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二节
这是一篇关于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二节的思维导图,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进项税额的计算等方面进行了概述。
编辑于2021-09-26 12:49:16增值税法
增值税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的确定
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费用
价外费用
包括手续费、补贴、资金、包装物、包装物租金.....
不包括: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销售方为购买方带电的运输费用; 所收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用,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售额的确定
判断销售额是否含税
题目告诉
价外费用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含税
商用企业零售价通常含税价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不含税价
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
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商业折扣(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销项税)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货方在赊账后,为鼓励买方早还款许诺的折扣
纳税人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现退回、折让行为,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扣减销售额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一般货物以旧换新
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对于换取的就货物,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
按销售方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的增值税额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销售额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以各自发出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
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
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计入销售额征税
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因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对销售除黄酒、啤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如何计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对销售黄酒、啤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一般规定的押金处理
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需要核定的销售额的确定(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有销售额,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售额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成本*(1+成本利润率)
有关行业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全额计税
贷款服务
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
差额计税
金融商品转让
经纪代理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客运站服务
旅游服务
销售房地产
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
当期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应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进项税额的计算
准予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
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其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销项税额
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收增值税)
代扣代缴税额的完税凭证
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扣税凭证存在问题
用于不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
非正常损失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