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金融与金融法概述
叙述了金融和金融法的概念,并涉及信用、货币、金融调控关系、监管关系等金融概念间的内容概述,帮助对金融法学习进行一个大概的了解
编辑于2021-11-06 11:52:07金融与金融法
金融
因信产生的资金融通
广义
一切融通资金的活动
分类
直接金融
是指投资者在金融市场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各种证券,将资金直接转移给证券发行人(企业、公司或政府)的资金融通行为
间接金融
是指最终贷款人(存款人)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贷款人),把资金贷给借款人的资金融通行为
无偿融通
公共财政融通
指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将部分社会资源以税收的名义征集起来用于社会的公共开支
特点
无偿性
强制性
法定性
有偿融通
货币资金的市场融通
社会各类主体根据平等自愿原则,借助各种交易途径调剂货币资金的余缺以满足自身物质,文化需要。
特点
有偿性
自愿性
任意性
狭义
市场融通资金的基本形式
信用
概念
经济范畴
指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的运动
理解的要点
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一般的市场交易如商品买卖 价值运动是双向的
借贷行为发生时,财物或者货币的转移,却只能得到对方“将来予以返还”的承诺
信用发生时的单向流动导致交易双方的风险承担严重不均衡
信用是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
超额返还
信用≠借贷行为
子不计付利息、具有扶助性质的借贷行为,并非信用这一经济行为
信用体现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即债权人未来收回价值的权利和债务人未来偿还相应价值的义务
从时间来看,金融交易是一种将未来收入变现的方式
金融是进行资源跨期配置的行为
信用的演进
实物借贷→货币借贷
借助
有价证券的发行流通
公司组织形式的创造
信托的制度安排
投融资市场的延申
金融活动从信用这一基础形式拓展到了票据、债券、股票、基金、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本质
价值单方面运动的信用实质
承载
价值融通的经济功能
约束
信用交易的内在风险
内容和形式
商业信用
典型的商业信用是工商企业以赊销的方式对购买商品的工商企业提供的信用
银行信用
以银行为中介,以存款等方式筹集货币资金,以贷款方式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
在生产过程中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直接联系的两种信用形式
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的主要工具是国库发行的债券,简称国库券
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是指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以满足其消费方面所需的信用
形式
分期付款
贷款
信用卡
货币
概念
是指产品和服务支付以及债务偿还中被普遍接受的东西
“恰当的说,货币不是某一种商品,而是一种工具,大家一直同意使用它来便利商品在人们之间的交换”——休谟《商品论》
职能
交易媒介
促进经济效率
记账单位
指货币可以作为经济社会中价值衡量的手段
价值储藏
指货币可以将购买力从获得收入之日起储存到支出之日
流动性:某一资产转化为交易媒介的便利程度与速度
金融体系
概念
一个国家通过立法确立或认可的金融形态所形成的体系或系统
主要类型
市场主导型
以直接融资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
银行主导型
以银行间接融资方式配置金融资源为基础的金融体系
构成
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
存款类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类金融机构;保障类金融机构;等
政策类与监管类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
内涵
金融市场是专门提供金融资本的要素市场,通过市场中的资金融通实现借贷资金的集中和分配,完成金融资源的的配置
功能
金融资本的合理配置
确定价格
实现风险分散与风险转移
帮助金融资产持有者将资产售出,变现,因而发挥提供流动性的功能
降低交易的搜寻成本和信息成本
构成要素
交易主体
交易客体
交易形式
交易所形式、柜台形式
交易价格
利率、股价
金融基础设施
透明的金融制度
完备的法律体系
良好的会计标准
规范的公司治理
金融法
概念
金融法是调整市场融通资金的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
宏观调控性
公司兼容性
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统一
以强制规范为主
目标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保护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金融交易关系
金融监管关系
金融调控关系
调控三类关系的法律规范
金融交易法
私法规范
金融监管法
金融公法
金融调控法
混合属性
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
金融交易关系
概念
各种市场主体基于融通资金的目的,在开展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这就是金融交易关系
金融交易
例如
存贷款、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保险买卖、融资租赁、票据贴现
特点
有偿
平等
自愿
市场经济条件下
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
金融监管关系
金融监管
概念·
公共管理机关,借助立法赋予的公权力,对金融市场主体及其融资交易行为实施直接限制和约束的行为
内容
确立金融市场进入和退出的条件和程序
依法限制金融经营行为的范围和方式
治理金融欺诈行为
防范和处置系统风险的其他措施
金融监管关系
公共管理机关在金融监管活动中同市场主体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就
监管主体和被监管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具有命令服从性
监管职权和监管行为具有法定性,不容任意改变
监管主体可以对被监管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金融调控关系
金融调控
概念
是以中央银行为代表的政府部门,运用总量调节的办法,利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市场加以调节和控制的活动
例如
货币政策工具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再贴现和再贷款政策
基准利率政策
公开市场业务
金融调控关系
概念
在中央银行等公共机构对经济活动实施调节和控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混合属性
金融调控的决策和实施受到行政控制
公法性质
某些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都是在金融市场之中根据自愿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开展的
私法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