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CPA《税法》全考点导图(下册·小税种征收管理篇)
关于CPA《税法》全考点导图(下册·小税种征收管理篇)——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税收征管法,小税种速查不再丢分的思维导图,划分十大学习模块并标注必背、计算、高频、易混考点。财产行为类小税种依次梳理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与资源税,覆盖各税种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与税额计算要点;税收征收管理法介绍征管基础、税款征收规则、税务检查与法律责任;税务行政复议讲解基本概念与完整处理程序;最后汇总小税种速查表,整理纳税人、计税依据、易混税种对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归纳内容,解决小税种知识点零散、极易混淆的难题。本章以客观题考查为主,土地增值税还常涉及计算题型,适合 CPA 税法备考考生、税务师备考人员、财会专业在校生、财税实务从业者、税法考证学习者集中梳理细碎小税种,通过横向对比区分各税种规则,高效完成考点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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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全国重点高校分类全景思维导图,985、211、双一流,这三个词到底什么关系?有的学校明明是211但不是985,有的学校既不是985也不是211却进了双一流,这些标签背后的含金量到底差多少?教育部直属和工信部直属有什么区别?“国防七子”毕业后都去了哪?C9和E9哪个更厉害?“五院四系”到底指的是哪些学校?师范类六所凭什么能免学费包分配?这些问题单独查都能查到,但分散在几十个网页里,查完更乱。报志愿的核心不是比分数,是比认知。谁先搞清这些标签背后的逻辑,谁就比别人多一个身位。这份思维导图就是帮你一次性补齐这个认知缺口。不讲情怀,不讲故事,只做一件事:把散落在上百个网页里的高校分类信息,压缩到一张图里。 翻完这张图,全国重点高校的家底,你心里大概就有数了。
关于教资《教育知识与能力》全考点——学习理论与学习动机与学习迁移与心理健康与班级管理,人物与理论与实验一图通的思维导图,划分八大模块,标注必背、高频、基础考点。教育心理学概述介绍学科研究内容与发展历程;学习理论系统梳理行为主义、认知主义、建构主义、人本主义四大流派核心观点;学习动机讲解动机分类与经典理论;学习迁移涵盖迁移类型与相关学说;学习策略梳理策略分类体系;心理健康与教师心理包含心理辅导方法、教师心理相关考点;班级管理围绕班集体形成发展、班主任工作、课堂管理展开;核心速查板块横向对比各大学习理论、学习动机理论、学习迁移、心理辅导方法、班集体相关易混知识点。教育心理学理论流派多、观点极易混淆,是选择题、辨析题、材料分析题重点出题板块。适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备考考生、师范专业在校生、一线教师梳理教育心理学完整框架,辨析各类学习理论差异,熟练掌握材料题答题要点,高效备考笔试。
关于教资《教育知识与能力》全考点(中册·心理学基础篇)——认知过程与情绪情感与意志与个性心理,心理学理论不再混的思维导图,共十大模块,标注必背、高频、基础考点。认知过程依次梳理感知觉、注意、记忆、思维与想象相关概念、分类、规律及培养策略;情绪情感模块讲解情绪、情感的类型;意志部分涵盖意志行动特征、意志品质培养;个性心理包含需要动机兴趣、能力与智力理论、气质与性格相关知识;最后的核心速查板块汇总注意、记忆、情绪、气质、思维易混淆知识点对比。心理学概念繁多,极易混淆,是选择题、辨析题、材料分析题高频考点。适合教师资格证备考考生、师范专业学生、在岗教师搭建心理学知识体系,厘清各类心理现象区分标准,高效背诵主观题考点,应对笔试各类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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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税法》全考点导图(下册·小税种+征收管理篇)——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税收征管法,小税种速查不再丢分
一、土地增值税
1.1 土地增值税概述与征税范围
【必背】【高频】
考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土地增值税定义: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不论法人还是自然人)
征税范围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集体土地不征,先由国家征用变为国有后再转让才征)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存量房地产的买卖(二手房交易)
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
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赠与仅限直系亲属和公益性捐赠)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经核实后可免征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
案例问法:个人将名下住宅出售,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题关键: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无需纳税
1.2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计算】【必背】【高频】
考点:增值额的计算、扣除项目的确定
法规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至第六条
计税依据:增值额 = 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 扣除项目金额
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代收费用不计入收入(如代收的维修基金)
扣除项目金额(新房转让五类)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登记费、过户费等)
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能按转让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 + (土地成本+开发成本) × 5%
不能分摊或不能提供证明的:(土地成本+开发成本) × 10%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加计扣除(仅适用于房地产企业新房转让):(土地成本+开发成本) × 20%
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 重置成本价 × 成新率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与转让有关的税金
代入示例: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土地成本5000万,开发成本8000万,利息支出1000万(可分摊并有证明),税金300万。扣除项目=5000+8000+[1000+(5000+8000)×5%]+300+(5000+8000)×20%=5000+8000+1650+300+2600=17550万元
易错点:房地产开发费用中利息部分需区分能否分摊并有证明,扣5%还是10%;加计扣除仅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房转让,旧房不适用
1.3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必背】【高频】
考点: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与应纳税额计算
法规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率≤50%(增值额≤扣除项目50%):税率30%,速算扣除数0
50%<增值率≤100%:税率40%,速算扣除数=扣除项目×5%
100%<增值率≤200%:税率50%,速算扣除数=扣除项目×15%
增值率>200%:税率60%,速算扣除数=扣除项目×35%
应纳税额 =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 扣除项目金额 × 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率 = 增值额 ÷ 扣除项目金额 × 100%
税收优惠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率≤20%的免征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免征
代入示例:转让收入3亿元,扣除项目1.5亿元,增值额1.5亿元。增值率=1.5÷1.5=100%。适用第二档40%税率。应纳税额=15000×40%-15000×5%=6000-750=5250万元
案例问法:某房地产项目增值率为80%,适用什么税率?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答题关键:增值率80%适用第二档40%税率,速算扣除系数5%。应纳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5%
二、房产税
2.1 房产税概述与征税范围
【必背】【高频】
考点: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房产税定义: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
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征税对象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农村房屋不征)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水塔、烟囱等)不属于房产
案例问法:农村房屋和围墙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题关键:农村房屋不在征税范围内;围墙属于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房产税
2.2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与税率
【计算】【必背】【易混】
考点: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
法规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
从价计征(自用房产)
计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各地扣除比例不同)
税率:1.2%
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出租房产)
计税依据:租金收入
税率:12%
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12%
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对比【易混】
从价计征: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税率1.2%
从租计征:按次或按期缴纳;税率12%(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
税收优惠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税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税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
代入示例:企业自有办公楼,房产原值1000万元,当地扣除比例30%。年应纳房产税=1000×(1-30%)×1.2%=8.4万元
案例问法:企业将闲置厂房出租,年租金50万元,应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题关键:从租计征,应纳税额=50×12%=6万元/年
三、契税
3.1 契税概述与征税范围
【必背】【高频】
考点:契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契税定义:以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纳税义务人: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买方纳税)
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不征或免税情形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免征
案例问法: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题关键: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3.2 契税的计税依据与税率
【计算】【必背】
考点:契税的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计算
法规依据:《契税法》第四条、第五条
基本税率:3%-5%(各省市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计税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的差额(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纳税)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适用税率
税收优惠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减按1%;>90㎡减按1.5%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减按1%;>90㎡减按2%
代入示例:某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5㎡,成交价200万元。应纳税额=200×1.5%=3万元
易错点:契税由买方纳税,与土地增值税(卖方纳税)方向相反
四、印花税
4.1 印花税概述与税目税率
【必背】【高频】
考点: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与税目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印花税定义: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四大类)
应税合同:借款合同(0.05‰)、买卖合同(0.3‰)、技术合同(0.3‰)、建设工程合同(0.3‰)、租赁合同(1‰)、运输合同(0.3‰)、仓储合同(1‰)、财产保险合同(1‰)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股权转让书据(0.5‰)、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书据(0.5‰)
应税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0.25‰)
证券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5‰(单向征收,卖方纳税)
纳税义务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案例问法:企业签订一份借款合同,金额1000万元,应缴纳多少印花税?
答题关键:借款合同税率0.05‰,应纳税额=1000×0.05‰=0.05万元=500元
4.2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与计算
【计算】
考点:各类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
法规依据:《印花税法》
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应税合同:合同记载金额(不含增值税)
产权转移书据:书据记载金额
营业账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证券交易:成交金额
税收优惠
应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免税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税
无息或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免税
代入示例:企业签订买卖合同500万元(不含税),建设工程合同3000万元。买卖合同印花税=500×0.3‰=0.15万元;建设工程合同印花税=3000×0.3‰=0.9万元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
5.1 城镇土地使用税
【必背】【高频】
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税定义: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农村土地不征)
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
税率: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
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面积 × 适用税额
税收优惠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税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税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
案例问法:某企业占用土地5000㎡(位于中等城市,适用税额10元/㎡),应缴纳多少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题关键:应纳税额=5000×10=5万元/年
5.2 耕地占用税
【高频】
考点: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与计算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耕地占用税定义: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耕地(水田、旱地、菜地等)、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
计税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
税率:定额税率,按人均耕地面积分档
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面积 × 适用税额
税收优惠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占用耕地:免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房:减半征收
案例问法:某企业占用耕地10亩(约6667㎡,适用税额30元/㎡)建设厂房,应缴纳多少耕地占用税?
答题关键:应纳税额=6667×30=20万元(一次性征收,非按年)
六、车辆购置税与车船税
6.1 车辆购置税
【必背】【高频】
考点: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车辆购置税定义:对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150毫升的摩托车
计税依据
购买自用: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
进口自用: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自产自用:按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
受赠、获奖等:按凭证载明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
税率:10%
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 × 10%
税收优惠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
新能源汽车免征
代入示例:购买一辆含税价22.6万元的家用轿车(增值税税率13%)。不含税价=22.6÷1.13=20万元。应纳税额=20×10%=2万元
6.2 车船税
【高频】【计算】
考点: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与税额标准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车船税定义:对在中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规定范围内的车辆、船舶,按种类、吨位和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计税依据与税率
乘用车:按排气量分档征收(1.0-1.6升每年300-540元/辆;1.6-2.0升360-660元;2.0-2.5升660-1200元)
客车:按核定载客人数分档(大型客车600-1200元/辆)
货车、挂车:按整备质量每吨16-120元/吨
船舶:按净吨位每吨3-6元
应纳税额 = 计税单位数量 × 适用年税额
税收优惠
捕捞、养殖渔船:免税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免税
警用车船、消防车船:免税
新能源汽车免征
案例问法:某企业拥有一辆排气量2.0升的轿车(当地税额480元/年),应缴纳多少车船税?
答题关键:应纳税额=480元/年
七、环境保护税与资源税
7.1 环境保护税
【高频】
考点: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环境保护税定义:对在中国领域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四大类)
大气污染物
水污染物
固体废物
工业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
计税依据
大气和水污染物:按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
固体废物:按排放量
工业噪声:按超标分贝数
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或排放量)× 适用税额
税收优惠
农业生产排放:免税(规模化养殖除外)
机动车、铁路机车、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免税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免税
案例问法:企业直接向大气排放应税污染物,是否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答题关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
7.2 资源税
【高频】【计算】
考点: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与计税方法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资源税定义:对在中国境内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销售量或销售额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矿产资源和盐
能源矿产:原油、天然气、煤炭等
金属矿产:铁矿、铜矿、金矿等
非金属矿产:石灰岩、花岗岩等
盐:海盐、井矿盐等
计税方法
从价定率: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适用税率(如原油5%-6%)
从量定额: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适用税额(如地热1-30元/立方米)
税收优惠
开采原油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税
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减免
案例问法:某煤矿企业销售原煤,销售额1000万元,适用税率6%,应缴纳多少资源税?
答题关键:应纳税额=1000×6%=60万元
八、税收征收管理法
8.1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必背】【高频】
考点: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登记
开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变更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
注销登记:办理注销工商登记前办理
账簿凭证管理
设置账簿: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
账簿保存期限:至少10年
发票管理:由税务机关统一管理
纳税申报
按期申报:按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
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延期,但须在纳税期内预缴
未按期申报:责令限期改正,可处罚款
案例问法:企业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答题关键: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8.2 税款征收
【必背】【高频】
考点:税款征收方式、延期纳税、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
法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款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按账簿记载的收入和费用计算
核定征收:对账簿不健全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由扣缴义务人代为扣收
延期纳税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困难可申请延期纳税
最长不超过3个月
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
税收保全措施(在纳税期前,防止纳税人转移财产)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逾期未缴)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拍卖纳税人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案例问法:纳税人逾期未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采取什么措施?
答题关键:可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扣缴存款或拍卖财产抵缴税款
8.3 税务检查与法律责任
【高频】
考点:税务检查的职权与纳税人违法的责任
法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检查的职权
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
责成纳税人提供与纳税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
纳税人的配合义务
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
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不得拒绝、隐瞒
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偷税: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偷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骗税:追缴税款,并处骗税额1-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抗税:追缴税款,并处1-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问法:纳税人通过隐匿收入手段少缴税款,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题关键:属于偷税行为,应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九、税务行政复议
9.1 税务行政复议概述
【必背】【高频】
考点: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与申请条件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税务行政复议定义:纳税人或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法定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受理范围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加收滞纳金、罚款除外)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发售发票等行为
申请条件
有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复议范围
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案例问法: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不服,可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答题关键:对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属于“或议或诉”情形)
9.2 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
【高频】
考点:复议前置与或议或诉的区别
法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复议前置情形(必须先复议后诉讼)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加收滞纳金
必须先缴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才能申请复议
或议或诉情形(可复议也可直接诉讼)
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机关不作为(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等)
复议决定的效力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情况复杂可延长,最多不超过30日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问法: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的决定不服,应如何救济?
答题关键:加收滞纳金属于复议前置情形,必须先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十、小税种核心速查表
10.1 各小税种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速查
【必背】【模板】
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方(卖方)
征税对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税率:30%-60%超率累进
计税依据: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
房产税
纳税人:产权所有人
征税对象: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
税率:1.2%(从价)、12%(从租)
计税依据:房产余值(从价)或租金收入(从租)
契税
纳税人:承受方(买方)
征税对象: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税率:3%-5%
计税依据:成交价格
印花税
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
税率:0.05‰-1‰
计税依据:合同记载金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
税率: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实际占用面积
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
税率: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实际占用面积
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汽车、摩托车(>150ml)等
税率:10%
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
车船税
纳税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征税对象:登记在册的机动车和船舶
税率:定额税率(按排气量、吨位等)
计税依据:车辆数量/整备质量/净吨位
环境保护税
纳税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
征税对象: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
税率: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污染当量数或排放量
资源税
纳税人: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矿产资源和盐
税率:从价比例或从量定额
计税依据: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10.2 易混税种对比
【必背】【易混】
契税 vs 土地增值税
契税:买方纳税(承受方),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征收
土地增值税:卖方纳税(转让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时征收
二手房交易:契税由买方缴纳,土地增值税由卖方缴纳(个人住房暂免)
城镇土地使用税 vs 耕地占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征收
耕地占用税:一次性征收,对占用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征收
车辆购置税 vs 车船税
车辆购置税:购置时一次性征收,税率为不含税价格的10%
车船税:每年征收,按排气量、整备质量等分档定额
印花税(证券交易) vs 证券交易印花税
印花税(证券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5‰征收,单向向卖方征收
10.3 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速查
【必背】
土地增值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申报
房产税: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
契税: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申报
印花税:书立应税凭证时贴花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次月起计征
耕地占用税: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申报
车辆购置税: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
车船税:按年申报,纳税人于每年规定时间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