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亲族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以拱卫王室。
(3)内容:分土地,人口,物资,武装和政治权利;分给同性亲族(主体),功臣,烟亲,先代贵族;以血缘关系为主,层层分封。
(4)权利和义务:周王授土授民给诸侯;诸侯服从,朝觐,纳贡,出征,享有世袭统治权,可以再分封,可以设官,建立军队和赋税。
(5)特点:(1)分封对象方面,以同姓亲族为主体,其封地多占据中原富庶地区。
(2)分封制以土地和人口为纽带,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层层分封,等级森严。
(3)周天子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而诸侯在其封地内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4)分封制与宗法制紧密结合,具有浓厚的宗法色彩。
(5)明确了周王与诸侯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纵向联系。
(6)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加强了诸侯之间的横向联系。
(6)影响 积极:①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巩固了统治; ②扩大了统治区域; ③开发了边疆地区; ④使国家政权由松散趋向严密(相对内外服制度而言); ⑤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生产力的发展; ⑥推动了文化的交流、民族融合与政治和文化认同,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
消极:诸侯国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容易造成离心倾向,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分裂割据埋下了隐患。
(7)发展历程:始于商,成熟于西周,动摇于西周后期(王权衰弱),瓦解于春秋,废止于战国(行县制),取代于秦朝;西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度,其中“封国”是分封制的表现。后世历代帝王分封皇室成员为王、为侯,只是皇家特权的彰显,已不再是分封制度。
(8)崩溃原因:①铁器牛耕出现、推广(生产力发展);
②井田制瓦解;
③王权衰弱;
④诸侯势力增强; 表现:诸侯争霸、兼并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