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职制度
唐朝因行地方分权之制,行程藩镇割据,国家颇蒙其害,最后酿成叛乱,陷国家于危亡
宋朝采用中央集权,武力环驻于国都四周,并创行新制,对各省长官,严予考核节制,其***通常为三年
仁宗嘉祐六年,苏轼被任命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有权连署奏折公文;
苏辙被任为商州军事通官,辞谢外职不就,照顾在京为官的父亲苏洵。
兄弟二人平生第一次分手,此后三年,东坡在外,子由偕同妻子侍奉老父
凤翔为官
凤翔位于陕西西部,离渭水不远,东坡在此无繁重公务,遂得出外遨游
此为苏轼生平第一次独自生活,只与娇妻稚子在一起。
苏夫人在务实际、明利害方面,似乎远胜于丈夫,有知人之明,常常警告丈夫要提防那些过于坦白直率的泛泛之交。
1.作为父母官,为百姓求雨;
2.无繁重公务,遂得除外遨游
3.初与上司陈太守不合,写了《凌虚台记》“报复”陈太守;
后彼此互相敬仰,苏轼为陈太守写过墓志铭,与其儿子陈慥成为一生挚友,
陈慥是东坡谪居黄州期间最好的朋友
4.遇见另一位"朋友"——章惇(后成为一个极为狠毒的政客),是苏东坡后半生宦途上的克星
仁宗嘉祐九年,解除官职,次年正月举家迁返京都,子由外放至北京大名府当官。
新主英宗欲重用,宰相韩琦反对,后经考试,任职于史馆,苏轼得以饱读珍本书籍、名人手稿、名家绘画
英宗治平二年(1065),26岁的王弗病逝,遗有一子苏迈,年方六岁
次年四月苏洵去世,此时苏洵已完成了《大常因革礼》一百卷
王弗去世十周年时,苏东坡写了悼亡诗《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记梦》
居丧期满(神宗元年1068七月)之后,苏轼续弦,新娘为王弗堂妹王润之
神宗熙宁元年(1068)腊月,苏氏兄弟携眷由陆路返回京都,此后兄弟二人再也没有返归乡里,抵达京都之后,二人都卷入政坛的旋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