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深圳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这是一篇关于深圳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思维导图
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思维导图,协议解除: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议解除、劳动者提出;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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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了解深圳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出问题治方向,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法治深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个坚持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 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4) 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
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和落实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律师行业正面形象。
两项重点整治任务:
1.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
两离任
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违反规定在律师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
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两违规
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地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听案情,等等。
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使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
接受案源支付介绍费
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
2.违法违规执业
发表言论类
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
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恶意炒作,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司法制度和司法人员
对比:谨慎司法评论中的“司法工作人员 任职资格、品行有关的轻率言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言论+有损律师行业声誉信誉的言论”
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诱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
案源类,不正当行为
办公场所
在司法机关、监管场所周边违反规定设立办公场所、业务接待站点等
看守所会见
在看守所会见过程中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与法律服务类咨询公司合作“批发式”会见;与法律服务类咨询公司合作办理案件,直接投资或者参与法律服务类咨询公司的经营等
收案、收费、开票
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
代理不尽职尽责
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
超越代理权限、不认真、不及时、预期、预期、过错
记忆要点:普通律师日常会遇到的问题无非是:接案、收费、看守所会见、尽职尽责代理,不正当竞争、发言
三大工作目标: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守执业为民取向;
3.树立良好队伍形象。
四项主要任务: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
1.强化政治教育
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增强职业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
学史明理
学史增信
学史崇德
学史力行
3.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强化法意识
筑牢依法执业底线
4.开展警示教育
以案为鉴
以案说法
以案明纪
恪守职业道德,牢记初心使命
(二)自查核查阶段(4-6月)
1.开展谈心谈心谈话;
2.落实自查自纠;
3梳理违法违规案件;
4.配合联合排查.
(三)集中整改阶段(7-9月)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1.查处典型案例
2.开展专项清理
3.督促整改落实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
1.落实与司法人员交往规范机制
2.完善禁止律师炒作案件的机制
3.完善律师执业监督机制
律师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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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言论
明示暗示
胜诉率
虚假承诺
代理
私自接受代理
收取费用
违规风险代理
收取办案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逃避开具发票义务
会见
看守所
违规会见
批发式会见
接受法律服务公司合作
法律服务公司合作
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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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周边
设立办案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