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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经济法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复习脑图,《经济法》作业复习。详细介绍了经济法的相关内容,包括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市场管理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等。
编辑于2025-10-29 17:02:02经济法
《经济法》复习脑图
经济法总论
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同步发展
市场经济本质: 法治经济
法治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客观规律
市场经济是: 权利/自主/平等/契约/信用/竞争/公正/开放--经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横向: 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
纵向: 宪法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按照法律部门构架分类: 民法商法(民法典)、经济法、社会法、行政法
按照基本环节构架分类: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市场管理、宏观调控、劳动和社会保障、市场运行程序-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本原则
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社会本位原则
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市场管理法的特征
缺乏统一的法典
体系庞大
多层次性
综合性
市场管理法功能
维护自由竞争
维护公平竞争
保护消费者利益
市场管理法原则
尊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依法适度管理原则
统一规制、分级监管原则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保护弱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
违法行为法定原则
反垄断法
垄断
经济学含义:垄断是指少数大公司、企业或者若干企业的联合,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对生产和市场进行控制,并在一定的市场领域内从实质上限制竞争的一种市场状态。
法律含义:垄断是指垄断主体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对市场经济运行过程进行排他性控制或者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者状态。
垄断行为类型
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6种:
1.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 联合抵制交易
6.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3种:
1.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豁免的类型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有利:能够发挥生产的规模经济效果,提高生产效率;可以增强经营者的经济实力,加强研发、促进创新、带动技术革新、推动社会化科技进步。
不利:1.滥用其所具有的控制市场的能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将严重扭曲市场的竞争机制,减少甚至消灭竞争,抑制经济的发展。2.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压力,往往会使经营者丧失警觉性,忽略成本控制和生产力提高,降低了资源的使用效率。3.仅仅通过提高产品价格就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而不必去进行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科技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情形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制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经营者集中
表现形式:合并/股权控制/合同控制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表现形式:
(一)指定交易
(二)妨碍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实行不平等待遇
(三)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
(四)招投标活动中的地方保护
(五)排斥或者限制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六)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
(七)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反垄断执法措施: 5项调查权
(一)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
(四)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五)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 7大类
混淆行为
商业贿赂
虚假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
违法有奖销售
商业诋毁
网络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危害
(一)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阻碍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
(四)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一)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必须依法进行市场交易的原则
(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原则: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国家特别保护
国家特别保护
消费者权利: 9项权利
(1)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赔偿请求权(6)依法结社权(7)知识获取(8)维护尊严权(9)监督批评权
经营者义务: 14项义务
(1)依法守信,恪守社会公德的义务(2)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3)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4)发现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应当采取信息报告、告知和召回措施的义务(5)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6)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7)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8)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瑕疵举证责任承担的义务(9)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等“三包”的义务(10)无理由退货的义务(11)使用格式条款时的义务(12)保护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13)网购、电视电话购物、邮购及金融消费等特定领域信息披露的义务(14)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的义务
争议解决途径: 5种方式:协商和解,组织调解,投诉,仲裁,起诉。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协会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一)对不合格的商品或者服务修理、重作、更换、退货(二)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三)继续履行,返还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四)排除商品或者服务的危险(五)赔偿损失
惩罚性赔偿: 欺诈行为3倍/明知存在缺陷2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10倍
产品质量法
生产者销售者责任: 10项义务
(一)生产者应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的内在质量(二)生产者、销售者应保证其产品标识的法定要求(三)生产者对特殊产品的包装应符合法定要求(四)生产者、销售者不得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五)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六)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七)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八)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九)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十)销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广告法
基本原则: 真实合法/思想艺术融合/保护消费者
虚假广告: 5种情形
不存在,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虚构效果,欺骗、误导消费者
违法广告: 11种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特殊商品广告准则: 9类商品
(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准则(二)保健食品广告准则(三)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准则(四)烟草广告准则(五)酒类广告准则(六)教育、培训广告准则(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准则(八)房地产广告准则(九)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准则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基本特征
政府干预法
社会本位法
中间性法律
政策性法律
综合性法律
基本原则
尊重市场原则
社会公益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
经济民主原则
财政法
功能:1保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2减轻经济波动,熨平经济周期,稳定宏观经济;3实现社会公正
预算法原则: 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收支平衡/分税制/人大监督
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 税收/收费/国有资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
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安全/农林环保/教科文卫/社保就业/其他
政府采购法
意义: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有效抑制腐败
特征: 主体特殊/目的公共/资金财政/公开/规范
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维护公益
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国务院采购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税法
基本原则: 法定/公平/效率
征收措施: 滞纳金/追征税款/核定税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阻止出境/税款优先
金融法
中国人民银行职责: 13项职责
(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银行业监管
原则: 公平竞争/依法公开公正效率/独立监管/信息共享
监管措施: 8项措施
(一)报送财务会计、统计报表(二)现场检查措施(三)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重大事项质询(四)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五)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制裁措施(六)接管、机构重组和撤销(七)查询账户和申请冻结资金(八)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商业银行经营原则: 6项原则
(一)商业银行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的原则(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四)维护商业银行自身合法权益的原则(五)依法开展业务,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六)依法接受监管的原则
价格法
价格形式: 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经营者权利: 4项价格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三)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四)检举、控告权
经营者义务: 4项义务
(一)合理定价义务(二)诚实定价义务(三)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政府法定管理措施的义务(四)明码标价义务
价格调控措施: 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价格监测制度/农产品保护制度/政府价格干预/国务院采取价格紧急措施
对外贸易法
基本原则: 统一制度/公平自由秩序/经营自主权/平等互利/互惠对等
救济措施: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8项
计划法功能: 5项功能
(一)确立经济体制的性质(二)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三)保障社会稳定(四)引导企业行动(五)决定经济政策
产业政策法功能: 提高组织效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经济法》作业复习
一、为什么说法治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
(1)市场经济是权利经济:市场经济中,各个经济主体享有独立的权利,这些权利需要通过法律来确认和保护。(2)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市场经济主体在法律框架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法律为其提供了自主经营的空间和保障。(3)市场经济是平等经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市场经济中的各个主体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地位,通过法律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4)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中的交易关系主要通过契约来维系,法律为契约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保障。(5)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通过规定信用制度、惩处失信行为来维护市场的信用秩序。(6)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动力,法律通过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措施来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7)市场经济是公正经济:法律通过规定公平交易、消费者保护等制度,确保市场经济的公正性。(8)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市场经济要求开放的市场环境,法律通过规定对外贸易、投资等制度,促进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
二、市场管理法的特征都有哪些?
(1)缺乏统一的法典:市场管理法没有像民法典那样统一的法典,而是由多个单行法律、法规组成。(2)规范体系庞大:市场管理法涉及的规范众多,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3)具有多层次性:市场管理法既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也有地方性的法规、规章,形成了多层次的规范体系。(4)具有综合性:市场管理法不仅涉及经济领域,还涉及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三、反垄断法颁布实施的意义是什么?
(1)保护公平竞争:反垄断法通过禁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2)鼓励创新发展: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3)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反垄断法通过打击垄断行为,降低商品价格,提高商品质量,从而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4)适应加入WTO的要求:反垄断法的实施有助于我国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参与国际竞争。(5)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反垄断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在反垄断领域的法律空白,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四)市场支配地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什么?
1.有利影响:
发挥规模经济效果:市场支配地位的产生能够集中使用各种资源,减少成本,通过规模经济提高生产效率。
增强经济实力:市场支配地位可以增强经营者的经济实力,使其拥有更加强大的研发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展。
2.不利影响:
扭曲竞争机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果滥用其控制市场的能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将严重扭曲市场的竞争机制。
降低资源使用效率:缺乏竞争压力的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往往忽略成本控制和生产力提高,降低了资源的使用效率。
阻碍科技进步: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可能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获得高额利润,而不必进行科技创新和提高生产效率,从而阻碍科技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什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原则有哪些?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依法、公开、公正、效率原则:银行业监督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并注重效率。独立监管原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独立行使监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信息共享原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