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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行政法法律考试最新版笔记,包括行政法概述、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赔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五部分内容。
编辑于2021-09-06 21:21:01行政法
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
法无授权不可为之(首位原则)
合理行政
公平公正,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
程序正当
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原则
高效便民
效率原则
诚实守信
保护公民信赖利益
权责统一
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
国:部,省:厅,市:局,县:分局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派出机关:政府派出
行政公署
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部门派出
公安局
工商所
派出所
学校、高校
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行驶行政职权,对相对人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效力
公定力:一经做出,推定合法
确定力:不受任意改变
拘束力:约束限制行政相对人的行为
执行力:对其内容给予实现的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命令等
行政立法,对象不特定,具有普遍约束力
具体行政行为
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做出的单方具体的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概念和设定
依申请、授益性的行政行为
特殊信誉、资格、资质、检验、检测、检疫
许可证、营业执照
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
行政确认
对身份、能力、事实的确认
专利证书、商标证书、结婚
行政确认是业已存在,行政许可是许可之前不可为之
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吊销和注销
行政机关可以撤回或者变更行政许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补偿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越权、违法等做出行政许可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上限15天,合并执行最多20天
2021新增行政处罚修订(7.15号实施)
行政处罚机关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包括:发生地、途径地、结果地
2021新增行政处罚法: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的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
可以设定除了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可以设定除了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规章
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适用
不处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违法行为
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产生危害后果的
超过追责时效的,违法行为在2年内没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021行政处罚修改:涉及公民生命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不予处罚≠免于处罚
一事不再罚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口诀:不满14精神病,超过2年没后果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简易程序
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
对公民处于2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组织给予3000元以下的罚款
处于警告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7日内送达当事人
听证程序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较大数额罚款
没收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2021行政处罚修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调查人员不得为听证程序主持人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罚款的缴纳
罚缴分离
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内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当场收缴
2021行政处罚修:依法给予100元以下的罚款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的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实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当场收缴罚款的
执法人员2日内交到行政机关,行政机关2日内交到银行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先封洞口
行政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按罚款金额的3%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的给付数额
划拨存、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行政机关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钱要当事人出
口诀:画家爱旅拍
补充
行政给付
低保、社会福利、抚恤金
行政奖励
重大贡献
行政救济
复议、诉讼
行政征收
行政主体的强制方式、无偿性
主要由税和费组成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具体方式
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④返还权益;⑤恢复原状;⑥停止违法行为;⑦履行职务;⑧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⑨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⑩行政赔偿等
行政赔偿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给公民带来损失造成损害,予以赔偿的制度
不予赔偿的情况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行为人自己造成损害发生的
赔偿义务机关
被授权的组织赔偿
做出委托的组织赔偿
做出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赔偿
复议加重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进行赔偿义务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
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基本原则
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告官要见官
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不受行政机关、个人、社会团体干涉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四项基本制度
合议制
人民陪审员+审判员
全部为审判员
三人以上的单数
回避制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可能引起审判不公
公开审判原则
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可不公开审理
商业秘密要申请后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两审终审制度
两级人民法院终结
最高法院为一审终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不予受理范围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行政法规规章及命令决定
可附带性审查
行政机关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内部处罚
国务院的裁决
调解行为,仲裁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
行政诉讼的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
普通一审
中级人民法院
海关处理案件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做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市级重大复杂
高级人民法院
省级重大复杂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重大复杂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最初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管辖
复议的案件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对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
被告所在地
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对不动产提起诉讼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
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
报共同上级人民法院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选择其一提起诉讼,向两个同时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那个法院管辖
上级法院可以审下级法院的案子,但是下级法院只有报请才能让上级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的被告
一般情况
做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两个上行政机关共同做出
共同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
复议维持
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改变
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不作为
起诉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是被告
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受委托、授权组织做出的行政行为
做出委托的机关是被告
被授权的机关是被告
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
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
行政诉讼的原告
原告死亡
近亲属可以诉讼
法人及组织终止
承受其权利的法人可诉讼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
被告举证
原则上,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应当提供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原告举证
起诉官不作为
行政赔偿责任,对造成的损失提供证据
审判程序
起诉时间
受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去诉讼
直接去诉讼的,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
审理原则
不停止执行原则
公开审理原则
不适用调解原则
赔偿、补偿可以调解,自由裁量可以调解
判决依据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参照规章
判决结果
判决变更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行政行为对款额的确定、认定有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二审提起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服一审裁定的,10内上诉
再审程序
主要是纠错
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
概述
为公民、法人、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行为
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
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提出,5天内审查是否决定受理,60天内做出行政复议的决定(60-5-60)
一裁终局制度
直接复议60天 复议不服15天 直接诉讼6个月
重要原则
书面审理为主原则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合法与适当双重审查原则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
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原则
行政复议范围
不包括的情况
国家行为:国防外交
刑事侦查行为:刑事拘留、逮捕
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行政处分
只能复核、申诉,不能复议、诉讼
行政调解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
附带性审查
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复议
对行政行为进行复议+附带性审查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复议机关
政府部门
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
省级以下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垂直领导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海关、国税、外汇、金融、国家安全机关
海外金国税
省部级单位: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
原机关自己
还不服的话
国务院裁决
行政诉讼
政府派出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
部门派出机构
该机构所在的主管部门或该主管部门的同级政府
派出所
县政府
县公安局
被授权的组织
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
高校:教育部
被撤销的机关
其职权继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多个行政机关
其共同上一级机关
行政复议的决定
维持决定
履行决定
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做出与原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不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