者依法特别办理的规定;对依据旧法获得的权利、资格、资质效力的承认或者处理等。
示例: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3.2过渡性条款一般在附则中规定。但是,只涉及某章节或者某条文的,可以在相应的章节或者条文中规定。
4.法律适用关系条款
新法颁布后,涉及相关法律有关规定的适用问题时,一般采用具体列举的方式;难以全部列举的,在具体列举之后,再作概括表述。
示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示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和其他在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二、法律条文表述规范
5.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的表述
5.1法律一般需要明示立法目的,表述为:“为了……,制定本法”,用“为了”,不用“为”。立法目的的内容表述应当直接、具体。明确,一般按照由直接到间接、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到宏观的顺序排列。
5.2法律一般不明示某部具体的法律为立法依据。但是,宪法或者其他法律对制定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明示宪法或者该法律为立法依据。表述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5.3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需要规定立法依据时)一般在第一条一并表述,先表述立法目的,再表述立法依据。
6.引用法律名称的表述
6.1引用本法时,表述为:“本法……”。
6.2引用其他法律时,在特指具体法律时,所引法律的名称用全称加书名号。
示例: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3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不用全称,也不加书名号,直接表述为“宪法”。
7.适用法律的表述
7.1具体指明适用某部法律的,表述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或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为了避免以后法律修改可能出现的条文不对应问题,一般不出现具体条文的序号。
7.2概括适用其他法律、法规的,表述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3优先适用其他法律、法规的,表述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或者“……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7.4优先适用本法的,表述为:“……与本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表述
8.1“情形”用于表示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外在形态和状况。
8.2“行为”用于表示人的活动。
8.3如果列举的内容既包括“情形”又包括“行为”时,统一用“情形”。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的“的”字不能省略,其所列各项末尾是否用“的”字,根据下列三种情况确定:
8.4.1所列项是名词时,不用“的”。
示例: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8.4.2所列项是主谓结构时,视为名词性短语,不用“的”。
示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8.4.3所列项是动宾结构时,应当用“的”。
示例: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9.引用法律条文中第×项的表述
9.1引用某项时,该项的序号不加括号,表述为:“第× 项”,不表述为:“第(×)项”。
9.2引用某条的某项时,表述为:“第×条第×项”或者“第×条第×款第×项”。
9.3引用两项时,表述为:“第×条第×项、第×项”。
9.4引用三项以上的,对连续的项表述为:“第×条第×项至×项”对不连续的项,列出具体各项的序号,表述为:“第×条第×项、第×项和第×项”。
10.部门的表述
10.1法律中一般不写部门的具体名称。
10.2法律中行政机关的表述,一般使用“××主管部门”。
示例: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0.3对某些部门,实践中已有固定表述的,如“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等,仍保留原来的表达方式。
示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10.4对少数情况特殊的部门,应当表述准确,如司法部就不能表述为“司法部门”,而应当表述为“司法行政部门”。这里“行政”与“主管”不能并用。
示例: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10.5法律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表述为“××机构”。
示例: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11.数字的使用
11.1序数词、比例、分数、百分比、倍数、时间段、年龄、人数、金额,以及表示重量、长度、面积等计量数值的数字,均用汉字数字表述。
示例: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11.2公历年、月、日,统计表中的数字,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法律条文中“目”的序号等,均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示例1: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
示例2:本章下列用语的含义: (三)“托运人”,是指: 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1.部门(机构)职责的表述
1.1涉及一个职能部门(机构)的职责的,表述为:××部门(机构)主管(负责)全国××工作。
示例1: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条)
示例2: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1.2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机构),需要明确各自职责的,分别表述为:××部门(机构)主管(负责)全国××工作,××部门(机构)负责××工作,××部门(机构)负责 ××工作。
示例1: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农业法第九条第二款)
示例2: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1.3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机构),需要明确主管部门(机构)及其职责,但不必明确其他部门(机构)及其具体职责的,表述为:××部门(机构)主管(负责)全国××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机构)负责××工作。
示例1: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条)
示例2: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第一款)
2.制定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的表述
2.1为确保法律规定的制度、有关事项的实施,需要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表述为:×××,由国务院制定。
示例1: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统计法第四十九条)
示例2: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保险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2.2为确保法律规定的专业性、技术性规定的实施,需要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制定部门规章的,表述为:×××,由国务院××部门(机构)制定。
示例1: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节约能源法第三十七条)
示例2: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保险法第九十八条)
3.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的表述
3.1需要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表述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示例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示例2: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
3.2需要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或者较大市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表述为:×××,由地方性法规规定。
示例: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3.3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的,表述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规定)。
示例1: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3.4可以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也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的,表述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规定)。
示例1: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4.罚款规定的表述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对当事人有惩戒教育作用。罚款可以是警示性的,也可以是经济性的。设定罚款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造的损失、社会危害程度确定。
4.1罚款规定一般应明确罚款的数额或者幅度。
4.2对违法行为能够以违法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造成的实际损失等作为参考系数确定罚款数额的,可以使用处以该系数的倍数或者比例罚款的表述。
示例1: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示例2: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4.3对违法行为难以用违法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造成的实际损失等作为参考系数确定罚款数额的,可以使用确定数额以内或者一定幅度以内罚款的表述。
4.4在规定处以一定幅度的数额罚款时,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一般不超过十倍。
4.5规定罚款数额上限不规定下限的,表述为:可以处 ××元以下罚款。规定确定罚款数额或者数额幅度的,“处”之前不加“可以”。
5.刑法以外的法律中刑事责任规定的表述
5.1只有个别条文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在该条文中直接表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示例1: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以及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示例2: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护照法第十七条)
12.标点符号的使用
12.1主语和谓语都比较长时,主语和谓语之间加逗号。
示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12.2一个句子内部有多个并列词语的,各个词语之间用顿号,用“和”或者“以及”连接最后两个并列词语。
示例: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12.3一个句子存在两个层次以上的并列关系时,在有内在联系的两个并列层次之间用顿号,没有内在联系的两个并列层次之间用逗号。
示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7年10月23日批准、国务院1957年10月2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12.4在多重复句中,各并列分句内已使用逗号的,并列分句之间用分号。
示例:……人员,有……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5在修正案、修改决定中,使用引号时,根据下列情况确定:
12.5.1引用内容是完整的条、款的,条、款末尾的标点符号标在引号里边。
示例: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2.5.2引用内容是条文中的局部或者是名词、短语的,在引号内引用部分的末尾不加标点符号,但是在引号外的句末,应当加注标点符号。
示例:将本法其他各条款中的“全民所有”改为“国家所有”,“国营”改为“国有”。
12.5.3引用内容是分款(项)的条文,每款(项)的前面用前引号,后面不用后引号,但是在最后一款(项)的后面,应当用后引号。
示例: 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改为第一百七十九条,修改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三、法律常用词语规范
13.和,以及,或者
13.1“和”连接的并列句子成分,其前后成分无主次之分,互换位置后在语法意义上不会发生意思变化,但是在法律表述中应当根据句子成分的重要性、逻辑关系或者用语习惯排序。
示例1: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示例2: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13.2“以及”连接的并列句子成分,其前后成分有主次之分,前者为主,后者为次,前后位置不宜互换。
示例1: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公开的除外。
示例2: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13.3“或者”表示一种选择关系,一般只指其所连接的成分中的某一部分。
示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4.应当,必须
“应当”与“必须”的含义没有实质区别。法律在表述义务性规范时,一般用“应当”,不用“必须”。
示例: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15.不得,禁止
“不得”、“禁止”都用于禁止性规范的情形。“不得”一般用于有主语或者有明确的被规范对象的句子中,“禁止”一般用于无主语的祈使句中。
示例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示例2: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不再使用“不准”、“不应”、“不能”、“严禁”等与“不得”和“禁止”相近的词语。
16.但是,但
“但是”、“但”二者的含义相同,只是运用习惯的不同。法律中的但书,一般用“但是”,不用单音节词“但”。“但是”后一般加逗号,在简单句中也可以不加。
17.除……外,除……以外
除……外”和“除……以外”搭配的句式用于对条文内容作排除、例外或者扩充规定的表述。对条文内容作排除、例外表达的,置于句首或者条文中间,表述为“除……外,……”或者“……除……以外,……”;对条文内容作扩充表达的,置于条文中间,表述为“……除……以外,还……”。
示例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示例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示例3:买卖合同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18.依照,按照,参照
18.1规定以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一般用“依照”。
示例: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18.2“按照”一般用于对约定、章程、规定、份额、比例等的表述。
示例1: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
示例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18.3“参照”一般用于没有直接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但是又属于该范围逻辑内涵自然延伸的事项。
示例: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
19.制定,规定
19.1表述创设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时,用“制定”;表述就具体事项作出决定时,用“规定”。
示例1: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示例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20.会同,商
20.1“会同”用于法律主体之间共同作出某种行为的情况。“会同”前面的主体是牵头者,“会同”后面的主体是参与者,双方需协商一致,共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或者作出其他行为。
示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20.2“商”用于前面的主体是事情的主办者,后面的主体是提供意见的一方,在协商的前提下,由前面的主体单独制定并发布规范性文件。
示例:司法鉴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21.缴纳,交纳
“交纳”较“缴纳”的含义更广,涵盖面更宽。法律中规定当事人自己向法定机关交付款项时,一般使用“交纳”。但是在规定包含有强制性意思时,可以用“缴纳”。
示例1: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示例2: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2.抵销,抵消
“抵消”用于表述两种事物的作用因相反而互相消除,“抵销”用于表述账的冲抵。法律中表述债权债务的相互冲销抵免情形时,用“抵销”,不用“抵消”。
示例: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3.账,帐
表述货币、货物出入的记载、账簿以及债等意思时,用“账”,不用“帐”。
示例;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有自己的经营场所,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经纪业务的收支情况。
24.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
规范年龄、期限、尺度、重量等数量关系,涉及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的规定时,“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
25.日,工作日
“日”和“工作日”在法律时限中的区别是:“日”包含节假日,“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对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行使权力可能严重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权利的,应当用“日”,不用“工作日”。
示例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6.作出,做出
6.1“作出”多与决定、解释等词语搭配使用。
示例1: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示例2:最高人民法脘、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监督法第三十一条)
6.2“做出”多与成绩等名词词语搭配使用。
示例1: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三条)
示例2: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岛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海岛保护意识,并对在海岛保护以及有关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海岛保护法第七条)
7.公布,发布,公告
7.1“公布”用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结果、标准等。
示例1: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十一条)
示例2: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统计法第十三条)
示例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7.2“发布”用于公开发出新闻、信息、命令、指示等。
示例1: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
示例2: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7.3“公告”用于向公众发出告知事项。
示例1: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示例2: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法第四十六条)
8.违法,非法
8.1“违法”一般用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行为。
示例1: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四条)
示例2: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8.2“非法”通常情况下也是违法,但主要强调缺乏法律依据的行为。
示例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九条)
示例2: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
9.设定,设立
“设定”和“设立”都可以用于权利、义务、条件等的设置。“设立”还可以用于成立或者开办组织、机构、项目等。
示例1: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反垄断法第三十四条)
示例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物权法第六条)
示例3: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示例4: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七条)
10.执业人员,从业人员
10.1“执业人员”用于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证书,并从事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人员。
示例1: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法第二条)
示例2: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法第二条)
10.2“从业人员”用于表述在一般性行业就业的人员。
示例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
示例2: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11.批准,核准
11.1“批准”用于有权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条件,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呈报的事项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准许。
示例1: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示例2: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为了科学研究进行考古发掘,应当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11.2“核准”用于有权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准许。
示例1: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法第十条)
示例2: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法第十条)
12.注销,吊销,撤销
12.1“注销”用于因一些法定事实出现而导致的取消登记在册的事项或者已经批准的行政许可等。
示例1: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物权法第一百五十条)
示例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12.2“吊销”作为一种行政处罚,用于有权机关针对违法行为,通过注销证件或者公开废止证件效力的方式,取消违法者先前已经取得的许可证件。
12.3“撤销”用于有权机关取消依法不应颁发的行政许可或者发出的文件、设立的组织机构,也可以用于取消资质、资格等。
13.根据,依据
13.1引用宪法、法律作为立法依据时,用“根据”。
示例1: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保障国防动页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防动员法第一条)
13.2适用其他法律或者本法的其他条款时,用“依据”。
示例1:提供的统计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专项统计调查。(国防动员法第十九条)
示例2: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反垄断法第五十三条)
14.谋取,牟取
“谋取”是中性词,可以谋取合法利益,也可以谋取非法利益。“牟取”是贬义词,表示通过违法行为追求利益。
示例1: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示例2: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示例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职务牟取私利。(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九条)
四、法律修改形式规范
26.法律修正
法律修正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律修正案,一种是法律修改决定。
26.1采用修正案形式的,修正案单独公布。公布修正案,一般不重新公布原法律文本。
在表述方式上,按照通过时间先后标明序号,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修正案(二)》,……
每修改原法律一条内容,在修正案中就列为一条。
修正案增加或者删除法律条文,不改变原法律条文的序号。增加的条文排序在内容最相关的条文之后,表述为;“第×条之一”,“第×条之二”,……
26.2采用修改决定形式的,根据修改决定,重新公布修改后的法律文本。在表述修改的内容时,表述为:将第×条修改为:“……”。
增加条文的,表述为:“增加一条(一款或一项),作为第×条(第×条第×款或第×项)”。
删除某条、款、项的,单列一条表述。
示例:×、删去第×条第×款第×项。
26.3对多部法律或者一部法律的多处文字作相同修改的,对修改的文字单列一条,集中表述。
示例:×、将××法、××法、……(本法)相关条文中的“……”修改为“……”,“……”修改为“……”
27.法律修订
采用法律修订形式的,公布新的法律文本,法律实施日期为修订后的实施日期。
修订的法律需要明确规定原相关法律停止施行,表述为:“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同时废止。”
五、法律废止形式规范
28.法律废止
28.1制定法律时,在法律条文中规定废止相关法律的,表述为:“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同时废止。”
28.2单独通过一个决定废止法律的,表述为:“×年×月 ×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自×年×月×日起废止。”废止法律的决定由主席令公布。
标点符号用法
1范围
标准规定了现代汉语标点符号的用法。
适用于汉语的书面语(包括汉语和外语混合排版时的汉语部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标点符号(punctuation),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时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用来表示语句的停顿、语气以及标示某些成分(主要是词语)的特定性质和作用。
2.2句子(sentence),前后都有较大停顿、带有一定的语气和语调、表达相对完整意义的语言单位。
2.3复句(complex sentence),由两个或多个在意义上有密切关系的分句组成的语言单位,包括简单复句(内部只有一层语义关系)和多重复句(内部包含多层语义关系)。
2.4分句(clause),复句内两个或多个前后有停顿、表达相对完整意义、不带有句末语气和语调、有的前面可添加关联词语的语言单位。
2.5语段(expression),指语言片段,是对各种语言单位(如词、短语、句子、复句等)不做特别区分时的统称。
3标点符号的种类
3.1点号
点号的作用是点断,主要表示停顿和语气。分为句末点号和句内点号。
3.1.1句末点号,用于句末的点号,表示句末停顿和句子的语气。包括句号、问号、叹号。
3.1.2句内点号用于句内的点号,表示句内各种不同性质的停顿。包括逗号、顿号、分号、冒号。
3.2标号
标号的作用是标明,主要标示某些成分(主要是词语)的特定性质和作用。
包括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专名号、分隔号。
4标点符号的定义、形式和用法
4.1句号
4.1.1定义,句末点号的一种,主要表示句子的陈述语气。
4.1.2形式句号的形式是“。”
4.1.3基本用法
4.1.3.1用于句子末尾,表示陈述语气。使用句号主要根据语段前后有较大停顿、带有陈述语气和语调,并不取决于句子的长短。
示例1: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
示例2:(甲:咱们走着去吧?)乙:好。
4.1.3.2有时也可表示较缓和的祈使语气和感叹语气
示例1:请您稍等一下。
示例2:我不由地感到,这些普通劳动者也同样是很值得尊敬的。
4.2问号
4.2.1定义,句末点号的一种,主要表示句子的疑问语气。
4.2.2形式,问号的形式是“?”
4.2.3基本用法
4.2.3.1用于句子末尾,表示疑问语气(包括反问、设问等疑问类型)。使用问号主要根据语段前后有较大停顿、带有疑问语气和语调,并不取决于句子的长短
示例1:你怎么还不回家去呢?
示例2:难道这些普通的战士不值得歌颂吗?
4.2.3.2选择问句中,通常只在最后一个选项的末尾用问号,各个选项之间一般用逗号隔开。 当选项较短且选项之间几乎没有停顿时,选项之间可不用逗号。 当选项较多或较长,或有意突出每个选项的独立性时,也可每个选项之后都用问号
示例1:诗中记述的这场战争究竟是真实的历史描述,还是诗人的虚构?
示例2:这是巧合还是有意安排?
示例3:要一个什么样的结尾:现实主义的?传统的?大团圆的?荒诞的?民族形式的?有象征意义的?
示例4:(他看着我的作品称赞了我。)但到底是称赞我什么:是有几处画得好?还是什么都敢画?抑或只是一种对于失败者的无可奈何的安慰?我不得而知。
示例5:这一切都是由客观的条件造成的?还是由行为的惯性造成的?
4.2.3.3在多个问句连用或表达疑问语气加重时,可叠用问号。通常应先单用,再叠用,最多叠用三个问号。在没有异常强烈的情感表达需要时不宜叠用问号。
示例:这就是你的做法吗?你这个总经理是怎么当的??你怎么竟敢这样欺骗消费者???
4.2.3.4问号也有标号的用法,即用于句内,表示存疑或不详。
示例1:马致远(1250?—1321),大都人,元代戏曲家、散曲家。
示例2:钟嵘(?—518),颍川长社人,南朝梁代文学批评家。
示例3:出现这样的文字错误,说明作者(编者?校者?)很不认真。
4.3叹号
4.3.1定义,句末点号的一种,主要表示句子的感叹语气。
4.3.2形式,叹号的形式是“!”
4.3.3基本用法
4.3.3.1
用于句子末尾,主要表示感叹语气,有时也可以表示强烈的祈使语气、反问语气等。使用叹号主要根据语段前后有较大停顿、带有感叹语气和语调或带有强烈的祈使、反问语气和语调,并不取决于句子的长短。
示例1:才一年不见,这孩子都长这么高啦!
示例2:你给我住嘴!
示例3:谁知道他今天是怎么搞的!
4.3.3.2用于拟声词后,表示声音短促或突然
示例1:咔嚓!一道闪电划破了夜空。
示例2:咚!咚咚!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4.3.3.3表示声音巨大或声音不断加大时,可叠用叹号;表达强烈语气时,也可叠用叹号,最多叠用三个叹号。在没有异常强烈的情感表达需要时不宜叠用叹号。
示例1:轰!!在这天崩地塌的声音中,女娲猛然醒来。
示例2:我要揭露!我要控诉!!我要以死抗争!!!
4.3.3.4当句子包含疑问、感叹两种语气且都比较强烈时(如带有强烈感情的反问句和带有惊愕语气的疑问句),可在问号后再加叹号(问号、叹号各一)。
示例1:这么点困难就能把我们吓倒吗?!
示例2:他连这些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还敢说自己是高科技人材?!
4.4逗号
4.4.1定义,句内号的一种,表示句子或者语段内部的一般性停顿。
4.4.2形式,逗号的形式是“,”
4.4.3基本用法
4.4.3.1复句内各分句之间的停顿,除了有时用分号(见4.6.3.1),一般都用逗号。
示例1: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示例2:学历史使人更明智,学文学使人更聪慧,学数学使人更精细,学考古使人更深沉。
示例3:要是不相信我们的理论能反映现实,要是不相信我们的世界有内在和谐,那就不可能有科学。
4.4.3.2用于下列各种语法位置:
a)较长的主语之后。
示例1:苏州园林建筑各种门窗的精美设计和雕镂功夫,都令人叹为观止。
b)句首的状语之后。
示例2: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
c)较长的宾语之前。
示例3:有的考古工作者认为,南方古猿生存于上新世至更新世的初期和中期。
d)带句内语气词的主语(或其他成分)之后,或带句内语气词的并列成分之间。
示例4:他呢,倒是很乐意地、全神贯注地干起来了。
示例5:(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可是整个村子———白房顶啦,白树木啦,雪堆啦,全看得见。
e)较长的主语中间、谓语中间或宾语中间。
示例6:母亲沉痛的诉说,以及亲眼见到的事实,都启发了我幼年时期追求真理的思想。
示例7:那姑娘头戴一顶草帽,身穿一条绿色的裙子,腰间还系着一根橙色的腰带。
示例8:必须懂得,对于文化传统,既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统统抛弃,也不能不管精华糟粕全盘继承。
f)前置的谓语之后或后置的状语、定语之前。
示例9:真美啊,这条蜿蜒的林间小路。
示例10:她吃力地站了起来,慢慢地。
示例11:我只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
4.4.3.3用于下列各种停顿处:
a)复指成分或插说成分前后。
示例1:老张,就是原来的办公室主任,上星期已经调走了。
示例2:车,不用说,当然是头等。
b)语气缓和的感叹语、称谓语或呼唤语之后。
示例3:哎哟,这儿,快给我揉揉。
示例4:大娘,您到哪儿去啊?
示例5:喂,你是哪个单位的?
c)某些序次语(“第”字头、“其”字头及“首先”类序次语)之后。
示例6:为什么许多人都有长不大的感觉呢?原因有三:第一,父母总认为自己比孩子成熟;第二,父母总要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孩子;第三,父母出于爱心而总不想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走弯路。
示例7:《玄秘塔碑》所以成为书法的范本,不外乎以下几方面的因素:其一,具有楷书点画、构体的典范性;其二,承上启下,成为唐楷的极致;其三,字如其人,爱人及字,柳公权高尚的书品、人品为后人所崇仰
示例8:下面从三个方面讲讲语言的污染问题:首先,是特殊语言环境中的语言污染问题;其次,是滥用缩略语引起的语言污染问题;再次,是空话和废话引起的语言污染问题。
4.5顿号
4.5.1定义,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语段中并列词语之间或某些序次语之后的停顿
4.5.2形式,顿号的形式是“、”
4.5.3基本用法
4.5.3.1用于并列词语之间。
示例1:这里有自由、民主、平等、开放的风气和氛围。
示例2:造型科学、技艺精湛、气韵生动,是盛唐石雕的特色。
4.5.3.2用于需要停顿的重复词语之间。
示例:他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辩解着。
4.5.3.3用于某些序次语(不带括号的汉字数字或“天干地支”类序次语)之后
示例1:我准备讲两个问题:一、逻辑学是什么?二、怎样学好逻辑学?
示例2:风格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点:甲、题材;乙、用字;丙、表达;丁、色彩。
4.5.3.4相邻或相近两数字连用表示概数通常不用顿号。若相邻两数字连用为缩略形式,宜用顿号。
示例1:飞机在6000米高空水平飞行时,只能看到两侧八九公里和前方一二十公里范围内的地面。
示例2:这种凶猛的动物常常三五成群地外出觅食和活动。
示例3: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二、三产业的基础。
4.5.3.5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示例1:“日”“月”构成“明”字。
示例2:店里挂着“顾客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等横幅。
示例3:《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示例4: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示例5:办公室里订有《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和《时代周刊》等报刊。
4.6分号
4.6.1定义,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复句内部并列关系分句之间的停顿,以及非并列关系的多重复句中第一层分句之间的停顿。
4.6.2形式分号的形式是“;”
4.6.3基本用法
4.6.3.1表示复句内部并列关系的分句(尤其当分句内部还有逗号时)之间的停顿。
示例1:语言文字的学习,就理解方面说,是得到一种知识;就运用方面说,是养成一种习惯。
示例2:内容有分量,尽管文章短小,也是有分量的;内容没有分量,即使写得再长也没有用。
4.6.3.2表示非并列关系的多重复句中第一层分句(主要是选择、转折等关系)之间的停顿。
示例1:人还没看见,已经先听见歌声了;或者人已经转过山头望不见了,歌声还余音袅袅。
示例2:尽管人民革命的力量在开始时总是弱小的,所以总是受压的;但是由于革命的力量代表历史发展的方向,因此本质上又是不可战胜的。
示例3:不管一个人如何伟大,也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因此,个人的见解总难免带有某种局限性。
示例4:昨天夜里下了一场雨,以为可以凉快些;谁知没有凉快下来,反而更热了。
4.6.3.3用于分项列举的各项之间。
示例: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为:一、讲授本学科的主干基础课程;二、主持本学科的重大科研项目;三、领导本学科的学术队伍建设;四、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世界先进水平。
4.7冒号
4.7.1定义,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语段中提示下文或总结上文的停顿。
4.7.2形式,冒号的形式是“:”
4.7.3基本用法
4.7.3.1用于总说性或提示性词语(如“说”“例如”“证明”等)之后,表示提示下文。
示例1:北京紫禁城有四座城门:午门、神武门、东华门和西华门。
示例2:她高兴地说:“咱们去好好庆祝一下吧!”
示例3:小王笑着点了点头:“我就是这么想的。”
示例4:这一事实证明:人能创造环境,环境同样也能创造人。
4.7.3.2表示总结上文
示例:张华上了大学,李萍进了技校,我当了工人:我们都有美好的前途。
4.7.3.3用在需要说明的词语之后,表示注释和说明
示例1:(本市将举办首届大型书市。)主办单位:市文化局;承办单位:市图书进出口公司;时间:8月15日—20日;地点:市体育馆观众休息厅。
示例2:(做阅读理解题有两个办法。)办法之一:先读题干,再读原文,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读课文。办法之二:直接读原文,读完再做题,减少先入为主的干扰。
4.7.3.4用于书信、讲话稿中称谓语或称呼语之后
示例1:广平先生:......
示例2:同志们、朋友们:....
4.7.3.5一个句子内部一般不应套用冒号。在列举式或条文式表述中,如不得不套用冒号时,宜另起段落来显示各个层次
示例: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8引号
4.8.1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语段中直接引用的内容或需特别指出的成分。
4.8.2形式,引号的形式有双引号““””和单引号“‘’”两种。左侧的为前引号,右侧的为后引号。
4.8.3基本用法
4.8.3.1标示语段中直接引用的内容。
示例:李白诗中就有“白发三千丈”这样极尽夸张的语句。
4.8.3.2标示需要着重论述或强调的内容。
示例:这里所谓的“文”,并不是指文字,而是指文采。
4.8.3.3标示语段中具有特殊含义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成分,如别称、简称、反语等。
示例1:电视被称作“第九艺术”。
示例2:人类学上常把古人化石统称为尼安德特人,简称“尼人”。
示例3:有几个“慈祥”的老板把捡来的菜叶用盐浸浸就算作工友的菜肴。
4.8.3.4当引号中还需要使用引号时,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
示例:他问:“老师,‘七月流火’是什么意思?”
4.8.3.5独立成段的引文如果只有一段,段首和段尾都用引号;不止一段时,每段开头仅用前引号,只在最后一段末尾用后引号。
示例: 我曾在报纸上看到有人这样谈幸福: “幸福是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 “幸福是知道自己擅长什么和不擅长什么。...... “幸福是在正确的时间做了正确的选择。......”
4.8.3.6在书写带月、日的事件、节日或其他特定意义的短语(含简称)时,通常只标引其中的月和日;需要突出和强调该事件或节日本身时,也可连同事件或节日一起标引。
示例1:“5·12”汶川大地震
示例2:“五四”以来的话剧,是我国戏剧中的新形式。
示例3: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
4.9括号
4.9.1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语段中的注释内容、补充说明或其他特定意义的语句。
4.9.2形式,括号的主要形式是圆括号“()”,其他形式还有方括号“[]”、六角括号“〔〕”和方头括号“【】”等。
4.9.3基本用法
4.9.3.1标示下列各种情况,均用圆括号:
a)标示注释内容或补充说明。
示例1:我校拥有特级教师(含已退休的)17人。
示例2: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热烈鼓掌)b)标示订正或补加的文字。
b)标示订正或补加的文字。
示例3:信纸上用稚嫩的字体写着:“阿夷(姨),你好!”。
示例4:该建筑公司负责的建设工程全部达到优良工程(的标准)。
c)标示序次语。
示例5:语言有三个要素:(1)声音;(2)结构;(3)意义。
示例6:思想有三个条件:(一)事理;(二)心理;(三)伦理。
d)标示引语的出处。
示例7:他说得好:“未画之前,不立一格;既画之后,不留一格。”(《板桥集·题画》
e)标示汉语拼音注音。
示例8:“的(de)”这个字在现代汉语中最常用。
4.9.3.2标示作者国籍或所属朝代时,可用方括号或六角括号。
示例1:[英]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
示例2:〔唐〕杜甫著
4.9.3.3报刊标示电讯、报道的开头,可用方头括号。
示例:【新华社南京消息】
4.9.3.4标示公文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可用六角括号。
示例:国发〔2011〕3号文件
4.9.3.5标示被注释的词语时,可用六角括号或方头括号。
示例1:〔奇观〕奇伟的景象。
示例2:【爱因斯坦】物理学家。生于德国,1933年因受纳粹政权迫害,移居美国。
4.9.3.6除科技书刊中的数学、逻辑公式外,所有括号(特别是同一形式的括号)应尽量避免套用。必须套用括号时,宜采用不同的括号形式配合使用。
示例:〔茸(rónɡ)毛〕很细很细的毛。
4.10破折号
4.10.1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语段中某些成分的注释、补充说明或语音、意义的变化。
4.10.2形式,破折号的形式是“———”。
4.10.3基本用法
4.10.3.1标示注释内容或补充说明(也可用括号,见4.9.3.1;二者的区别另见B.1.7)。
示例1:一个矮小而结实的日本中年人———内山老板走了过来。
示例2:我一直坚持读书,想借此唤起弟妹对生活的希望———无论环境多么困难
4.10.3.2标示插入语(也可用逗号,见4.4.3.3)。
示例:这简直就是———说得不客气点———无耻的勾当!
4.10.3.3标示总结上文或提示下文(也可用冒号,见4.7.3.1、4.7.3.2)
示例1:坚强,纯洁,严于律已,客观公正———这一切都难得地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示例2:画家开始娓娓道来———数年前的一个寒冬,.....
4.10.3.4标示话题的转换。
示例:“好香的干菜,———听到风声了吗?”赵七爷低声说道。
4.10.3.5标示声音的延长
示例:“嘎———”传过来一声水禽被惊动的鸣叫。
4.10.3.6标示话语的中断或间隔。
示例1:“班长他牺———”小马话没说完就大哭起来。
示例2:“亲爱的妈妈,你不知道我多爱您。———还有你,我的孩子!”
4.10.3.7标示引出对话。
示例:———你长大后想成为科学家吗? ———当然想了!
4.10.3.8标示事项列举分承。
示例: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环境物理学分为以下五个分支学科:———环境声学;———环境光学;———环境热学;———环境电磁学;———环境空气动力学。
4.10.3.9用于副标题之前。
示例:飞向太平洋———我国新型号运载火箭发射目击记
4.10.3.10用于引文、注文后,标示作者、出处或注释者。
示例1: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
示例2: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汉书》
示例3:很多人写好信后把信笺折成方胜形,我看大可不必。(方胜,指古代妇女戴的方形首饰,用彩绸等制作,由两个斜方部分叠合而成。———编者注)
4.11省略号
4.11.1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语段中某些内容的省略及意义的断续等。
4.11.2形式,省略号的形式是“......”。
4.11.3基本用法
4.11.3.1标示引文的省略。
示例:我们齐声朗诵起来:“......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4.11.3.2标示列举或重复词语的省略。
示例1:对政治的敏感,对生活的敏感,对性格的敏感,......这都是作家必须要有的素质。
示例2:他气得连声说:“好,好......算我没说。”
4.11.3.3标示语意未尽。
示例1:在人迹罕至的深山密林里,假如突然看见一缕炊烟,......
示例2:你这样干,未免太......!
4.11.3.4标示说话时断断续续。
示例:她磕磕巴巴地说:“可是......太太......我不知道......你一定是认错了。”
4.11.3.5标示对话中的沉默不语。
示例:“还没结婚吧?”“......”他飞红了脸,更加忸怩起来。
4.11.3.6标示特定的成分虚缺。
示例:只要......就.....
4.11.3.7在标示诗行、段落的省略时,可连用两个省略号(即相当于十二连点)。
示例1:从隔壁房间传来缓缓而抑扬顿挫的吟咏声———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4.12着重号
4.12.1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语段中某些重要的或需要指明的文字。
4.12.2形式,着重号的形式是“.”标注在相应文字的下方。
4.12.3基本用法
4.12.3.1标示语段中重要的文字。
示例1:诗人需要表现∙∙,而不是证明∙∙。
4.12.3.2标示语段中需要指明的文字。
示例:下边加点的字,除了在词中的读法外,还有哪些读法?着∙急子弹∙强调
4.13连接号
4.13.1定义,标号的一种,标示某些相关联成分之间的连接。
4.13.2形式,连接号的形式有短横线“-”、一字线“—”和浪纹线“~”三种。
4.13.3基本用法
4.13.3.1标示下列各种情况,均用短横线:
a)化合物的名称或表格、插图的编号。
示例1:3-戊酮为无色液体,对眼及皮肤有强烈刺激性。 示例2:参见下页表2-8、表2-9。
b)连接号码,包括门牌号码、电话号码,以及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等。
示例3:安宁里东路26号院3-2-11室
示例4:联系电话:010-88842603
示例5:2011-02-15c)在复合名词中起连接作用。
c)在复合名词中起连接作用。
示例6:吐鲁番-哈密盆地
d)某些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示例7:WZ-10直升机具有复杂天气和夜间作战的能力。
e)汉语拼音、外来语内部的分合。
示例8:shuōshuō-xiàoxiào(说说笑笑)01GB/T15834—2011
示例9:盎格鲁-撒克逊人
示例10:让-雅克·卢梭(“让-雅克”为双名)
示例11:皮埃尔·孟戴斯-弗朗斯(“孟戴斯-弗朗斯”为复姓)
4.13.3.2标示下列各种情况,一般用一字线,有时也可用浪纹线:
a)标示相关项目(如时间、地域等)的起止。
示例1:沈括(1031—1095),宋朝人。
示例2:2011年2月3日—10日
示例3:北京—上海特别旅客快车
b)标示数值范围(由阿拉伯数字或汉字数字构成)的起止。
示例4:25~30g
示例5:第五~八课
子主题
5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
附录A(规范性附录)标点符号用法的补充规则
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点符号若干用法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