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司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筹备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九)公司获得各类批文,各中介完成相关报告,并报各主管部门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十)召开成立大会,确认股改工作情况;通过股份公司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并举行选举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如设置监事会)等事宜
(十)召开股份公司一届一次董事会:(1)选举董事长(2)聘任高管(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3)审议股份公司相关配套内控制度;
召开股份公司一届一次监事会(如设置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
(十一)发起人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并依法办理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十二)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取得验资报告
(十三)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十四)提交股份公司办理工商流程,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