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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考试法律模块宪法学基本知识点总结,包括宪法概述、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2018宪法修正案要点等。
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性质、公安机关基本职能、公安机关宗旨、公安机关原则、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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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概述
核心价值
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力
最核心价值
原则
人民主权
人民间接行使权力
基本人权原则
2004年加入
法治原则
依法治国
分权原则与民主集中制
2021年宪法日主题:以***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违法行为不是违宪行为
2018年宪法修正案
人民范围
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04年新增
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
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习的爱国者
2018年新增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特征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
增加科学发展观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国家主席、副主席取消连续不超过两届
没有届数限制
国家主席、副主席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有届数限制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副委员长
国务院正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法院院长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设立国家监察委
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民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自由和权力
选举权、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集会
国家机关任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任领导职务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宗教信仰自由
党员不可信教,公务员可以信教
人身权利
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因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检查
人格尊严权
名誉权
肖像权
姓名权
隐私权
荣誉权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力
物质帮助权
仅针对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生活保障权
主体仅限劳动者
唯二权利义务一体
劳动权
受教育权
特定主体权力
公民基本义务
国家只能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和征用
基本制度
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没有民族乡
行政首长由该民族公民担任,常委会正副主任有一人即可
自治机关:政府、人大
不包括法院、检察院、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
自治州、自治县单行条例、自治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特别行政区域制度
立法权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行政区的法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且有权解释、修改基本法
对于其设置法律不正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修改,只能发回,发回没有溯及力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司法权和终审权
行政管理权
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力
仅有对外贸易的权力,没有外交权力
法律效力问题
全国人大
制定宪法与基本法
人大常委会
制定法律
国务院
制定行政法规
报国务院批准
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国务院部门
制定部门规章
报国务院备案
地方人民政府
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报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设区的市制定的,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制定地方性法规
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设区的市制定的,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省级人大和国务院备案
国家机构
上下级关系
领导与被领导
监察委员会
公安机关
检察院
政府
监督与被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
法院
基本法律的制定与修改
国民经济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
改变和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决定战争和和平
宪法的修改和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
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全国人大代表通过
中央人事任免权
国家正副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
最高法,最高检,监委会首长
预算和决算
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设置
将原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与法律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每届***为五年
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制定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立法解释,最高法律解释
没有司法解释权
驻外全权外交任免
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不能决定战争与和平
人事任免权
今年新修改
决定国务院所有主政人员的任免,由总理提名
宪法解释和监督权
批准和废除条约
决定特赦
宣布特赦为国家主席
决定和授予国家荣誉称号
宣布称号为国家主席
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的职务
决定全国或者多个省级单位进入紧急状态
国家主席
公布
外交
任免
荣典
主席缺位,副主席顶上,副主席缺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顶上
没有立法权,只有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
总理副总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取消监察工作权力,增加生态文明建设
行政区域划分权
有权批准自治区、直辖市和省内市、县的划分,
紧急状态宣布权
决定省、直辖市、自治区内部的紧急状态
中央军委
最高人民法院
上下两级为监督与被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上下两级为领导与被领导
国家监察委
监察机关,不是监督机关,也不是法律监督机关
依照法律行使其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只有留置权
权限
对违反职务行为,但情节较轻的
诫勉谈话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
做出问责决定
调查,制作起诉意见书,移交检察院起诉,由检察院对其进行强制措施
提出监察建议
逮捕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
开会期间
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
闭会期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
地方人大代表
地方人大主席团
地方人大常委会