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九单元关联企业合并破产
这是一篇关于第九单元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思维导图,实质合并破产核心是将多家关联企业视作单一主体,适用于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财产成本过高的情形,法院需 30 日内出具裁定,由核心控制企业所在地法院管辖,企业间债权债务直接消灭,全部财产统一分配。程序合并破产仅作多案协调审理,不混同企业财产、不消灭内部债权债务,适用于不满足实质合并条件的关联破产案件,由上级法院统筹确定管辖法院;同时明确不当关联债权劣后清偿、无权优先受偿担保财产的特殊规则。全文区分理解与记忆考点,用表格直观对比两类模式底层逻辑,规避概念混淆,一站式吃透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全部核心考点。适配法考、财会考证、企业法务备考人群,快速理清易混考点,实现高效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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