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刑法分论
这是一篇关于刑法分论的思维导图,罗列了刑法中包括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厌恶贿赂罪等的常见罪名。
编辑于2021-08-28 20:28:14中心主题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罪
主观方面:故意
主体:一般主体
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经最高检核准
客体: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客观方面:轻伤;重伤;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
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破坏
处罚:<=3; [3, 10]; >=10,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主观方面:供述
打击部位,所持工具...
事先策划的周密程度
...
强奸罪
客体
妇女性的自主决定权
幼女(不满十四周岁)的身心健康权
客观方面
行为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暴力手段
胁迫手段
其他手段(乘妇女昏迷,熟睡,重病;麻醉;深夜冒充其丈夫或恋人)
奸淫幼女的行为
强制
非强制:表面上征得被害幼女的方式进行
主体
年满14周岁的男性公民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注意
第一次强奸,事后未告发,之后通奸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对于相互间有丛属教养关系的男女发生性交
强制手段,成立
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相互利用而与之性交的,成立
女方已满14周岁,男方又未用强制手段的,不成立
女性不能构成实行犯,但可以构成间接正犯(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已满十四周岁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实施强奸)
行为人确实不知其未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交,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强奸罪
处罚
[3,10]
>=10;无期徒刑;死刑
奸淫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
客体: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
客观方面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暴力
胁迫
其他方法
主体:一般主体
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追究其责任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处罚
【5,10】
>=10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罪
客体:人身不受买卖的权利
犯罪对象:妇女、儿童
客观方面:以出卖为目的,具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偷盗婴幼儿(<=6)的行为之一
主体
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
故意
处罚
8种情形之一,>=10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10】,并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客体: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客观方面:违反国家规定,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故意
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
客体
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
客观方面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体
一般主体
已满十六周岁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
处罚
疑难认定
先杀人后见财起意拿取财物
故意杀人和盗窃
杀人是劫取财物的必要手段
抢劫
抢劫后又杀人
抢劫与故意杀人数罪并罚/抢劫
入户的认定
盗窃罪
客体
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
已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
主体
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犯罪对象
侵占罪
客体
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行为
主体
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诈骗罪
客体
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
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处罚
抢夺罪
敲诈勒索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
招摇撞骗罪
聚众斗殴罪
客体
公共秩序
客观方面
聚众斗殴的行为
主体
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主观方面
故意
寻衅滋事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客体
正常的经济与社会生活秩序
客观方面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主体
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
故意
疑难认定
黑社会性质组织与黑社会组织的区别
前者是后者的初级形式
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基本特征
组织特征:形成
经济特征
行为特征
本质特征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又实施其他牵连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污染环境罪
客体
国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主体
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
故意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客体
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主体
自然人和单位(贩卖为14周岁,走私运输制造16周岁)
主观方面
故意
传播淫秽物品罪
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
客体
客观方面
主体
主观方面
受贿罪
客体
客观方面
主体
主观方面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徇私枉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