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行政法之国家赔偿制度(法考)
行政法之国家赔偿制度:从国家赔偿特征,国家赔偿总论,行政赔偿,司法赔偿,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整理的思维导图,用于法考与行政法方面的学习。
编辑于2021-09-13 02:24:54国家赔偿制度
国家赔偿特征
职务行为致害
主体是国家
赔偿范围有限
双重功能:制裁+救济
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
国家赔偿总论
概念
责任主体是国家,不是机关
审查对象:合理性、合法性(行政诉讼仅审查合法性)
归责原则
过错归责
未尽合理义务,有过错,要赔偿
无过错造成损失,行政补偿
结果归责
逮捕、判决(无罪):不看事中看事后,没罪关了就要赔,关了多久赔多久
拘留:违法拘留,超期拘留
违法归责
其他违法
构成要件
同民法侵权
谁主张,谁举证
例外:限制人身自由,发生公民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后果,举证责任:赔偿义务机关承担因果责任的举证责任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诉讼是独立的诉讼类型,与行政诉讼并列,同时提出:应当分别立案、审理,可以合并
范围
损害人身自由权
损害生命健康权
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
损害财产权
请求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格转移
公民死亡:继承人,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
法人、组织终止:权利继受人
赔偿义务机关
一般情形
谁侵权,谁赔偿
共同侵权
2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侵权,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向其中任何一个机关要求赔偿,该机关应先予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被授权组织侵权
该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侵权
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机关侵权
派出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侵权
设立该机构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过复议的案件
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赔偿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以执行的根据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院执行行为违法,执行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侵权机关被撤销
权力继受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无继承机关的,撤销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程序
行政赔偿
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适用复议或诉讼的一般程序
适用调解
复议时一并提出
复议时,复议机关应对财产性损害主动作出赔偿决定
诉讼时,法院只依原告申请作出裁判
诉讼时一并提出
原告应在起诉后至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赔偿请求
法院应当分别立案,视情况合并或单独审理
单独提赔偿请求
行政机关先行处理
申请时效
提出申请:知道或应知侵权行为之日起2年内
申请程序
应递交申请书,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
决定赔偿
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决定赔偿,制作赔偿决定书
决定不予赔偿,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
对先行处理不服,3个月内行政赔偿诉讼
起诉时间
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
逾期未作赔偿决定,决定期(2个月)满之日起3个月内
举证责任
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责任倒置:行政拘留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人死亡,由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证明其因果关系
审理
可以调解
审理期限:单独受理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第二审为2个月
执行
申请期限
公民1年
法人或其他组织6个月
由一审法院执行
赔偿请求应在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不在判决前)
行政追偿
前提: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
对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司法赔偿
范围
刑事司法赔偿
侵犯人身权
违法拘留或超期拘留
违反刑诉法的规定采取挽留措施
合法拘留+超期羁押+被拘留人无罪
错捕错判
没罪关了就要赔,有罪关了也白关(结果责任)
例外:免罪关了分前后,赔后不赔前(前后以判决生效为界限)
无罪错判
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刑讯逼供、殴打、虐待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财产权
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
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
不予赔偿
公民自己原因
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
工作人员个人行为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
民事、行政司法赔偿
赔偿
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
错误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
暴力侵权
不予赔偿
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有错误
依法先予执行,后申请先予执行人败诉
依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后该法律文书被撤销
不可抗力
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保管人违法动用、隐匿、转移、变卖法院已保全的财产
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错误的
请求人
谁受害,谁请求
资格转移
公民死亡:继承人、抚养关系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法人、组织终止:权利继受人主张
赔偿义务机关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错误判决
二审改判无罪: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
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
错误逮捕
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违法拘留
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
民事、行政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侵权法院
承担赔偿义务责任的法院自身先行处理
然后可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司法赔偿
刑事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遵循后置原则,由最后一个作出错误法律文书的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程序
处理程序
提起司法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基本程序同行政赔偿先行处理
刑事赔偿
应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提出
例外
赔偿请求人能证明与刑事案件无关
被害人认为司法机关扣押的犯罪人的财务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没有返还或受到损害而要求赔偿
民事、行政赔偿
应在诉讼程序或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
例外:法院已撤销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不服处理,复议程序
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不经复议,直接进入决定程序
复议机关: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申请和受理:30日内提起复议
审理和决定:2个月内决定,必须执行复议决定
不服复议,决定程序(赔偿委员会)
申请时间
经复议:复议期满或收到复议决定日起30日内
不经复议:赔偿义务机关决定期满 或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
决定机关
对复议不服: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
对法院的先行处理不服:该级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
程序
申请
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不会书写的,口头申请法院代填
立案
符合条件,7日内立案
不符合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发现的,决定驳回申请
委托代理人1~2人
赔偿请求人:可委托律师、近亲属、其他组织或个人
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不得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只能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
赔偿委员会组成人员
中级以上法院设赔委会
审判员3人以上单数组成,不含陪审员
审理方式
原则:书面审理
必要时才可以实质审理
作出决定
时间
3个月内
重大疑难案件,经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重大疑难案件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
救济方式
向上一级赔委会申请,申请期间不停止赔偿决定的执行
赔委会自查
发现违法,2个月内重新用出决定
上一级法院赔委会发现的,也可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上级检察院监督:向同级法院赔委会提出意见,2个月内重新作出决定
适用质证的规定
质证公开,涉密除外,经申请可不公开
质证权利和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
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
行为合法性
无过错
赔偿请求超过法定时效
法定免责情形
行为与被羁押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不存在因果关系
因过错致使请求人不能证明的待证事实
其他抗辩事由
举证期限
10日内,可延长
质证程序
证据交换
证据较多,疑难复杂的案件,可在质证前交换证据
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经审判员说明后,可作为认定依据
质证组织
指定审判员
质证通知
3日前通知当事人
质证公告
公开质证的,3日前公告
质证事项
围绕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质证
质证中的承认
不利事实的承认
代理人的承认
有利推定
有证据证明赔偿义务机关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可作出有利于请求人的推定
质证笔录
具备条件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延期质证
有不可抗拒的事由
临时提出回避,回避决定不能短时间内作出
需要新证人,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
司法追偿
对象
实施暴力侵权、违法使用武器或警械、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工作人员
条件
侵权工作人员符合追偿范围
赔偿义务机关已赔偿
追偿数额限于国家赔偿费用
遵守法定程序和期限
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方式
金钱赔偿
返还财产
金钱损害如罚款、罚金、征收金钱、摊派费用等
恢复原状
恢复物理原状
将形状、功能已经发生变化的财物修复还原
恢复法律原状
将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
精神损害赔偿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精神损害抚尉金(人身权且造成严重后果)
计算标准
人身权损害
侵犯人身自由
按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生命健康权
造成身体伤害
医疗、护理费和误工费(平均工资5倍以下)
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费、康复费
全残1~4级:10~20倍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国家会给予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
能够确定扶养年限的,生活费可协商确定并一次性支付
不能确定扶养年限的,可按照20年上限确定扶养年限并一次性支付生活费
被扶养人超过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岁,扶养年限减少1年;
被扶养人年龄超过确定扶养年限的,被扶养人可逐年领取生活费至死亡时止
部分丧失5~10级:5~10倍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无法获得生活费
造成死亡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倍
造成死亡:20倍,被抚养人给生活费
财产权损害
返还财产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恢复原状或支付赔偿金
给付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变卖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需赔偿
赔偿责令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如水电费、租金、职工工资、应缴税费等
对于受害人因停业造成的经营利润损失,不予赔偿
赔偿其他直接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采用补偿性原则,达到足以弥补、抚慰伤害的程度
费用
来源于各级财政预算
费用支付
由赔偿请求人向义务机关申请支付
期限:7日+15日
国家赔偿程序:不收取费用,赔偿金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