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BIM 模型数据处理与资源创建管理应用案例-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这是一篇关于BIM 模型数据处理与资源创建管理应用案例-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1. 数据处理总则,2. 数据生成的一般规定,3. 数据生成的BIM 软件选用原则,4. 数据生成的BIM 模型创建,5. 数据储存,6. 数据交互,7. 资源创建与管理总则,8. 资源创建的一般规定,9. 资源创建的构件创建,10. 资源创建的样板文件创建,11. 资源创建的模板创建。
编辑于2025-07-14 23:31:10这是一篇关于BIM 模型数据处理与资源创建管理应用案例-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1. 数据处理总则,2. 数据生成的一般规定,3. 数据生成的BIM 软件选用原则,4. 数据生成的BIM 模型创建,5. 数据储存,6. 数据交互,7. 资源创建与管理总则,8. 资源创建的一般规定,9. 资源创建的构件创建,10. 资源创建的样板文件创建,11. 资源创建的模板创建。
这是一篇关于BIM咨询项目文件管理及命名案例-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制定总则,项目文件夹管理,文件管理及命名规则,模型文件拆分与整合管理。
这是一篇关于《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25 版)》 房屋建筑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方案设计8项,初步设计10项,施工图设计10项,施工准备7项,构件生产5项,施工实施10项,运维阶段10项,协同管理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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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BIM咨询项目文件管理及命名案例-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制定总则,项目文件夹管理,文件管理及命名规则,模型文件拆分与整合管理。
这是一篇关于《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25 版)》 房屋建筑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方案设计8项,初步设计10项,施工图设计10项,施工准备7项,构件生产5项,施工实施10项,运维阶段10项,协同管理1项。
BIM 模型数据处理与资源创建管理应用案例-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
1. 数据处理总则
1.1 为保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BIM模型数据安全与应用效率,规范不同软件、阶段、标段间的 BIM 模型数据存储与交换,制定本编。
1.2 本编适用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在设计、施工、竣工交付过程中 BIM 模型数据的生成、存储与交换。
1.3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 BIM 模型数据的生成、存储与交换除应符合本编外,尚应符合本标准其他编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数据生成的一般规定
2.1 BIM 实施关联方应统一各专业、各阶段的建模及应用数据格式,当后一阶段的模型数据格式需与前一阶段不同时,应通过 BIM 咨询和指挥部审核。
2.2 BIM 软件应按本编完成数据调用及流转。
3. 数据生成的BIM 软件选用原则
3.1 BIM 软件应以建筑信息模型应用为目的,应具有信息交换和共享能力,已经有一定应用范围和市场影响力,在机场工程 BIM 实施关联方有一定应用基础的 BIM 软件。
3.2 BIM 软件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功能和数据互用功能,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专业或任务要求; 2 应符合机场工程建设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 3 应支持专业功能定制开发; 4 应支持开放的数据交换标准; 5 应实现与 BIM 实施相关软件的数据交换; 6 应支持数据互用功能定制开发。
3.3 选择 BIM 相关软件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软件最少化:应综合考虑机场工程的长期发展目标、BIM 整体实施步骤和方法以及项目近期 BIM 实施的需求,在满足实施需求的情况下应减少 BIM 软件选用的类型,同一 BIM 软件的版本应一致; 2 数据互用性好:BIM 软件应遵循共同的数据交换标准,在机场工程全生命期内可实现数据、模型、应用等不同层面的交换和互操作,BIM 模型应与 BIM 管理平台兼容、适配,BIM 模型成果可整合互用; 3 可用性强:BIM 软件选用应充分考虑承载能力,满足机场工程范围广、模型容量大,以及场道、助航灯光、钢结构和幕墙等专业特点的应用要求; 4 市场供应充足:BIM 软件选用应符合市场占有率靠前、用户基础好,软件操作简便、用户界面人性化,BIM 软件应为市场上技术成熟、采购服务供应充分且供应商生命周期长的软件。
4. 数据生成的BIM 模型创建
4.1 BIM 模型创建前应设置统一的项目基准,项目基准应满足以下要求: 1 BIM 模型原点应与本工程的 AB 原点重合,模型正北方向应与本工程 A 轴方向一致; 2 BIM 模型的高程应与总图实际高程一致; 3 同一专业模型应使用统一的单位。
4.2 BIM 模型应赋予材质,材质设置应优先选用 BIM 软件内部的材质。
4.3 各类系统应按附录 A“系统代码与色彩表”进行颜色设置,颜色设置优先通过过滤器或图层进行设置。
4.4 过滤器命名应与附录 A“系统代码与色彩表”中最末一级系统名称一致。
4.5 图层命名应便于模型颜色的设置、构件的分类与过滤等,宜与最小层级系统或模型架构的“中类”名称一致。
4.6 模型创建完成提交审核时,应删除未用到的构件和其它无效信息。
5. 数据储存
5.1 BIM 实施关联方的 BIM 数据应存储在固定的工作计算机和 BIM 管理平台上,不宜存储在移动存储设备或第三方提供的网络设备上。
5.2 存储 BIM 数据的计算机离场时,BIM 实施关联方应负责本标段离场人员 BIM 数据的清理工作及 BIM 管理平台账户的注销和密码更换等管理,确保 BIM 数据不外泄。
5.3 模型持久化存储时应存储原生格式模型文件和轻量化模型文件。
6. 数据交互
6.1 进行数据交换(提资)时,宜基于 BIM 管理平台进行,确保交换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及数据完整。
6.2进行模型数据的边界确认时,应将 BIM 模型上传 BIM 综合会商系统进行轻量化,实现数据交互。
6.3 当受条件限制需利用移动存储设备或网络进行数据交换时,应对 BIM 数据进行加密。
6.4 BIM 数据交换双方在数据交换前应确认对方身份,并经指挥部/BIM 咨询方审批。
6.5 BIM 数据交换双方可对交换数据进行数据校验,以确保接收的 BIM 数据真实、完整、可读,防止数据丢失及篡改。
6.6 BIM 数据交换完成后,当交换的 BIM 数据发生变化时,BIM 数据提供方应及时将变化后的BIM 数据提供给接收方。
6.7 模型在 BIM 设计软件之间,以及设计软件与 BIM 管理平台的数据交换应采用以下两种转换方式。 1 BIM 建模软件间数据转换:软件间能实现数据互通的,宜通过数据接口进行互用;软件间不能实现数据双向互通的,应导出可被其它软件使用的中间格式,实现模型转换和读取; 2 BIM 建模软件与 BIM 管理平台间数据转换:BIM 建模软件应直接或通过中间格式转换,实现 BIM 建模软件与 BIM 管理平台间数据转换。
7. 资源创建与管理总则
7.1 为规范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 BIM 资源创建与管理,制定本编。
7.2 本编适用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 BIM 实施过程中的 BIM 资源创建与管理。
7.3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 BIM 资源的创建与管理除应符合本编外,尚应符合本文件其他编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 资源创建的一般规定
8.1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 BIM 资源命名应满足第六编“BIM 交付物管理”的要求。
8.2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 BIM 资源精度应满足第五编“BIM 技术应用及模型交付”的要求。
8.3 BIM 资源文件应包括至少一种核心文件格式,对于通过数据转换生成的构件应同步提交原生格式文件。
8.4 创建 BIM 资源的软件及版本应与 BIM 建模软件一致,对于通过数据转换生成的构件应提交原生格式 BIM 软件及版本。
8.5 在样板文件中,依据专业、用途的不同,应添加所需要的常用构件,并规范构件的命名和精度。
9. 资源创建的构件创建
9.1 构件创建流程应符合以下要求:构件的构建构思 -构件的初始设置 -构件的形体构建 -构件的属性定义-构件的测试调整
9.2 在构件创建之前,应对构件的命名、分类、精度进行标准化定义,并对构件进行分解。
9.3 构件名称属性组应由“构件中类”“构件小类”“特征值”3 个属性项组成。
9.4 不同类别的构件,应依据其在模型中的放置方式不同,设置不同的参照基准和放置条件参数。
9.5 构件的形体创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按照构件的几何外形,遵循从下至上、从左至右建模的原则,创建其几何形体,并保证几何形体之间的关联关系; 2 对于几何形体的参数控制,应根据构件的应用需求确定; 3 对于因构件几何外形过于复杂,造成构件文件过大的,应进行构件的分解,通过组合或者嵌套的方式进行拼装应用; 4 构件形体创建的建模方式因建模软件而异,如应用 Revit 软件建模应优先采用系统族族,具体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 BIM 实施细则》;
9.6 构件形体创建后,应按照精度标准要求,对其非几何属性进行参数化定义,同时应明确构件的类别归属,如在 Revit 软件建模中风机应归类于机械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 BIM 实施细则》。
9.7 构件在粗略、中等、精细三种不同的视图表达中的符号表示应与图纸上的图例一致。
9.8 构件应开展构件编辑器中的测试与项目文件中的测试。构件编辑器环境中应重点测试参数与分组设置是否合理;项目文件环境应重点测试构件文件的可加载性,几何模型、参数设置、可见性是否与设计相符。
9.9 构件创建后应对“材质”属性项赋值,规则为:【材质对象】_【材质属性】。
10. 资源创建的样板文件创建
10.1 项目样板应由基本元素组成,包括项目基准、项目信息和项目参数、视图样板和模型显示设置等。
10.2 项目基准设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1 单位:项目中所有模型应使用统一的单位与度量制,常用的单位及其小数点位数可参考内部规定,在实际设计过程可根据建模的需要对项目单位及小数位进行调整; 2 轴网:同一建筑的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应采用同一套轴网; 3 高程(标高):除结构专业外,其余专业均应采用建筑标高,项目的高程应与总图实际高程一致; 4 项目原点:所有 BIM 建模软件创建的模型原点应与本工程的 AB 原点重合; 5 模型方向:样板文件应保证正北方向与本工程 A 轴方向一致。
10.3 项目信息和项目参数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每个二级子项工程的项目信息应具有唯一性,应在做项目样板时统一,“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项目信息”定义时宜采用“共享参数”; 2 对于用户自定义的“共享参数”和“项目参数”,各专业应在项目开始前报 BIM 咨询进行统一规划,参数应具有唯一性,一旦项目开始不宜再修改参数属性; 3 “共享参数”文件应存放在独立的文件夹下,由 BIM 咨询统一管理。
10.4 视图样板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视图样板应对视图的比例、规程、详细程度、可见性和过滤器等内容进行设置; 2 视图样板应包括平面、立面、剖面和三维四种,同一种视图需按不同比例显示时,应创建多个视图样板; 3 应根据各专业特点确定每类视图的显示方式,并设定为标准的视图样板,实现项目的规范性。
10.5 样板文件过滤器的设置应符合附录 A:功能系统代码与色彩表的要求。
10.6 样板文件材质设置应与 BIM 管理平台匹配,满足模型在 BIM 管理平台的可视化真实体验要求。
11. 资源创建的模板创建
11.1 不同构件的建模要求可通过元素模板进行设置,主要包括基本设置、材质设置、出图设置等。
11.2 元素模板基本设置应按附录 A“功能系统代码与色彩表”进行颜色设置,图层命名应与三级系统或模型架构的“构件中类”名称一致。
11.3 元素模板材质设置应优先选用软件内部的材质。
11.4 元素模板出图设置应满足模型出图要求。
11.5 模板文件应建立项目级的模板库进行统一管理,模板库设置应层级分明,分类合理。
12. 资源管理
12.1 BIM 资源存储应进行集中统一管理,BIM 资源管理流程应符合图中要求。
12.2 BIM 资源的应用与管理应按照不同角色、不同专业的使用需求,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12.3 资源提交方(设计或施工方)应按照资源分类要求做好分类整理之后,提交给指定的审核人。
12.4 BIM 资源审核人接收 BIM 资源后,应对资源进行审核,如果审核后不合格,应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资源提交方修改后重新提交。
12.5 BIM 资源审核人审核确认的合格资源,应及时进行发布,供关联方使用。
12.6 BIM 实施关联方可依据各自的权限,调用 BIM 实施过程所需的相关资源,提高 BIM 模型创建的效率和标准化水平。
12.7 BIM资源维护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对BIM资源库做日常备份,定期升级库中文件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