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权利的时间属性
权利的时间属性思维导图,包括法律关系与时间的概念及分类、计算方法,诉讼时效的功能与效力、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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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时间属性
法律关系与时间
概念及分类
时间存在权利存在:取得时效(用于物权等,我国没有取得时效)
时间经过权利消灭:消灭时效(债权请求权等)
计算方法
期日与期间
民法典200-203条
诉讼时效
功能与效力
督促请求权人行使权利;诉讼时效届满,抗辩权发生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债权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几乎不适用,只有无登记的动产可适用)
基于人格权的请求权(只有人格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请求权才适用)
基于身份权的请求权(不适用)
其他
诉讼时效的期间
一般:3年
特殊:海事1年,保险5年
最长:20年
诉讼时效的开始
主观期间(当事人知悉),客观期间(请求权实际发生)
分类对待
契约请求权
侵权请求权
债务人不履行义务而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不当得利请求权
无因管理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障碍
中止
要件:1、请求权无法行使;2、距诉讼时效届满还有六个月
效力:1、中止期间不计时间;2、中止事由结束后诉讼时效还有六个月
中断
要件: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行为
效力: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效力
请求权实体权消灭主义
诉权消灭主义
抗辩权发生主义
更符合市民社会的本质
诉讼时效届满,抗辩权发生,请求权并未消灭,由抗辩者提出,法官不可决定
胜诉权消灭主义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成权存续的有效期间,期间届满,便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不会产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的法定性
不可根据契约放弃
当事人不得实现放弃诉讼时效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